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13年度市县农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隆回县2013年度市县农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隆回县2013年度市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1、招标条件

隆回县2013年度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邵阳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并经隆回县发改局以隆发改招[2013]149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隆回县2013年度市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规模:255.23公顷,项目总投资613.19万元,工程施工费510.53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不分标段报名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万元)

(万元)

备注

隆回县鸭田镇张家山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

第一标段

鸭田镇张家山村等3个村

128.75

公开

招标

隆回县岩口镇龙山下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

第二标段

隆回县岩口镇龙山下村等3个村

199.35

隆回县雨山铺镇窑里村、双冲村土地整治

第三标段

隆回县雨山铺镇窑里村、双冲村

158.80


3、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3.1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3.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由中标方采购,须经业主和监理方鉴证检测合格后才可以使用。

4、建设工期及质量标准

4.1 计划工期: 120天(日历天)

4.2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经正常年检;企业没有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依法取得的企业资质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没有被吊销工程资质证书;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申请人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且没有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且没有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须持有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应具有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中标后施工工期内纪检、建设、国土等管理部门将严格考勤;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伪造项目经理培训证重复投标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5.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5.5根据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该批次中标单位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交招标人。

5.6实行“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即:招标时不区分具体标段,第一轮根据标段数量按照1:3的比例从合格投标人中抽取入围单位;第一轮抽取结束后立即进行第二轮抽取,在入围单位内抽取各标段中标施工单位。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投标报名,报名时不对应具体标段,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5.8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隆回县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6、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6.2报名地点: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联系地址:邵阳市邵阳大道东湖日欣小区1栋1单元17楼)。

7、报名要求

7.1报名要求: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7.2所需携带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审查表;②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电脑打印)原件;③单位介绍信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留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⑧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培训证原件报名时交代理机构收存)(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⑨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安全员的A/B/C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⑩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现场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7.3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成功后于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400元,其它资料费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8.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15日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银行对帐单打印时间为准);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 万元整。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8.3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邵阳百春园支行

帐号:****************235

8.4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隆回县2013市县投资土整项目保证金”,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5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6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9、开标时间

9.1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湖南省邵阳市罡大公证处二楼会议室(邵阳市敏州西路罡大花园);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抽取程序

10.1评审委员会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检查后,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公开抽取的投标人名单;

10.2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依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以银行打印的到账具体时间为准,下同)先后顺序,根据标段数量(标段号不得间断)1:3的比例,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抽取入围单位,未入围单位退场。

10.3中标候选人抽取:按入围投标人数量,向抽取箱中放入连数号码的号码球,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先后顺序,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抽取1号球的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2号球的为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同时,根据标段数量和抽取的序号,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备选单位,同时备选单位不对应标段,如有中标单位放弃,依照备选单位号码排序从备选单位中依次替补。

10.4整个评审及抽取过程由纪检监察、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等监管部门全程监督,并当场签字确认。

12、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 人: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 人:黄主任

电 话:187*****7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邵阳市邵阳大道佘湖桥西头东湖日欣小区1栋1单元17楼

联 系 人: 彭先生(133*****131

联系电话: ****-*******

传 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