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DLZC-2013-41项目名称:大连快轨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通信系统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3年10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17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19第六章合同格式27第七章用户需求书29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77一、投标函格式78二、开标一览表格式79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80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81五、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格式(联合体投标时填报)82六、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83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84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85九、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86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88十一、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89十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90十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91十四、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96十五、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97十六、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100第九章评分标准101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大连快轨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通信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快轨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通信系统1.2招标编号:DLZC-2013-411.3主要内容:建设5个8信道数字集群基站;建设行车调度台、维修调度台、车辆段调度台;机车固定电台110部;车站固定台16部;调度中心3套。注:本项目投标设备必须是国产产品,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设备均认定为进口产品而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项目通信系统供货、二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等交钥匙服务的供应商;2.2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至开标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2.3非投标人生产的数字集群信道机、数字集群车载台、数字集群对讲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该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购买招标文件3.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外地投标人还须提供大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性质的售后服务机构还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3)非投标人生产的数字集群信道机、数字集群车载台、数字集群对讲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该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3年11月×日起至2013年11月×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1月×日13时00分—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4.2开标时间:2013年11月×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4.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4.4开标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采购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炳勇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邮编:116021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8627联 系 人:郑伟电话:
****-********传真: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 明1.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1采购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2号联系人:吴炳勇电话:
****-********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人:郑伟电话:
****-******** 传真:
****-******** 2.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6.2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仅此一次。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参加踏勘的供应商投标文件。踏勘时间:2013年11月×日13时整。踏勘集合地点:大连快轨三号线火车站站一楼大厅。11.1投标报价:货物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出厂价 税费 运费 保险费 安装费 调试费 培训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及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12投标货币:人民币。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15.3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 电汇(除保函外应优先采用);② 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 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 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1.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电汇和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和银行保函应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3.递交电汇形式保证金收款单位为“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银行帐号为“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8627”;递交其它形式保证金请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办理。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递 交1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1月×日13时00分—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期:2013年11月×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开 标 与 评 标22.1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11月×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02会议室。2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授 予 合 同28.1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29.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后七(7)天内提供。30.1本次招标为货物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1.1%;500—1000万元费率为0.8%;1000—5000万元费率为0.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投标人及其他2.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投标人:投标人是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企业法人。2.5 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体协议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投标人资格要求:1)见投标邀请。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例:××公司和××公司联合体),其在该项目后续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签订合同等政府采购活动均应使用联合体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7.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7.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7.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7.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7.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7.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7.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7.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7.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2.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8.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8.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8.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8.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6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本项目特指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通信系统。3.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来自中国境内生产,除非用户有特别说明和要求,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被视为进口货物而被拒绝。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二次开发、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用户需求书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现场踏勘6.2.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招标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2招标方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2.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填写5.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6.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7.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8.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9.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单价和总价;2)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和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和用户需求书列出的其他费用(如果有的话);5)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8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里,在设备安装架设调试测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12.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即: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2)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3)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5)产品经销授权书(如要求的话请提供,格式自拟);6)投标人财务状况;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等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投标人必须出具主要产品(主要产品:数字集群信道机、数字集群对讲机、数字集群车台)满足指标的相关证明文件(需要提供官方网站打印页证明或原厂产品彩页,如产品彩页中未全面体现招标要求中参数,原厂商可另附页说明功能性)。5)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6)生产许可证(如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话)。7)检验报告。8)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9)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节能和环保产品应当是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特别说明除对该二类产品介绍外,还应包括这些产品的投标价格和这些产品作为设备主要部件时的部件价格,并计算出这些产品的总价。证明文件应当提供带有《清单》或《目录》的发布批次、序号(页码)、产品信息等内容的复印件和认证证书复印件。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货物合格性文件。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1)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高于“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或2)支票;或3)电汇;或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按本须知30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五(5)天内原额退还。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或6)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1)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 年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最低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函格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7)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8)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1)投标货物漏项;12)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投标。23.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加分项”和“价格”四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第九章“评分标准”)。23.6 推荐中标人23.6.1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作出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6.2 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有关定标规定,并按下述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1)综合得分最高;(2)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5.2招标方视项目情况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3)对中标候选人投标的产品进行测试:投标结束后2天内,采购人将对预中标单位投标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预中标单位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完全符合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则取消该单位的预成交资格。测试主要内容如下(不限于以下内容):a)测试手持终端的中文显示功能;b)测试3台以上的机车电台的全双工通讯功能;c)测试5个8信道集群基站的IP联网、漫游、跨站呼叫等功能。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采购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 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及《大连日报》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1 履约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按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保护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2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银行汇票或支票。29.1.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9.2预付款担保(有预付款的话)29.2.