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马田片区除“四害”消杀服务

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马田片区除“四害”消杀服务

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马田片区除“四害”消杀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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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马田片区除“四害”消杀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团队要求: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或以上相关协会颁发的登的热应急防控技术培训班培训证书人员至少2人。其余人员需持证上岗证。
2、器械配备要求:热烟雾机1台、背负式机动喷雾器2台、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
3、服务要求:每月开展两次消杀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 26400元(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市政管理和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 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1年8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杀服务 四害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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