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SC2013AF08

一、 发包条件

发包项目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遂发投[2013]6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 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委托代理本工程的发包事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目前到位100%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位于襟溪叶坦翻板坝下污水管堰至叶坦三桥段河段两岸,其功能主要为改善水环境提升水景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景观游步道铺装及绿化。工程总造价:186.4817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应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发包控制价(总造价)、下浮率、发包价(即为承包合同价)、工期、质量要求

发包控制价(总造价)为: ¥186.4817 万元【含暂列金 / 万元】;

下浮率: 11.0% (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发包价:¥165.9687万元【含暂列金 / 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 格。

四、拟承包人资格要求

1、拟承包人资质:

企业总公司注册地在遂昌县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②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拟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见丽建发[2005]13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拟承包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该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公司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承包;

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五、拟承包保证金

1、缴纳额度:叁万伍仟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拟承包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提交拟承包保证金的户名: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4、帐号:********1206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6、交纳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项目拟承包保证金。并在发包会议前提交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地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下同),开具缴款书,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拟承包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 未按要求缴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拟承包人自负。

六、履约保证金

施工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

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工期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 %。

七、结算方式:

具体见发包文件。

八、工程质量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5 %。

九、善意提醒:

1、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承包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2、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3、如拟承包人有幸成为本项目承包人的,不得参加发包编号为SC2013AF09的发包项目。

4、拟承包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加盖企业公章的按废标处理。

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拟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代理机构: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金龙 联 系 人:陈方强

电 话:0578- ******* 电 话:188*****890(546890)

