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法院关于金堂县赵镇观音山村5组钢钒金堂15栋3单元4楼12号竞卖公告

金堂县人民法院关于金堂县赵镇观音山村5组钢钒金堂15栋3单元4楼12号竞卖公告


金堂县人民法院关于金堂县赵镇观音山村5组钢钒金堂15栋3单元4楼12号...

发布时间: 2021年8月19日 10:40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变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目前入驻本院的变卖外包机构是: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本院将下列变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变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变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变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变卖辅助工作。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对金堂县赵镇观音山村5组钢钒金堂15栋3单元4层12号住宅的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1年9月6日10时至2021年11月5日10时止(变卖)在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金堂县赵镇观音山村5组钢钒金堂15栋3单元4层12号住宅

变卖价:188609元

预缴款:188609元

加价幅度:1000元

财产所在位置

金堂县赵镇观音山村5组钢钒金堂15栋3单元4层12号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监证*******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胡义、(2021)川0121执1080号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产权证登记面积 58.14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抵押权人为金堂县新农村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房屋现空置,房屋比较陈旧;房屋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由买受人由自行前往了解。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对上述房屋进行网络询价,上述房屋的参考价为336801元。

2.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15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1年9月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变卖服务热线:********86。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堂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广场支行,账号:**************** 203),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金堂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之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尾款的,即视为悔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本院将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金融贷款咨询等服务等请联系电话:400-199-8188(四川恒通辅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400-199-8188

京东咨询电话:********86
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 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变卖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

金堂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观音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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