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22年3月华东地区天然石膏联合招标公示
2021年10月-2022年3月华东地区天然石膏联合招标公示
根据海螺水泥各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联合华东地区部分公司对天然石膏进行联合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拥有石膏矿或拥有某石膏矿30%以上股权(须提供相关股权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对股权信息予以核实,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2.产能规模在行业位于前列,经营状况较好,并具有良好业绩。
3.公司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若投标人为矿点股东方,与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则需提供石膏矿股权证明材料及石膏矿点出具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特别提示:相关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需扫描形成PDF文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处,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招标联系人处,逾期不受理。
三、招标内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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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网络招标方式进行。
2.实行资格预审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19日8:00-2021年8月26日18:00前登录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招标人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8月28日开展资质审查及增补渠道调研,并根据审查结果,发放资格审查通知书。
3.标书发放时间为2021年8月29日8:00至2021年9月3日18:00,投标人须在标书发放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肆佰圆整(400元)至铜陵海螺账户购买标书。招标人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审核标书费缴纳情况,通过标书费审核的投标人登录供应商操作界面,网上下载标书(电子版),标书售后不退。
4.标书费用审查部门:铜陵海螺财务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次天然石膏招标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登录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界面,按照操作流程填制投标报价栏并将签字及盖章的商务投标报价表扫描上传。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10:00。逾期未在阳光平台正确上传投标文件或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前(2021年9月18日上午10:00)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圆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铜陵海螺公司帐户(银行转账),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以铜陵海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其投标文件按作废处理。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无息)。若中标单位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六、其他事宜
1.为拓展多种经营规模,扩大多种经营收入,天然石膏招标主体为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并负责天然石膏的开票结算。
2.投标人之间协商、约定投标,或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追究对所有参与串标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考虑到本次招标合同期为半年,为确保招标合同的持续性,在招标合同签订时,中标单位需按照半年度中标合同量总金额的2%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万元取整)。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铜陵市建行城中支行
账 号:3400 1668 6080 5999 9999
联系人:张 杰(185*****100)
联系人:孙 宏(182*****687)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古圣村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老厂一号门孙宏收
传 真:****-*******
E_mail:tlgyc@163.com
八、监督电话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钦发
标签: 天然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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