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薛荡小区沥青道路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南河薛荡小区沥青道路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南河薛荡小区沥青道路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A****************

1、招标条件

南河薛荡小区沥青道路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南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凡是接到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响水县南河镇薛荡小区.

2.2、工程内容和规模:南河薛荡小区沥青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98.26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2.3.1工期:15日历天

2.3.2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工程质量:

2.4.1工程质量: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2月-2021年7月或2021年3月-2021年8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业绩要求:无。

3.5.3信誉要求:

3.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5.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3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3.5.3.4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if !supportLists]-->4、<!--[endif]-->招标文件的领取

4.1、请收到邀请的投标人于2021年8月31日17:00时前使用“CA锁”登录“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31.7.134:5800/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收到邀请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文件,未收到邀请的投标人购买文件进行投标不予认可。收到邀请的投标人购买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函见附件3。

4.2、本工程图纸由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下裁地址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条。

4.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投标信息或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31.7.134:5800/TPBidder),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4.5、特别说明:

4.5.1 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关于办理CA锁相关事宜详见(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1/********/4ed9148d-dc65-4624-ac31-f98a63015a59.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

4.5.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

4.5.3 请投标人使用响水县限额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31.7.134:5800/TPBidder),登录首页上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时间截止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地址:http://221.231.7.134:5800/TPBidder。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if !supportLists]-->6、<!--[endif]-->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if !supportLists]-->7、<!--[endif]-->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if !supportLists]-->8、<!--[endif]-->其他

8.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请登录系统(http://221.231.7.134:5800/TPBidder),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进行查看。详见“响水县限额平台”系统登录页→操作手册。意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先完成报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非常重要),并及时用CA锁登陆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31.7.134:5800/TPBidder),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点击查询缴纳情况。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2、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计量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且拿到审计报告后付至审定总额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加息)。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或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8.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6、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7、因施工场地外因素变化(如场外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影响材料、设备进场等)影响施工进度的,工期顺延,但因此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价格市场风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if !supportLists]-->9、<!--[endif]-->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响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响水县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南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导向项目管理(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响水镇南河镇地址:响水县长江东路44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汪为飞联系人:张淼

电话:138*****571电话:158*****49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道路工程 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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