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制服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制服招标公告

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0615
RWZFCG-2013-168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RWZFCG-2013-168(2013闽财购计[0615]号)
2、招标项目内容: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服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制服采购制服及相关用品详见招标文件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州市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61.1980 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10-28至2013-11-13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6、联系人: 郑小姐
7、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E-mail: fjrwzb@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且通过资格预审并被邀请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 2013-11-19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3-11-19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福建省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3-10-28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批复号: 2013闽财购计(0615)号 招标编号:RWZFCG-2013-168 项目名称:制服采购项目 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1)招标货物一览表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一、 说明……………………………………………………………………………(15)二、 招标文件…………………………………………………………………………(15-16)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6-19)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9-20)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21-23)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4-27)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8-31)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32-59)注:本招标文件共61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制服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资格预审合格的受邀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项目编号:RWZFCG-2013-168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3:00-5:30时,(北京时间)。只有受邀投标人方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备注:受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邀请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4.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月日 :0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开标时间、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7.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联系。8.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传真:0591-********联系人:郑婷婷电子信箱:fjrwzb@163.com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账号:****************01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最高限价(元)备注11春秋服379套9003411002单裤658条2101381803单裙100条190190004长衬衣379件153579875短衬衣379件14755713交货地点: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定后45日内交货完毕。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入库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交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入库单和正式发票等,经审核手续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中标人提供全额发票。备注:1、以上货物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3本项目服装制作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投标人报价应含面料、里料、辅料、检察院标志、纽扣等所有材料及交货至采购人手里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违约金。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面料、里料、材料的生产厂家,中标后所供货物的面料、里料、材料等必须与投标时的承诺一致。7、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 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制服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项目内容: (详见第三章)项目编号: RWZFCG-2013-16823.1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且通过资格预审并被邀请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512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合同包一、人民币陆仟壹佰元整(¥:6100元)须以转账、电汇形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5:00之前汇达我司指定账户注:投标保证金须注明所投项目及招标编号退保证金手续:如是中标公司向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将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以及《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到我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依相关规定可以退回时,则请将《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送达我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每周三、五为退保证金时间。613最高限价:合同包一人民币陆拾壹万壹仟玖佰捌拾元整(¥:611980元)。报价方的投标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713.1投标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具体内容见本章“10投标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或U盘存储,无病毒)须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且所有文件不得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8评标办法 :详见附1922.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支票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10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处11样品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整提交样品或所提交的样品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①样品必须满足“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②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月日上午9:00(北京时间);③递交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④样品提交数量:5件 (详见招标内容与要求)⑤样品提供尺寸:男175cm,女160cm⑥样品提交方式:每件样品应单独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样品对应的产品在招标文件中的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且样衣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商标、标识、品牌、生产厂家名称等类似的可识别投标人的内容。⑦ 中标方的投标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封存,样品将作为将来所供货的验收依据之一。未中标方的样品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2天内自行领回样品,逾期未领回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保管。⑧ 若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12特别提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3)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投标人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过期,或发生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的;(4)未按规定填写技术参数和商务偏离表的;(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8)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及分项报价;(9)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10)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13)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14)报价超过预算价的;(15)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16)投标文件没有正本或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7)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整提交样品或所提交的样品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8)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保修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9)招标货物未经进口论证及审批的,但投标货物为进口的;(20)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的;(2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23)出现附件1评标标准和方法中的无效投标规定;(24)最新的节能减排表述请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等十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如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内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十四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2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若本次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中心认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6)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通知。13废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15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闽财购[2013]39号】规定,本项目单个合同包内采购项目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投标产品主件的,对该单一品目或投标产品主件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投标人:(一)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评标委员会将对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将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二)确定有效投标人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17关于串通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8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投标人认真审阅。(一)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二)、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如:1、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2、同类问题出现前后文字表述不一致;3、含义不明确的表述。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条“投标文件的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评委会判定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是依据投标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附1: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各项要求综合评估,质量、样品和服务等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考虑的因素”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一、评议程序:(评委会按如下程序进行评审)(一)、资格性审查(注:资格性审查中一项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投标。)