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二○一三年十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09年8月20日至21日,首届黄河航运发展论坛在甘肃兰州举行;2010年6月24日,甘肃、宁夏、内蒙古三省区航运部门在兰州召开黄河航运发展联席会议,共同研究三省区黄河航运发展的规划及思路;2011年9月6日至9日,第二届黄河航运发展论坛会议在山东济南举行;2012年9月17日,第三届黄河航运发展论坛在银川召开;多次会议的召开确定了黄河航运联合开发建设工作的正式启动。但是根据《黄河航运规划报告》(2009年)和《甘宁蒙三省区黄河航运发展规划》(2011年7月)及运量预测,黄河宁夏银川段现有航道条件已不能满足需求,需对银川段进行航运建设,使其通过能力与运量发展相协调。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位于银川市东部,全长85km,沿途流经银川市的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3个县区。
建设标准:Ⅴ级航道标准,航道最小尺度为1.3×22×270m(水深×槽宽×弯曲半径)。
表1 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
整治工程筑坝工程布设了一定数量的丁坝、顺坝和锁坝71.74万m3
疏浚工程在航槽范围的水深不足1.6m的范围内的砂卵石河床布置了疏浚工程66.07万m3
护岸工程部分挖槽两边航道边滩、江心洲岸坡和重要河滩布置护岸工程13.91万m3
配套工程航标工程示位标2座、沿岸标90座,过河标32座、鸣笛标18座、界限标18座、侧面浮标60座、桥柱灯16组、桥涵标4对
码头工程海事搜救中心1处,拟设于银川中心码头
航道维护基地2处,位于银川中心码头和兵沟码头
航标工作船码头4处,分别为洪望码头、永宁码头、黄沙古渡码头、溜山头码头
客运码头4处,分别为西夏影视城码头、军事主题公园码头、长河湾码头、金马河码头
抛泥区共设置19处,占地43.97hm2
施工营地8处,占地1.2hm2,主要为码头占地,根据码头施工工期分别设置
占地168.18hm2,其中配套工程8.33hm2,航道整治水域面积115.88 hm2,抛泥区面积43.97hm2
土石方开挖总量为83.70万m3;回填总量为75.44万m3;外借方37.21万m3;抛泥土石方44.77万m3;临时弃方为0.70万m3
3、施工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施工,总工期3年。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45058.75万元。
4、方案比选
本项目总体方案基本一致,仅在部分分汊河段和急、险、浅重点滩布置了比较方案。推荐方案、比较方案主要区别是航线沿左槽还是右槽主航道布置以及滩情水势、流态比降改善程度。方案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弯槽的有利条件,通过筑顺坝,增大弯曲半径,使得规划的航线更平顺,方案二是封堵现行弯槽,裁弯取直,在滩中沙卵石边滩开辟新航槽的方案,同时布置丁坝、顺坝固定岸线。
通过对方案一、方案二从工程量和环境因素等方面进行同等深度的比较论证,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综合考虑对航道交通影响、声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因素,方案一优于方案二,环境制约因素较小,因此本评价推荐方案一,与工可推荐方案一致。
5、与相关规划符合性
项目属于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起点位于吴忠市与银川市交界处──叶盛黄河大桥(老桥),终点止于银川市贺兰县头道墩,属于《甘肃、宁夏、内蒙古黄河航运发展规划》中的一段,其建设对充分发挥黄河航运效益,促进银川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项目建设需在水中进行疏浚、切滩、修建码头等作业,在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预防措施和补救措施后,可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
项目建设符合“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相关要求。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两岸植被以人工种植植被较多,并分布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业种植;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内有芦苇、蒲草、沙蒿、蒲公英、沙枣树、花棒、柠条、沙柳、新疆杨等植物;植被生长茂盛。
由于受人类活动干扰强烈,航道沿线以适应人类活动影响的常见野生动物为主;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内栖息有大天鹅、灰鹭、沙燕等40余种鸟类和30多种动物,其中大天鹅和白鹤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灰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调查,黄沙古渡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23100hm2,主要保护对象为大鼻吻鮈、北方铜鱼、黄河鲇、铜鱼、黄河鲤。根据保护区功能区划分,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施工河段处在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其中位于核心区约26km,实验区约59km。
(2)水环境调查与评价
根据2012年宁夏环境质量公报中黄河水质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以及《宁夏黄沙古渡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书》中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内黄河的监测数据,叶盛黄河桥、银古公路桥处及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内的黄河水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好。
(3)底泥质量现状
本评价收集《中卫市南长滩至沙坡头段航运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黄河底泥质量现状监测的数据进行评价,结果表明黄河银川段底泥质量现状较好,可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84)的要求。
(4)空气环境调查与评价
根据2012年宁夏环境质量公报的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银川市全年大气环境NO2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但SO2和PM10出现超标现象,其中SO2超标是由于冬季寒冷,大量锅炉采暖所致;PM10超标主要是因为银川地区气候干燥、风沙较大。
本评价收集《宁夏黄沙古渡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书》中湿地公园内空气的监测数据,结果表明公园内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5)声环境调查与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金马河农家乐和金水源泵站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昼间和夜间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社会环境:本项目直接影响区,即项目所经城镇:银川市。
(2)生态环境:水域生态评价范围为航道整治工程起点(叶盛黄河大桥老桥)以上500m至终点(头道墩)以下1500m;陆域生态评价范围为平原河流为最高洪水水位线外100m以内。
(3)声环境:工程河段最高洪水位线外200m范围内。
(4)水环境:航道整治工程起点(叶盛黄河大桥老桥)以上500m至终点(头道墩)以下1500m。
(5)环境空气:工程河段最高洪水位线外200m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社会环境:
(1)航道建设满足银川市黄河水上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完善银川市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实现黄河航运规划目标、促进腹地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2)本项目陆域永久占地主要为草地、灌木林地。工程占地数量不大,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或高产地。
(3)项目施工将对目前的通航有所影响,但影响不大。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进一步的优化航道设计,选择影响最小的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对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大鼻吻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金水源泵站进行破坏,在保证航道通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量,降低干扰范围和程度。
(2)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做好征地工作。
(3)工程建设前应与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提前发布施工和航行通告,做好施工船舶和通航船舶的避让工作。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设置抛泥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
(5)项目银川黄河大桥滩施工前,应同金水源泵站管理部门进行沟通,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和施工作业时间,避开泵站取水时间,避免对抽取的水质造成影响。
2、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环境
①项目修建将对区域植被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由于永久占地较少,生物损失量相对很低,且通过绿化恢复工作可有效补偿损失的生物量,因此工程对区域内植被的影响较小。
②项目建设会对沿线的野生动物尤其鸟类造成惊吓,但随着工程的结束,对动物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消除。
③航道施工不会对黄沙古渡景区内的任何景点产生影响;码头的选址避开了鸟类核心保护区、栖息地,距离最近的鸟类栖息地超过5km,因此不会对鸟类集中分布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营运期加强管理,禁止在此航段鸣笛,控制对鸟类的惊扰。
④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设置的抛泥区选址合理。
(2)水生生态环境
①项目施工会对黄河内的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
②施工期项目疏浚作业会导致鱼类生存环境发生变化,营运期的噪声对对鱼类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从影响水域的流速变化和变化范围来看,对鱼类的生存和洄游等行为基本没有影响。
③项目施工和营运期对渔业资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变和持续性条件刺激等方面。
④项目疏浚产生的悬浮物对水产资源产生一定影响,但是施工结束后,不利影响即可消除;项目的实施对整治河段的重点保护物种不会造成影响。
⑤项目建设主要对水产种质资源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望洪镇、杨和镇、园艺镇三个产卵场,以及洄游通道。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保护沿线植被,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规范施工活动。
②禁止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或破坏其生境。
③航道整治后的护坡和抛泥区优先考虑绿化措施,护坡绿化要和岸上绿化带共同构成生态廊道。
④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内严禁设置施工临时占地,湿地内码头施工,应先遵循湿地保护区管委会的意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减少对湿地内野生动物的惊扰。
⑤项目建成后,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完成可绿化区域的绿化;加强对绿化植被生长管护工作。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参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报告的要求,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调度,避开鱼类产卵期,加强渔政管理,打击违法捕鱼。业主应配合保护区管理部门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保护野生动物的教育,以提高航运工程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②为减轻施工和运营期对相应水域鱼类等水生生物的影响,参照水产专题报告,设置合理的增殖放流计划。
③施工期分别在望洪镇、杨和镇、园艺镇流域每年增设人工鱼巢1000个,以尽快缩短资源修复的时间。
3、水环境:
(1)航道疏浚挖泥将造成航道内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局部水环境、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
(2)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但是考虑到生活污水仅限于施工期,且水量不大,因此在进行初步处理,可有效避免对对黄河水质造成污染影响。
(3)营运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船舶生活污水、航道站和码头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但在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后,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内应设置旱厕,生活污水采用封闭PVC管的方式接入旱厕内,沉积物定期交由银川市环卫部门处理,出水自然蒸发。
(2)抛泥区收集自然蒸发,从而有效的避免余水漫流造成的影响。
(3)船舶运输施工材料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施工材料坠入航道中,造成水环境污染。
(4)对于航道站和码头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各航道站和码头应设置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定期抽取上清液送至银川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底污送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理,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营运期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油污水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6)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上岸送至各航道站和码头的化粪池,不得在河道内随意排放。
4、空气环境
(1)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施工扬尘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大的影响。
