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个人工作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个人工作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个人工作平台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8层18-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3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XHZC2021-010
2、项目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个人工作平台项目
3、预算金额:52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个人工作平台项目,1批,采购预算: 520,000.00元,项目概况: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信息门户于2013年上线运行,一方面随着软件技术的发展,原有信息门户在系统架构、版面设计、后台管理的便捷程度方面已无法满足咸阳中院的应用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开展,法院对信息门户的要求越来越高,除原有的信息发布功能外,更加关注与审判业务的整合,与政务系统的交互,与法官个人事物的融合,提供更加智能和人性化的信息融合服务等。,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6 00:00:00至 2021-12-0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的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税款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交的应提供征缴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25 17:00:00止
地点: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8层18-0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需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31 14:30:00
地点: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8层18-0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
联系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办
电话:********26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莹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鑫海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8层18-006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鑫海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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