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定海英才”和“定海重才爱才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定海英才”和“定海重才爱才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营造全区重才爱才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舟山市定海区人才新政 20 条的意见》(定委办[2017]30号)和《“定海英才”和“定海重才爱才单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定人才[2020]4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定海英才”和“定海重才爱才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定海英才”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全职在定海工作或引进受聘2年以上且每年在定海实际工作不低于6个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所获业绩一般应为近两年在定海取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与评选:
1.在科技创新方面,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新兴产业领域的,掌握的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在行业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并拥有相关国家专利;或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是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主要完成人,在所在行业或领域的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
2.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原则上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市、区同行业领先水平。一般应列入“亩产论英雄”的企业综合评价在B类以上,企业产值、税收、利润、职工收入等方面在省、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其主要产品知名度较高。企业近2年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3.在专业技术方面,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育、医疗卫生、技术发明或推广、工程设计、产品开发等方面成绩突出,其成果和业绩在市、区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
4.在职业技能方面,原则上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有特殊成就和重大贡献的可不受技能等级限制, 能发挥带头作用,带徒传艺,培养技能人才团队,带徒业绩突出。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工艺设计等方面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在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在乡村振兴方面,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济实体,在对帮助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和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农业技术开发、农副产品加工、新品种培育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引进工作中,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关心支持定海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区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乡贤人才。
6.在社会工作方面,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探索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模式、工作载体或可复制性的社会服务项目,在慈善救助、养老助残、社区治理、社工机构培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业绩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社会效应良好,目前还在从事社会工作一线岗位。
7.在宣传文化方面,近两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荣誉和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传播、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基层文化宣传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市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定海重才爱才单位”评选条件
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人才资源开发作为促进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
1.人才工作制度健全。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有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扶持政策。
2.人才生态建设优良。有引才育才和创新创业载体,在创新投入、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收入分配、环境营造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在本单位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人才满意度高。
3.人才集聚效果明显。拥有一支精神面貌好、整体素质高的创新型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队伍,人才作用充分发挥,人才创新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选程序
“定海英才”和“定海重才爱才单位”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推荐申报。“定海英才”和“定海重才爱才单位”由各镇(街道)、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推荐,也可由人才或单位进行自荐。
(二)审核考察。由相关职能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由区委人才办组织纪委监委、检察、环保等相关单位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联审。各职能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形成考察意见。
(三)联评审议。召开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联评,产生建议名单,再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拟表彰名单。
(四)公示表彰。将拟表彰名单在相关网站媒体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定海英才”可享受届期内 1000 元/月的政府津贴,及届内人才疗养、体检等服务保障;“定海重才爱才单位”可享受 5 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费。
三、有关要求
1、相关职能单位负责组织“定海英才”的材料初审、考察等相关工作,其中科技创新类、企业经营管理类由区经信局负责,专业技术类、职业技能类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乡村振兴类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社会工作类由区民政局负责,宣传文化类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由区委人才办负责“定海重才爱才单位”的材料初审、考察等相关工作。
2.请各镇(街道)及区属各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本区域、本行业各类别人才积极申报,于2020年11 月16日前将《定海英才申报表》、《定海重才爱才单位申报表》电子表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报给相应的职能单位。
区经信局(科技创新类、企业经营管理类)联系人:邵明军,联系电话:****-*******,邮箱:********2@qq.com;
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类)联系人:俞信康,联系电话:****-*******,邮箱:********9@qq.com;
区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类)联系人:郑峰,联系电话:****-*******,邮箱:********@qq.com;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类)联系人:梁琼,联系电话:****-*******,邮箱:********1@qq.com;
区民政局(社会工作类)联系人:顾海娜,联系电话:****-*******,邮箱:********@qq.com;
区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类)联系人:周琬璐,联系电话:****-*******,邮箱:dhxcbxx@126.com;
区委人才办(重才爱才单位)联系人:杨俞舟,联系电话:****-*******,邮箱:dhrencai@126.com。
********171*****231.doc">附件1:定海英才申报表(第一届)
********170*****563.doc">附件2:定海重才爱才单位申报表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标签: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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