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业主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桥梁位于336县道,磁灶镇梅溪上,拟设计成桥长70米、桥宽18米、15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的桥梁,工程造价约450万元,设计费约15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的勘察。
2.3技术标准: 公路三级标准设计。
2.4勘察设计周期:
(1)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并根据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2)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保修期间的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
(3)勘察周期要求:满足设计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4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9: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00分 至 9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碧水湾10#604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62000
联 系 人:小陈 联 系 人: 小黄
电 话:139*****951 电 话: 135*****702
传 真: 传 真: ****-********

2013年10月29日

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专用本)招标人: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目录招标文件编制说明3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15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条件)16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7第三章 评标办法24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25随机抽取法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一节 勘察设计通用合同条款34第二节 勘察设计专用合同条款35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48第五章 勘察设计及技术要求5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一卷商务文件59目录60一、投标函6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62三、投标保证金64四、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有)65五、资格审查表66(四)拟委任的主要成员汇总表69(五)主要人员资料表70六、其他材料73 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742号)《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为基础,结合本项目进行编制的。(二)如果本项目《招标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之间有不符之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三)《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业主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该桥梁位于336县道,磁灶镇梅溪上,拟设计成桥长70米、桥宽18米、15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的桥梁,工程造价约450万元,设计费约15万元。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的勘察。2.3技术标准: 公路三级标准设计。2.4勘察设计周期:(1)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并根据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2)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保修期间的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3)勘察周期要求:满足设计需要。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4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9: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 00分 至9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泉州市坪山路碧水湾10#60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62000联 系 人:小陈联 系 人:小黄电话:139*****951 电话:135*****702 传真:传真:****-********2013年10月2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地址:晋江市磁灶镇联 系 人:小陈电话:139*****951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坪山路碧水湾10#604联 系 人:小黄电话:135*****702传真:****-********项目名称晋江磁灶镇岭畔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招标编号晋设施招【2013】*******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初勘、初测□√详勘、定测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后续服务勘察设计周期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联合体□√不接受 □接受。 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 包□不允许 □√允许中标后,若不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相应资质,可对该部份进行分包,但须事先报经招标人批准,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10.3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10.33.1.1投标文件形式□√单信封,具体详见第4.1.2条款□双信封3.2.1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否□是,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元;3.2.2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设计收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70%计取。设计费计算办法:①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②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③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5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45658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①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208083元,浮动幅度值:–30%;②基本设计收费: 208083 元,其他设计收费: 0元;③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89167元,专业调整系数: 1.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工程估算金额与财政审核最高控制价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2)勘察收费标准: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80%计取,实物收费具体实物工程量以业主现场确认为准,无附加调整系数且技术工作收费比例为0。其中总则第1.0.12(青苗、树木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除外)及1.0.13条款不予计取费用。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于投标截止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9456);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且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核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3.4.5投标保证金增加:(5)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6)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3.4.7公证书本项目不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收件人: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9 时 0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在开标现场验证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法当场出示身份证原件者,视为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无效。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5.2.1开标程序⑷密封情况检查: 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⑸开标顺序:按送达投标文件的时间逆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综合评估法Ⅱ□√随机抽取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专用本第三章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现金(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县(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7.4.1中标人签署合同书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9.5监督部门监督机构:晋江市监察局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孙厝头1号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362200  监督机构: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657号电  话:  ****-******** 传  真: ****-********邮政编码:     36220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0.2增加: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应将投标担保退还给投标人。