地 址:东街119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

发 包 人: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发包编号:SC2013AF08发包文件发 包 人: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发包代理机构: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发包公告………………………………………………………………………………3第二章发包须知………………………………………………………………………………6前附表一发包活动日程安排表…………………………………………………………6前附表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表………………………………………………………7一、总则…………………………………………………………………………………8二、发包文件………………………………………………………………………………8三、拟承包报价……………………………………………………………………………9四、拟承包文件的编制……………………………………………………………………10五、拟承包文件的递交……………………………………………………………………11六、发包会议………………………………………………………………………………11七、授予合同………………………………………………………………………………13八、工程结算方式…………………………………………………………………………13第三章技术规范………………………………………………………………………………1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2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31附件12安全生产责任合同………………………………………………………………34附件廉政合同…………………………………………………………………………36附件工程质量责任合同………………………………………………………………39第五章拟承包文件(格式)…………………………………………………………………41商务标部分目录……………………………………………………………………………421)拟承包函…………………………………………………………………………………4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至投标时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清单复印件(不接受社保出具相关证明)(注:委托代理人为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4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94)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9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506)拟承包单位资格自查表…………………………………………………………………51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52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发包控制价……………………………………………………………52第八章发包程序………………………………………………………………………………53附件一发包程序…………………………………………………………………………53第一章发包公告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发包公告发包编号:SC2013AF08一、 发包条件发包项目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遂发投[2013]6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 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委托代理本工程的发包事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资金: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目前到位100%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位于襟溪叶坦翻板坝下污水管堰至叶坦三桥段河段两岸,其功能主要为改善水环境提升水景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景观游步道铺装及绿化。工程总造价:186.4817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 格。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应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发包控制价(总造价)、下浮率、发包价(即为承包合同价)、工期、质量要求发包控制价(总造价)为: ¥186.4817 万元【含暂列金 /万元】;下浮率: 11.0% (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下浮);发包价:¥165.9687万元【含暂列金 /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 格。四、拟承包人资格要求1、拟承包人资质:企业总公司注册地在遂昌县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②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3、拟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见丽建发[2005]13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拟承包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该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公司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承包;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五、拟承包保证金1、缴纳额度:叁万伍仟元整2、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拟承包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提交拟承包保证金的户名: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4、帐号:********1206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6、交纳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项目拟承包保证金。并在发包会议前提交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地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下同),开具缴款书,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拟承包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 未按要求缴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拟承包人自负。六、履约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 %;未履行工期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七、结算方式:具体见发包文件。八、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5 %。九、善意提醒:1、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承包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2、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按有关规定办理。3、如拟承包人有幸成为本项目承包人的,不得参加发包编号为SC2013AF09的发包项目。4、拟承包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加盖企业公章的按废标处理。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拟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十一、联系方式:招 标 人: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代理机构: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周金龙联 系 人:陈方强电 话:0578- *******电 话:188*****890(546890)地 址:东街119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发 包 人: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发包代理机构: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第二章发包须知前附表一 发包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及内容安排说明及注意事项1发放公告2013年 10 月 28 日公示网址: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2发放发包文件递交拟承包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本项目发包公告结尾左下方:“发包文件下载”处。1、书面索取: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购买;2、工本费:工本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3拟承包人异议时间递交拟承包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交方式:1、传真:****-*******2、书面递交: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发包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递交拟承包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2、书面索取: 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联系人:陈方强 4、电话:****-*******5发包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递交拟承包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6提交交易席位证递交拟承包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方式:1、现金缴纳: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2、金额: 420 元(售后不退)。