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公开、规范、择优选择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确定该主体拟服务环节和数量,有力促进该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根据《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三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发〔2021〕133号)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三府函〔2021〕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涉及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86.84万元,用于继续推进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支持我县主要粮油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1万亩(折合面积),达到未实现绩效目标1.24万亩(折合面积)的169.35%。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补助环节
对县域内2021年度主要粮油作物机植保(含药)、主要粮油作物机播(机收)和粮食机械化烘干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主要粮油作物机植保(含药)。每亩(负担亩)补助10元,服务面积5.001万亩,补助标准为市场最低价格25%。本环节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农户,占比80%及以上。
(主体数量:4家 服务面积:5.001万亩 补助标准:10元/亩)
2.主要粮油作物机播(机收)。每亩补助30元,服务面积3万亩。本环节实施区域应避开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项目区域,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农户,占比80%及以上。
(主体数量:4家 服务面积:3万亩 补助标准:30元/亩)
3.粮食机械化烘干。每吨补助35元,烘干服务1.338万吨。
(主体数量:3家 服务对象:不限 烘干量:1.338万吨补助标准:35元/吨)
(三)资金概算
本项目补助总额186.84万元(附件1),其中:主要粮油作物机植保(含药)服务50.01万元、主要粮油作物机播(机收)90万元、粮食机械化烘干46.83万元。
单个经营主体接受服务的补助资金总额不得突破30万元;不与农机化发展作业奖补、秸秆综合利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重复享受补助,与非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累加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50%。
二、遴选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张榜公示-确定主体”的程序遴选服务主体和确定拟服务环节、数量,并通过县政务网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三台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中选主体签定实施协议,明确实施环节、实施数量、双方权责等。
三、申报要求
依法注册并自愿在三台县33个乡镇范围内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的主体,均可参与实施主体申报,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要求如下:
1.具备所申报环节农机化作业服务资质。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机装备、配套设施及技术人员,有固定办公(营业)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环节作业服务。
3.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5.参与社会化服务的机具须安装与相应平台和装备相匹配的物联网监测终端,确保作业轨迹等信息数据上传有关农机化信息监测平台。
有本项目承担意愿的主体,应于2021年8月24日前向三台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9份,并密封加盖主体公章,申报表附后(附件2)。
联系电话:****-*******。
联系人:肖先生。
申报地址:三台县农业农村局检测大楼310室(三台县科鑫路39号)。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
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结余资金)补助概算表
补助环节 | 补助 数量 (万亩、万吨) | 补助 标准 (元/亩、元/吨) | 补助 资金 (万元) | 折合 面积 (万亩) | 服务 对象 | 备注 |
主要粮油作物机植保(含药) | 5.001 | 10 | 50.01 | 0.5 | 小农户占80%及以上 | |
主要粮油作物机播(机收) | 3 | 30 | 90 | 0.81 | 小农户占80%及以上 | 水稻机收应避开水稻种植结构示范县项目区域 |
粮食机械 化烘干 | 1.338 | 35 | 46.83 | 0.79 | 不限 | |
合 计 | 186.84 | 2.1 |
说明:
1.按吨位进行补助的环节,其补助标准根据平均亩产进行测算,其中:2020年水稻亩产0.53吨,玉米亩产0.39吨,稻玉平均亩产0.46吨。
2.面积折合系数为:机耕0.36,机播0.27,机防0.1,机收0.27(含烘干)。
附件2
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申报表
实施主体基 本情 况 | 单位全称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与服务环节相适应的装备明细及数量(台) | 物联网终端(台) | |||||||
相关驾驶操作人员数量(人) | 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 人,拖拉机驾驶员 人。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获评示范社(场)等相关荣誉 | ||||||||
申报内容 | 申报环节 | 申报数量(亩、吨) | ||||||
申报意见 | 我单位已知晓《三台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及要求,现向贵单位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申报材料,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责任,请予审核和评审。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拟服务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签章) | 年 月 日 |
备注:申报主体在提交此表时,要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和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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