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儿童剧《大豆谣》展演、推广项目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儿童剧《大豆谣》展演、推广项目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儿童剧《大豆谣》展演、推广项目
单一来源公告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儿童剧《大豆谣》展演、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131001JH038
2.项目名称: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儿童剧《大豆谣》展演、推广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145万元
5.最高限价:145万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甘肃的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儿童剧《大豆谣》所选题材就在甘肃,是陇原大地真实发生的事情,是中国革命史上少有的少儿红色革命故事。剧目以“西北小萝卜头”罗力立为原型创排,通过小力立在监狱中的艰苦生活,告诉当下的青少年应当珍惜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换来的幸福生活,希望当代的青少年能铭记中华民族的抗争历史,传承革命先辈的民族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感受红色文化。通过启动兰州市 2021 年秋季“开学第一课《大豆谣》”活动,引导全市中小学生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党史故事、重温历史足迹。要铭记历史,珍惜幸福生活;要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做一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努力学习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演艺中心是兰州大剧院负责演出运营管理的综合业务机构。主要职能是推广营销院团各类艺术产品,引进国内外优秀剧节目;采集、整理、发布相关艺术资讯,宣传塑造集团形象,创意制作舞台视频及动画;经营管理所属剧场,开展各类演出业务等。随着兰州大剧院的发展壮大和快速走向国内外演出市场,演出管理运营工作的职能、任务增加了许多。近年来,演艺中心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围绕集团核心业务,为所属歌舞剧院、交响乐团、戏曲剧院等艺术院团的剧目营销、市场拓展,为院团品牌塑造和宣传推广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参与组织承办了首届西北花儿节《花儿开了》、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开闭幕式、中国西部交响乐演出季、第23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开幕式暨颁奖晚会、连续四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开幕式、闭幕式、餐叙演出及音乐会各项演出活动、中国(兰州)国际鼓文化艺术周、中国兰州国际民间艺术周、中国国际鼓文化艺术周、“兰州市惠民系列演出”、“第八届中国秦腔艺术节”、“兰州首届黄河之滨音乐节”、“兰州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甘肃省高雅艺术进校园”、“兰州市戏曲进校园”、“兰州文化旅游推介会”、“兰州青岛啤酒节”、“兰洽会开幕式”、“第十届兰州黄河文化旅游节”等大型活动。引进了数十台国内外优秀剧目,活跃和提升了兰州演艺市场,取得了良好的市场业绩。兰州大剧院着力打造了“国家级舞台艺术精品生产基地”和“中国秦腔发展基地”,构建了西北地区中心城市演艺平台。所属演艺实体创作演出并积累保留了大量的优秀剧(节)目,包括大型舞剧《大梦敦煌》、大型舞蹈诗《西出阳关》、秦腔《曹操与杨修》、秦腔《夏雪》、豫剧《山月》、大型交响乐《经典·敦煌》、大型鼓舞乐《鼓舞中国》、普契尼歌剧《波西米亚人》音乐会版、歌剧《乡村骑士》音乐会版、贝多芬第九(合唱)交响曲终曲《欢乐颂》、普契尼经典歌剧《图兰朵》、比才经典歌剧《卡门》、兰州音乐厅版歌剧《茶花女》、兰州音乐厅版芭蕾舞剧《灰姑娘》、《天鹅湖》等剧目。以及其中于2000年创作演出的、有着“兰州名片”之称的舞剧《大梦敦煌》,先后囊括了中国舞蹈荷花奖、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大奖、“五个一工程”奖、建国60周年优秀保留剧目大奖等全部舞台艺术类国家级大奖。截至2021年8月,已在国内外连续演出1800余场,成为新世纪中国舞台艺术“多演出多产出”的成功范例。本项目必须要求表明兰州市政府对于青少年的精神文明教育的高度关注,同时还要求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运维服务延续性,同时为了保证兰州市的宣传工作正常开展及运维服务的延续性,避免其他潜在风险,同时考虑项目的特殊性与安全性以及服务的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事业单位提供报表;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任意税种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单一来源响应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001.png" src="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2021/08/20/****************3001.png">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4002.png" src="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fui/js/lib/ewebeditor/uploadfile/2021/08/20/****************3001.png">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以电子投标文件方式提交。供应商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系统中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愈期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
3、该项目全程采用电子化流程,电子文件制作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4、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企业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 系 人:张瀞之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
联系电话:138*****55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枫蓉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247号
联系电话:173*****919
2021年8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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