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9.2.2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9.2.3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采购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9.2.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29.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采购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条款号内容1.1 6)买方系指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1.1 7)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1.1 8)项目现场:大连快轨3号线。6.1合同标的:大连快轨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通信系统。7.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到货,50天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开始试运行。(为了不影响快轨的正常运营,凡影响车辆运行的部分,要求只能夜间施工)8.1交货地点:大连快轨3号线及买方指定的其它地点。10.2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以人民币支付。10.3合同价款的支付:卖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和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30%;系统通过预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完成,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款项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系统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无息)。15.1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提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17.2质量保证期:硬件设备质量保证期为预验收(初步验收)签字之日起12个月,软件质量保证期为预验收(初步验收)签字之日起36个月。21、2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本项目特指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通信系统。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二次开发、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标准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专利权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合同标的6.1合同标的:见合同特殊条款。6.2 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6.3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或“用户需求书”(第七章)对货物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7.交货期7.1 交货期:见合同特殊条款。8.交货地点8.1 交货地点:见合同特殊条款。9.合同价格9.1 本合同价即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包括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全部要求直至完成调试运行等服务的全部价格。9.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9.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9.4由于工程范围及用户需求变化导致合同总价调整时,按下述规定执行。9.4.1本项目工程价款最终按大连市财政部门审定额结算。9.4.2工程结算价款审定方法:9.4.2.1未发生工程变更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合同价。9.4.2.2发生了经买方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下同),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条件核定:当 0≤(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合同价款;当 (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B-A×3%;当 (B-A)/A×100%<0时,工程结算价款=B。(1)A为合同价。(2)B为结算基准价,等值于合同价款与变更价款之和。变更价款是指由财政部门按买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变更数量,依据下述9.4.3条和9.4.4条有关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计价原则核定的工程结算价。9.4.3 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确定原则发生了经买方批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确定原则。9.4.3.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9.4.3.1.1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相同时,执行卖方投标综合单价。9.4.3.1.2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同时:(1)卖方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价标准,确定综合单价。(2)卖方投标报价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的,由卖方按照投标报价原则及相应的费率报出综合单价,或者由卖方依据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报出综合单价(但取费不得高于相应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由买方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3)参照上述原则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市场价的,以市场价为准。9.4.3.2材料费用9.4.3.2.1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相同时,按照投标书所列材料价格执行。9.4.3.2.2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不同时:由卖方按建设当期的市场价格计取,经买方、监理单位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9.4.4措施项目计价确定原则9.4.4.1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参照9.4.3.1确定原则计算;9.4.4.2不能计算工程量并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当此项措施费不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包干使用;当此项措施费随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按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变化比率调整。9.4.5 当投标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高于定额或市场正常报价两者中较高值一倍以上),或材料价格出现位数错误时,工程变更项目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分别按上述9.4.3.1.2中(2)、9.4.3.2.2、51.4原则调整。9.4.6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组成合同文件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9.4.7 本合同及组成合同文件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10. 付款10.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10.2付款形式:见合同特殊条款。10.3合同价款的支付:见合同特殊条款。11. 检验与验收11.1 验收要求11.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监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11.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出厂前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初步验收);4)最终验收。11.1.3 检验试验根据“用户需求书”(第七章)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11.1.4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11.2 货物出厂前检查11.2.1货物出厂前检查按“用户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11.3 到货验收11.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11.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11.4 预验收(初步验收)11.4.1预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及培训等服务达到使用标准并提供完整技术资料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11.5 最终验收11.5.1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的责任和义务,或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最终验收并不能免除质量保证期的责任和义务。11.6 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2. 包装12.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3. 装运标记13.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13.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4. 运输和保险14.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4.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15. 伴随服务15.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七章“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系统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提供系统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系统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及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5.2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16. 备品备件16.1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可能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7. 质量保证17.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来源合法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7.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通过预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17.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7.4 卖方收到通知后将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措施提出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7.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 索赔18.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8.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9. 变更指令19.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期;4)交货地点;5)卖方提供的服务。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20. 合同修改20.1 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1. 转让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 分包22.1 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应对分包部分质量承担相应责任。23. 卖方履约延误23.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3.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3.3 除了合同条款第27条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4. 违约赔偿24.1 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4.2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1-4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3%;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5-8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7%;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9周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1.0%;不满1周按1周计算。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25. 违约终止合同2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和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和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6. 不可抗力26.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6.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7.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8.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8.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8.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9. 争议的解决2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29.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规定期限履行仲裁裁决,如果其中一方逾期不履行裁决,另一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29.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0. 合同语言3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31. 适用法律31.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2.通知3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到对方。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3.税款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3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4.合同生效及其他34.1 本合同如与用户需求书规定不一致时,应以用户需求书为准。34.2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投标分项报价表2)用户需求书3)履约保函4)预付款保函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第六章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系统)和伴随服务,即(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而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货物(系统)和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合同通用条款2)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2—用户需求书附件3—履约保函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买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买方名称 卖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签字 卖方名称 买方公章卖方公章 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1. 工程概况1.1 线路概况大连快轨3号线为大连市轨道交通路网中主骨架线路,起于大连火车站,止于金石滩站,全长48.858km,共12个车站开通运营,连接大连市区、开发区、保税区及金石滩旅游区等各个区域。本次改造工程内容包括车辆段出入段改造、金家街、金石滩站扩建、通信系统、信号系统升级改造等。1.2工程设计年度及工期要求近期2014年,远期2029年。总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设备到货,50天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开始试运行。为了不影响快轨的正常运营,凡影响车辆运行的部分,投标人应考虑只能夜间施工。预中标单位一周内完成前期测试,经相关专家确认。上述计划仅供参考,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对上述工程计划的调整。1.3现场条件1.3.1 线路中心大连市快轨3号线通信系统中心设置于泉水的控制中心大楼内。