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十七)

卫滨区卫健委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十七)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新乡高新区金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2.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南高村卫生室

3.新乡市卫滨区飞机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4.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西高村卫生室

5.新乡市卫滨区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新乡高新区红旗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新乡市卫滨区元庄村卫生室

8.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水南村卫生室

9、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金家营村卫生室

10.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十五里堡村卫生室

11.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丁固城村卫生室

12.新乡市卫滨区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

13.牛霞诊所

14.新乡李村新村袁子辉诊所

15.新乡闫香云诊所

16.新乡市第一运输公司医务室

17.新乡梁国琴诊所

二、医疗机构注销

1.卫滨孙旭霞诊所

2.新乡市卫滨区科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外科诊所

3.新乡市卫滨区八里铺村第二卫生室

三、医疗机构变更

1.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

2.新乡高新区红旗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新乡健康门诊部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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