10.3增加:投诉处理办法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投诉受理机构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4增加: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0.5增加: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应携带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核查,否则按废标处理。?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 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标 段业绩要求合同段 /① 近5年指200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条件)人员数量(人)资格 标 准备注项目总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座以上(含1座)中桥及以上桥梁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桥梁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座以上(含1座)中桥及以上桥梁项目的桥梁设计工作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乙级及以上造价证书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座以上(含1座)中桥及以上桥梁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工作。后续服务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座以上(含1座)中桥及以上桥梁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参加设计的其他班子人员41/2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至少有30%以上的设计人员有5年以上的类似工作经验。勘察负责人1岩土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座以上(含1座)中桥及以上桥梁项目的勘察负责人。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 段信 誉 要 求 合同段1、近3年①内没有争端及诉讼事件2、近3年内没有出现未履约的合同3、近3年来无不良业绩① 近3年指201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附件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略。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一)工程概况:该桥梁位于336县道,磁灶镇梅溪上,拟设计成桥长70米、桥宽18米、15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的桥梁,工程造价约450万元。(二)技术标准:公路三级标准设计。其它技术指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值和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要求。三、招标范围本项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 1 合同段。各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合 同段 号主要工作内容桥梁长度公路工程(含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工程)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相关公路连接线设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总长约70米,宽约18米,15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四、建设条件1、地形地貌略。2、气象水文略。3、地质岩层略。4、不良地质现象无。五、问题与建议 略六、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略。 附件2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无二、下述资料由投标人依据设计需要自行收集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收集或购买全部地质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议)、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还应自行收集1. 相关路网交通工程设施的配置资料(包括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等设施)。2. 沿线供电资料。3. 沿线管线资料。4. 沿线气象、环境、人文景观的有关资料。5. 相关路网的管理运营体制资料。6. 相关路网服务设施设置情况的资料。7. 与交通工程相关的规划资料。表一:(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 号投标人送达情况密封情况项目负责人备注签名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勘察设计周期:。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6.3(4)企业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丙级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6.3(5)勘察设计项目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条件)56.3(6)勘察设计业绩要求无 随机抽取法1.总则本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8月4日通过)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招标人代表、勘察、设计和经济类专家组成,招标人应当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第1项。2.2.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评审小组,负责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其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成员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3.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除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外,不得引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3.2.评标委员会(或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审查进行评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3.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定。3.4.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但对同一问题的评定尺度对所有投标人应当一致。3.5.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4.评标程序4.1.采用资格后审的,将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1)评标前准备工作;(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3)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补正(如有时)(5)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6)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4.2.采用资格预审的,如投标人的资格或组织没有发生变化的,则不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评标程序与上款相同。5.评标前的准备工作5.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5.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6.资格审查6.1.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第2项。不管是采用资格预审,还是采用资格后审,其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合格标准都一样。6.2.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6.2.1.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按照本评标办法和标准第6.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招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通知书”,并确定投标人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标人向其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因。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6.2.2.采用资格后审的,按照本评标办法和标准第6.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6.2.3.投标人(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否则,按照废标处理。6.3.资格审查评审合格标准只有全部满足下列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4)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7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5)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随投标文件提供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6)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第3项)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8)拟担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人员的类型、数量和条件(包括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第4项);(9)勘察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规定要求(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随机抽取法)”第5项);(1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已附上联合体协议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的。