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

宁河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

宁河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
2021-08-19 10:25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访问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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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0]74号批准,监理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津丞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于桥水库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在进一步加大对周边污染源治理的基础上,沿水库周边22.0m等高线启动环库截污沟工程已十分必要且势在必行。通过环库截污沟、巡视路及防护林带工程的建设可有效拦截库周面源污染,削减入库营养盐;还可为水库管理单位的日常巡视、维护提供便捷、通畅的管理道路,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库周形成完整的植被防护体系,减少污染物,涵养水源地,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截污沟工程的设施,可在水库环库形成网、沟、路、林四位一体的水库生态防护线,也可促进库区管理权限的落实,最终实现水库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系统化的管理。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合同编号:TJKD-2021-002。主要内容为对宁河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洽商文件)范围内所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含设备调试、单机试车、72小时联动试车、配合试运行)的监理服务工作。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市政公用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5~2020)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丞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号:****************1;

联系电话:182*****438

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hcx@chengming-group.cn,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六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水务有形市场网(www.tsjj.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六经路2号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136*****96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丞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3406室

邮 政 编 码:300302

联 系 人:韩晁晞

电 话:182*****438

邮 箱:hcx@chengming-group.cn

发 布 日 期:2021年8月19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田宝刚

电话: 136*****3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扩建工程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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