1.3.2 车站车站表序号车站名站中心里程断链站间距站台型式1设计起点 K0 000.000 108.000 2火车站站 K0 108.000 高架一岛两侧2176.9052493.9053香炉礁站 K0 425.000 高架侧式 4399.868 4金家街站 K4 816.0008.864高架侧式0.0044269.000 5泉水站 K9 085.000 地面侧式 3390.000 6后盐站K12 475.000 高架侧式 6563.000 7大连湾站K19 038.000 高架侧式38.4923575.492 8金马路站K22 575.000 高架侧式 2811.000 9开发区站K25 386.000 高架侧式 2614.000 10保税区站K28 000.000 地面侧式 2410.000 11高城山站(预留)K30 410.000 地面侧式 3670.000 12双D港站K34 080.000 地面侧式0.172250.170 13小窑湾站K36 330.000 地面侧式-0.9132374.087 14黄河大道站(预留)K38 705.000 地面侧式0.8487863.848 15金石滩站K46 568.000 地面侧式 90.000 16设计终点K46 658.000 1.3.3 电源本工程控制中心、车辆段、各车站、区间变电所各通信机械室内均设有通信电源系统,且满足本次扩能改造工程的需要。本工程新增通信系统可直接接入设在通信机械室内的通信电源系统。1.3.4 接地本工程控制中心、车辆段、各车站、区间变电所各通信机械室内均设有接地体。本工程新增通信系统可直接接入设在通信机械室内的弱电接地端子排。1.4环境条件海拔高度:不超过200m相对湿度:最湿月平均湿度不超过90%,月平均温度不大于35℃降水量: 年平均降水量:658.7mm最大日平均降水量:171.1mm最大积雪深度:37cm风向及风速:冬季风向以北风、西北风为主,夏季以南、东南风为主。30年一遇最大风速:31m/s大连地区有旱涝、暴雨、冰雹、大风、寒潮、雾害、雷电、等气象灾害发生。系统必须保证在大连的环境条件下(包括恶劣天气),在24小时内安全、可靠、连续工作。投标人应根据大连地区的特点,充分考虑设备的防雷措施,并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线路中心通信设备用房地面均布荷载为600kg/m2;车站通信设备用房地面均布荷载为600kg/m2。1.6机房工艺条件通信机房工艺条件走线方式:设备间的配线连接应采用下部布线方式。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本节“设备应用环境”要求,如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承包方应申报偏差值。1.7国产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1999] 20号文) 和国家计委 ( [1999] 428号文、计产业[2001]564号文) 的规定。(1)投标人须保证系统经国产化后仍为完整、统一的通信(子)系统。并保证(子)系统的质量,对系统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技术质量负全部责任;(2)投标人须承诺对采用国产化的部分提供清单,包括提供发改办工业[2005]2084号文件及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2005]15号文件所要求的资料。1.8设备技术要求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并逐条明确应答和提出技术规格书。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至少满足本技术规范中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投标人可推荐高于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定性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应答书。1.9环境要求1.9.1通风与灰尘防护设备本身的通风装置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须提出安装设备的场所对灰尘的极限条件,并明确提供设备对灰尘防护方法的详细说明。1.9.2 设备抗震性设备的安装具有抗震措施,以确保设备在地震裂度为7-8级(中国级)时不倾倒。1.10仪器仪表招标人采购的仪器、仪表、便携式终端等不能作为设备调试、开通使用的仪器仪表。1.11系统完整性本技术规范给出了通信系统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对于招标文件中未提出要求的部分,投标人须本着提供完整的、满足运营要求系统的角度进行必要的补充,以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为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中标人不得以招标文件中未规定为理由要求招标人进行通信系统的设备、材料、各种安装连接附件的追加。1.12制造工艺要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工艺要求如下(不限于此):印刷电路板采用波峰焊以上技术。所有电路板应采用SMT技术,大电流插件采用镀银技术。每块印刷电路板都应具有防护涂层,以防止因潮气或其他腐蚀环境引起的开裂、生锈、变质。零部件的布置、固定和排列应使检查、拆除和更换时不受影响或损坏连线上的其他零部件。所有批量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元器件都是标准产品,相同规格的卡、盘可互换。提供容纳和保护所供设备所需的所有机柜、机架和其他机箱。钢制机柜、机架、盘和其他支撑结构应经细致清洗和防锈处理,并可接受前述之环境条件。设备的金属表面除了加工装配面和电镀表面外,都应进行防锈喷塑处理。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喷涂或进行防锈处理。处理应符合SSPC标准。所有机柜和机架应随意安置,并采用基座固定于地面上(防静电地板暂按300 mm净空考虑)。电缆应从底部进出机柜。电路板上不得采用飞线连接;设备互联方式采用连接器方式,连接起带有的互联电缆,要有色谱标以便识别。除墙挂式机柜外,所有机柜都应有前后门。柜门应提供钥匙或扳手等安全措施。所有设备均采用自然散热,供货商应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考虑是否需在机柜上安装散热风扇,以确保设备在没有空调时可正常工作;同时机柜应考虑防止虫害、灰尘的侵入。除墙壁安装设备外,宜采用19英寸标准机柜或ETSI标准机柜。所有机柜要颜色一致,机柜采用统一风格的标志、字母、符号(由招标方提供)。每一机柜的正面要有描述设备功能的铭牌。机柜内设备正面也应有描述其功能的铭牌。1.13软件中标人提供的的各种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各种应用及控制软件等)须为正版软件,并具备满足系统使用的软件授权,如中标人提供的任何软件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其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须赔偿软件厂商及招标人的所有损失。中标人须提供所有软件的三年免费升级服务。1.14招标文件权威性本技术规范作为通信系统招投标过程中最终技术文件,大连市快轨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拥有对本技术规范的最终解释权。1.15设备限界室内设备高度≤2200mm,最终高度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1.16设备配线要求投标方提供的所有配线线缆均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线缆。1.17电磁兼容要求投标方应充分认识到系统设备的使用环境,系统设备不受轨道交通其它系统的电磁干扰影响,也不对其他系统产生电磁干扰,并应符合国家电磁干扰影响的有关规定。系统在本线存在的电磁环境下能正常工作并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可靠性水平,并不对本线或本线附近的其他第三方设备及人体产生不利的影响;投标方应该注意供电系统产生的对系统内部和电路板的电磁干扰,应确保设备布置在临近供电设施的条件下,由供电系统(牵引、降压、整流变电所)产生的电磁干扰(无论是传导、辐射或感应的电磁干扰)均不会对本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本技术规格书引用国际、欧洲和国内的相关的标准。如果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对某个标准有重复的要求,应使用要求更为严格的一个。1.18系统可靠性要求设备要求每年24小时×365天连续工作。系统所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不具备该业绩的系统可视为不满足标书要求。对关键器件采用冗余技术,如电源、交换网络、处理器、其他公用部分等。电源多重保护设计。具有“故障弱化”能力。1.19系统维护管理要求模块化设计,方便维修、替换。所有相似零部件应具有充分的可互换性,而不需修整或调整,应采用标准产品。所有系统项目的可互换性应遵照商业惯例,系统内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电器上和机械上都应是可互换的,且在有外观要求时,其外观应一致。自诊断功能和根据需要的内置仪表。重要的故障、告警(如电源告警等)在卡、盘面上应有指示。考虑适当的测试点,方便外测试设备测试。故障隔离措施和在线维修措施,以减少停机和修复时间。集中维护管理功能,在控制中心可对节点系统集中维护管理,当控制中心节点故障时,其它任何节点可以定义为集中维护节点。1.20 施工要求1.20.1 安装工程一般要求承包商需保证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影响快轨3号线的正常行车运营,必要时承包商需采取夜间施工等手段进行施工。承包商应按规定的范围提供设备和材料,完成所有货物的仓储、运输、吊卸、施工工地内搬移、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等必要的工作。承包商负责安装货物的预埋件、机柜基础及必要的开洞。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各专业之间配合与协调因素,应具备对相关专业接口问题解决和局部调整的能力。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与设计、监理单位密切配合,建立起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反馈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等方面情况。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 对周围环境进行保护。由于施工产生的污染(如:噪声、污水排放、废气和垃圾等)造成周围环境的破坏和影响,由承包商负责解决。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对周围建筑物和周边管线的现状进行调查,必要时需进行第三方(或权威部门)的鉴定监测,施工过程中需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周围建筑物和周边管线的安全。工程施工质量,承包商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本技术条件。凡本技术条件未作规定的均应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承包商在开工(含设备制造开工和施工开工)前10日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整个工程的施工计划和经审批的工程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每月1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下一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本月的验工计价,内容包括拟按期完成的工程量、材料的耗用量、劳动力安排、材料(设备)的计划安排等,上述图纸文件(一式3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在签收分期和逐月的进度计划后7天发出书面通知。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的当月工程(含设备制造和施工)进度实施报告(一式3份)应附有适当的说明以及形象进度示意图和照片,以满足监理工程师有效地审议工程进度,并有可能批准修订实施进度。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退还报告或要求重新修改后递交。工程进度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包括设备制造、文件交付、其它技术服务、施工和临时工程在内的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量;设备的进货和使用安排;实施的形象进度;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排除这些因素的影响重新达到原设计进度所采取的措施等;施工应以设计为依据,需修改时,必须按有关的工程管理程序取得设计和有关单位同意并签署变更设计文件后方可实施。采用的原材料、预制品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及检验、试验单。其中为热浸镀锌的材料(如桥架、线槽、紧固件等)均应达到二级标准(镀层≥70微米)。施工必须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标准。各种测试和计量器具应定期校验,保证准确使用。加强测量管理及技术工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偏差。承包商提供的货物、施工、服务均应属自有技术,不受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影响。搞好施工配合,做好设备和工程的保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地铁管理部门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所制定的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及时编制竣工文件(四套),并在工程验收前提前交给建设单位。1.20.2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业主方均应向施工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8套(其中4套用于竣工图),由工程监理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由设计、监理、承包商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商为指导工程施工而编制的施工设计文件,是承包商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按期、优质、经济地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措施,是考核施工承包商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任务是:(1)确定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计算工程量,并据以合理布置施工力量,确定人力、机械、材料的需用量和供应方案;(3)从施工的全局出发,确定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施工方法和技术组织措施;(4)选定有效的施工机具和劳动组织;(5)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施工方案以作为编制及实施工程进度计划的依据;(6)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和空间进行合理的布置、以便统筹利用;(7)施工组织总设计是涉及本合同整个建设工程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是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对单位工程施工所作的全面安排,是指导单位建设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承包商编制作业计划和制定及实施工程进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施工方案是以较小的单位工程或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内容比施工组织设计简明扼要的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是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标、定标的重要因素,在投标时一并报出。如果中标,中标单位应按纲要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在工程开工前,提交项目法人一式五份。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要分别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纲要。(1)工程概况及特点工程概况:工程简述,工程规模,工程承包范围,地址及交通情况等。工程特点:设计特点,影响施工的主要和特殊环节等。(2)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包括组织机构关系图、工程主要负责人等。(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要求内容全面,充分利用现场条件,合理布置施工队、材料站、指挥部等。确定现场指挥部(工程处)和工区的驻地,材料的设置,施工工区与施工班驻地,主要交通道路和通讯设施。平面布置图采用A3纸,图面要求线条清晰,标志明确。(4)施工方案施工准备:简要叙述施工技术资料、材料、通信、施工场地的准备,施工机械、施工力量的配置,以及生活设施等的准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施工工序总体安排主要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效率估计,潜在问题的分析。工程成本的控制措施为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拟采取的措施。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规划及要求:用横道图反映各主要施工过程的计划进度,深度达到全面、准确、清楚的描述工程实施过程,从中可衍生出各种施工资源计划及其过程管理信息。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施工网络图应明确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施工的关键路线,并针对关键工序,提出确保工期拟采取的措施。施工资源(人力、材料、机具、场地及进场道路、公共关系)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分析:计划潜在问题,计划中的潜力及其开发途径等。计划控制:程序、方法及制度等。(5)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质量目标:用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合格率、优良率表示,欲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用框图表示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简要叙述各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质量管理的措施:简要叙述质量管理的措施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执行的主要质量标准、规范。质量保证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分析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拟将采取的技术措施。(6)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用框图表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简要叙述各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目标和主要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分析安全薄弱环节,制定将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重要施工方案和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过程控制。(7)工程分包的管理若有必要分包,承包商应就下列因素提出分包方案:工程分包的原因及范围分包商选择条件分包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安全管理等。(8)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分析因施工可能引起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提出环境保护的目标及采取的具体措施。文明施工的目标、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9)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信息管理:提出信息管理的目标及拟将采取的措施。