7.商务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7.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当商务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而没有随投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文件已提交的,商务文件不需要再提交);(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勘察周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规定的期限要求;(9)勘察费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勘察费的全部费用做出完整报价。(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废标的实质性要求。8.澄清和补正8.1.投标文件的澄清8.1.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2款的规定对评委会在评标时发现的错误所进行的核实补正除外。8.2.细微偏差补正8.2.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按照下列约定:(1)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勘察周期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2)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有误时,以招标项目的实际内容为准。(3)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8.2.2.按照本约定进行补正后的数据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9.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带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其做法如下:(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随机抽取;(2)招标人在有关主管或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向投标人当众公布经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当场随机产生代表各合格的投标人的号码;(3)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带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第一个抽取的号码,此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抽取的号码,此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抽取的号码,此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公开抽取活动,并在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派人参加(在招标人通知之后30分钟内没有到达的也视为未派人参加)或拒绝签字的,不得对抽取结果提出异议。10.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提交评标报告1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和抽取的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0.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书面评标报告: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4)废标情况说明;(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6)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以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11.重新随机抽取的条件因上一次随机抽取所确定的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经招标监管部门同意,可以进行重新随机抽取,参与重新随机抽取的名单仍为第一次经评审合格投标人的名单(本招标项目历次随机抽取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除外):(1)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或投诉,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监管部门查实,按照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判定为中标无效的。(2)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应拒绝与其签订勘察合同,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重新随机抽取的做法与第9条规定的相同,其重新抽取结果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备并重新公示,但无须再次召集评标委员会评审。12.附则12.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12.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12.3.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勘察设计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年版) 第二节 勘察设计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做如下补充、细化:1.定义和解释1.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为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1.2 发包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为招标人。1.10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桥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图纸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1.11 本合同包括的勘察报告:初勘报告、详勘报告。1.12 本合同包含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等。2.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2.3款末增加:如设计人提出请求,发包人应积极配合协调因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引起的民事纠纷。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3.1 设计人的一般责任和义务3.1.1款细化为: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部关于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交建〔2007〕2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交建〔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则中标人必须执行,以及因互通、桥隧、通道、管线等方案设计需要与地方或铁路等部门签定协议对方案设计进行审查,由此发生勘察设计费用的增加,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国家规定须由专项勘察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项目,设计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航道论证、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安全性评价已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人必须且有义务做好相应配合工作及准确、及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和图纸,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咨询单位审查、验收通过或批复的最终报告、成果、大纲、评价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设计人为完成勘察设计所必须的桥涵抗震设计研究、主桥抗风性能研究及风致行车安全初步评估及对策、通航环境安全评估及安全管理专题研究等各种评估(价)、分析、论证,由设计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支付。本发包人仅提供第六章规定的有关资料,投标、勘察设计所需的图纸、资料由设计人自行购买,发包人将积极给予协调配合。购买图纸、资料费用列入相应的合同报价中,不另行支付。设计人应对初测成果的路线方案仔细研究,积极优化,提出优化方案和建议,并对初测成果进行验收。对初测成果达不到要求的或有疑义的,应及时向项目发包人提出,并负责补测、补勘。设计人进行补测、补勘及优化方案的勘测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费用,由项目发包人按实支付。3.1.2款末增加以下内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审批。(2)除招标人在工可阶段方案研究或设计中提出的推荐方案之外,投标人也可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3)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预)算;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文件造成方案的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4)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招标图纸、参考资料、施工图。(5)项目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发包人及时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并严格按《晋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规定》配合发包人做好变更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3.1.3款末增加以下内容:同时,设计人应与发包人所在的镇(街道)一同实地踏勘、明确方案设计有关通道、天桥、涵洞的具体位置、尺寸,并与当地有关政府(镇、街道)或部门签订协议,以便项目顺利实施。