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招标公告
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招标公告
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为提高城市品位,推进余江县城东新区发展建设,经研究决定,在余江县城东新区招商建设一家星级宾馆,现就有关具体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招商宾馆地址和规模
1、 拟规划在城东新区东渠大道以东、鹰南大道以北(详见规划图)兴建一座四星级以上宾馆,占地面积约为37亩。宾馆投资规模要求不小于2.6亿,建筑面积26000m2,宾馆设计客房约200间,该块地内应配套建设约20000 m2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其中规划一座5000 m2 以上的大型超市。同时捆绑项目的两块商住用地共计约160亩。
2、 宾馆建设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限高70米;鹰南大道以北捆绑商住地80亩,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限高35米(用地西北角布置小高层,其余为六层及以下);鹰南大道以南捆绑商住地80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二、 土地的取得
宾馆建设用地和捆绑用地均应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取得。其中宾馆建设综合用地按15万/亩结算,共约37亩。建设项目捆绑土地约160亩,以20万/亩(暂定价,以中标价为准)为结算底价,超出结算底价部分按一定的比例(最高9:1;最低5:5)作为投资回报。
三、 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包括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星级酒店项目在招商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计、报批工作,并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8个月完成(含装修),装修完成后4个月内开张营业,正式营业2年内至少评定为四星级或四星级以上酒店。第一块捆绑商住地块80亩开发建设可与酒店建设同时开工,酒店地下室完工,按规定发放第一批次30亩土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体完成,发放第二批次30亩土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宾馆建设装修过半后,发放第三批次20亩土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二块捆绑商住地块80亩开发建设在酒店正式营业后,方可开发建设,在酒店评定为四星级酒店前,留40亩土地,房管局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因政府等其它部门迟延审批、迟延交付土地或客观的市场容量限制的,则建设周期予以顺延。
四、投标资格条件
祥见附件一《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项目招商投标资格条件》。
五、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祥见附件二《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项目招商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及开标约定》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
1、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余江县县城东拓建设指挥部(余江县体育馆)
七、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手机:151*****213
招商单位:余江县县城东拓建设指挥部
2013年10月29日
附件一: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项目招商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者须提供企业法人执照原件验证及投资者有效身份证验证,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2、具有四星级酒店以上的建设、经营资质,或者是与国际国内知名的酒店管理公司对本项目的具体托管协议。
3、余江县星级宾馆招商投标须先交纳5000万元作为招商诚信保证金,在2013年11月11日下午17:00之前由企业的基本存款帐户一次性打入专用帐号(收款单位: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余江县支行 帐号:***********************),方可参加项目投标,中标后,签定投资意向确认书,未中标的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
附件二: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项目招商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及开标约定
一、 资格审查、开标时间:
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
二、 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12日上午9:30之前,交至余江县县城东拓建设指挥部(余江县体育馆)
三、 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授权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四星级酒店以上的建设、经营资质或与国际国内知名酒店管理公司对本项目的托管协议;
4、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 递交5000万元诚信保证金的凭证。
上述五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四、 资格标制作、密封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外,其余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密封在资格标密封袋内,密封袋需注明资格标、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在X年X月X日X时X分前不得开启字样,骑缝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及单位公章。
五、商务标内容:
商务标含“投标书”一份,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书格式
如下:
投 标 书
(招标单位):
1、投标总价:根据已收到 余江县星级宾馆建设项目招商 的招标资料,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资料的全部内容后,愿以
捆绑土地结算底价 万元/亩,投资回报率 %,的价格,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修补工作中的任何缺陷。
2、我单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果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你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2)、投标文件及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属投资意向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为结算价。除招标资料中约定可调整的内容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商务标制作、密封要求:
商务标材料须密封在“商务标”密封袋内,密封袋需注明商务标、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在X年X月X日X时X分前不得开启字样,骑缝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及单位公章。
七、 开标会须携带材料及人员要求:
开标会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带好资格标及商务标材料参加。
八、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商采用公开招标,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得分最高者中标。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捆绑土地结算底价报价50分,投资回报率报价50分。
(一)捆绑土地结算底价报价(50分)
本项目投标采用土地结算底价报价,最低报价20万元/亩,最高报价80万元/亩。
投标人的土地结算底价报价计分方法为:每增加1万/亩则增加0.5分,最高分50分,不得报有小数。
土地结算底价报价得分=基本分2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
[报价范围上限:80万/亩(含本数) 下限:20万/亩(含本数)]
(二)投资回报率报价(50分)
本项目投资回报采用捆绑土地出让收入分成形式,以土地挂牌出让价格减去土地结算底价,其中溢价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投资回报,投标人的最高回报率为差价的90%,最低为50%;投资回报=(挂牌出让价格-结算底价)×亩数×投标人自报回报率
投标人回报率报价计分方法为:每下降1个百分点则增加1分,最高分50分,不得报有小数。
投资回报率报价得分=基本分10分+投标人让利系数得分
[报价范围上限:90%(含本数) 下限:50%(含本数)]
(投资回报率不得高于90%,否则以废标处。)
九、 开标会程序:
1、开标会开始(2013年11月12日 09 点 30 分)前,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证件(原件)递交密封完好的资格标、商务标材料;
2、查验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证件,查验后随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
3、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4、开启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商务标材料,公布报价;
5、评审商务标确定第一中标排序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现场签定中标意向确认书;
6、开标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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