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防范监管总队技防网及警务通机房迁移、技防网集中存储机房链路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技术防范监管总队技防网及警务通机房迁移、技防网集中存储机房链路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技防网及警务通机房迁移、技防网集中存储机房链路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技防网及警务通机房迁移、技防网集中存储机房链路租赁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技防网及警务通机房迁移、技防网集中存储机房链路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3-D-0459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技防网及警务通机房迁移。天津市公安局计划将现有两处机房内技防网及警务通相关设备迁移至天津市电子商务信息与网络中心,中标方须承担原有设备在项目迁移、拆卸、重组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并重新采购机房网络设备,确保系统联入天津市“技防网”,为用户提供工程建设完成后的设备连接图。

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技防网集中存储机房链路租赁。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计划将现有两处机房内技防网系统后台存储平台相关设备迁移至天津市电子商务信息与网络中心,技防网系统存储建设模式将改为集中式存储,并将政府专用机房用于技防网集中存储机房。为满足技防网整体网络需求,此次项目工作需要在政府专用机房中搭建(或租赁)一条万兆带宽的网络路由,该网络需要实现与技防网主干网对接,满足技防网整体网络规划并能够承载全部网络传输。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第一包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二)网上应答时间:2013年10月29日9:00至2013年11月18日8:3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投标”中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开标解密前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

(三)第二包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1日14:0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第一包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1日9:00,在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集合,联系人:王智昊,联系电话:137*****610。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签到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8日8:45至9:15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六)网上开标解密时间:2013年11月18日9:15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七)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五、采购人

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

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00161

网 址:http://www.tjgpc.gov.cn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周竞研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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