增加3.1.10至3.1.22 :3.1.10 设计人需承担在工作过程中决策和指导责任,除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其工作范围外的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3.1.11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的勘察设计各项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检查,设计人必须积极配合检查,并对检查提出的书面意见及时反馈、整改。3.1.12设计人应认真消化和吸收勘察设计各阶段组织的验收和审查意见,除非获得组织验收或审查单位同意,不得拒绝采纳验收和审查意见。设计人并应在验收或审查完成后15天内,完成设计文件的修编,除非发包人、组织验收或审查单位另有要求。设计人不得拖延提交修改后的文件。违反本款规定,视为设计人违约。3.1.13设计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勘察设计各阶段的验收、审查、审批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计入设计人的勘察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1.14设计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对勘察设计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合同进行管理,设计人为配合上述工作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3.1.15初步方案完成后,定测开始之前,设计人须提交定测与施工图设计指导意见,并经发包人认可后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 3.1.16 施工图审查中,凡属设计中的差、错、缺、漏或没有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定测验收意见的,以及明显不合理的设计,设计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无偿修改设计。3.1.17 由于设计人对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划和要求调查不清等原因引起的一切设计变更,所增加设计费由设计人负责,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但对国内设计经验不足或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若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另行单独委托设计,而设计人又尚未开展此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将提前10天通知设计人取消该项设计,并合理扣除设计人的设计费,设计人需无条件接受。3.2 勘察的一般规定(1)地勘外业工作是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要环节。设计人对外业作业(如勘测、钻探)队伍应加强监督和协调,统一作业标准,对勘察质量应认真把关,加强内部质量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①各标段设计单位应认真编写勘察大纲,检查勘察勘测手段、方法、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的机具设备是否足够。②设计人应对参加本合同段地勘工作的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统一培训,统一外业资料格式,实行标准化作业。③加强现场检查。各项地勘工作都应有设计人派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实行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监督,逐个钻孔应有日检记录,钻孔终孔应有设计人派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和签署。并提供逐个钻孔相应的音像资料,特别是开孔、终孔的记录,记录的音像资料中应能清楚辨认钻孔作业实施的地点、钻孔编号、现场主要技术人员等,供发包人检查。④检查钻孔及土工试验取样应有的检查记录,由设计人派出的内部质量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见证取样,并检查试验方法、试件数量和试验记录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对料场、地材的试验检查,确保料场材料技术指标和储量满足建设施工阶段的需要。⑤发包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勘察外业、内业、音像资料记录及作业安全的检查和监督,设计人应对检查工作认真对待,杜绝弄虚作假。设计人应提供一套测量用全站仪设备并根据勘察进度及时提供勘察设计成果(含电子图)供发包人检查、使用,发包人将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成果(中桩、横断面等)进行检查。若发包人检查结果与设计人提交的成果偏差较大或成果精度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发包人将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⑥核实地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⑦在外业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地勘报告,会同设计咨询单位详细报告上述工作情况。(2)设计人应严格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内、外业工作。对大型和特大型的工程项目(如大桥、特大桥、特长及长隧道和不稳定边坡、不良地质等)钻探的岩芯须妥善保存至工程交工验收后才可废弃。其勘察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应及时、全面、准确、可靠, 对发包人和设计咨询单位提出因地质构造复杂或规范要求,需补充钻探点位或进行深孔钻探的点位,设计人应及时进行补勘补钻工作,若设计人未及时安排,发包人有权指定第3人进行钻探,费用由设计人承担。(3)在勘察作业过程中,发包人和设计咨询单位将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4)对勘察设计外业钻探资料,发包人有权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人提交的成果进行钻探检查,其孔数为钻探总孔数的2%-5%。检查结果与设计人提交的成果相吻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人承担;若检查结果与设计人提交的成果偏差较大的,设计人应进行补勘补钻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含发包人委托的相关费用)。(5)加强外业水文、水力资料的搜集和调查工作,提供沿线设计洪水频率不同地点的路基水位和各桥涵的设计流量,并在纵横断面中示出。(6)实测横断面图上均应标示地物点和范围。如:道路、房屋(含结构和层数)、电缆、坟墓等。在详勘阶段一般路基地段进行控制性横断面地质填图;对于边坡高度大于20米的高路堤、边坡高度大于30米的深路堑、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路段,应进行实测1:200横断面地勘工作, 对地形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勘测、勘探、勘察外业资料成果应及时提交发包人检查。3.3 设计的一般规定3.3.3本款第(6)项修改为:(6)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明示或暗示生产厂家、供应商和产品品牌或限制材料的来源渠道。不得在设计文件中采用已淘汰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本款增加第(7)项如下:(7)设计文件中如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没有国家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技术、新材料予以论证、检测通过后方可使用。3.3.4本款修改为:设计人必须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以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后,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设计人初测、初勘、定测、详勘等外业成果必须接受发包人或发包人组织的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的验收检查;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和审查。凡验收和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设计人均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逐条的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必要时修改设计文件。对拒不执行验收和审查意见的,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本项工作,所需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在设计人勘察设计费中扣减。初测、初勘、定测、详勘等外业成果验收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及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指定的标准和要求支付,设计人拒不支付或拖欠支付的,发包人有权先予垫付,并在设计人勘察设计费中扣减。设计人应为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专家对设计人勘察设计工作的配合、协调、检查等工作提供到现场的交通、工作方便,该费用不单独计量支付,并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增加3.3.10至3.3.12 :3.3.10土建设计(1)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比较复杂,初步方案路线应进行充分比较论证,对于发包人认为应当增加的比较方案,设计人必须进行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比较。(2)桥梁(中桥及以上)、互通立交应作为路线方案的控制因素进行多方案比选。桥梁(含互通桥梁)结构设计上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求做到安全、美观、经济、便于施工。(3)初测和初步设计阶段应对地形横坡大于30度的地段,实测纵、横控制性断面,对高填深挖路段应与桥梁或隧道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施工图阶段应进行全线实地放线,全线实测纵、横断面,并应严格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和本专用条款相关规定进行控制性断面地质填图,根据横断面地质填图进行路基设计和路基土石方计算。纵、横断面设计图中,沿溪、沿河、沿江路基应注明1%的水位线;横断面图中应标注沟底标高;构造物立面图上应有与横断面相对应的地质界限、各分段采用的设计参数;对于构造物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应有单独的勘察、设计说明。(4)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对全线供电方式进行详细调查,结合项目永久用电和施工临时用电编制专项供电方案,明确工程用电的供应点和供电量。