承包商应及时做好施工技术、施工和现场准备工作。(1) 施工技术准备应做好下列工作:熟悉、审查设计图,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复测缆线、径路,并制定测量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和培训,安排好实验工作。(2)施工准备应做好下列工作:编制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程序,协调好各工序及各专业的配合工作;组建施工管理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施工队伍,并进行场前的教育;编制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应做好供应。安排好预制构件和非标准件加工以及施工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落实施工场外的运输道路;(3) 现场准备应做好下列工作:确定施工范围,做好悬吊和保护措施,修建临时设施等;架设动力和照明线路,接通施工用水管路,确定材料、设备运输线路;做好场区的临时排水及场地、道路硬化;组织施工及工程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4) 施工需中断或限制路面交通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会同业主方代表与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并制定疏导方案,经报批后方可实施。(5) 各工序和专业阶段性施工准备除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做好下列工作:对已完成的工程和专业进行检查,并填写纪录;落实已完成工程保护措施。(6)施工准备工作就序,开工报告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1.20.3施工技术准备及技术要求(1)施工技术准备:为保证通信各子系统安装工程顺利实施,投标人在正式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在开工前应组织施工调查,并根据承包合同做好施工组织工作,提出施工组织计划以及质量保证措施。承包商应认真进行施工测量和进行设计文件与现场情况的仔细复核。发现有出入之处应及时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方代表澄清。否则,承包商应对此负责。检查各预埋件、预留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与设计不符者应及时提出。同时承包商在审核设计文件的过程中有责任根据施工经验对认为有疑问之处及时向业主方代表提出书面意见。承包商应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对工班的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人员应熟悉、理解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等。自备的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的种类、数量及功能应满足施工的需要。劳动力应已安排落实,已配备足够的施工和技术人员,可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要求。承包商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上述要求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自购材料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书,设备应有铭牌。采购合同签订前,必须经监理确认方可执行。末经鉴定批准的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在本工程使用。投标人供应的材料的试验和检验须符合本招标书规定的标准和设计要求。(2)施工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中采用和推广经批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不低于现行国家或部及行业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并经监理和业主方代表批准。投标人在工程中所用设备、材料及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此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设备和器材的型号、规格、货源、数量符合设计及合同规定。内部设备接 (插)件 (盘)完整,符合施工图设计。设备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机架 (柜)安装与地面垂直、平稳。吊装后机架 (柜)倾斜偏差应小于机架 (柜)身高千分之一。机架、机柜固定符合设计规定。固定螺丝、垫片和弹簧圈应按要求紧固,不得漏装。机架 (柜)内设备、部件安装应在机架 (柜)定位并加固安装,安装牢固、端正,符合安装手册要求。电源设备类型容量和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规定。设备附件齐全、完整。设备安装平稳,牢固牢靠。各种电缆及配线规格、敷设路径和走线固定方法符合设计规定及安装手册要求。配线用吊架、支架加工、安装符合设计及安装手册规定。车站公共区域采用集中电缆桥架。电缆及配线无损伤、扭绞交叉现象。铅包电源电缆转弯半径不得小于其外径的10倍。铅包配线和橡皮绝缘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其外径的6倍。交直流配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在同一线束内。接地装置的种类、接地电阻阻值、用材规格、引入方式符合设计规定。1.20.4 施工检查要求(1) 设备外观检查(现场检查、据图核对):机架、机柜、配线箱 (架)漆层完好,清洁整齐。各种设备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及接地可靠。(2) 机架 (柜)内部插盘检查(现场据图核对):插盘整齐完好,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3) 机房检查 (现场观察); 机房内设备整齐,连接可靠。标识齐全清晰,绝缘接地符合要求。(4) 管、架、槽、电缆、光缆、漏缆等施工质量及指标按有关标准逐项检查测试。其标识须齐全、清晰,并符合规范。1.20.5设备和材料的采购(1) 承包商负责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对设备及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零配件数量及外观、备件数量及外观负责核对、保护,以及随机文件负责保管。(2) 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产品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各主要部件及设备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等。(3) 若有必要,承包商应提供设备的临时仓储。(4) 材料均由承包商按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代购。主材应由承包商提供资格预审厂家给业主方代表审核或备案。业主方代表有权更改承包商选定的厂家。(5) 承包商所购材料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前,经监理检验、业主方代表代表确认后方可执行。(6) 承包商采购的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正本。(7) 若发现承包商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即发出书面通知,承包商应立即按通知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8) 业主方代表对承包商采购材料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承包商对材料所负的质量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不论该种材料有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业主方代表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承包商还需要负担检验费用.(9) 承包商采购的材料均由承包商自行运输及保管。(10) 由代理商代理的设备、系统必须由源供货商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保修。2.标准及单位2.1 标准及规范通信系统符合以下国际、国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不限于此):2.1.1 系统和设备设计标准及规范通信系统(包括各子系统)和设备的设计标准如下:(1)《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2)《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3)《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2005及有关国际部分;(4)《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34-97);(5)《无线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T11228-2000);(6)《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和通用技术条件》;(7)《900/1888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YD5104-2003);(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5059-98);(9)《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98);(10)《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YD 5007-2003;(11)《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12)信息产业部、铁道部及原邮电部、电子部的有关标准;(13)公安部有关技术标准;(14)国际电信联盟ITU-T、ITU-R有关建议;(15)IEEE有关协议;(16)国际电工学会标准(IEC);(17)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有关协议; (18)欧洲邮政及电信联盟(CEPC)最新文件及其附件;(19)电子工业协会(EIA)的有关标准;(20)国际铁路联盟UIC标准;(21)《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CECS165:2004。2.1.2 工程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通信的安装、调试遵循以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1)《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10205-99);(2)《铁路运输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TB10148-2003);(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4)《列车调度电话》(系列规定);(5)《群集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定规定》(YD 5035-97);(6)《铁路单模光纤接续标准》(TB/T-2168-90);(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24 - 50527);(11)《光缆通信系统传输性能测试方法》(12)《同步数字体系光缆线路进网要求》(GB/T15941-1995);(13)《同步数字系列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验收暂定规定》(YD 5044-97);(14)《铁路光缆通信同步数字系列工程施工规范》(TB10129-99);(15)《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093-2000);(16)《铁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TB10404(1-2)-2003);(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18)《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177:2005。2.2 单位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技术图纸等,均使用SI制(国际计量单位)。2.3 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简体中文编写,中标人所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及图纸均采用简体中文编写。3.工程范围本工程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快轨3号线全线新设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及相关配套设置。(2)快轨3号线控制中心、各车站、车辆段、区间变电所新设电视监视系统视频编解码器。(3)快轨3号线出入段线改造部分轨旁新敷设24芯光缆。(4)金家街站、金石滩站改造通信系统终端设备的改造。投标商应提供大连市快轨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的系统设备,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及电视监视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维修工具;金家街站、金石滩站改造的设备、安装;系统安装调试;运营维护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负责系统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与其它系统的接口、设备制造、工厂监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存储、安装、现场测试、系统调试、安装督导、接口联调及运行期间系统的缺陷修改、工厂培训及验收等,并提供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拥有对设备及材料数量调整地权利;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因工程需要追加的设备或材料,中标人须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提供。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其他项目中标人实现本系统与其它专业系统(包括车辆、信号、电力监控、自动售检票、设备监控、防灾报警、综合信息管理、电信运营商、移动通信运营商等)的互联互通工作。4.通信系统设备技术规格4.1 电视监视系统4.1.1 快轨3号线既有电视监视系统概述电视监控系统是保证行车组织、保证运输安全的重要设备,系统为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车辆段值班员等提供有关列车运行、防灾救灾、客流情况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视觉信息,系统同时为防灾调度指挥抢险提供指挥辅助工具。快轨3号线既有电视监视系统采用派尔高公司的设备,采用“模拟 数字”组网方式,在各车站均设有模拟视频矩阵,型号为CM6700,所有前端摄像机图像经均衡及字符叠加处理后直接进入视频矩阵,以模拟信号输出至本站各监视器端;上传至控制中心的图像信号经传输系统集成的编码器转变为数字信号后通过传输系统提供的通道传送至控制中心,通过传输系统集成的解码器重新还原成模拟视频信号,而后输出至相应监视器。中心值班员通过数字传输通道的切换来实现对全线视频图像的监视,中心、车站对云台控制的优先级通过车站矩阵实现。中心设置数字录像机,用于电视监视图像的存储。型号为ZJDVR5600SV。视频编码方式采用MPEG2编码方式。4.1.2 本系统工程范围由于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将对快轨3号线传输系统进行更换,而既有电视监视系统视频编解码器集成在既有传输系统中。因此本工程在控制中心新设8路解码器,在各车站新设4路编码器,以满足传输系统改造的需要。本系统新设设备的安装调试须与快轨3号线传输系统改造同期实施。电视监视系统图详见附图一。4.1.3 设备技术指标投标人应在快轨3号线各车站提供一套数字视频编码设备,在控制中心提供一套数字视频解码设备,以实现从各车站到控制中心的图像远程数字化传输、控制和管理,数字视频编解码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 数字视频设备采用MPEG-2数字压缩编码技术;2. 数字图像能实现广播级的图像传输,能根据不同的图像质量需求进行设置,传输带宽在2-16Mbps范围内动态可调,带宽调整步长为1Mbps;3. 图像编、解码器的分辨率为720x576,帧率不小于25帧/秒;4. 图像传输采用部分编码方案,每个车站的部分摄像机的视频信号通过压缩编码后将数字图像根据控制中心的需要上传到控制中心,每个车站能同时上传4路图像信号;5. 控制中心设8路图像解码器,同时监视到车站上传的8路图像,分别显示在控制中心电视墙和各调度员的监视器上;6. 数字视频编、解码设备具有视频全交叉切换功能,控制中心任意一路解码器的视频输出能同时显示全线任意一个摄像机的图像,不同解码器输出同一编码器输入的图像时不得出现图像静止现象;7. 控制中心的所有监视终端能同时显示同一台摄像机的图像,也能显示同一车站不同摄像机的图像或不同车站摄像机的图像,并能保持图像正常显示;8. 每一路视频输出既能自动循环显示,也能由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手动切换显示,自动显示的顺序能根据需要进行任意设置和更改;9. 控制中心各调度员能远程控制摄像机的镜头云台、焦距、光圈等参数,以取得良好的监视效果;10. 控制中心调度员的优先级通过软件进行设置,高优先级的用户有优先控制图像的权利,优先级顺序设置如下(由高到低):控制中心防灾调度员、控制中心行车调度员、控制中心电力调度员;4.1.4 系统方案本工程在全线各车站、区间变电所、车辆段内新设4路视频编码器,新设视频编码器安装在各车站、车辆段信号楼、车辆段停车列检库、区间变电所通信机械室内的电视监视机柜内;在控制中心新设8路视频解码器,新设视频解码器安装在泉水控制中心通信机械室内的电视监视机柜内。电视监视系统图详见附图一。由于在各车站及控制中心内新设视频编解码器,因此需重新敷设视频控制切换矩阵至视频编解码器的视频线缆及控制线缆。各车站(共12个车站)、控制中心内的视频控制切换矩阵也均安装在通信机械室内的电视监视机柜内,因此各车站、控制中心视频控制切换矩阵至视频编解码器的视频同轴电缆(WDZ-SYV75-5-2)及控制电缆(WDZ-RVVP4×1.0)每站各敷设10米,视频编解码器的电源线(WDZ-RVVP3×1.5)连接至电视监视机柜电源排上,每站敷设10米。4.1.5 与传输系统接口划分1. 传输系统在控制中心、各车站留有电视监视系统的接口,用于实现车站与控制中心系统间图像信号、录像调用图像的传输,接口位置在传输机柜传输设备进线端上,接口标准的100M共线以太网接口(RJ45),电视监视系统至传输系统综合配线架的电缆(含接头)由投标人提供并连接。2. 传输系统在控制中心、各车站留有电视监视系统的接口,用于控制中心对车站监控设备的控制,接口位置在综合配线架上,接口为标准的RS485共线接口。一路为远程控制,一路为网管通道,电视监视系统至传输系统综合配线架的电缆(含接头)由投标人提供并连接。4.1.6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1. 设备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以下范围:(1)控制中心数字视频解码器;(2)各车站数字视频编码器。2. 配线投标人提供的主要配线有:(1)新设设备与既有电视监视系统设备间的配线及与传输系统设备间的配线;(2)在设备安装施工时按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线。中标人在设备安装前进行现场勘测。3. 分工招标方负责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机房空调、设备安装机柜、系统电源。投标方只负责新设设备的安装及新设设备与既有设备的配线。4. 配合调试工作投标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需进行系统调试,投标方必须保证改造后可以完成既有电视监视系统全部功能。提供本工程使用设备及软件知识产权的拥有者须同意授权视频传输系统在其设备及软件上完成二次开发工作,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5. 