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逐项审查。(二)、符合性审查(注:符合性检查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定。)1、技术要求:(1)产品的技术参数(按“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要求)(2)产品的质量及所用材质、原材料的检测报告(3)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4)产品的生产组织方案和出厂验收情况,验收承诺;(5)投标人的供货、包装及运输情况及质量保证措施;(6)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和承诺;(7)相关服务的费用;2、商务、服务要求:(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3)付款方式(4)包装及运输(5)验收承诺(6)备退货情况等要素(三)、报价比较1、报价要求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经计算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2、为了防止无序竞争、以次充好,保证本项目采购货物的质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合理报价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将针对上述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报价比较,推荐出符合项目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以此类推出(按报价从低至高)推荐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4、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5、若出现报价相同,按以下顺序依此类推中标候选人① 入围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生产检察制服产品名录企业的优先。② 有做过公、检、法院系统制服的优先。③ 相同评标价投标人为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的企业优先采购;④ 若均本省企业,以投标人报送的营业执照副本所载的注册资金进行比较,大者优先;⑤ 若均非本省企业,投标人有在福建省内设立办事处(须经贸委批准)或分支机构(须工商注册),已设立的时间前者优先;若①-⑤点仍不能区分,则以评委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备注:评审优惠条款(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1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3)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一)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其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4、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中规定的“各行业划型标准”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注:若未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5、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附:各行业划型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类型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4. 投标费用4.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 投标邀请(2) 投标人须知 (3)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一)、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统计表(若有)及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目录内的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的证明(二)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货物说明一览表;(2)供货范围清单;(3)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4)投标方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5) 能说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的彩页资料(或能佐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其他宣传资料);(6)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0)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评分部分的材料;(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投标保证金。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帐支票形式提交。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方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2.7在中标方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方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方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具体内容见本章“10投标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或U盘存储,无病毒)须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且所有文件不得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13年 月 日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 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方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投标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5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 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 中标通知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1.5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2.签订合同22.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2.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概述1.1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春秋服等制服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货物必须与经营范围一致。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各项供货合同后,必须自觉履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做好生产、运输、售后服务等工作。1.2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1.3中标人须是入围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生产检察制服产品名录企业,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产品质量技术规格及要求:2.1服装要求: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成分含量纱支克重幅宽备注11春秋服379套毛70%/羊绒20%涤纶9%/导电1%100S/2*100S/2280152CM2单裤658条毛70%/涤纶20%/天丝10%110S/2*110S/2220150CM3单裙100条4长衬衣379件棉40%/涤纶40%/天丝20%100S/2*100S/2145152CM密度:167.6*142.25短衬衣379件2.3、投标样品要求1.投标人须按规定制作的投标样品:见后附《投标样品表》。2.样品执行技术标准:样品参照本文规定的技术标准制作。3.评标样品作为评标当天样品评审的依据。4.样品必须由投标人原厂制作,如果发现转制作,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也将被拒绝。中标后发现转制作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虚假应标处理,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5.中标人的实物样品由招标人封存,以备货物验收出现纠纷时作为比对的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中标的不予退还,且费用自理。6.本样品要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至规定地点。7.投标样品提供不完整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将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样品表序号样品名称递交数量1春秋服1套2单裤1条3单裙1条4长衬衣1件5短衬衣1件3、技术服务要求3.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明确生产计划方案、项目负责人员及职责范围、包装运输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等情况。3.2 服装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单位、姓名、卡号(编号)、服装号码等相关信息,并按单位人员进行装箱,同时,纸箱外侧两端面还需列表注明箱内货物所属单位、姓名、卡号(编号)、服装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发放。3.3中标人应按合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当场做好货物移交验收工作,运输移交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4 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装箱单、出厂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随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 量体服务定标后,中标人须在正式生产前负责对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系统全体人员(包括新增人员)进行全省性一次量体,量体同时提供号型样装,套型量体。5、售后服务要求5.1 产品实行“三包”(含不合体、质量问题的免费包换)。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30天内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对量完尺寸不合体的制服实行包修,包修仍不合格应予以包换,包修、包换后的货物应在30天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服装的售后服务。5.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5.4 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5.5 投标人中标后面料应由采购方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6、验收方法6.1投标人必须保证批量产品的质量,中标人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成交产品所使用面料、辅材料来源的供销合同、发票及资金汇转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若违反以下要求或提供不出生产货源视为不合格产品。6.1.1制服选用面料的生产企业必须是采购方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的厂家。6.1.2制服款式、颜色、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服装标准汇编(2009年)中的服装技术标准规范要求。6.2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委托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中标人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同时对生产过程进行随机抽样检测。6.3验收标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6.3.1 面料到货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派员进厂看样,并要求中标人提供进货发票。6.3.2 全部货物生产完成后投标人应自行完成自检工作,并在送货时递交自检报告。6.3.3 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派人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6.3.4 以上所需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4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及时向中标人提出,并有权退货或部分退货,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6.5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后3天内给予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6.6货物送达后,由货物接收单位进行验收,若发现有不符合所提供成品样衣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货物,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处理。6.7 如发现交付的货物质量、面料及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将货物送至法定检验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根据检测报告及证书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在合同履行各个阶段所发生的索赔协商期内,中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中止。