(5)设计人应重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问题,结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要求进行本项目工程设计。本项目沿线经过旅游风景区,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应特别加强景观设计。景观设计宜综合考虑路线所经区域的地形情况、植物分布、经济性及后期养护等进行专项设计,单独成册提交发包人供有关部门审定。(6)取(弃)土场应进行专项设计,尽量减少设置数量,并结合地形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统筹考虑,施工便道设计应乘法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特殊施工便道应进行专项设计。(7)绿化景观设计应考虑近、远期效果以与周边环境协调和经济实用为原则。道路中央分隔带、碎落台及下边坡绿化不能种植带刺的植物品种,尽量减少事故救援的难度。(8)桥台高度原则控制在12米以内,避免桥台高填方,确保桥台稳定。3.3.11交通工程设计(1)在进行供配电设计时,应考虑施工临时用电与运营永久用电相结合,对能做到永临结合的外部供电系统应优先设计,先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对沿线供配电系统应结合中压电能传输系统,进行不同供电方案比较。(2)应结合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线形设计和交通运行特征,对交通安全设施和外场监控设备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安全。若上述专项设计未能通过审查,而需要增加方案或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则与之相关的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4 后续服务3.4.1本款修改如下: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特别是施工招投标),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施工和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所需的图纸和工程参考资料及工程量清单送审,并根据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和出版,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派出相关的分项负责人参加施工招标标前会议,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派出人员参加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的处理,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相关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设计人应按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要求、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派出符合要求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处(组)或派驻符合要求的设计代表常驻项目现场,做好项目实施配合服务,并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派出的设计代表应参加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设计人不按要求派出设计代表,则视为设计人违约。同时设计人还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在施工高峰期按照发包人要求增派施工设计代表,否则,也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应为现场设计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设计代表的驻地建设必须通过发包人的检查验收,设计人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否则,将视为设计人违约。3.4.2 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质条件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 1 名,其中至少有桥涵专业人员1名,设计代表应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上述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本款第(1)、(2)、(3)、(5)项内容修改如下并增加第(6)项:(1) 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征地放样工作(含挖界沟)、协助发包人进行本项目征地拆迁及清点确认工作,并提供发包人征地拆迁报批所需要的勘察定界报告及相关资料;(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在施工现场处理和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和设计咨询单位对施工图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对不降低质量和技术标准的优化设计或发包人认定的其他变更设计,设计人必须执行,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提交变更设计图纸。一般变更设计,设计人应在3天内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正式图纸原则上在14天内提交;较大、重大变更设计,设计人应在7天内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正式图纸原则上在21天内提交。(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按交工验收及发包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图册资料(含发包人为取得土地使用证所需的资料),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负责处理设计遗留问题。(6)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设计变更,积极做好设计回访和按投标书中承诺的安排设计代表进住现场,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对设计人人进行考核。3.5 履约担保3.5.1项约定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履约担保有效期:至设计人按合同要求在项目设计交工后28天内。3.7 人员保证与变更3.7.1本款修改如下:设计人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应由投标书中承诺的相应人员或经发包人批准的人员签署。3.7.2本款修改如下:如果发包人认为设计人员(包含设计人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不能胜任其承担的工作,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同或更高资质的人员替换,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批准。3.7.4本款修改如下:发包人可根据项目需要提出加快设计进度,设计人须无条件接受,因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投入时,其费用视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3.9 设计人应履行的义务为: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积极做好必要的设计变更。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4.1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4.1.1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本款约定为(1)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16份,审查后半个月内,根据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2)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一份。(3)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保修期间的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4)勘察周期要求:满足设计需要。(5)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后7天内,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变更设计图纸8份和刻录光盘3套。(6)招标人需要文件份数超出上述数量,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但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超出部分的出版费用。5.违约与赔偿5.1 发包人的违约5.1.1本款修改如下:由于发包人变更勘察设计项目、标准、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须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或发包人方要求提前完成勘察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 但由此产生的变更不应超出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审批额,超出部分的应予以扣除。5.2 设计人的违约(13)设计人其他违约的情况如下:当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本款第(1)、(2)、(5)、(7)项内容修改如下并增加第(14)至(19)项(1)设计人将勘察和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支付该分包工程量的勘察设计费,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的5%~10%的违约金。(2)设计人未按照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或限制材料来源渠道等,如发生上述任一行为,发包人将计扣设计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5)如果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设计人履行下阶段工作的资格,并要求设计人赔偿相应损失。(7)若设计人派出的人员(包括设计代表)与投标承诺人员不符,每更换1名分项负责人计扣设计人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负责人计扣设计人每人次2万元的违约金;每更换1名后续服务人员计扣设计人每人次5000元的违约金。