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珠海地区管道保温用硬质聚氨酯浇注工艺组合料 招标公告
2021-2022年度珠海地区管道保温用硬质聚氨酯浇注工艺组合料 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 | 保温用硬质聚氨酯浇注工艺组合料 |
交货期: | 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 |
数量: | 预计需求650吨 |
交货地点: | 广东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三虎大道346号珠海管道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2021-2022年度管道保温用硬质聚氨酯浇注工艺组合料采购专有品类协议项目,协议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
项目所在地: | 珠海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或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代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内具有已完成的浇注型保温组合料累计销售业绩满足200吨,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内容;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并能够满足累计200吨的业绩要求。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送检要求:关键项指标须提供第三方具有CMA【指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计量认证证书)】或CNAS【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检测机构认可证书)】资质的实验室)检验报告: 聚氨酯保温层性能指标: 1.★表观芯密度:40~60 kg /m3(密度:40~60 kg /m3)/ 70~90 kg /m3(密度:70~90 kg /m3) 2★抗压强度:≥ 0.2MPa(密度:40~60 kg /m3)/ ≥ 0.3MPa(密度:70~90 kg /m3) 3. ★导热系数老化(100℃,96h):★初始:<0.030 W/m?℃/★老化后:<0.033 W/m?℃(老化条件:100℃,96h,试验样品应去掉表层结皮)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8月19日到2021年08月25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接收信息如下: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A308 邮编:300452 固话:***-******** 邮箱:yuanxd@cnoo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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