6.8中标人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中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7、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入库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交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入库单和正式发票等,经审核手续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中标人提供全额发票。8、其它重要须知8.1、货物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投标人可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合同包进行报价。8.2、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如第三章的要求与货物的具体要求和采购合同有冲突处,则以货物的具体要求和采购合同为准。8.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8.4、投标人承诺的交货地点、合同付款方式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5、投标人中标后,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合同号: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乙方(中标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甲方委托 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 价总 价交货期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注: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技术资料、运输保险地以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上门2.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3、供货清单3.1供货清单:详见附件一4、付款方式与条件4.1货物交货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付90%的合同款;中标人提供全额发票;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 %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中标方提供产品出厂时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结果,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测证书,依据检测证书验收货物。(证书要求及检测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8、质量保证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并最终验收合格后 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96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质保期外,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以成本价提供维修元器件、备品备件。若乙方未能履行质量保证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拒付质量保证金。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按照迟延交货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总额不超过迟延交货总额的5%,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视情况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或书面同意乙方继续交货。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交货,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前书面承诺支付迟延违约金。若甲方选择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总额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 5 %。11、解除合同1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11.2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其他义务,在甲方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30天后(甲方发出通知时规定了期限的,以甲方规定期限为准),乙方仍未采取并完成补救措施,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双方应视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就合同后续履行另行协商。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4、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规定不一致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4.3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释: 1、本附件格式分“报价部分格式”和 “技术商务部分格式” 两册,装订时要求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均须单独胶装装订。2、附件格式仅供制作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出变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目录(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统计表、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若有)投 标 书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一)、投标文件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统计表、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若有)(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1)技术和商务偏离表(2)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6)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盖公章):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 原产地制造商全称数量单价小计投标保证金金额交货期面料主要技术参数工艺标准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注: 1.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投标人代表签字: 2.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1品目号2货物名称3采购数量4原料价(1)5原料价(2)6原料价(3)7原料价(4)8原料价(5)9加工费10其它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投标总价注:1、原料是指成品中非投标人生产的面料、里料、辅料、钮扣等材料。其价格含合理的管理费用。2、加工费是指原料制成成品的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利润)。3、其它是投标人认为必须计算的费用。4、投标总价必须和开标一览表中该合同包的价格一致。5、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名): 供货范围清单说明: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投标人代表签字: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若有)投标人名称(全称并盖公章): 招标编号:1234567合同包清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价格评标扣除金额价格扣除后金额合计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3.栏目6为栏目3×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4.栏目7为栏目3-栏目6。5.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6.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 期:附:节能、减排、环境标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表。评标方法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 惠 幅 度最低评标价法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在此附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若有,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 编号:1234合同包本合同包报价价格扣除比例价格扣除金额注: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优惠幅度。2. 此表同属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评分办法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此附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目录(1)货物说明一览表;(2)供货范围清单;(3)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4)投标方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5)能说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的彩页资料(或能佐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其他宣传资料);(6)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0)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评分部分的材料;(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投标保证金。 货物说明一览表 (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合同包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详细性能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供货范围清单说明: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如果有的话);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如果有的话)。投标人代表签字: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响应”一栏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详细填写是否具体响应的内容。如无具体响应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代表签字: 成品工艺流程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工艺流程说明序号流程工序名称工艺说明12此表是指投标人从原料到成品(包括成品的包装)整个制造过程的工艺流程,包括质量检测系统。投标人代表签字: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1、本附件内容由各投标人进行填写,应至少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服务内容的响应文件。2、保修期应明确;技术培训应明确受训人数、时间以及培训内容等。3、技术支持单位的情况需予以详细说明,包括人员情况、技术能力、联系方式等等。4、其他的技术及售后方面的承诺参照以上进行,务求详细、可操作。5、投标人应盖章,投标人代表应签字,并注明日期。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评分项证明材料、彩页资料等),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代表签字: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C认证证书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3c认证证书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C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电传:传真:电话:?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方式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日 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收费标准如下: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服务类型 费 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5000-100000.25%0.1%10000-*******.05%0.05%*******以上0.01%0.01%保证金提交声明函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我们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投标保证金。附: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复印件粘帖处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退保证金说明函致: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兹有我公司参加贵公司 年月日(开标时间)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中,本公司以(同城转帐/异地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写)(小写¥ ),如我司中标,请贵公司待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将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原件以及《退保证金说明函》送到贵公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未入围,依相关规定可以退回时,则请将《退保证金说明函》送达贵公司后给予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公司所属省份、市/县: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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