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医院放疗科修缮工程招标文件

莆田市第一医院放疗科修缮工程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放疗科修缮工程

  招标编号:PSY(后) *******

  采购单位:莆田市第一医院

  二0一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附件

  第四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我院对莆田市第一医院放疗科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

  工程造价:262450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方应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的装潢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出售

  1、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预算书),并同时在莆田卫生信息网和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ptsyy.com)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4时00分,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财务科。
3、投标人也可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网上下载可以在投标当日向财务科交纳招标文件费50元 。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开标前,参加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3000元。

  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开标前办妥。投标保证金可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缴交。

  中标者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金,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无息退还。

  3、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10月11日下午3:00

  2、 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由招标工作人员接收。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开标时间:2011 年10月11日下午3:00

  八、开标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惠妹门诊大楼五层会议室

  九、招标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人: 小黄 小游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放疗科修缮工程

  1.2 建设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

  1. 3工程造价:262450元

  1.4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的装潢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现场踏勘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附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从莆田卫生信息网和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ptsyy.com)上下载招标文件,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的,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购买。

  9.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9.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 2011年9月30日前按招标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我院招标办。我院将于2011年9月30上午10点在我院会议室举行答疑。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每一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9.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9.3招标人将在 2011 年9月30日前,在莆田卫生信息网和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0.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0.1本工程预算价为:262450元(人民币)。

  10.2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241454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8%。

  工程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参照莆田市卫生局莆卫监【2010】333号文件相关条文执行。

  11.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1.1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

  11.2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材料品牌,中标人须选择与预算书中质量、价位相当的合格以上产品。

  (三)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

  1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一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

  12.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2.1投标文件承诺函

  11.2.2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件资料。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必须按下列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2.1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3.2.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2.3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13.2.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13.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4.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4.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直接送达莆田市第一医院惠妹门诊大楼5楼会议室由招标工作人员接收。

  1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2011 年10月11日下午3:00。

  1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院招标采购小组成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16.开标程序:

  16.1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对应代表该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10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16.2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16.3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17.评标

  17.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17.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7.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17.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8.确定中标人

  18.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18.1.1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18.1.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18.1.3 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19.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签订合同。

  20.工程的保修期限

  工程的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要求如下:保修期限为2年。

  21.工程质量、检查检验与验收

  21.1工程质量

  21 .1.1工程材料一律使用正牌合格产品,招标文件有规定品牌的按其规定。

  21.1.2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标书的规定,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0.1.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21.检查检验:

  21.1.1中标方随时接受招标方指定项目监督员的检查检验。

  21.1.2项目监督员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22.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督员验收。验收不合格,招标方在招标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后重新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好签证手续。项目监督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中标方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因项目监督员不能及时进行验收的而引起的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23.1竣工验收

  23.1.1工程具竣工验收条件,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3.1.2招标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中标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3.1.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中标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24.付款方式与条件

  25.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质量保证金满二年后付清。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无息退还。中标方必须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发票。

  第 三 章 附 件

  附件一

  1、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按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根据我司的实际劳保取费类别调整后的中标价作为签约合同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单 位:部门:职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四

  工程预算价文件

  (另附)

  莆田市第一医院放疗科修缮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莆田市第一医院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放疗科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

  二、 承包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标书的规定,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五、工程合同价:

 金额(大写):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GF-1999-0201)中的内容一并作为签约依据,不做任何修改。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

  (8)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适用标准、规范

  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标书的规定,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3、承包方式:(全包)包工、包料。

  4、 甲方指定的项目监督员姓名:

  5、验收

  5.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和中间验收部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督员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项目监督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在招标方限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

  5.2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将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技术资料起5日内应组织竣工验收。

  5.3竣工验收:按照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以及标书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核对工程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付款方式与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质量保证金满二年后付清。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履约保证金于工程完工后7天内无息退还。中标方必须提供正式建安税务发票。

  7、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进行施工及组织材料进场。材料未经签证而投入使用,医院有权要求返工。

  8、工程保修期限: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两年,终身维修。

  9、双方协作条款:甲方负责协调其它施工方的配合工作。

  10、工程不能按时竣工,逾期一天按每日1000元赔偿发包人损失。

  11、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0%作为经济及法律责任。

  12、其它:依据预算表确认的工程量若有变更,根据有关规定,为工程决算依据。

  13、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本工程双方确认的预(决)算表、报价单附属于本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件 修缮工程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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