6提交拟承包保证金发包会议前到达指定帐户见发包公告7拟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11 月 1 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发包会议时间2013年 11 月 1 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发包会议地点: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承包公告发包会议结束后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公布。10签订合同承包公告领取之日起7日内地点: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注: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前附表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表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发包文件要求审查拟承包人资格。详见发包文件2发包会议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及必须提交的证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发包会议时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清单原件参加(不接受社保出具相关证明)参加,否则视同该拟承包人未参加开标会议,作废标处理。(注:委托代理人为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详见发包文件3发包会议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不接受临时执业证书和任何证明)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拟承包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标注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4、发包文件涉及的其它证件原件。4开标前应提交的相关票据1、拟承包保证金往来款票据;2、席位证;3、发包文件工本费交纳凭证。遂发价【2007】33号5拟承包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发包文件中拟承包文件的格式编制拟承包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发包文件注: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一)拟承包费用拟承包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拟承包文件与递交拟承包文件中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拟承包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技术规范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二、发包文件(三)发包文件的组成1、发包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 第(四)条 发出的补充通知。2、拟承包人应认真审阅发包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拟承包人的拟承包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发包文件要求,责任由拟承包人自负。(四)发包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1、拟承包人应仔细阅读发包文件及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拟承包人若需要施工图纸及参考资料的,自行到发包人处查阅或复印,复印费用由拟承包人自理),在自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发包文件规定的拟承包人质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发包人(含招标代理公司,下同)提出,发包人将通过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予以解答,但不指明答疑问题来源。若拟承包人未在此时间前提出,则视作对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无异议。2、发包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因拟承包人的质疑,将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将通过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形式予以通知。修改的发包文件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拟承包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当发包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3、发包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站形式通知拟承包人。(五)拟承包人担保拟承包人担保方式:采用拟承包保证金。1、提交方式(见发包公告)。2、拟承包保证金的退还:承包人的拟承包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退还,其他拟承包人的拟承包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确定承包人后退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拟承包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拟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1)拟承包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拟承包文件;(2)拟承包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的;(4)经查实,拟承包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情形的。(5)违反发包文件或法律、法规、制度、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3、退还方式:统一为转帐方式,一律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法人单位提交拟承包保证金的,由拟承包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主管签字,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再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后,到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二楼办理退款手续,其拟承包保证金转还该单位结算帐户。三、拟承包报价(六)拟承包报价1、发包下浮率应是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拟承包人在拟承包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的下浮率。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等的各项应有费用,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风险系数。2、拟承包人对本工程施工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电力、通讯等一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作充分正确估计,以后工程实施,发包人概不负责相关费用,如造成周边任何设施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3、本项目发包下浮率是经发包人内部商议确定,如拟承包人对发包价(含单价)、下浮率、工程量清单作充分了解,一经递交拟承包文件,则视拟承包人或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发包控制价、发包下浮率、发包价、发包文件无异议。4、投标货币:人民币四、拟承包文件的编制(七)拟承包文件组成1、拟承包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1)商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拟承包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至投标时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清单复印件(不接受社保出具相关证明)(注:委托代理人为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标注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6)拟承包单位资格自查表;2、本工程的技术文件□提交□√不提交。但发包会议结束产生承包单位后,由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叁套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所有内容外,增加施工组织设计。3、拟承包人应当使用发包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拟承包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拟承包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八)拟承包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拟承包人必须编制壹份商务拟承包文件“正本”和肆份商务拟承包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拟承包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拟承包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3、全套拟承包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发包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拟承包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拟承包文件签署人印鉴, 否则作废标处理。