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浙江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内的船载卫星终端定位信息的回传,政策、预警类消息的发送等,有效防范海上渔船碰撞,实时监控渔船出海生产作业情况,提高渔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指挥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减少渔民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执法精准打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6号)要求,卫星运营费用为每台每年850元,省级承担船载终端40%的运维费。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卫星终端渔船5124艘,该维护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维护工作,确保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精细化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果对上述维护单位予以替换,会对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无法保证该项目维护服务质量。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浙江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内的船载卫星终端定位信息的回传,政策、预警类消息的发送等,有效防范海上渔船碰撞,实时监控渔船出海生产作业情况,提高渔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指挥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减少渔民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执法精准打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6号)要求,卫星运营费用为每台每年850元,省级承担船载终端40%的运维费。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卫星终端渔船4163艘,该维护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维护工作,确保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精细化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果对上述维护单位予以替换,会对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无法保证该项目维护服务质量。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浙江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内的船载卫星终端定位信息的回传,政策、预警类消息的发送等,有效防范海上渔船碰撞,实时监控渔船出海生产作业情况,提高渔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指挥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减少渔民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执法精准打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6号)要求,卫星运营费用为每台每年850元,省级承担船载终端40%的运维费。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终端渔船3785艘,该维护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维护工作,确保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精细化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果对上述维护单位予以替换,会对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无法保证该项目维护服务质量。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36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浙江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内的船载卫星终端定位信息的回传,政策、预警类消息的发送等,有效防范海上渔船碰撞,实时监控渔船出海生产作业情况,提高渔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指挥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减少渔民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执法精准打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6号)要求,卫星运营费用为每台每年850元,省级承担船载终端40%的运维费。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卫星终端渔船540艘。该维护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维护工作,确保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精细化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果对上述维护单位予以替换,会对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无法保证该项目维护服务质量。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
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主要内容是浙江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内的船载卫星终端定位信息的回传,政策、预警类消息的发送等,有效防范海上渔船碰撞,实时监控渔船出海生产作业情况,提高渔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指挥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减少渔民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执法精准打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6号)要求,卫星运营费用为每台每年850元,省级承担船载终端40%的运维费。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卫星终端渔船5124艘,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卫星终端渔船4163艘,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终端渔船3785艘,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卫星终端渔船540艘。上述4家维护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维护工作,确保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精细化渔船安全管理和渔业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果对上述维护单位予以替换,会对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无法保证该项目维护服务质量。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卫星终端监控信息维护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普适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二层2001,上海市青浦区高光路215弄2号楼,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3366号博微产业园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鲁滨路61号2101、2102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联 系 人:杨杰,吴晓柯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单一来源 维护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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