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设备[2013]1001
发布时间:2013-10-28
津开招公字:2013-0409
  招标备案号:********10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消防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开计投批[2013]00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7972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17层,高度86.7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消防电梯2部(梯速3m/s,载重量1000Kg,载客量13人),电梯的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电梯厅门和内部的装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派专业人员到场配合总包施工
  2.4计划交货期:2015年03月01日至2015年06月30日
  2.5交货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区红旗路以南,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电梯设备专业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在1.0亿人民币(含)以上或1500万美元(含)以上;2、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3、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电梯A级)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4、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并在有效期内;5、安装调试期间,需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常驻工地,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类似规模业绩不少于3个,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应提供产品唯一授权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21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3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接受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接受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俊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路1号
  邮政编码:300280联系人:于娟电话:***-********
  传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秀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蔡朋电话:***-********
  传真:***-********
  日期:2013年10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善刚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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