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高通量农药残留侦测”实验室能力提升比对项目(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高通量农药残留侦测”实验室能力提升比对项目(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高通量农药残留侦测”实验室能力提升比对项目(二期)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项目名称:“高通量农药残留侦测”实验室能力提升比对项目(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院通过开展“高通量农药残留侦测”实验室能力提升比对项目,有效提升我院农药残留检测能力和水平,强化检验检测队伍整体建设,有力保障我省高原夏菜的产品质量安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北京合众恒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食品营养与人类健康高精尖创新中心实施战略合作,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开发、检测、数据库构建以及数据处理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开发了“GC-QTOF /LC-Q TOF 数据管理与防护系统软件”和“果蔬中农药残留智能分析及自动报告系统”及“茶叶中农药残留智能分析及自动报告系统”,构建了高通量非靶向农残筛查大数据平台。“高分辨质谱非靶向高通量侦测技术”为庞国芳院士专利检测技术,北京合众恒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为院士技术研发团队,拥有该检测技术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北京合众恒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合众恒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宏达中路16号宏达三鼎415
三、公示期限
2021年8月20日 至2021年8月2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反馈单位: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丁辉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988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公示 2021-08-19 11.04.pdf
马骏论证意见-能力提升比对项目.pdf
石晓峰论证意见.pdf
张珍论证意见-能力提升比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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