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工地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设计、优化设计、变更设计以及按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概算意见编制各施工合同段概算,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费用总金额的3%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14)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及应由设计人承担而设计人拒绝承担的费用在设计人履约保证金、勘察设计费中扣除。(15)对于伪造、遗漏和错误的勘察资料,除补勘、改正、负担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外,还应作如下分别处理:①如伪造资料,按五倍国家现行钻探收费标准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 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抄送被通报批评设计人的上级主管单位。②如遗漏、错误,按国家现行钻探收费标准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16)设计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提供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将计扣设计人1000元的违约金;未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变更设计图纸资料的,影响变更项目施工,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优化变更设计,其费用由设计中标人承担。(17)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扣除物价因素后,若累计变更(含负变更)增加的金额超过施工合同净标价(工程量清单100~700章合计价)的5%,则按超出比例乘以本勘察设计合同总价的金额计扣设计人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勘察设计合同总价的10%;累计变更增加金额超过施工合同净标价10%的,除按上述办法计扣设计人违约金外,还将报请省交通主管部门直接定级为C级;累计变更增加金额超过施工合同净标价15%的,除按上述办法计扣设计人违约金外,还将报请省交通主管部门直接定级为D级。(18)勘察设计单位不能按咨询单位要求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将视为勘察设计单位违约,按5.2条(19)款处理。(19)设计人未按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发包人将报请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将其年度信用考核直接定级为C级;设计人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业务的,发包人将报请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将其年度信用考核直接定级为D级。7.费用与支付7.1 勘察设计费用7.1.1款末新增一段: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价款,并不代表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若合同价款高于有权审批部门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相应部分的审批额时,发包人将扣除超过部分;若合同价款低于上述金额时,则按合同实际发生的价款支付。7.1.2 项约定为: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为:固定总价。7.2 支付时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1)施工图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按财政审核最高控制价为基价,支付勘察设计费的 75%;(2)工程完工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按财政审核最高控制价为基价,再支付勘察设计费的 15%;(3)工程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按财政审核最高控制价为基价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100%。7.5 暂列金额本款约定为: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0。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本款约定为: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7.7 质量保证金本款约定为:为保证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和服务质量,按勘察设计合同总额的15%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8.其他8.2转包和分包(2)中标后,若不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相应资质,设计人可对该部份进行分包,但须事先报经招标人批准。没有发包人的同意,设计人不能将勘察设计工作的任何部分分包。即使得到了发包人的同意,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8.4 争议的解决8.4.1 项约定为: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专用条款附表1设计代表进场时间及数量表序号施工阶段施工情况设计代表数量1施工准备施工放样、工程定位复测、清表、临时设施建设等测量分项负责人1名2土建工程施工桥涵工程施工项目总负责人或桥梁分项负责人1名,桥梁专业配合人员不少于1名。 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 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甲方通过月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为 (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一、工程概况第标段由K 至K 。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k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二、乙方承担的勘察设计任务包括:。三、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7)勘察设计报价函(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项目的主要人员;(9)联合体协议(如有);(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四、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五、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1)施工图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按财政审核最高控制价为基价,支付勘察设计费的 75%;(2)工程完工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按财政审核最高控制价为基价,再支付勘察设计费的 15%;(3)工程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按财政审核最高控制价为基价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100%。六、项目负责人:。六、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1)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16份,审查后半个月内,根据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2)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一份。(3)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保修期间的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4)勘察周期要求:满足设计需要。(5)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后7天内,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变更设计图纸8份和刻录光盘3套。(6)招标人需要文件份数超出上述数量,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但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超出部分的出版费用。七、甲方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八、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九、本协议书正本两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 (姓名)(签字) (签字)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 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标段的设计人(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 (姓名)(签字) (签字)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履约保函致: (发包人全称)鉴于 (设计人全称)(下称“设计人”)将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止。①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 发包人和设计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银行: (银行全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姓名)(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年月 日第五章 勘察设计及技术要求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一、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1.(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JTJ 002-87)《公路工程名词术语》3.(JTJ 003-86)《公路自然区划标准》4.(JTG/T B02-01—2008)《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5.(JTG B03—2006)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6.(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7.(JTG C10—2007) 《公路勘测规范》8.(JTG C20-201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9.(JTG C30—2002)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10.(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11.(JTG D20—200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12.