五、拟承包文件的递交(九)拟承包文件的密封、标志、递交截止期:1、密封:拟承包人必须将商务拟承包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拟承包人单位公章。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拟承包人的名称全称。3、拟承包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拟承包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发包人在接到拟承包文件时将在拟承包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4、超过递交拟承包文件截止期送达的拟承包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拟承包人。5、递交拟承包文件的拟承包人少于三个的,发包人将依法重新发包。 六、发 包 会 议(十)发包会议1、发包会议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拟承包人准时参加。2、发包会议时,拟承包人按本发包文件“前附表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表》的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若拟承包人未提交证件及票据,或者提交的证件及票据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3、发包会议时,由拟承包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拟承包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拟承包人名称、拟承包报价和其他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由各拟承包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4、唱标顺序按各拟承包人送达拟承包文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5、发包人按照下列要求对所有签收的拟承包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如在发包会议现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发包会议会上做好记录,作废标处理:(1)拟承包文件未按照发包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拟承包文件未用封皮完整包装装订成册的(如采用活页夹或订书机简单装订的);(3)提交的拟承包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发包文件要求或无法区分正副本的;(4)拟承包人未按发包文件的要求提交拟承包保证金或拟承包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5)拟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发包会议会议的;(6)拟承包人不满足发包文件载明的拟承包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二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7)拟承包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的(除符合《遂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8)拟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拟承包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该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家公司注册或登记的;(9)拟承包人提交虚假证件的;(10)拟承包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的;(11)不同拟承包人的拟承包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12)发包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拟承包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如未提供有效年检的或复印件不齐全的等);(13)拟承包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拟承包文件签署人印鉴;(14)拟承包文件没有按照发包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15)实质性内容未按发包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6)拟承包文件自相矛盾的(如复印件中复有“此件再复印无效的”);(17)拟承包函中的报价和工期与发包公告中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价和工期不一致的; (18)拟承包函空格处未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19)拟承包文件所有复印件未加盖企业公章的;(20)不符合按发包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根据发包人审查,所有递交相关证件和拟承包文件的拟承包人均被审查后,如有效拟承包人不足三个使得拟承包明显缺乏竞争的,发包人可以否决全部拟承包。所有拟承包被否决的,发包人依法重新发包。因拟承包被否决造成拟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注意:1、在发包会议现场及投诉处理过程中,查实拟承包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应书面通报有关部门及项目发包人,发包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拟承包保证金,若是承包单位的将取消该单位的承包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拟承包保证金。2、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市政工程以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拟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丽建发[2005]13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拟承包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该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家公司注册或登记的通知办理,并取消承包资格。七、授予合同(十一)承包公告1、发包人审查所有递交相关证件和拟承包文件的拟承包人后,在有效的拟承包人中抽签确定承包人。承包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发包文件。2、发包人在发包会议结束后,可向承包单位发出承包公告;在签订合同前,对拟承包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保留核对的权力。如果发现拟承包单位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拟承包单位的承包资格,其拟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节轻重,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3、承包人应于领到承包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若承包人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拟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包资格,没收的拟承包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承包权而给发包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承包权的承包人承担,同时并将该企业列入不良行为名单。若发包人不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则向承包人双倍返还拟承包保证金。4、承包公告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签订1、发包人与承包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发包文件和拟承包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范本。2、施工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八、工程结算方式(十三)本工程结算采用下列方式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发包控制价清单系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发包工程施工图及联系单编制的,并经县财政确认造价,将结合发包下浮率为本工程结算依据。1、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单、工程变更联系单及图纸交底纪要,由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实量签证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并按有关工程量计价依据确定。2、本工程发包控制价清单及工程总造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1)发包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有关规定;(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5)《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6)《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7)《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8)主要材料参照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9期(遂昌栏)、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第9期及市场询价;(9)相应的浙江省及丽水市、遂昌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规定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3、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执行;无信息价的材料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签证价材料在工程结算时按发包下浮率结算)。