主要设备材料及服务清单本工程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见下表,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文件中需详细列明供货清单,本系统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技术规格书提供的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电视监视系统主要设备材料及服务需求清单如下:序号内容单 位数 量设置地点备注14路数字视频编码器台12各车站也可采用其他路数编码器,设备数量根据每个车站上传4路图像进行调整。28路数字视频解码器台1控制中心也可采用其他路数解码器,设备数量根据中心解码8路图像进行调整。3安装材料批1含配线、跳线等4技术资料套10其中光盘5套5设计联络项13天×5人×1次6现场培训项17设备工厂验收项13天×8人生产厂8安装督导及开通测试项1现场随工程进度注: 1)设备分项报价表和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的报价应详细分项到板卡。2)所有备品备件必须是全新的,并与所提供系统设备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生产质量、工艺标准。3)投标方应提供各种设备必需的日常维护备件和消耗备件,并列出各种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配备方法及相应的单价和总价。4)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的计算方法及备品备件清单。签订合同时招标方对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可进行调整,备品备件的单价不变。备品备件需要量按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系统正常运行三年配备计算,费用为设备费的5%,如果不足,则免费补足。4.2无线通信系统4.2.1 快轨3号线既有无线通信系统概述轻轨专用无线系统是为了保证轻轨安全、高密度、高效运营而建设的话音、数据无线通信系统,它为轻轨运营的固定用户(控制中心及车辆段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和移动用户(列车司机、防灾人员、维修人员)之间的语音和数据信息交换提供可靠的通信手段,它对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在轻轨运营出现异常情况和有线通信出现故障时,亦能迅速提供防灾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指挥所需要的通信手段。既有3号线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采用兰新公司设备。采用专用信道系统,为450MHz模拟信道系统。在控制中心设置一套中心交换控制设备,调度总机型号为WDZ-3,音频汇接模块型号为XF2A。在金家街站、大连湾站及区间变电所各自设置专用信道基站及铁塔,基站通过传输系统四线音频接口与控制中心设备连接;基站型号为摩托罗拉 1125B。在隧道设置隧道中继器,隧道内采用漏缆覆盖。现既有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已处于瘫痪状态,无法继续使用。4.2.2 本系统工程范围本工程完成快轨3号线全线新设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及相关配套设置。无线系统图详见附图二4.2.3方案说明既有快轨3号线无线通信系统采用专用信道无线通信系统。此次快轨3号线改造工程更换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根据审查意见,本工程采用无线数字集群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推荐采用容量最大,系统质量最优的全基站配置方案。新设无线通信系统基站与控制中心设备间的数据传输利用既有传输系统提供的光传输通道进行传输,供电采用既有UPS设备供电。供货商不仅要提供设备,还要保证系统的完整性,要进行铁塔位置及高度的确定、编号方案、协助业主进行全线的电磁环境测试、频率的申请、二次开发。竣工后进行全线场强测试,提供场强测试报告。(1)铁塔位置及高度的确定由于大连快轨三号线及续建工程已经开通,现场土建条件已经确定,所以无线设备集成商在工程实施阶段负责组织设计全线无线场强的测试及天线和铁塔位置及高度的确定工作。无线设备集成商提供必要的测试仪器、交通工具等完成此项工作。(2)编号方案无线设备集成商针对本次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系统编号。具体要求如下:1)本系统用户号码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分配;2)通过增加适当的字冠号,公务电话用户和移动用户之间的通话通过中继转接和调度台转接两种方式实现;3)具体分配计划在设计联络过程中最终确定,号码分配应满足《大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多条线路运营管理的需求。(3)频率配置无线设备集成商针对本次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进行频率配置。具体要求如下:每基站占用8信道。系统采用150MHz频段或400MHz频段,具体使用的频点出厂前确定。3号线每个基站占用2对载波,按ABCDABCD方式复用,共占用8对频点,直通模式占用1对频点,系统需占用9对频点。(4)二次开发供货商针对本次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设备的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内容在设计联络阶段由招标人最终确定,投标人不得以开发内容发生变化为由增加费用,投标人需承担二次开发内容变化而引起的所有风险,风险因素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2.4 系统总体要求(1)轻轨专用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操作应尽可能的简单,维护尽可能方便,应提供完整的系统软件和专用软件,主要的控制及监测功能的实现均可通过编程进行灵活的编辑、修改。(2)系统构成应能满足行车调度、维修调度、车辆段值班等无线调度子系统通话的相互独立性,使其在各自的通话组内的通信操作互不妨碍。(3)可以实现车地数据信息的传输功能,并实现设备和频率资源的共享、无线信道话务负荷平均分配、服务质量高、接续时间短、信令系统先进、可灵活的多级分组、具有自动监视、报警及故障弱化等功能的智能化网络。(4)具有强大的扩展功能,扩展时要求不影响既有设备的使用、增加的设备较少、软件基本不变,以便构成轻轨全程全网的无线专用通信网。★(5)系统采用FDMA多基站数字集群系统,采用IP联网方式。(6)控制信道可以定时自动循环交替。(7)设备的电源接入线加装防震和防强电干扰源的保护器,同时具有过流和过压保护装置,该装置包含在相关设备内。(8)设备安装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设备的安装条件要求,包括设备尺寸、重量、地面负荷、基架固定、电缆走线方法、通风方式等。(9)中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商用产品,并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特别是接口的兼容性。(10)覆盖区域内移动用户话音通信质量不低于CCITT主观评价标准的3级,通信概率不小于95%。(11)系统设备和终端设备完整配套(同一品牌)。(12)针对大连轻轨无线通信系统工程现场条件,投标方提出系统场强覆盖优化建议方案,并在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全面负责快轨3号线的场强覆盖的测试及优化。4.2.5 系统功能无线通信系统对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在轻轨运营出现异常情况和有线通信出现故障时,能迅速提供防灾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指挥所需要的通信手段。1. 用户构成按工作区域及作业性质不同,本工程无线通信系统在用户组成上分为以下两个子系统:运营线路无线调度通信子系统和车辆段无线通信子系统。(1)运营线路无线调度通信子系统根据系统运营使用要求,运营线路无线调度通信子系统分成以下无线通信组:1)行车调度无线通信组用于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和司机相互之间的通话、传输数据信息等。也用于车站值班员与进入该车站范围内的列车司机与站内其它流动人员之间的通话之用。控制中心行车调度员配备调度台,各站车站值班员配备固定台,机车驾驶室内设置车载台供司机使用。2)维修调度无线通信组用于维修值班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各专业维修人员通话之用。维修值班员配备固定台。全线流动维修人员配备便携台。(2)车辆段无线通信子系统1)用于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与车辆段内的司机及有关人员之间的通话及数据传输。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配备车辆段调度台,机车配备车载台,其他调车人员配备便携台。2)列检值班员配备集群固定台,列检移动人员的配备便携台,构成列检无线通信系统。3)运转值班员配备集群固定台,用于车辆段运转值班员派遣乘务机车,并与司机进行相互通话及数据传输。系统构成能满足轻轨无线各子系统的相互独立性,使其在各自的通话组内的通信操作互不妨碍,同时又可实现基站设备和频率资源的共享。可通过设置在控制中心的操作维护终端改变各通信组的优先级、小组成员等各种参数。2. 通信功能(1)通话功能无线通信系统具备以下用户之间的通话功能(不限于此):1)控制中心调度员与在线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全双工);2)车站值班员与管辖区在线列车之间,车站值班员与站内移动人员之间的通话;3)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4)控制中心防灾环控调度员与相关移动人员之间,相关移动人员之间的通话;5)控制中心维修调度员与移动维修作业人员之间,移动维修作业人员之间的通话;6)车辆段/停车场信号楼值班员与车辆段/停车场内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全双工);7)车辆段/停车场信号楼值班员与车辆段/停车场内持手持台人员之间的通话;8)车辆段/停车场运转、列检值班员与车辆段/停车场内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9)车辆段/停车场运转、列检值班员与车辆段/停车场内持手持台人员之间的通话;10)车辆段/停车场内持手持台作业人员之间的通话;11)公务电话用户与专用无线调度用户之间的通话(通过调度台转接);12)不同组成员之间通话(通过调度台转接);13)控制中心调度员对在线列车的广播。14)车站工作人员对车站的广播。(2)呼叫功能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具备以下各种呼叫功能(不限于此):1)组呼(半双工)向预先定义的通话组用户发起一点对多点的呼叫。2)通播组呼叫本部门的调度员向所管辖的全体成员(多组组员)发起呼叫,被呼叫的成员无须手动转组即能自动纳入通播组的通话中,此呼叫为双向通信。3)紧急呼叫当移动用户对相对的调度台发起紧急呼叫而系统资源全部占用时,系统将中断权限为最低级的用户通话,并向发起紧急呼叫的用户立刻分配信道资源。被呼叫的用户台将给出相应提示,并伴有特殊音响。移动台允许对相应的调度台发起紧急呼叫,也允许对通话组发起紧急呼叫,呼叫目的地号码能在系统侧设置。4)单呼移动、固定用户和调度台间能进行一对一的选择呼叫,移动用户间能进行一对一的选择呼叫。5)电话互联呼叫(全双工)公务电话用户向被授权的移动用户或者被授权移动用户向公务电话用户发起呼叫。6)车组号呼叫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能利用车组号呼叫运行列车(列车车组号固定)。7)车次号呼叫控制中心调度员利用车次号呼叫运行列车(列车车次号每次运行变化)。8)集中站管区呼叫车站值班员呼叫本集中站管区的列车移动用户,处于集中站管区内的列车移动用户呼叫该站集中管区车站的行车值班员。(3) 数据传送功能1)状态信息传送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移动用户和调度员之间能发送预先设置的状态信息。2)短数据信息传送移动用户之间、移动用户与调度员之间能进行双向数据信息传送(含简体中文短数据)。3)分组数据传送车载电台、手持台与调度台之间能传送分组数据。(4)系统辅助功能1)繁忙排队和自动回叫当所有信道忙时,请求通话的用户按优先级等候,直到有空闲信道时,按排队先后次序提示并接通排队等候的用户。2)多级优先权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内的用户和通话组依据业务性质被设定为不同的优先级。用户优先级划分建议不少于7个级别。3)动态基站分配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自动释放没有组呼成员的基站业务通道,以提高信道的使用率。★4)动态重组根据业务的需要(如事故抢险等)被授权的系统管理员或控制中心调度员能通过系统管理设备或调度台以无线方式对无线移动用户重新编程,将不同组、不同基站覆盖区的某些用户重新组成一个临时用户组进行通信。5)跨区呼叫当用户组成员处于多个基站覆盖区时,能实现用户组全部成员呼叫。6)限时通话为保证信道的有效利用、缩短等待时间,通话能进行时间限制,限时参数由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7)迟后加入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支持所有组呼的迟后加入,当一个组呼在话务信道进行时,没有对初始呼叫解码的移动用户能重新接收呼叫。(5) 故障弱化功能1)单站集群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支持单站集群的工作模式,当基站和控制中心设备之间的线路连接出现故障时,基站自动进入单站集群工作模式,一旦连接恢复正常,基站自动返回正常集群模式;在单站集群模式下,基站能为其服务区内的用户提供登记和组呼功能,在组呼模式下支持紧急呼叫、迟后接入、呼叫方显示等。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单站集群功能的描述。2)脱网直通功能移动用户能脱离集群系统网络,构成移动用户之间的脱网直通功能。脱网时,直接通信距离不劣于同等条件下的模拟手持台。(6) 系统管理功能1)系统配置管理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系统管理员根据业务需要能对系统的结构配置、网络配置及参数配置进行管理,在进行系统配置管理的过程中不得中断对应的业务。2)用户管理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系统管理员能进行系统用户的管理,包括建立、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库的用户信息,用户接入时监视用户的数据,并对用户设备进行管理(包括编组设置、系统等级、功能设定等)。用户管理的内容包括用户基本数据管理、基本业务数据管理、补充业务管理、用户位置、群(组)管理等。3)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存/取的安全、网络安全信息、空中接口鉴权管理等。4)移动台遥毙/激活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系统管理员能远端关闭和开启移动台。5)统计报告用户的配置报告包括系统内以单呼、组呼、互相呼等方式进行统计的报告及系统内每一信道的使用状态报告等。6)故障管理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能对系统内的设备(包括控制中心的控制及网络设备、基站设备、直放站设备等)进行故障检测报警和管理,出现故障时能够声光告警和记录。应能向专用通信集中告警系统设备输出本网管采集到的主要告警信息内容,并提供通信协议及接口说明,配合专用通信集中告警系统的软件开发和系统开通,接口类型为以太网接口。7)自诊断功能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须具备自诊断功能,能在控制中心的网管终端上对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远程在线的测试与诊断,测试及诊断能达到板卡级。(7) 移动用户功能1)场强指示移动台(含车载台和手持台)能显示所处位置的接收信号强度。2)自动越区切换移动台(含车载台和手持台)在通话过程中跨越一个无线基站覆盖区时通话不能中断。3)自动登录移动台在开机或进入一个新基站区时均能自动登记并进行通信。4)缩位拨号移动台支持私密呼叫的缩位拨号。5)优先监听可设置优先监听ID,且优先监听ID≥4个。6)故障弱化移动用户能脱离集群系统网络,构成移动用户之间的脱网直通功能。脱网时,直接通信距离不劣于同等条件下的模拟手持台。(8)调度台功能1)能显示各种呼叫信息,包括序号、时间、车次号、车组号、ID号、呼叫状态、数据信息等内容;2)能给出各种呼入的提示音;3)实施系统的相应话音功能。4)具有录音接口,可接入到录音设备(或集成录音设备,集成的录音设备录音时间不少于30天)。★ 5)全双工通信。6)调度软件采用简体中文的图形界面,人机界面友好、操作方便。调度员方便地使用所有调度指挥功能。7)通过系统软件配置及设置,在行车调度台故障时,其他调度台能作为行车调度台使用。(9)固定台功能固定台的功能主要有语音通信功能和数据通信功能。1)固定台能使控制室里的工作人员能轻松接入无线系统。固定台设备包括天线、馈缆和避雷器,并采用交流220V供电。2)具有录音接口,可接入到录音设备(或集成录音设备,集成的录音设备录音时间不少于30天)。★ 3)全双工通信4)提供与“故障管理告警系统”的接口和相关的接口软件。5)移动用户能脱离集群系统网络,构成移动用户之间的脱网直通功能。脱网时,直接通信距离不劣于同等条件下的模拟手持台。(10)车载台功能车载台的功能主要有语音通信功能和数据通信功能。1)车载台具有输入车次号、司机号、机组号操作功能。2)司机呼叫调度时,系统根据车载台所处位置自动选择该位置的调度台。必要时,司机也能通过车载台手动选择该位置的调度台。3)音频输出功率:0.5W(受话器),2W(扬声器),可调4)车载台具有广播接口,调度员通过车载台能对车上旅客进行广播。5)车载台及控制盒天线结构便于安装在车上,安装技术要求及安装尺寸须提供给车辆系统供应商并经对方确认。6)主机具有数据传输接口。7)主机具有录音功能,具体要求见系统技术指标。8)可设置优先监听ID,且优先监听ID≥4个。★ 9)双工通信。10)提供与“故障管理告警系统”的接口和相关的接口软件。11)移动用户能脱离集群系统网络,构成移动用户之间的脱网直通功能。脱网时,直接通信距离不劣于同等条件下的模拟手持台。3. 系统设备构成无线通信系统由控制中心设备、车站(车辆段)设备基站、移动终端、天馈系统等组成。a.控制中心设备包括交换机、无线调度台、调度台录音设备、服务器、集群网管终端等。车辆段设置远端调度台、调度台录音设备和CAD服务器。控制中心机房设备设置于泉水控制中心通信机械室内,在控制中心通信机械室内新设设备机柜。b.本次改造工程在3号线4个车站、1个区间变电所新设无线数字集群基站,接入控制中心的无线集群交换机。车站基站设备设置于各车站通信机械室内,在金家街站、泉水站、大连湾站、开发区站及区间变电所通信机械室内新设设备机柜。d.在各车站控制室设置1套集群固定台;列车前后司机室各设置1台车载台。站内有关工作人员及维修人员配置集群手持台。(1)调度台包括:调度总机、调度控制单元(含调度操作台接口、有线线路接口、数据终端及数据设备接口)、电源、机柜、录音接口、A4激光打印机。(2) 网管包括:控制及线路接口单元(含电源等)、PC机(含操作界面、监测显示及控制、调测单元)19英寸液晶显示器,市场主流配置、A4激光打印机。(3)车站台包括:主机(包括电源、录音接口等)、控制盒及电缆、电源及电缆、天线及射频电缆、录音接口。(4)车载台包括:主机(含电源)、控制盒及电缆、送受话器或送话器、外部扬声器、天线及射频电缆、录音单元。(5)便携台包括:便携台主机、天线、蓄电池及充电器。4.2.6 系统设备指标1. 系统技术指标(1)工作频率:136-174MHz或400-470MHz(根据无委会审批结果最终确定);(2)工作方式:全双工/半双工;(3)无线覆盖区域:全线所有车站、正线、全线隧道及车辆段、停车场;(4)系统可靠性:在满足信噪比的要求下,场强覆盖地点、时间概率不小于95%,地形复杂区段不小于90%;(5)每基站共8个信道;(6)系统容量不低于1000用户;(7)系统服务器、调度台及车载电台的二次开发应用程序接口应向招标方公开,所采用的相关接口、软件包及所支持的功能,应在技术规格建议书中说明;(8)呼叫接续时间不大于0.5s。2. 集群交换控制设备在控制中心通信机房设置的无线集群交换控制设备,并提供针对本次工程的二次开发业务。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无线系统交换机配置方案,包括接口板、服务器、路由器等的配置以及接口,该方案必须满足大连快轨3号线的硬件以及软件与中心设备的独立性,同时满足今后的扩容实施时对既有线运营无影响。单个交换机需要具备支持60个基站、150个载频的能力。数字集群交换机至少应配备如下种类和数量的接口:a)连接基站接口:≥20个(E1接口,75欧姆);b)连接ATS系统接口:≥2个(暂定为10/100M以太网接口,在设计联络过程中最终确定);c)连接近端调度台接口:≥10个;d)连接远端调度台接口:≥6个;e)连接电话系统的中继接口:≥2个(E1接口),欧洲ISDN信令,应具有路由交换能力; f)连接数字录音机接口:≥7路,数字或音频方式,采用音控方式;g)连接时钟系统接口:≥1路,RS-422接口。h)与集中监测系统接口:≥1路,IP接口。如投标商所供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系统组成可以不包含集群交换控制设备,但系统也可满足本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功能要求,则所供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也可被接收,投标商应在技术响应文件中为所供系统作出具体描述。