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厂房新建改造)招标公告
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厂房新建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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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厂房新建改造)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马小勇 | 联系电话 | 153*****68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8-19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8-23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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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厂房新建改造)001 | GSRC-2021-066 | 工程-施工 | 337300.58(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厂房新建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RC-2021-066
一、招标条件
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对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厂房新建改造)以邀请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的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RC-2021-066
2.项目名称: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厂房新建改造)。
3.施工地点及规模:在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新建厂房10间,改造维修厂房8间,硬化场地160㎡,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新建厂房招标控制价157307.92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753.53元,规费:1783.98元)。
(2)灵台县针灸艾草产品研发项目-维修改造招标控制价179992.66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406.89元,规费:6363.97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
7.计划工期:2021年8月28日开工-2021年9月16日竣工,总工期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5.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技术能力。
四、招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9日18时00分至2021年8月23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代理公司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及光盘2份(PDF格式及投标预算广联达电子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灵台县广场街129号
联系人:马小勇
电话:153*****6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177*****166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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