但需在事先征得业主认可后才能进行采购, 否则不予结算。4、总造价中“规费”、“措施项目费”项,不随新增或变更工程金额的增减而变化。5、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但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遂建设[2012]41号文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1)人工费调整范围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相应工程开工前预算财审审核报告审核期上注明采用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5%以上时。2)材料费调整范围①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价平均值与相应工程财审审核报告审核期上注明采用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0%以上时;②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以下,但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相应工程财审审核报告审核期上注明采用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20%以上时。3)调整方法 ①凡符合人工费的调整范围,人工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1.15)×C×E 当B≥1.15C时A=∑(B÷C-0.85)×C×E 当B≤0.85C时其中 :A为人工费差价合计B为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C为财审审核报告上注明采用对应的人工信息价E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E F]-0.03G 当[∑(B-C)×E+F]≥0.03G时 A=[∑(B-C)×E F]+0.03G 当[∑(B-C)×E+F]≤-0.03G时其中 : A为材料差价合计 B为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 C为财审审核报告上注明采用的材料信息价 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 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 G为工程合同造价 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总承包人受益。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总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招标人受益。 ④发承包双方根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6、本工程采用总造价下浮率形式发包。发包价=总造价×(1-发包下浮率)。(十四)暂定价格本工程暂定价的材料如由承包方采购,需经业主认可。承包方在采购无价材料和暂定价材料前,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均需事先征得业主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对此拟承包人不得拒绝。(十五)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漏项、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额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十六)甲供材料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再次予以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2、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发包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双方协商解决。5、本工程甲供材料有: / 。(十七)本工程结算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有关工程结算的规定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办理工程结算,结算需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付款(留5%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中标单位承担浙价服〔2009〕84号规定核增减追加费用,招标人将从工程结算款中代为扣除。第三章技术规范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2、栽植前准备2.1施工依据2.1.1绿化种植平面图(植物配置图)。2.2地形整理2.2.1应全部清除种植范围的建筑垃圾、石块、杂草、树根等影响树木生长的残留物。2.2.3应按设计平整场地,排水顺畅,不得有低洼积水处。2.3树木起掘包扎2.3.1起掘树木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3.2起掘灌木的土球应符合有关规定。2.4树木装运2.4.1装运树苗对应做到:轻抬、轻卸、轻装、轻放、不得拉、拖,应保植株土球不破损碎裂,根盘无擦伤、撒裂,枝干保持完好。2.4.2树冠开展的树木应用绳索绑扎树冠。雪松、龙柏等树木应保护主梢。2.4.3向外地引进的树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法令,办好植物检疫手续。3.1树木栽植3.1.1树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生长势好无病虫害。3.2栽植3.2.1各项栽植工序应密切衔接,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养护,树木起掘后,不得曝晒或失水,或不能及时种植,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假植等。3.2.2在栽植过程中,若遇气温骤降或遇大风大雨等特殊情况时,应暂停种植,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如覆盖假植等。3.2.3树木栽植槽穴规格的大小深浅,应按植株的根盘或土球直径适当放大,使根盘能充分舒展。3.2.4栽植时可结合施用基肥。基肥应以腐熟有机肥料为主,也可施用复合肥,用量要适当。基肥可施入穴底,施后盖土,勿与根系接触。3.2.5栽植时应选丰满完整的树冠面向主要视线。孤植树木更应注意冠幅完整,群植树木应按设计要求组合。藤本植物应栽在靠近建筑物或支加的基部,枝蔓就根据长势整理,分散固定于墙面或支架上。3.2.6带土球树木的栽植,应先将植株放在栽植穴槽内,定好方向。在扶正时宜移动土球,忌摇动树干。土球经初步履土塞实后方可将土球包扎物自下面上小心解除。若泥球有松碎时,下压的包扎物可剪断,不宜取出。随后继续填土,分层捣实,待填土达土球深度的2/3时,浇足第一次水,经待渗透后继续填土至与地面持平时再浇第二次水,待不再向下渗透为度。3.2.7裸根树木的栽植,应先将植株放在穴槽内,扶正立直好方位后,按根盘情况先填以适当厚度的栽植土,将根群舒展,均匀填土,稍作上下抖动使根与土密接,然后继续边填边捣实,待与地面持平时,浇透水直至不再向下渗透为度。3.2.8树木栽植深度应保持在土壤下沉后,基颈与地表等高。3.2.9树木栽植后,应沿栽植的外缘做好水穴,高度约为10-20cm左右,以便灌溉,防水土流失。3.2.10栽植后,应在三日内再复水一次,复水后若发现泥土下沉,应在根际补充栽培土。3.3支撑和卷干3.3.1乔木和珍贵树木在栽植后,必须支撑。支撑可用人字形、扁担形、三角形或单柱支撑。支撑要牢固。支撑下埋深度,视树种规格和土质而定。严禁打穿土球或损伤根盘。支撑的高度应视植株高度而定。一般应支撑在植株高度1/2以上处,支撑设在迎风面的对面。3.3.2干径在5cm以上的乔木,栽植后在主干与接近主干的主枝部分应用草绳密密卷缚,以保护主干,卷缚须整齐。3.4成活率和保存率3.6.1灌木和地被植物的成活率应大于95%,保存率应大于99.5%;乔木的成活率应大于95%,保存率应达到100%。4、栽培后养护4.1灌溉与排水4.1.1新栽植树应根据不同树种和立地条件以及气候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4.1.2在立地条件较差或对水分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必须注意防止干旱,还应适当进行叶地面喷水。4.1.3灌溉前应先松土,浇灌操作,夏季以早晚为宜,冬季中午为宜。4.1.4发现雨后各水应立即排除。4.2中耕除草4.2.1新栽树木生长势较弱,应及时清除影响新树木生长的杂草。4.2.2新栽树木基部附近土壤常因灌水而板结,应及时松土。4.2.3中耕除草可结合进行,在生长季节中,每月进行一次,中耕深度以下不影响根系为度。4.2.4在草皮生长季节中,应每月进行一次杂草清除。4.3施肥4.3.1新栽树木应视生长情况和观赏要求适当施肥。为扩大树冠,可多施氮肥,为促进开花结果,可多施磷、钾肥4.3.2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若施用化肥,应以复合肥为主。4.3.3对生长较差或生长较慢的新栽树木,在生长季节中可每月进行要外追肥一次。4.4修剪整形4.4.1新种树木可通过修剪,调整树形,促进生长,修剪时应注意勿破坏自然树形或原有造型。4.4.2新栽观花观果树木,应适当疏蕾删果。4.4.3主梢明显的乔木类,应保护顶芽、中尖,绿化带中乔木应保留下枝。4.4.4绿篱修剪整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新种植绿篱应适当修剪整齐,促使枝叶茂盛。4.4.5应视草皮生长情况,适时进行修剪,使其整齐美观。4.5保护措施4.5.1新栽树木在整个养护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可在不影响景观的条件下,在树木周围设置栏棚围护。4.5.2遇持续高温干旱情况时,除及时灌溉外,应视新栽树木的抗旱能力,适当疏去部分枝叶,必要时应搭栅遮荫和叶面喷水。4.5.3防风:对新栽树木的原有支撑应经常检查,尤其在风暴来临前要及时加固或增设支撑。对迎风面过大的树冠应适当疏枝,在风暴过后,及时抢救扶正倒伏树木,加固支撑物,修整树冠和清理残枝等。4.5.4防寒:凡易受冻害的新栽树木,寒冬来临前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或设立风障等防寒措施。遇有大雪应及时清除树冠积雪,但不要伤树冠。4.5.5防治病虫害,可参阅《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4.6补植4.6.1对缺株的,应适时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及规格。若需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5.技术档案5.1凡列为工程项目的树木栽植工程及非栽植季节种植的树木必须作好记录,作为验收资料。