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智慧街面巡防警务站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智慧街面巡防警务站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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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临开采磋2021-04-1号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9日 | |||||||||||||||
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智慧街面巡防警务站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临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依据临汾开发区财政金融部202041号项目备案材料,对智慧街面巡防警务站设备购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购置智慧街面巡防警务站设备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 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 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8:00,公休日除外。 2、联系电话:****-******* 3、领取地点:河汾一路临汾开发区管委会608室 4、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注册并完成自主备案。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名单里)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证明资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一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报名。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报名携带此表)
疫情期间,以上资料必须提供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至********6@qq.com,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报名。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提交地点(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8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汾一路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20开标室 3、届时请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七、发布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河汾一路55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1*****999 九、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集采机构名称: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汾一路开发区管委会6层610室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 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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