(JTG D30—200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13.(JTG D50—200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14.(JTG D40—201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15.(JTG 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16.(JTG D61—2005)《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17.(JTG D62—200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18.(JTG D63—200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19.(JTJ 025—86)《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 20.(JTG D70—200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21.(JTJ 026.1—1999)《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22.(JTG 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23.(JTG/T B07-01—2006)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24.(JTG/T B05—2004)《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25.(GB/T 50283—99)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26.(GB 50162—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27.(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28.(JTG B06—200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29.(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30.(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31.(JTG/T B06-03—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32.(建标[2011]124号)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33.(CECS 09—89)《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34.(YD 2002—92)《长途通信干线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35.(YD 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36.(YDJ 44—89) 《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37.(YD 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38.(GB 50374—2006)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9.(GB 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40.(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41.(ITU—T) 《国际电工协会系列标准》42.(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4.(YDJ 9—90)《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45.(YD/T 5138—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46.(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二、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另行补充的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如有)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有)五、资格审查表六、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全称):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号 至第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勘察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勘察设计合同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通知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3.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 年龄: 现任职务:职 称:。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5. 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我方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8.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后续 服务的承诺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网址: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①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①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①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单位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① 如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② 委托期限可写: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 三、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或转账回单的复印件。 四、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有)分包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勘察设计 任务及其工作量分包工作量占总工 作量的比例(%)分包人完成类似勘 察设计任务的经历注:本栏应写明分包人以往做过的类似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工程 名称、工程地点、造价、勘察设计周期和其发包人的姓名和地址。拟配备主要人员的 情况注:本栏应写明分包人拟配备的主要人员,包括姓名、性别、年 龄、职称、拟担任职务、工作经历等内容。注:若无分包人,则投标人应填写“无”。五、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 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勘察资质等级其 中高级职称设计资质等级中级职称营业执照号各类注册人员注 册 资 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 营 范 围备 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若有,全本)的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上述所有执照、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项目等级项目总投资合同价格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周期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描述备注注:1、投标人应提供 年~ 年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阶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3、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按照投标人填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初步设计已批复”的证明材料应为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阶段的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三)正在进行的项目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起讫时间项目概况发包人名称计划完成日期备注注:1、投标人应如实将正在测设中或已中标还未签订合同(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始)的主要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总投资、勘察设计周期、项目负责人。3、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四)拟委任的主要成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勘察设计经验年限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主要人员资料表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身份证号码职称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在本合同中拟任职学历年毕业于(学校)(专业)2、经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四)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等)的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还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七)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本框图须提供涉及投标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投标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六、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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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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