内容包括:栽植时间、土壤条件、气象情况、栽植材料的质量、环境条件、绘制种植施工图、管理措施以施工单位和人员等。竣工验收后,必须填制竣工验收单。栽植工程所有文件,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的各项记录应整理存档。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2.工程地点:襟溪叶坦翻板坝下污水管堰至叶坦三桥段河段两岸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遂发投[2013]69号工程内容:景观游步道铺装及绿化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应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期: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发包下浮率:%】其中:⑴措施项目费(大写):_________ 元(人民币) ¥:___________元(人民币)⑵规费(大写): __________ 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注册编号: 职务: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 (如果有);(2)投标书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文件包括和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格。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有正本壹份,副本若干份,承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若干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带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带包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前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牐犎份 牐牐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牐牐 犑槊嫘问牐牐牐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牨竟こ滩坏梅职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提供合同价款10%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支付。7. 工期和进度7.2 施工进度计划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迟按300元/天处罚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发包下浮率相应下浮。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按遂建设【2012】41号文件执行)。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拟承包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调整。(按遂建设【2012】41号文件执行)。2) 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3)施工期信息价按照《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没有的参照《浙江造价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都没有的由业主、监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4)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均以审定标底信息价为基数,差价只可以计取税金,不计其他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因不确定因素变更工程实施范围,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实施工程范围调整总价。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作为进度款(特别说明:设计变更及招标人要求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款项待工程结算时再行支付); 完工结算及相关资料齐全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不超过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完成并经审计确定工程造价后支付至竣工结算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修金。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期满7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0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 (或经过一个汛期洪水考验)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2) 5%的工程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20. 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2)向遂昌县 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1、承包人必须在每期工程款领取后付清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监督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承包人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必须附上期支付民工工资清单,否则不予拔付。如承包人实际未按规定兑现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不预拔付工程款,并可通过劳动人事部门从工程款中扣除所欠民工工资款,直接用于支付民工工资。2、承包人须指派经验丰富的园林绿化专业人员进场负责本项目的绿化工程,以保证整个绿化工程苗木的种植质量,确保苗木种植的成活率。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按(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4、承包人承担浙价服〔2009〕84号规定核增减追加费用。6、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罚。7、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9、关于审计费的支付,按现行有关审计规范文件执行。工程结算承包人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经审核,超过送审造价的5%核减额、核增额,承包人承担追加咨询服务费,计取办法如下:按核减(增)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增)额的5%分别计取追加审计费。合计审计计算公式如下:D=(B-A*5%)*5% (C-A*5%)*5%(A—送审造价、B—核减额、C—核增额、D—追加审计费)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2:安全生产责任合同附件廉 政 合 同附件工程质量责任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负责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园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7.1为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承担为期一年的养护期。养护期间,业主将以园林养护标准进行不定期的养护检查,如果检查不合格,每次扣除养护费500元整。死株苗木,必须在1个月内给予更换,如不更换,业主有权更换养护单位。满一年后,如达不到发包人的要求,将视情况扣减工程款;承包人将所有种植花草苗木移交给发包人时,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如达不到发包人要求,将按比例扣减工程款。7.2承包人应派专人经常浇水养护,及时除草和修剪、施肥及保洁,有效防治病虫害。7.2.1苗木浇水时段:春冬季节,如连续10天未下雨,应至少浇透一次水,夏秋季节,如连续5天未下雨,至少浇透一次水。7.2.2苗木施肥:每年应至少追肥二次。追肥时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到场。其他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7.3一年养护期满,中标人不得拆除乔木支撑物。7.4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在保修范围内,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结束后,其留取的5%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并扣除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后结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牐承包人(公章): 地址: 牐牐牐牐牐牐 地址:牐牐牐牐牐 法定代表人(签字):牐法定代表人(签字):牐 委托代理人(签字):牐委托代理人(签字):牐 电话:牐牐牐牐牐牐牐电话:牐牐牐牐牐牐牐 传真:牐牐牐牐牐牐牐传真:牐牐牐牐牐牐 开户银行:牐牐牐牐牐牐开户银行:牐牐牐牐牐牐牐 账号:牐牐牐牐账号:牐牐牐牐牐牐牐 邮政编码: 牐牐牐牐牐 邮政编码:牐牐牐牐牐牐牐附件12: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为在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第一条、甲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械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乙方必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专职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失。