3. 调度服务器中心调度服务器采用电源等关键部件热备,主要技术参数不得低于以下指标(不限于此):(1)处理器:4颗64位双核处理器,主频不低于1.8GHz,外频不低于1066MHz;(2)处理器缓存:至少6*256KB二级缓存,12MB三级缓存;(3)内存:不低于 16GBDDR3内存;(4)SCSI RAID:8通道SAS RAID卡,支持RAID 0/1/5;(5)扩展槽:不少于7个PCI插槽;(6)至少配置4×146G SAS 10000转SCSI硬盘,硬盘能热插拔、具有硬盘防震防护等功能;(7)网卡:集成双10/100/1000Mbps自适应网卡,支持I/O加速技术;(8)集成显示控制器,至少64MB显存;(9)电源:双冗余热插拔电源,220V/50Hz;(10)通信接口:至少2个标准串行通信接口;(11)光驱:DVD-ROM;(12)具备机柜套件(包括鼠标、键盘、折叠式液晶显示器);(13)操作系统:随机配备简体中文Windows 2003 Server版;(14)数据库:随机配备简体中文数据库,不低于企业版级。(15)二次开发软件:界面友好,应满足本工程对无线调度的要求。4. 基站基站的关键部件采用主备用冗余配置,基站采用双工收发信机工作方式。(1)工作频段:136-174MHz或400-470MHz;(2)输出功率:不小于25W/载频;(3)端口特性阻抗:50Ω不平衡;(4)工作方式:连续;(5)驻波比:<1.5;(6)射频输入阻抗:50Ω;(7)频率稳定度(-30℃~+60℃):±1.0ppm;(8)发射杂散:1GHz : ≤-36dBm; >1GHz: ≤-30dBm;(9)邻道功率:±12.5kHz≤-60dB; ±25kHz≤-70dB;(10)数字信道接收灵敏度( 3%误码率):数字信道不大于0.27μV;(11)邻道选择性:78dB;(12)互调抗扰性:72dB;杂散响应:95dB;(13)编程/调制解调器接口;(14)远程终端接口;(15)输入电源:AC220V;需要提供后备电源,在交流断电后能继续支持设备工作2小时一样。(16)质量标准:符合国际质量体系标准;(17)工作温度:-30~ 60℃;(18)6.25kHz信道带宽;(19)IP局域网/广域网连接。(20)每个基站应占用8信道,2对载波。(21)本工程基站安装在金家街站、泉水站、大连湾站、开发区站、区间变电所。5. 车载台(1)工作频率范围:136-174MHz或400-470MHz;(2)发射功率:≥20W;(3)频率稳定度(-30℃~+60℃):±1.0 ppm;(4)发射杂散:1GHz : ≤-36dBm; >1GHz: ≤-30dBm;(5)邻道功率:±12.5kHz≤-60dB; ±25kHz≤-70dB;(6)数字信道接收灵敏度( 3%误码率):数字信道不大于0.20μV;(7)邻道选择性:78dB;(8)互调抗扰性:70dB;杂散响应:80dB;(9)显示屏幕:采用不小于7英寸彩色触摸屏进行操作机显示;(10)输入电源:车载专用电源供电,工作电压为66-160V,浪涌180V,车载台须能承受输入电压的剧烈突变。(11)质量标准:符合国际质量体系标准;(12)工作温度:-30~ 60℃;(13)车载台二次开发方便地实现列车司机与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车辆段、停车场)值班员之间的呼叫、状态报告的发送、接收和数据传输;(14)具有呼入及来话自动存储及手动回放功能(采用数字录音回放技术),录音时长不少于1小时;(15)安装尺寸应满足车辆安装的位置及尺寸的要求,设备接线(馈线、电源线等)采用前出现方式;(16)配备控制主机、麦克风、扬声器、控制盒、天线、馈线及安装附件等,上述设备应具有很好的集成性;(17)天线增益:≥0 dB,投标方提供的天线应适合快轨车顶安装。(18)馈线损耗:≤6dB/100m;(19)天馈线驻波比:<1.5;(20)使用环境:具备防尘、防水、防振性能,能长期可靠地工作于大连快轨3号线运行环境中;(21)天线安装位置:接触网安装在车顶上方,投标方应据此考虑车顶天线的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式,其高度、大小及安装位置应满足车辆及隧道限界的要求,并不影响系统性能,并结合车辆实际情况提供车载台及天馈的安装建议书,最终安装方式、天线具体尺寸在设计联络过程中确定;(22)具备对列车广播的接口并能自动开启接口实现对列车的广播。(23)46列客车每车设置2套,6辆特种车每车设置2套,6套备用,共110套。6. 手持台(1)手持台小巧美观、便于携带;(2)可充电电池容量≥1800mAH;(3)发射功率:≥4W;(4)频率范围:136-174MHz或400-470MHz;(5)信道数量:≥256;(6)区域数量:≥64;(7)优先监听:可设置多个优先监听ID;(8)频率稳定度(-30℃~+60℃):±1.0 ppm;(9)发射杂散:1GHz : ≤-36dBm; >1GHz: ≤-30dBm;(10)邻道功率:±12.5kHz≤-60dB; ±25kHz≤-70dB;(11)数字信道接收灵敏度( 3%误码率):数字信道不大于0.25μV;(12)邻道选择性:76dB;(13)互调抗扰性:65dB;杂散响应:75dB;(14)工作温度:-30~ 60℃;(15)背光点阵LCD,带背光按键;(16)支持闪存固件升级;(17)使用环境:具备防尘、防水、防振性能,能长期可靠地工作于大连快轨运行环境中。7. 固定台(1)频率范围:136-174MHz或400-470MHz;(2)发射功率:≥20 W;(3)频率稳定度(-30℃~+60℃):±1.0 ppm;(4)发射杂散:1GHz : ≤36dBm; >1GHz: ≤30dBm;(5)邻道功率:±12.5kHz≤-60dB; ±25kHz≤-70dB;(6)数字信道接收灵敏度( 3%误码率):数字信道不大于0.20μV;(7)邻道选择性:78dB;(8)互调抗扰性:70dB;杂散响应:80dB;(9)显示屏幕:采用不小于7英寸彩色触摸屏进行操作机显示;(10)输入电源:AC220V;(11)质量标准:符合国际质量体系标准;(12)工作温度:-30~ 60℃;(13)安装方式:车站固定电台采用室内安装方式;(14)电源:单相交流220V±15%、50±1Hz。(15)本系统在全线各车站车控室为车站值班员配备固定台1套,全线共12个车站;在车辆段综合楼、停车检修库分别为列检值班员、运转值班员配备固定台各1套;备用2个,共16个固定台。8. 调度设备调度设备由调度服务器和调度台组成。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技术,投标方应描述双机热备技术实现方式及设备配置。(1)调度台构成调度台设备由基于调度计算机的调度终端组成,其外围设备包括麦克风、扬声器和手柄等,调度员通话具有麦克风、扬声器和手柄两种方式(行车调度员除配有鼠标通话操作方式外,应配有脚踏通话键),并配备录音接口完成对调度通话的录音。调度台应不低于以下技术标准:调度台计算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其基本配置不得低于以下指标(不限于此):1)CPU:第三代智能英特尔? 酷睿? i5-3450 处理器 (3.10GHz, 6MB, 4C);2)内存:不低于4GB;3)硬盘:1块,容量不低于500GB;4)显卡:独立显卡,分辨率不低于1280X1024,32位色彩;5)不低于21”液晶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280x1024,黑色亚光;6)光盘驱动器:DVD R/W ;7)网卡:至少2个10/1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卡,RJ45接口;8)应至少含有4个USB(要有前置USB接口)、2个串口等 9)PCI槽位:不少于4个10)声音设备:声卡和音箱。11)招标方有权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品牌统一的原则进行更换。麦克风(扬声器和手柄)应满足以下技术指标:类型:有线;灵敏度:-36dB;频响范围:20Hz-20kHz;最大声压:147dB;阻抗:200Ω。(12)本系统在控制中心分别为列车行车调度员配备1台数字集群调度台。车辆段维修调度员、车辆段调度员各配备1台数字集群调度台。共三个调度台。(2)调度员权限a.调度员通过调度台能呼叫本部门移动用户,并具有最高优先权,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调度台调度员分别为行车调度员、防灾维修调度员、车辆段调度员;b.行车调度员通话权限仅限于车载电台、固定电台、部分有权限的手持台;c.维修调度员通话权限仅限于维修作业人员(部分手持台),同时具有行车调度台通话功能和修改列车位置的管理功能;d.车辆段调度员通话权限仅限于车辆段内移动台(部分车载台、手持台)。(3)调度软件a.调度软件采用简体中文的图形界面,人机界面友好、操作方便。调度员方便地使用所有调度指挥功能。b.调度软件具备在线帮助功能,调度员方便地通过鼠标及键盘获取帮助内容,帮助内容为简体中文;c.通过系统软件配置及设置,在行车调度台故障时,维修、防灾或环控调度台能作为行车调度台使用,同时能显示各种呼叫信息,包括序号、时间、车次号、车组号、ID号、呼叫状态、数据信息等内容。9. 网管设备本次工程网管设备设置于控制中心通信网管室内。(1)网管工作站网管维护终端基本配置不得低于以下指标(不限于此):1)CPU:第三代智能英特尔? 酷睿? i5-3450 处理器 (3.10GHz, 6MB, 4C);2)内存:不低于4GB;3)硬盘:1块,容量不低于500GB;4)显卡:独立显卡,分辨率不低于1280X1024,32位色彩;5)不低于21”液晶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280x1024,黑色亚光;6)光盘驱动器:DVD R/W ;7)网卡:至少2个10/1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卡,RJ45接口;8)应至少含有4个USB(要有前置USB接口)、2个串口等 9)PCI槽位:不少于4个10)声音设备:声卡和音箱。11)招标方有权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品牌统一的原则进行更换。11)网管计算机应按照无线通信系统网管软件,网管软件应满足以下要求:a. 经二次开发后统一管理无线通信设备、直放站和二次开发设备。b.二次开发后的网络计算机能对数字集群交换机、基站等设备进行远程在线的测试与诊断,测试及诊断能达到板卡级。12)招标方有权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品牌统一的原则进行更换。(2)打印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彩色激光打印机,基本配置不得低于以下配置:1)打印速度:≥14页/分钟;2)打印页面:A4;3)最高打印分辨率:1200X1200 dpi;4)缓存区:不低于64MB;5)支持10M/100Mbps 以太网;6)预热时间:约20秒或更少;7)首页打印时间:18秒;8)打印语言:UFR II;9)月打印负荷:大致30000页;10)进纸盒容量:150页;11)出纸盒容量:面向下125页;12)耗材类型:鼓粉一体(3)便携式维护终端操作系统:Windows 8 Professional edition 32bit(32位专业版)主板芯片组:Intel HM77以上CPU系列:英特尔 酷睿i3 3代系列以上内存容量:4GB以上内存类型:DDR3 1333MHz硬盘容量:24GB 500GB以上硬盘描述:混合硬盘(SSD 7200转HDD)屏幕尺寸:12.5英寸以上屏幕比例:16:9屏幕分辨率:1366x768背光技术:LED背光屏幕描述:支持五点触控,IPS无界金刚屏无线网卡:Intel 2230 BGN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数据接口:2×USB3.0,1×RS232串口音频接口:耳机/麦克风二合一接口其它接口:RJ45(网络接口),电源接口读卡器:4合1读卡器(SD,SDHC,SDXC,MMC)10. 天线(1)定向天线电性能要求a.频率范围:136-174MHz或400-470 MHz;b.增益:不低于9 dB;e.阻抗:50Ω(N型);f.极化方式:垂直;g.驻波比:<1.5。h. 天线的尺寸为1250mmX380mm,其他满足技术要求的天线尺寸也可被接受。(2)全向天线a.增益:不低于6dBb.阻抗:50Ωc.驻波系数:≤1.5e.极化方式:垂直极化f.环境条件:-25℃~55℃,湿度98%(40℃)g.抗风(30m/s)、防雪h. 天线的尺寸为1250mmX380mm,其他满足技术要求的天线尺寸也可被接受。(3)室内吸顶天线电性能要求a.频率范围:136-174MHz 或400-470 MHz;b.天线增益:>0 dB;e.阻抗:50Ω;f.极化方式:垂直;g.驻波比:<1.5。(4)馈线天线馈线采用5/4英寸无线射频电缆,由铁塔天线连接至设置于车站通信机械室内的无线基站设备,金家街站、泉水站、大连湾站、开发区站、区间变电所五个铁塔每个天线馈线均按60米考虑。11.光纤直放站设备(1)光纤直放站近端机电源、远端机功放及电源采用热备份冗余配置,故障时可自动切换并报警,投标方应给出光纤直放站的冗余配置的说明。(2)提供网管终端,应具有网络管理功能,可以对其设备进行检测、故障告警,能进行远程增益设置,其时延等特殊指标应能满足系统要求,网管接口支持RJ45(TCP/IP)接口。(3)当电源恢复时,光纤直放站应能自行重新启动,恢复正常功能;(4)光特性a.近端机:基站侧射频输入端口:1个(收发合用)。光端口:可同时支持4个远端机。光输出功率:≥0dBm光接收功率:≤5dBmb.远端机:系统噪声系数≤6dB (最大功率时)系统时延≤2μs群时延≤500ns天馈侧射频端口:1个(收发合用)(6)直放特性a.频率误差:≤±5×10-8b.设备下行输出功率:≥40dBm,增益≥40dBc.设备上行最小接收电平:-110 dBmd.载噪比:≥20dB e.带内波动:≤2dB (峰-峰)f.互调衰减工作频带内:≤-15dBm/ 25KHzg.无用发射工作频带内:≤-29dBm/ 25KHz工作频带外(偏离2.5MHz之外):≤-36dBm/25KHz9kHz~1GHz≤-29dBm/25KHz1GHz~12.75GHz≤-29dBm/25KHz(7)接口参数a.输入、输出阻抗:50Ω,N型连接器b.电压驻波比:≤1.5(8)结构及安装要求:近端机应采用19英寸子架结构,安装在金家街站通信机房19英寸机柜内。远端机安装在椒金山隧道隧道侧壁,满足IP65要求,具有防尘、放水功能,设备尺寸(含安装支架、长×厚×高)不大于600mm×400mm×600mm。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针对安装方式不同采用不同结构。12. 椒金山隧道信号覆盖系统由于本线线路椒金山处有一条1.25千米长的隧道,因此需在隧道内敷设一条漏泄同轴电缆,满足隧道内无线信号覆盖的要求。新设漏泄同轴电缆沿隧道壁敷设,敷设长度为1.25千米。漏泄同轴电缆一端接入设置于隧道口的光纤直放站远端机,另外一侧连接一个25欧姆负载电阻。13. 铁塔(1)登塔设施:装设爬梯至塔顶。(2)铁塔本身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投标人应负责铁塔接地,提供所有接地材料,接地材料与铁塔分别报价。(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铁塔的结构图纸及技术指标,提供详细的计算过程。(4)招标人需提供铁塔基础的结构图。(5)角钢塔制造角钢及焊缝金属表面的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缝、夹渣、焊瘤和针状气孔等缺陷,达到焊缝质量评级标准II级焊缝的要求。(6)防腐处理角钢均采用防腐处理:采用热镀锌,镀层均匀,无滴溜、漏镀,涂覆层保证30年不脱落。(7)联接形式角钢塔与基础联接采用法兰盘地脚螺栓;塔身采用法兰盘联接,地脚螺栓(由投标人提供)及杆身联接螺栓(由投标人提供)采用高强防盗螺栓,级别不低于8.8级。(8)角钢塔的根开尺寸尽量减少,投标人提供两种根开尺寸塔,分别报价,满足气象、地质条件下工程应用基本条件,推荐根开尺寸的塔作为主报价,并综合分析两种根开尺寸塔的优缺点。(9)铁塔结构性能(荷载时)垂度:不大于1/1000;轴向扭转摆动:不大于1度; 挠度:不大于1度;铁塔构件弯曲度:不大于1/750。有关其他负荷(雨、雪、裹冰、温度、风速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考虑。当发生比当地烈度高一度的地震时,铁塔不得产生影响通信的永久变形。(10)铁塔设计抗风能力:风速35米/秒;(11)铁塔及基础的设计、制造及安装应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标准:GBJ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GBJ9-8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10-8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205-9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1-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1990《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GB2694-81《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DLGJ136-1997《送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GBJ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GB/T1591-94《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50205-9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0-8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上述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其他未详尽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标准执行。本工程新建铁塔设置在开发区站及泉水站,金家街站、大连湾站及区间变电所利用既有铁塔架设天线。新建铁塔高30米,与既有区间变电所铁塔相同,新设铁塔含铁塔基础的建设。铁塔结构图及基础图请参照附图三、附图四、附图五。14.设备机柜投标方应提供容纳和保护所供设备所需的所有机柜、机架和其他机箱。钢制机柜、机架、盘和其他支撑结构应经细致清洗和防锈处理,并可适应大连快轨3号线的环境条件。机柜应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投标方可根据工程选用设备的情况统一考虑购置机柜,投标方应给出统一购置机柜的方案。机柜骨架采用冷轧型钢制造,保证承重性能。设备的金属表面除了加工装配面和电镀表面外,都应进行防锈喷塑处理。机柜采用PU发泡密封材料,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喷涂或进行防锈处理,机柜的防护等极可达IP55。处理应符合SSPC标准。所有机柜和机架应随意安置,并可固定于地板上。电缆应从机柜底部进出机柜。除墙挂式机柜外,所有机柜都应有前后门,所有机柜的工艺一致性要好,柜门可互换。柜门应提供钥匙或扳手等安全措施,相同功能的锁用一把通用钥匙。机柜要有利于通风散热同时考虑防止虫害、灰尘的侵入。除墙壁安装设备外,设备机柜采用19英寸冷加工标准机柜,限高2200mm,并应有可互换性的附件便于快速安装。采用进口冷轧钢板制造,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静电喷塑,美观耐用不变形,前、后、左、右均可灵活拆卸。机柜内部配线应布局合理、整齐;在接线端口处不应露出裸露的导体。机柜采用统一风格的标志、字母、符号。每一机柜的正面要有描述设备功能的铭牌。所有机柜要颜色一致,投标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喷涂的颜色应在设计联络时决定。为避免机柜内设备发热,柜体要求具备自然冷却,在机柜温度超过设备正常工作温度时应具备强制冷却功能。机柜内后方两侧配备足够宽度的镀锌金属桥架,便于捆扎各种线缆。机柜内的输出电源分路器或连接器需认真考虑,不允许多条线缆压接到一个接线端子上,每条线缆均需配备接线端子并预留出充足的扩展接口,做好标识;不能采用普通接线板连接AC220V电源,若机柜内必须配备通用接线板,则必须采用金属外壳的机柜专用插座组件,同时在机柜内需考虑插座组件的合理位置以及固定方式;对所有电源的连接需做好防护,但维修人员必须可以清晰的看到电源端子或插座的连接情况。4.2.7 设备测试投标结束后3天内,采购单位将对预中标单位投标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预中标单位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完全符合报价产品的技术响应指标,则取消该单位的预成交资格。测试主要内容如下(不限于以下内容):(1)测试手持终端的中文显示功能(2)测试机车电台的双工通讯功能(3)测试5个基站的IP联网、漫游、跨站呼叫等功能4.2.8 电磁环境测试在本线无线系统频点审批后,中标单位需沿全线48.858km做电磁环境测试,对于干扰本线无线通信系统信号的无线设备,中标单位需协助业主对其进行拆改。4.2.9 场强测试在本线无线通信系统建成后,中标单位需沿全线48.858km做场强测试,保证全线无线通信系统场强覆盖满足下行(从基站至车载台):最小接收电平大于-85dBm(95%时间、地点概率),且话音质量为3.0 (DAQ 3.0)。,对于弱场区,需进行信号补强。4.2.10 备品备件投标方应能够提供下表中的备品备件:序号备件名称说明单位数量备注1电源模块套62收发信机(信道机)套53合(分)路器套24铁塔天线套2以上备品备件细目及数量仅供参考,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的计算方法及备品备件建议清单。备品备件的报价应与设备中的报价相同,签订合同时招标方对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可进行调整,备品备件的单价不变。备品备件需要量按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系统正常运行三年配备计算,费用为设备费的3%,如果不足,则免费补足。4.2.11设备材料供货范围1. 设备包含集群设备、调度台、网管、基站、直放站、终端、无源器件等。2. 