(2)施工中对临时堆土及时覆盖遮盖布,其扬尘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
(3)在做好路面清洁的情况下,运输车辆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TSP浓度在下风向100m外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在做好施工期降尘措施后,船舶、机械废气对施工点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工程结束后,影响即可消失。
(5)抛泥区的恶臭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大的影响,且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6)营运期随着船舶航行的增多,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会对航道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较小。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水泥等散装物料及施工表土的临时存放,应设于空旷处并加盖遮布,以减少起尘量,所处周围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单位。
(2)施工期间应对陆域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等进行洒水降尘工作。
(3)航道清淤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以减轻底泥臭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4)加强管理,航道管理部门应制定船舶准入条件,要求通航的船舶性能符合《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
(5)建议航行船舶应采用优质柴油、无铅汽油作为燃料。
5、声环境
(1)本项目无受施工期噪声影响群众,而且施工噪声是暂时性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噪声的污染也随之结束。
(2)航道沿线现状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存在,营运期通过加强船舶航运管理,不会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造成影响。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低噪声运行;船舶发动机应安置有效的消声器,并保证其正常工作,禁止私自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降噪设备。
(2)在黄沙古渡湿地公园附近的航段内施工时,应参考公园管委会的意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鸟类的惊扰。
(3)在通过水产资源保护区望洪镇、杨和镇、园艺镇三个重要产卵场时,因同水产保护部门联系,避开鱼类繁殖期。
(4)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材料运输尽量避免穿越市区,夜间22:00~06:00和昼间12:00~14:30禁止运输车辆村庄道路和便道通过。
6、固体废弃物
(1)项目疏浚切滩废砂石方均置于抛泥区综合利用。
(2)项目施工营地,固体废物发生量约为50kg/d,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的影响。
(3)项目营运期,航道站和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发生量为0.65t/d,船舶生活垃圾发生量约为0.010t/d?艘。采取合理的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多余砂石方应送置抛泥区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充分利用。
(2)施工营地设置带封盖的垃圾筒,安排专人定期清除垃圾,并送至银川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3)加强管理,垃圾分类收集,各航道站、码头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银川市环卫部门处理。
(4)航道站和码头配备垃圾接受设施,对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接收处理。
7、危险品运输事故环境风险
根据国内事故统计推算,卸船事故性溢油风险概率0.06-0.10次/年;装船事故性溢油风险概率0.2-0.4次/年。溢油事故会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均会造成污染影响,根据国内同类项目对溢油事故的分析预测,在内河船舶通航的最不利条件下,从溢油发生到10分钟后,污染带到达下游约600m。因此项目通航营运后,发生事故时,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不利影响。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做好航运安全广泛宣传工作,加强对航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和防范。
(2)建设单位应参照“6.5 风险事故预防及应急对策措施”一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3)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在航道站及码头设置应急抢险中心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事故应急装置,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可及时处理。
(4)参照水产种质资源专题报告,做好水产风险防范措施。
8、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水质监测项目选取pH、高锰酸盐指数、DO、BOD5、COD、氨氮、SS、石油类等项;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此外补充噪声监测监测,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A声级(LAeq)。
(1)地表水水质监测
施工期:施工开始时监测一次,施工期每半年监测一次,直至施工结束,共6次;
营运期:营运期各特征年监测两次,分枯、丰水期进行,共6次。
施工及营运期监测点位设置在叶盛黄河桥处、银古公路桥处、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处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望洪镇、杨和镇、园艺镇河段处。
(2) 声环境监测
声环境监测主要在各施工点岸侧进行,采用随机的方式对各施工现场进行监测;运营期也为特征年监测,监测点位与本次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一致。
(3)完成单位
建设部门采用有偿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加强各敏感水域水质进行监测。
四、公众参与
本次航道整治工程调查范围为航道两岸受项目影响的地区;被调查对象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的居民、船员、渔民为主,还包括项目所在地政府机关相关人员、与项目有关的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1、公众参与形式:
本次航道整治工程调查范围为航道两岸受项目影响的地区;被调查对象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的居民、船员、渔民为主,还包括项目所在地政府机关相关人员、与项目有关的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第一阶段环评信息公示:项目于2013年7月30日在宁夏法制新报上,将第一阶段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与概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工作主要内容、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第二阶段环评信息公示:本阶段,于2013年9月25日将项目主要评价结论在宁夏法制新报上进行公示,内容为:工程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问题,拟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报告书主要结论,公众意见回馈方式,及意见征求起止时间。
