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水源热泵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水源热泵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水源热泵系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水源热泵系统项目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州发改审批字[2012]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省级配套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50%、25%、25%,招标人为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水源热泵系统项目;招标范围:水源热泵系统勘探、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水源热泵机组、机房系统、水源井、与机房的连接系统及满足制热所需的辅助工程,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国家补助、省级配套及地方自筹;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为 敦化市江南小区、滨江路与规划路交汇处 ;

2.3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

2.4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企业的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相应货物供货企业(代理商应有制造厂授权),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年 10_月_30 日至 2013 年 11_月_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00时至3: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安装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年_11月_20 日 _ 9 时 0 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延边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敦化市江南小区 邮编: 133700

联系人: 刘延晨

电话: 136*****11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工农路118号 邮编: 133700

联系人: 林杨

电话: ****-***********-******* 传真: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 年 10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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