配线所供系统的相关配线,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集群系统设备内部配线及设备之间的连线;集群系统设备与轻轨程控交换系统之间的连线(至配线架);集群系统设备与轻轨专用电话系统之间的连线(至配线架);与电源系统之间的连线;与轻轨传输系统之间的连线(至配线架);与时钟系统的连线(至配线架外线侧);与设备系统的连线等。3. 分工招标方与投标方分工以各通信机械室光纤、数字和音频配线架为准,配线架内线侧至无线系统设备线缆、尾纤、连接器等安装材料和安装施工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机架底座、螺栓螺帽、机柜间及机柜内的缆线、投标设备专用缆线、设备配套的连接器等所有安装材料及安装件。光纤跳线应安装好接头。投标方应提供机柜与外围设备、其它相关专业设备、电源、地线盒之间的连线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招标方负责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机房空调、主备用交流电源、地线建筑。交流电源及地线排均安装在通信机械室内。4. 供货及服务清单(1)在招标之后,设备、材料清单仅作为招标使用,工程施工时,设备、材料的差异,不作价格调整,费用包干。(2)在招标之后,招标方有权根据系统优化方案对部分设备购置数量进行调整,招标方有权对备品备件种类及数量进行调整。(3)针对大连轻轨无线通信系统工程现场条件,投标方提出系统场强覆盖优化建议方案,并在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全面负责快轨3号线的场强覆盖的测试及优化。(4)如有分段开通,投标方应负责分段开通、全线开通无线集群设备运行所进行的供货、调试的全部内容。(5)二次开发内容在设计联络阶段由业主最终确定,投标方标价应考虑相应内容及由此引起的风险。(6)供货及服务清单(仅供参考)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供货及服务清单序号货品名称说明单位数量备注1无线数字集群交换控制设备套1如投标方所供系统可用其他设备完成交换控制设备的功能,可取消交换控制设备,但投标方需在技术响应文件中作出具体描述。2无线数字集群系统网管设备 套13无线数字集群系统调度服务器含二次开发套14无线数字集群系统调度台 套3控制中心内设置行车调度台;车辆段内设车辆段调度台1个,维修调度台各1个,。5无线数字集群基站设备8信道、2载波套5如基站采用信道机搭建,则共40套信道机6基站天馈线 套10每个铁塔2个天馈线7无线数字集群车站固定电台含天馈线套16含备用2个、车站车控制12个、运转值班员1个、列检值班员1个。8无线数字集群车载台 套11046列客车每车2套,6辆特种车每车2套,6套备用。9无线数字集群便携台每套电池1块,备用电池2块,充电器1个套300为沿线移动工作人员及车辆段内维护维修人员配置。10基站铁塔套2设置在泉水站及开发区站11便携式维护终端台212椒金山隧道信号覆盖系统套1采用漏缆覆盖,沿隧道侧壁敷设,根据隧道长度共敷设1.25km漏缆。13光纤直放站套1含相应的天馈线14维修备件及材料套1按3年计算配备15专用工具套116安装材料批1含配线、跳线等17技术资料套10其中光盘5套18场强测试项119设计联络项13天×6人×3次20工厂验收项15天×10人(生产厂)21现场培训项120天22安装督导、调试开通等其他技术服务项1现场(根据工程进度)注: 1)表中设备为投标方报价的基础,实际数量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2)表中设备为投标方报价的参考,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可能与上表有偏差,但应保证所提供系统的完整性,所有为实现本系统功能要求而必须配置的设备均应包含在其报价中,投标方需根据自己所供产品的特点进行报价,能满足功能技术要求的系统组成可以被接收。3)设备分项报价表和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的报价应详细分项到板卡。4)所有备品备件必须是全新的,并与所提供系统设备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生产质量、工艺标准。5)投标方应提供各种设备必需的日常维护备件和消耗备件,并列出各种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配备方法及相应的单价和总价。6)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的计算方法及备品备件清单。签订合同时招标方对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可进行调整,备品备件的单价不变。备品备件需要量按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后、系统正常运行三年配备计算,费用为设备费的3%,如果不足,则免费补足。5.专用测试仪表供货范围投标人除提供无线系统所需的材料、设备外,同时提供用户维护的专用测试仪器仪表。5.1 专用测试仪器仪表(1)以下为无线系统的仪器仪表基本需求,投标人可根据提供系统设备的需要补充必要的仪器、仪表,该项与设备、材料分别报价。招标人有权在合同谈判中增减其数量及相应的费用。(2)仪器仪表要考虑现场使用的便携式测试设备,设备带有必要的箱包,以防止运输中的振动和灰尘进入;(3)专用测试设备和工具要带有操作手册、图和校准程序等。对带有微处理器和电子装置的测试设备,还要提供技术手册,对操作程序较为复杂的测试设备,还要提供适当的培训;(4)中标人自备测试仪表,在安装和调试期间中标人无权使用合同测试设备和专用工具,但在紧急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自己的专用工具和测试设备提供给中标人使用,当这些测试设备和专用工具损坏时,中标人负责赔偿全新的同类测试设备和专用工具。(5)投标方提供的测试设备和工具的数量和类型,应能有效地保证无线系统正常运行下的维护使用。5.2 专用无线系统仪器仪表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仪器、仪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技术要求:5.2.1 集群系统综合测试仪集群系统综合测试仪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测量频率范围宽:提供从1MHz到1GHz的频率范围,支持本工程无线通信系统所有的工作频段;(2)RF功率:可接收至125w的输入信号,支持所有环境下移动台及基站的测试;(3)精确度:支持高精度、可重复的测量,达到优于0.6dB误差;(4)输入/数传能力:支持外接设备的连接能力,能用远程控制的方式实现自动测量;(5)触发和同步接口:提供触发和同步的接口,以及可配置的单端口或双端口的双工RF输入/输出接口;(6)自动测试:支持自动测试能力,在不需要特殊测量时,按照配置好的测试步骤进行测试,以提高测试效率;★(7)仪器包含测量以下数字制式:DMR、NXDN、Tetra、APCO25等;(8)其它:测试结果能存储打印,支持远程控制和操作,支持远程的软件更新等。5.2.2 功率计功率计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频率范围:2 MHz - 1000 MHz;(2)功率范围:1 - 100 瓦,通过功率探头能以测量Handles Cellular, PCS, AMPS, CDMA, GSM, TDMA, ISM, UMTS, 3G Wireless, WLL, Paging, 常规/集群无线通信,航空,军事及模拟或者数字音频和视频广播中的射频功率;(3)包含DPM 50E,检测1.25到50 W(400-960MHz);(4)包含DPM 5 E,检测125mW 到 5 W(400-960 MHz);(5)显示:液晶背光显示;(6)检测器接口:0-pin D-shell RS-232;(7)PC 接口:9针 RS-232 串口。5.2.3 便携式场强测试仪便携式场强测试仪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频率范围:5MHz - 1000MHz;(2)测量范围:0dBv- 80dBv;(3)测量精度:±2dB;(4)GPS:内置GPS功能,能测经度、纬度;(5)接口:RS232串行接口;(6)显示:汉字点阵液晶显示;(7)其它:能自动选择RF输入波波器的内部前置放大器、快速调用99个用户预设频率、步进调节频率等;(8)电池:交直流两用内置可充电铝酸蓄电池。5.2.4 直流稳压电源直流稳压电源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输入电压:三相 AC380V±10 % 50Hz±5Hz;(2)稳压性能: 电压调整率≤0.05% ,负载调整率≤0.05% ,纹波有效值≤0.05%; (3)稳流性能 :电流调整率≤0.05%,负载调整率≤0.05%,纹波有效值≤0.05%;(4)输出电压:连续可调式(0- 70V);(5)输出电流:连续可调式(0 - 额定值);(6)输出功率:≥4KW;(7)保护方式 :过压、过载、缺相跳闸保护、过流报警保护;(8)显示方式:电压、电流同时LED数码管显示。5.2.5 交流稳压电源交流稳压电源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输入电压:185 ~ 250V;(2)电网频率:50Hz±5Hz;(3)输出功率:1、3、5、10、15、20KVA;(4)稳压精度:±2% ;(5)效率: 90%;(6)波性失真: 3%;(7)输出电压:220V(可微调) ;(8)过压保护:240 ~ 250V;(9)尖峰抑制:35dB ;(10)冷却方式:自然通风。仪器仪表清单序号内容单位数量设置地点备注1无线综合测试仪套1综合维修中心无线2功率计套1通信工区无线3便携式场强测试仪套1综合维修中心无线4直流稳压电源套3通信工区无线5交流稳压电源套3通信工区无线6现场培训项16.区间光缆敷设施工要求6.1 工程范围快轨3号线出入段线改造部分轨旁两侧各新敷设一根24芯光缆,并与既有光缆完成接续。新敷设24芯光缆沿土建专业在线路两侧设置的电缆槽敷设。6.2 施工要求(1)本工程架设光缆包括:光缆及其附件的检验、光缆敷设、光缆接续、光缆引入终端测试等工程内容。(2)施工中应保证光缆外护套不得有破损,容许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护套外径的15倍,接头处密封良好,光缆及其附件的运输和检验应符合有关规定中光缆的施工前检验内容,应包括:1)包装标记、端别、盘号、盘长、外观。2)根据光缆的出厂测试记录,审核光纤的特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测试单盘光缆的衰减及长度,与出厂测试数据比较。单盘衰减常数不大于0.36dB/km(1310nm)及0.25dB/km(1550nm)。4)检查测试完毕后,端头应密封固定、恢复包装。(3)光缆接头盒及其附件符合衰减要求,光缆引入、接续余长符合设计规定。(4)光缆、光纤接续应符合有关规定,接线损耗不大于0.1dB/处。(5)施工范围内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测试手段及所用仪器仪表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6.3 乙供主要材料清单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24芯单模光缆GYTA53千米37.金家街站、金石滩站改造技术及施工要求7.1 工程范围金家街、金石滩站改造通信系统施工包括金家街站及金石滩站改造部分广播系统扬声器、电视监视系统摄像机、时钟系统子钟的新设或移设及相关电缆的敷设。7.2 设备技术指标本工程在金家街改造部分站台及金石滩新增站台处新设扬声器,在金石滩新增站台处新设摄像机,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可以接入既有系统中,扬声器及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7.2.1 室外声柱(1)输入方式:100/120V(平衡);(2)额定功率:6W(具有1.5W、3W、6W)抽头;(3)频率响应:80Hz-15KHz;(4)灵敏度:≥90dB;(5)采用室外型。(6)室外声柱采用和既有室外声柱相同规格。7.2.2摄像机固定式摄像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摄像机为超宽动态式彩色转黑白摄像机,并具有防尘、防潮功能。摄像机小巧坚固,图像制式为PAL制式,随机带安装附件,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采用1/3"行间转移CCD彩色摄像机,PAL制752(水平)′582 (垂直)。2)视频输出1.0V p-p/75 Ω、BNC连接器3)最低景物照度为≤0.01LUX(F=1.2)4)水平分辨率≥560线5)信噪比≥50dB6)手动/自动白色平衡功能7)数字信号处理8)逆光补偿,光补偿方式为自动电子快门,开/关(PAL,1/50秒 ~1/10000秒),宽动态范围,可使摄像机在光线过明或过暗的情况下提供清晰的图像。9)自动增益电路10)视频自动光圈驱动11)同步方式:带电源同步12)镜头接口:CS型/C型13)摄像机应具OSD菜单,120倍宽动态14)工作温度:-10℃~ 50℃7.3 设备安装位置(1)金家街站由于金家街站建筑两侧均向外扩展,因此上下行站台边墙均向外扩展,原有安装在站台边墙上的时钟子钟,广播扬声器及电视监视摄像机均需移设,并在改建后的上下行站台边墙上新架设通信桥架,并为改移设备新敷设电源线及数据线。改移的时钟子钟及广播扬声器安装在上下行站台边墙结构柱上,子钟为中型双面指针子钟,扬声器为室外声柱;电视监视摄像机安装在上下行站台两侧的值班室外侧。本工程在两侧站台新建边墙上新设通信桥架,每侧各新设100米桥架,移设的广播扬声器广播线;子钟电源线、数据线;摄像机电源线、视频线均通过新设桥架敷设进入弱电电缆间,然后进入站厅层,通过既有通信桥架敷设,接入通信机械室相关设备机柜。其中共移设两个子钟,每个子钟敷设电源线、数据线各一根150米线缆,连接至通信机械室时钟机柜二级母钟上;共移设四个摄像机,每个摄像机敷设电源线,视频线各一根150m米线缆,连接至通信机械室电视监视机柜视频切换控制矩阵上;共移设16个室外声柱,两侧站台各移设8个室外声柱,每个站台室外声柱分为两路广播,采用奇偶法连接,每侧站台敷设2条100米广播线缆,连接至通信机械室广播机柜功放设备上。各个终端设备至通信桥架电缆的敷设采用钢管防护。(2)金石滩站由于金石滩站站台向小里程方向延长78米,因此在延长站台部分需新设广播扬声器及电视监视摄像机,并在延长站台部分新架设通信桥架,并为新设通信设备敷设数据线及电源线。新设电视监视摄像机安装在新建站台两端的结构柱上,新设广播扬声器安装在延长站台部分结构柱上,每隔一个结构柱安装一个广播扬声器。本工程在新设站台部分新设通信桥架,与既有站台通信桥架连通,共架设100米通信桥架。其中新设两个摄像机,远端摄像机敷设电源线,视频线各200米线缆,通过通信桥架接入通信机械室电视监视机柜视频切换控制矩阵上;新设8个室外声柱,分为两路广播,采用奇偶法连接,敷设2条150米广播线,与既有站台广播室外声柱串联。各个终端设备至通信桥架电缆的敷设采用钢管防护。7.4 施工要求(1)本工程金家街、金石滩站改造包括:金家街站、金石滩站站台既有摄像机、扬声器及站台子钟的拆设及安装;金石滩站站台新设扬声器及摄像机的安装;以及电源线、视频线、广播线、时钟线及相关防护钢管、桥架的敷设。(2)对既有设备拆移时应保证既有设备无损坏。(3)本工程所用电缆均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4)配线用线、缆应完整,无破损、发霉、受潮现象,芯线应无错线、断线、混线。配线(缆)不扭曲,不褶皱,封头良好,施工前应进行对号、环阻、绝缘测试,测试结果必须满足要求并记录。(5)电缆桥架内配线要求平整、顺畅、无交叉、扭绞。(6)配线正确,无错、漏现象。(7)配线电缆在室内走线架上敷设及编扎执行“TB10205-99”中的有关规定(也可参考安装手册),应按机架、机列顺序平直排列正确,互相靠拢,不得起伏不平,纽绞和交叉,绑扎线扣应正确一致。(8)配线焊接牢固,扭结正确、密实。(9)管路内的电缆、电线,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路内截面积的40%,管路内不得设置接头;电缆桥架内电缆、电线,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路内截面积的60%。(10)电缆防护管、引线盒、过线盒应保证管、盒内壁无毛刺,避免留下损伤电缆的隐患。(11)防护钢管敷设长度超过25m时应加装过线盒。7.5主要设备材料及服务清单本工程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见下表,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文件中需详细列明供货清单,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技术规格书提供的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金家街站1移设站台子钟套22移设摄像机套43移设室外声柱套164敷设时钟线WDZ-SBVPV-2×0.5m3005敷设时钟电源线WDZ-RVVP-3×1.0m3006敷设摄像机电源线WDZ-RVVP3×1.5m6007敷设摄像机视频线WDZ-SYV75-5-2m6008敷设广播线WDZ-RVVP2×1.5m4009敷设桥架300x150m200内设隔板10敷设钢管25mmm150二、金石滩站1新设摄像机套22新设室外声柱套83敷设摄像机电源线WDZ-RVVP3×1.5m3004敷设摄像机视频线WDZ-SYV75-5-2m3005敷设广播线WDZ-RVVP2×1.5m3006敷设桥架300x150m100内设隔板10敷设钢管25mmm808.通用要求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招标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必须逐条明确答复,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做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在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 “近似”或“大约”用词。对于每条要求必须详细写出参数、规格或方案内容。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招标书中提出的要求,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要求,投标者应申报偏差值。投标方也可推荐出与招标书中规定的规格类似的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范偏差表。投标方在投标技术规格书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组成及方案的优选说明。设备及主要部件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和生产厂家,详细分项报价。对于进口件还应提供各种组件的明细清单。为对供货范围表述清楚,投标人应提供用于说明的图纸或其它资料。投标人供货的软件、硬件应以表格形式描述,并附以必要的说明。所供设备对电源和接地的要求,设备保护方式。电磁兼容(EMC)投标人应协调本系统与其它系统间的电磁兼容性。投标人应确保其它系统不影响本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确保本系统的工作不干扰其它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场地及环境要求,设备调试安装要求和工艺。验收测试方法及测试标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投标人应说明其供货、安装、检验及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技术服务及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培训、技术文件、售后服务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工程进度安排,工程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及人员配置。投标方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由制造商专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以保证本项目货物的售后维修服务。投标人(包括制造商和安装单位)应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在质量保证期内及结束后的维保建议方案(包括维保计划及维保费用构成)。各节点的设备配置数量表(详细到板卡)。电源要求:供电方式、压降分配、各种设备机架的交、直流耗电量、总的工作电流、加载时的峰值电流及设备的散热量。接地要求:设备的保护方式(含电路的保护方式)。机械结构(含设备单元、机柜尺寸、重量等)。环境要求:包括设备抗震条件,设备对机房要求的温、湿度,尘埃和各种电磁干扰,使用、运输、储存时的长期和短期极限的条件要求。设备各部分及系统的MTBF值,系统的MTBF值的计算。投标人需要在大连市设项目办公室,为本次项目提供本地服务。招标文件未包含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9.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9.1一般要求(1)投标方向监理工程师、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图纸、资料,用于测试检验各阶段各项测试的规范书和测试建议报告、用于工程安装设计的图纸、资料,用于维护的图纸、资料、手册,用于培训的图纸、资料、手册,最终的技术文件和竣工图、资料等。(2)投标方向监理工程师、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应充分、广泛和详细地说明本系统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招标方能够实现对本系统的操作、检查、修理、试验、调整和维护。(3)所有文件都应表示出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招标方名称、日期和版本索引。