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堰新路冲孔铝板及栏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堰新路冲孔铝板及栏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堰新路冲孔铝板及栏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EDZ21G041
项目名称: 堰新路冲孔铝板及栏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 45天(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无上限。 | 否 | 1 | 堰新路冲孔铝板及栏杆采购项目 | 3124.6 | ******* | 米 | 本项目为堰新路冲孔铝板及栏杆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栏杆、铝板字及金属装饰条等,供应商负责全部货物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制造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目前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1项得 1分,最高得2分。注:同一产品同时具备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02月-2021年07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19日 至2021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2)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华晓妍(经办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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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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