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280,000元)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280,000元)
文件编号 | E****************001003Z02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09-01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289,97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19 |
开标时间 | 2021-09-01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 答疑纪要(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招标编号为E****************001的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县堤段(一期)的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达(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030084;开户银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8853)),凭证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2)采用银行纸质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开户行网点不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应由网点所在地上级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章上传至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3)采用电子保函的,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为版本固定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只采用现金转账形式及银行保函形式的两种形式提交。 1、本次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次答疑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广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递交时间 |
标签: 二期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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