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2013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辽阳市2013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辽阳市2013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招标单位:辽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130318 建筑工程|
辽阳市2013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辽阳市2013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招标单位:辽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辽阳市辽阳县;

5.建设规模:2个项目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3个项目区水毁土地复垦项目;

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7.质量要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33-2012)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水毁土地复垦项目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8.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及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电力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标段划分:本招标共划分5个项目区,其中2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3个水毁土地复垦项目:

(一)辽阳县唐马寨镇南坨子村和运粮河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兰唐线公路以南区域;

第二标段:兰唐线公路以北;路22、23西侧;路17南侧区域;

第三标段:兰唐线公路以北区域;路22、23东侧;路17北侧;路12、沟15、49、40南侧;路38、沟47西侧区域;

第四标段:兰唐线公路以北;路38、沟43、44、38、47东侧区域;

第五标段:路12、沟15、39、40北侧;沟43、37西侧区域。

(二)辽阳县穆家镇黎起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辽阳县穆家镇黄青堆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东大沟排干以北的地块;

第二标段:东大沟排干以南和贯穿于孙家营、徐家营村、大营子、养殖厂的公路以北的地块;

第三标段:田间道18及田间道20以北和贯穿于孙家营、徐家营村、大营子、养殖厂的公路以南的地块;

第四标段:田间道18及田间道20以南的地块;

第五标段:辽阳县穆家镇黎起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辽阳县穆家镇黄青堆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电力工程。

(三)辽阳市辽阳县八会镇和下达河乡水毁土地复垦项目:

第一标段:八会镇文官村;

第二标段:八会镇金厂村和下达河乡东堡新村;

第三标段:八会镇八股村和下达河乡下达河村。

(四)辽阳县甜水满族乡杨木等5个村水毁土地复垦项目:

第一标段:杨木村、河沿村、湾沟村;

第二标段:庙沟村、甜水村。

(五)辽阳县河栏镇算盘峪等9个村水毁土地复垦项目:

第一标段:地块1-55,位于河栏村,詹家村,刘家村、罗家村、上麻屯村、下麻屯村;

第二标段:地块56-88,位于算盘峪村、玉石村、稠林村。

投标单位可兼投所有项目区的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0.计划工期: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电力工程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能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任务,具有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中一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土地整理专门企业,并有从事过土地整理工程经验及业绩(至少一项)。

2.除电力工程外,水毁土地复垦项目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能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任务,具有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中一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土地整理专门企业,并有从事过土地整理工程经验及业绩(至少一项)。

3.电力工程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1月1日每天9:00-16:0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17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土地整理专门企业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标段,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辽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佟泽洋 黄智 电 话:***-********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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