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委托方为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扶南东亚”)、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扶南精糖”)、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驮卢东亚”)、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崇左东亚”)、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宁明东亚”)、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海棠东亚”)。委托方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方的危险废物,特邀请有处置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争性磋商流程

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方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提交响应文件——委托方审计部与采购部开启竞争性响应文件——委托方与响应方进行磋商(依委托方需求)——确定成交响应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二、 危险废物处置范围及要求

2.1响应方负责处置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期限内委托方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预估数量如下: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扶南、扶南精糖

FN、FNSR

驮卢东亚

TL

崇左东亚

CZ

宁明东亚

NM

海棠东亚

HT

合计

(吨)

不可回收废油

900-249-08

30

10

9

8

12

69

废油桶

900-041-49

6

5

5.34

5

3.5

24.84

油漆桶

900-041-49

2

5

1

3

1.5

12.5

废电池

900-052-31





2

2

化验室废液

900-047-49

15

4

5.4

8

7.3

39.7

化验药品空瓶

900-041-49


1.5

0.2

0.5

0.5

2.4

合计(吨)


53

25.5

20.94

24.5

26.5

150.44

上述表格数量为委托方预估数量,总数量为不固定数量,实际总数量为合同签订前及合同期限内委托方实际产生并委托处置的数量。该数量可能远低于、也可能远高于上表预估数量,响应方须按照委托方实际产生并委托处置的数量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委托方危险废物,双方以委托方处实际过磅数量进行结算(针对不可回收废油,200L空桶按20公斤/个进行核减重量,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如因委托方原因导致最终委托处置的数量未达到上表所列的数量的,不视为委托方违约,响应方不得因此要求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实际委托处置数量超过上表所列的数量的,响应方也仍须按合同约定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委托方危险废物。

2.2危险废物的品质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双方按危险废物的实质现状交付。响应方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对危险废物情况进行必要调查、了解、评估,谨慎响应,如响应方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响应方接受危险废物的任何质量瑕疵,不得再因质量问题提出权利主张。

现场看货地址、联系方式:

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看货时间

扶南东亚

广西扶绥县临江路182号

王有鑫

150 7887 9847

工作日上午07:30-11:30

工作日下午14:30-17:30

扶南精糖

驮卢东亚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

甘积伦

157 7807 2547

宁明东亚

广西崇左市宁明县花山路272号

黄伟康

134 5793 4540

海棠东亚

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

陆胜

177 7653 6912

崇左东亚

广西崇左市中泰产业园工业大道35号

邓耀港

134 7114 8121

工作日上午08:30-12:30

工作日下午14:30-17:30

现场看货需遵守国家卫健委、地方有关部门及委托方的疫情防控政策。

2.3危险废物交付、运输、贮存及处置

(1)危险废物分批交付给响应方,交付地点在委托方工厂,具体批次交付的种类、数量、地点等按委托方通知,委托方提前5天通知。

(2)响应方按照委托方的通知负责到委托方工厂收集、运输危险废物至响应方的场地进行贮存及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响应方承担。

(3)响应方到甲方工厂收集危险废物时,双方及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在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并按环保局规定流程进行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确认完成后,响应方方可将危险废物运出委托方工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作为双方核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种类、数量以及接受环保、运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监管的凭证。

2.4处置费用结算

处置费用按月结算。响应方接收委托方的危险废物后,双方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确认上月已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并根据双方确认的种类、数量以及合同单价核算处置费用,处置费用核算清楚后,双方签字或盖章《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结算单》,响应方按照双方核算清楚的费用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委托方,委托方在收到响应方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结清全部费用。

2.5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其他约定等详见本公告附件《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拟签定版)》。

三、 响应方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响应方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1日,连续持续经营时间不短于一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

3.2响应方2020年纳税人信用级别B级以上(含B级);

3.3响应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

3.4响应方能够提供由区(省)级生态环境厅以上部门出具的关于《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批复文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且《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中的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上述危险废物;

3.5响应方能够提供由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排污许可证》的行政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6截止2021年7月1日,近三年内,响应方应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环保处罚、行政处罚纪录等;响应方无重大违法行为而引发的司法纠纷、诉讼纠纷,无立案信息记录、开庭公告记录、司法判决纪录等。

3.7响应方应具有符合危险废物货物运输规定的证件,能够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囊括危险货物运输;

或者,响应方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定协议书,第三方运输单位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囊括危险货物运输。响应方应提供协议书复印件、第三方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能够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四、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4.1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方,须在提交竞争性响应文件前,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扶绥县支行

银行账户

2102 1220 ******** 56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RMB:10,000.00)

转账备注

危废处置磋商保证金

4.2 推荐以法人的账户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汇入委托方账户,即公对公转账,严禁以个人账户进行转账(即使是法人代表的私人账户进行转账,委托方也不认可)。

4.3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4.4 确定成交响应方后,成交响应方所缴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退还

4.5 未成交响应方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委托方在与成交响应方签订合同并收到未成交响应方提供的《退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 竞争性谈判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六、 竞争性响应文件及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需要递交的竞争性响应文件,详见下表:

N

竞争性响应文件需提供资料

是否提供

1

报价单(按附件1格式)

必需提供

2

竞争性磋商承诺书(按附件2格式)

3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2020年纳税人信用评级

6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批复文件,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

《排污许可证》的行政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8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囊括危险货物运输

9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1

是否存在委托代理

10.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必需提供

无需

10.1.2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1

关于退磋商保证金的申请

未成交响应方必需提供

12

响应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选择提供

响应方递交的竞争性响应文件不齐全或不真实,委托方默认响应方的响应行为不符合公告要求。

6.2 以上文件响应方签字盖章后装入信封,在信封一侧填写参与响应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姓名、电话号码并封口,同时在封口处盖公司公章,于递交竞争性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委托方处

收件人

李世华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23楼

电话

0771-5538 516

响应方递交的信封无明显标识,被误拆等处理,委托方概不负责。

6.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27日16:00时前。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委托方将不予受理。

6.5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如经磋商,响应方重新递交报价的,从响应方重新递交报价之日起算90日历天。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方不得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七、 谈判及评审

7.1 开启竞争性响应文件方式:由委托方审计部监督下开启(信封密封完好)。

7.2 主要评审标准:综合评估法。

7.3 如需响应方到现场磋商,响应方应在委托方通知时间来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23楼或24楼进行磋商,并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

八、 确定成交响应方

8.1 成交响应方确定后,委托方将向成交响应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未成交响应方,成交结果不再另行公告。

8.2 响应方理解并同意,委托方不一定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如响应方的报价高于委托方预期价格或竞争性响应文件未满足委托方的要求的,委托方可以否决相应标段或所有标段的所有竞争性响应文件,并有权选择重新磋商,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 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的签订

9.1 确认成交响应方后,响应方须按委托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9.2 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响应方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的合同条款,按本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即视为认可接受该合同条款,并保证按该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十、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委托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置的差价损失、另行寻找第三方处置的人力、物力成本等),响应方还应予以赔偿:

10.1 响应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

10.2 响应方以他人名义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0.3 响应方在提交竞争性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响应文件的;

10.4 响应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遭到拒绝后,不与委托方订立合同的;

10.5 响应方有串通磋商的行为或涉嫌串通磋商的。

十一、 监督部门

本处置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委托方风险管理及合规部,邮箱:cg@easugar.com,联系电话:0771-5663 490。

十二、 业务咨询

网上媒体查询

www.easugar.com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姓名

电话

邮箱

危险废物处置

李世华

0771-5538 516

lishihua@easugar.com

十三、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

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标签: 危险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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