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公安局棋盘山派出所、警犬训练基地项目
围场县公安局棋盘山派出所、警犬训练基地项目
项目编号: | GC130*****210070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8-26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08-30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9-10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1-09-10 15:00:00 | ||
正式公告 |
1、招标条件
围场县公安局棋盘山派出所、警犬训练基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复并核准。批复号:围行审投【2021】41号,核准号:围审批招核字【2021】17号。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围场县棋盘山镇二十九号村棋盘山派出所院内。
规 模:拟新建1栋2层业务用房和1层警犬饲养舍。该地块用地面积3535.27平方米,拟新建1栋2层业务用房和1层警犬饲养舍,新建建筑物总面积1145.26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暖通及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10.609708万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17时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选择围场县,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4.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5、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
提疑截止时间为 202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答疑截止时间为 2021年09月02日17时00分。
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5时00分。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4-064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注:1、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如投标人本级开户行无法出具,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并附相关证明;
2、如投标人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或转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5时00分
7.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围场县
项目联系人:李洪吉
联系方式:157*****007
招标代理: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会龙山东区会龙山庄第4幢13层1303号房
联 系 人:刘学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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