现场环评信息公示情况: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组采用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
2、公众参与调查统计:
(1)通过现场调查,55.2%的被调查者清楚的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情况,38.8%的居民有所了解,只有6%不清楚项目的建设。在听取项目建设的详细介绍后,被调查者100%赞同项目的修建,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2)对于项目施工中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大多数被调查者关注点在生态环境破坏和水质污染方面,分别占63.8%和75.0%;另有18.1%的担心施工会对黄河渔业造成影响,有12.9%的被调查者认为轮船废气会对黄河两岸的农作物造成影响。
(3)对于施工期带来的环境问题,有64.7%的人认为应该加强施工管理,59.5%的人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期。
(4)对于项目完成后,营运阶段的主要环境问题, 64.7%的被调查关注黄河水质污染问题,39.7%的被调查担心事故风险对水体的影响,10.3%的被调查者认为航运功能的提高,船舶量的增加会造成噪声污染问题。
(5)对于营运期的环境问题,79.3%的被调查者要求加强航运管理,19.8%的人认为应该设置污水收集处理设备,避免对水体造成影响。
(6)有73.3%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设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22.4%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影响,但较小,另有4.3%的人持无所谓态度。
(7)根据对黄沙古渡湿地景区内工作人员的调查,所有人对项目建设均表示赞成。
在“其他意见和建议”一栏中,被调查对象均未作出回应。
3、公众参与采纳与否的说明和建议
对被调查对象就项目环境影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本评价采纳与否情况说明如下:
(1)对于被调查者所普遍关心的“黄河水质污染问题”,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禁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排入河中。营运期通行船舶产生的含有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后送至岸上的接收单位,统一处理。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靠岸后交由港区统一接收处理。
(2)黄沙古渡湿地公园工作人员赞成项目的修建,但希望“建设单位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保证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本评价建议项目在湿地公园范围内施工时,应事先同湿地公园管理部门联系,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并禁止在湿地公园范围设置临时占地。
(3)施工单位应该就航道施工交通管制的问题及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对沿线正常航运的影响。
(4)营运期,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航运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评价公众的意见,设置“污水处理装置”、“控制鸣笛、减少噪声污染”等方式,减轻项目对沿线的环境影响。
通过分析,公众参与中大部分意见对减缓项目施工及营运后带来的环境影响是有效的,通过认真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可有效消除项目建设中的不利环境影响,获得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支持,推进项目的建设。
4、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发出问卷120份,回收116份,回收率为96.7%。公众在对项目有了详细的了解后,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因此调查群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赞成率达100%。同时被调查对象也希望建设单位落实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好施工管理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并严格遵守执行落实;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理解。
五、环保投资
由估算,项目新增环保投资为416万元,占总投资的0. 92%,所占比例不高,环保资金落实有保障。工程建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与环境损失相比,其效益费用比为27.6:1,环境效益显著。
六、总结论
黄河银川段航运建设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黄河航运发展规划,航道的建设能够改善通航条件,对促进银川市黄河水上旅游事业发展、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实现黄河航运规划目标、适应运输船舶大型化、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等具有重要作用。
项目建设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破坏局部河段水生生态,但是根据大鼻吻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的专题报告结论:“工程对保护区水域生态环境和重点保护物种的影响程度较有限,通过采取调整施工计划,开展污染治理、珍稀鱼类意外伤害救护、人工鱼巢鱼礁建设、人工增殖放流、环境监测以及加强施工期和工程运行期的监督和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可有效的减轻工程对保护区鱼类及其保护区的影响,基本不会对保护区功能及重点保护对象产生影响”。
此外,项目会对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和黄河水体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本评价提出的措施防治施工中的不利环境影响,在全面加强该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及营运中的监督管理工作,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蔡云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
邮编:750011
2、评价单位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袁玉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uanyw985@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编:750011
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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