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杀维保 招标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杀维保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杀维保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9日15: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02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85.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杀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8-20 至 2021-08-26
撰写单位: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杀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杀维保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0804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消杀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2,000.00
最高限价(元):85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单位的特点和防治种类采取科学规范,综合性的防治措施,有效地降低和控制虫害密度。

二、乙方派出专业防治技术人员,帮助甲方完成服务范围的害虫工作。

医院全区域四害防治方式:

一、医院外围及排风口,采用毒饵定点投放或布放鼠荚。每月投药不少于二次。

二、医院周围及车库、垃圾点是老鼠活动频繁区城。采用沿周边包和投药,每月投药不少于二次。对医院外围沙井、下水道投放灭蚊缓释药剂,每月投放不少于二次,如遇雨季视情况而定。对车库或不易清理的积水处投放灭蚊缓释药剂,每月投放不少于二次,如遇雨季视情况而定。垃圾收集点、果皮箱周边环境,采用菊酯类药物稀释的溶液喷洒每月实施不少于一次。医院的楼道等公共区域的阴暗角落,采用菊酯类药物稀释的溶液喷洒夏季实施不少于二次。医院保洁配合检查清理病房洗手间、外环境乱丢的垃圾、杂物,消除暴露的散在地上的孳生物。灭蟑螂主要处理科室、沙井、下水道、化粪池、餐厅厨房等区域。

1)、外围沙井、下水道、化粪池,采用烟熏或常量滞留喷洒处理。每月实施不少于一次。

2)、医院外区域及绿化带,采用菊酯类杀虫乳油实施滞留喷洒,或施放灭蟑粉、每月实施不少于一至二次

验收标准

1、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5% (粉迹法)。

2、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 3%。

3、灭蝇标准:蝇类孳生地三龄蚊幼或蛹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蟑螂密度不超过3-5%。

二、防治地址: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内及西院区

防治种类:蟑螂、苍蝇、蚊子、老鼠等害虫。

防治场所: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西院区,建筑总面积25.79万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根据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可邮寄)。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邮寄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文件,比如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邮寄以接收人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璐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维保 消杀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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