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若干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廉 政 合 同(本格式为廉政合同标准格式,拟承包人不需填写)根据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关于在建筑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乙方义务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程办事,不得与承包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2013 年月日 日期:2013年月日附件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本格式为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标准格式,拟承包人不需填写)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遂昌县三溪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襟溪段)襟溪绿化、景观工程的发包人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承包人对本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承包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施工承包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承包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承包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甲方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任务。(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技术要求相应等级的企业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资料归档制度。并确保资料的真实与完整。(五)乙方必须按照“质量第一、百年大计”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施工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计量;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其资料应真实、完整。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 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附件。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2013年月日 日期:2013 年月日第五章 拟承包文件(格式)(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 工 拟 承 包 文 件(商务标部分)拟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商务标部分目录1)拟承包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至投标时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清单复印件(不接受社保出具相关证明)(注:委托代理人为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标注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6)拟承包单位资格自查表;一 、拟 承 包 函发包人:1、根据已收到的发包编号为 的工程的发包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发包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元)的总价(报价保留到元),按上述发包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在(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10__%的现金 ,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5、我方接受发包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拟承包文件不符合发包文件的要求,发包人可在发包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发包人索赔任何经济损失。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拟承包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发包文件、承包公告和本拟承包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元)发包公告中的拟承包保证金已提交。拟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投标时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清单复印件(不接受社保出具相关证明)(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无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拟承包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拟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拟承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拟承包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遂昌县河道堤防管理所 (发包人)的工程的发包活动。代理人在发包、拟承包、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拟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日期:年 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投标时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清单复印件(不接受社保出具相关证明)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四、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标注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五、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一、总部――1、企业负责人――――――――2、企业技术负责人――――――――3、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二、施工现场1、项目负责人――2、项目专职安全员――――――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6、项目专职材料员不作要求注: 1、现场人员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 20 天,“承诺月到位天数”要求填写天数。 2、安全员的配备必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配置,必须满足要求,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3、本表二、施工现场所列人员(即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业类别为园林绿化且应附施工现场人员的岗位证书,否则作废标处理。拟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填报日期: 年 月日 六、拟承包单位资格自查表序号自 查 内 容发包文件要求自查情况一、开标必须到场人员见前附表二二、拟承包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前附表一三、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前附表一四、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五、拟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六、拟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拟承包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拟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拟承包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的情况七、八、九、十、十一、十二、说明:以上各项请拟承包人逐项填写,拟承包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拟承包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审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拟承包人自负。拟承包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拟承包人若需要施工图纸及参考资料的,自行到发包人处查阅或复印,复印费用由拟承包人自理)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发包控制价(网上自行下载附发包文件最后)第八章发包程序附件一发 包 程 序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1拟承包文件截止,发包会议开始开标室2宣布发包会议及拟承包人家数开标室3审查拟承包人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发包会议时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清单原件参加(不接受社保出具相关证明)]参加和拟承包人的拟承包保证金往来款票据、发包文件工本费交纳凭证、席位证及其它证件原件;开标室4查验商务拟承包文件密封情况开标室5拟承包人逐一审查开启拟承包人的商务拟承包文件,并宣布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开标室记录发包会议情况开标室拟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拟承包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开标室6按发包文件对拟承包人进行审查。评标室7对审查合格的拟承包人中,抽签决定承包人。开标室8发布承包公告网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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