图纸除应表示出标题、序号和比例,还应在图框旁留100*50mm的空白区,供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使用。(4)图纸上日期中的年、月、日应采用数字,例如2005/10/1(2005年10月1日)。版本号应为1,2,并注明版本变更的内容和原因。(5)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和手册都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产品在国内生产的,应使用中文;产品由国外设备商在国外生产的,应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应有中文译本)。(6)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投标方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提供新的更新文件。(7)手册和技术资料应采用活页式。投标方应保证所有的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的格式与招标方的要求相一致。(8)除另有规定外按一式5份提交。为了将来文件和/或图纸的复制,所有文件都应提交5套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电子文件应用Microsoft office 2003 for windows(或以上版本)的形式提交。图形、电路图和机械图等还应提供合适软件平台,如autocad R2006 for windows (或以上版本)等。(9)投标方的图纸应提供给有权使用图纸的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而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只能将其用于本工程的完成、操作、维护、调整和维修。(10)投标方在投标书中要有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建议书,包括提交技术文件清单,提交的时间,具体细节在合同谈判中确定。9.2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确认(1)投标方使用和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的确认。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招标方的确认并不减轻投标方的任何责任。(2)如果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经过了确认,投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按图生产,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产品。(3)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设计联络中确认。培训教材资料在培训实施前一个月交监理工程师、招标方确认,除非另有规定,投标方向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提交5份技术文件确认,当监理工程师、招标方加批注重新确认时,投标方应连同批准的共提交5份给招标方。(4)一旦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完成最终确认,投标方就应提供招标方10分完整的装订好的手册和5套完整的复制时使用的电子文件。9.3产品、系统设计图(1)投标方应提供的产品、系统设计包括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说明、可靠性计算、与各相关设备的接口标准。(2)图纸的完整性要求图纸必须包括:图纸目录;系统图;主要部件的尺寸和安装图;元件布置图(印刷电路板);每站的机架(盘)布置图,明细表;汇总表等。(3)电路图和元件布置图上的元件应做出标注,且两者的标注应一致;明细表上应写明元件的规格编号,使招标方能按此规格编号向投标方或从市场上采购到相同的元件。(4)对于专门为本项目设计、生产的产品,必须提供全部的图纸。(5)对于可以从市场上采购到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与合格证,说明书应能满足招标方的维护和采购的要求。(6)安装设计图、资料和安装督导资料。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用于安装设计的安装设计图纸、资料,必须包括:图样目录;设备的尺寸和安装图;配线系统图;设备配线图;接地图。提供安装督导图纸、资料。9.4安装验收规范书(1)投标方在工程的安装前3个月要提供安装工程规范,包括验收项目、标准、方法以及对不合格项目的修理和替换的规定。(2)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报告。(3)测试、检验规范书应包括测试、检验阶段的试验条件、测试设备、试验方法、测试检验内容、标准和测试检验程序。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中确认。9.5测试检验报告测试检验报告应包括全部测试内容、标准值、测试值、以及子系统、地点、日期、测试人等,该报告应详尽到可使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测试检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定。测试检验报告要投标方、监理工程师、招标方共同签认。9.6竣工图当工程完工时,投标方协助施工及设备安装投标方完成竣工图。竣工图包括产品设计图和安装设计图。9.7操作手册(1)操作手册应为运营操作人员在本系统的操作和检查时提供指导。操作手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本系统概述;主要功能说明;操作指南;故障状态。(2)投标方提交的说明资料要对所规定的每一种设备及其如何操作予以阐述。该手册应包括所供设备配置的一般介绍,它的预期用途及其主要性能参数。只要涉及到人-机界面,诸如控制台、工作台、表示/控制盘或记录器,该手册应一步一步地定义操作顺序,以说明如何使用这些界面。手册应包括足够的图解以对所有控制和显示设备识别和定位。9.8维修手册(1)维修手册应为本系统维修人员的维护、检查、运营、修理和调整提供指导。(2)维护手册应提供给熟练的技术人员,包括设备和系统的操作说明,以及预防维护和故障维修指令。(3)维修手册应包含维修规程,指导维修人员根据规范流程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4)操作说明应包括设备如何操作的简要介绍和方框图,配置中的主要硬件和软件程序。主要硬件和程序的操作顺序应以功能框图说明。要提供详细的逻辑和流程图,以满足故障查找分析和现场修理工作的需要。(5)维修手册应对本系统各级检修的内容、要求、方法、程序、设备、工具、材料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说明;对主要的故障部件的更换、调整和测试也要做出详细的说明。(6)维修手册的预防维护说明应包括所有设备定期维护适用的直观检查、软件和硬件测试、诊断程序和所需调整。关于如何安装和运行测试、诊断程序,如何使用专用或通用的测试设备的说明应作为预防维护说明的一个整体部分。(7)维修手册的故障维修说明应包括故障定位到元件级或现场修理级的指导。这些指导应包括如何快速有效地定位设备故障原因的详细说明,应说明可能的故障源、征兆、可能的原因和排除故障指令,还应说明在可能时如何使用在线测试、诊断程序和专用的测试设备。故障维修说明还应包括有关所有项目的修理、调整(校正)、替换说明,包括电路图和机电图,还应包括如何安装和运行专用的脱机诊断程序,使用工具和测试设备的说明,以及为保护人员和设备应当遵守的任何注意或警告。(8)维修手册的部件说明应表明每一可替换的或现场可修复的模块。应在元件表或图中详细标出那些可以从市场买到的任何可修复或可替换元件。这些部件应按其工业的、一般的零件号标识,如若可能应有第二种标识方式。(9)维护报告应由用户保存,包括维护人员在所有故障维修工作中记录的数据和资料。投标方应与招标方协作,以提供合适的格式。9.9培训资料培训资料应有培训内容、培训目标、课时安排、授课人姓名职称、对学员要求、培训的考试及对培训的评估等内容。10.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验收、培训所发生的招标方人员交通费、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其费用分项列入投标报价中。招标方派出人员数量详见 “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10.1设计联络本技术规格书中的规范及招标图只给出了设计概念及技术要求,投标方须负责按所有的合同要求进一步地细化设计及将有关资料及数据送招标方审批。投标方并须确保所有设计过程是经过计划、控制和存档的。投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按实际进度分阶段进行设计联络,确定所有设计要求,包括变更要求及招标方代表的技术要求、标准、规格、法规及可建设性,并确保设计联络成果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上述的设计变更是指工程范围的任何改变,其包括:(1)设计标准/服务项目的更改;(2)因招标方(含招标方代表)要求系统需求或其他需要而做出的设计变更;(3)在设计完成后,因不可预见的现场情况的改变。投标方须配合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联络以确保所有设计成果,包括设计图纸和文件能按时交付相关单位以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投标方须按招标方要求安排设计联络会议及提交所有数据。设计联络的目的是为协助投标方及设计单位完成安装设计,招标方(含招标方代表)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投标方应对设备及安装负责。设计联络的目的主要是确定主要系统、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指标以及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完善及补充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研究确定并向设计方提供的系统或设备的设计资料;确定本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要求;审查和通过施工方案等。设计联络阶段分为初期设计联络、中期设计联络和最终设计联络三次进行。(1)初期设计的主要任务(但不限于)1)确认系统设计所需要有关工程信息。2)讨论技术规格书。3)确认与其他系统接口及相关内容。4)向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设计资料。5)编制工程进度表。6)讨论会议纪要。(2)中期设计联络的主要任务1)讨论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2)确认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有关设计文件。3)确认投标方提供给施工图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4)讨论会议纪要。(3)最终设计联络的主要任务1)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最终接口关系。2)根据系统设计确定的功能要求,讨论详细规格书有关设计参数、功能显示、操作控制等,完成详细功能规格书。3)讨论显示图文符号、格式、设备编号等。4)讨论供货设备材料数量、交货时间安排计划等。5)讨论会议纪要。(4)除以上联络任务外,投标方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需要要求和招标方安排,参加其他的设计联络工作、施工及调试的会议。投标方应在对于设计联络与设计审查提出建议书。在建议书中应详细列明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时间安排、形成的文件、参加人员、招标方代表需准备内容等。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联络文件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是经投标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有效版本。10.2培训8.2.1培训的目的及要求(1)为保证卖方提供的设备能运行良好,必须培训一批质量合格的维护工作人员、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和少量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及运用人员。(2)维护工作人员经培训后能掌握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大部分设备的故障。(3)普通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后可指导维护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能熟练排除设备故障、阅读软件清单、分析软件故障等。(4)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后,除熟悉系统全构成及操作外,还应掌握系统间的接口、网络的管理和系统扩展等方面的知识。(5)管理人员经培训后能负责全系统的运用管理工作。(6)培训计划及教材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还应提供培训人员所需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8.2.2培训内容(1)所供系统的各种设备的功能、性能和指标。(2)所供系统的各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测试及维护管理。(3)所供各种仪器仪表的使用和维护。8.2.3培训方式投标方应负责安排买方人员在生产厂和现场的培训。厂内培训应包括教室培训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现场培训同样也包括教室培训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培训语言均为中文。8.2.4培训人数及时间投标方应为招标方安排在生产厂培训(人员数量详见“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并派有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8.2.5 培训测试和考试培训结束,接受培训的人要接受测验和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证书。10.3技术服务投标方须说明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持的程度和范围,并报出计划派遣人日数。8.3.1服务内容投标方在安装期、试运行期内应提供如下服务:(1)如果由于系统设计和设备制造中存在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引起故障,而使所提供的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以及存在招标方不能解决的关键问题,投标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并尽快解决设备存在的各种问题。(2)如果是为了改进系统的执行情况或可靠性,投标方应免费提供软件与硬件的修改。(3)免费维修和更换有故障的设备,包括由卖方所供设备的安装、系统设计、系统生产、程序汇编引起的设备调整或软件更换。8.3.2 质量保证期(1)投标方提供的硬件设备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24个月,软件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36个月。(2)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由于在设计、原材料、工艺质量方面有缺陷的设备。(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缺陷而在任一施工现场出现系统故障,则该有故障的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相应延长。(4)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应在招标方需要时派遣技术人员去施工现场给建设方人员技术支持,以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5)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已安装的设备存在缺陷,应由投标人赔偿。招标方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签发的要求赔偿的文件都为有效文件。(6)收到招标方要求赔偿的文件后,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合同中约定),投标方应免费更换要求赔偿的设备,并负责由此引起的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8.3.3 保证期过后的运营期(1)投标方所供系统如果今后在利用新技术方面其硬件或软件有任何性能或功能上的改革或产品革新时,投标方有责任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供以优惠价格为基础的修改报价。(2)投标方应在10年内保证为其提供的设备硬件提供支援和更换,不得因不再生产为由拒绝更换。11.测试、检验、验收11.1一般要求(1)投标方按照合同进度要求负责每个阶段的测试和检验,使本系统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2)投标方按招标方审查通过的,在设计阶段完成的本系统各阶段测试检验内容、标准、程序方法等文件作为各项测试的主要依据。各项测试检验均应有测试报告及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三方签署的阶段验收合格证书。(3)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将参加系统设备各阶段的测试,要求投标方做出计划安排,包括内容、时间、地点,并尽可能把有关测试安排在一起。同时协助招标方办理有关赴厂验收手续,确保试验能按计划执行。(4)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在测试、检验中的任何行为并不减轻投标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5)如果事先未经招标方审查,投标方不能改变最初确定的设备制造、测试和检查地点。(6)投标方应保证通过各阶段的各项测试,确保系统能按原定工期完成。(7)在系统各阶段测试试验中如发现问题,投标方应立即更换,所发生的费由投标方负责。(8)在系统各阶段测试检验中所需的工具、仪器由投标方负责。(9)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测试、检验和验收的建议书,内容包括各阶段测试、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测试、检验和验收的建议书在设计联络中确认。11.2工厂实验(1)工厂测试包括型式试验、样机试验、工厂测试、接口测试。(2)每项试验、测试包括出厂检验实施前30天,投标方应将试验计划提交供监理工程师、招标方确认。(3)型式试验1)型式试验将在投标方或分包商工厂进行。试验内容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要求,应至少包括环境试验、电源波动试验和电磁干扰试验。2)试验的设备必须取自将要发往招标方的同一批货中。3)投标方外购的成熟设备不要求做型式试验,但必须有相应的质量证书。4)一些设备如果属于国际标准产品,则不要求做型式试验,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证书。5)大批量设备必须做型式试验,选取型式试验的对象,应采取抽样法进行。 (4)投标方应根据确认的质量保证对所有的元部件进行例行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元器件才能用于系统。(5)样机试验的目的是证明设备的设计符合《技术规格书》中所述的功能。投标方每种设备的第一台应进行该试验(包括软件、硬件、功能、可靠行、模拟故障及自动诊断),以检验其是否能满足《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要求。(6)接口测试:设备制造中,投标方应负责整个系统设备的接口问题,特别是所供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接口。通信子系统间的所有接口测试(包括物理接口、通信协议)在投标方所在地进行,费用包含在投标方的合同总价中。11.3出厂检验(1)出厂试验应在投标方及分包商工厂内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环境试验;电源波动试验;电磁干扰试验;绝缘耐压试验;连续通电72小时试验;功能试验、性能试验;模拟故障及自动诊断试验;恢复供电后自动启动试验;设备外观检查。(2)本测试使用抽样测试,被检产品数量将按国际标准和生产厂商抽测标准进行。(3)出厂检验通过后,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三方签署出厂检验合格证书。11.4到货检查由投标方组织,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参加,检查到货件数、名称规格是否与到货单相符,包装外观有无损伤。到货检查后办理入库单。11.5现场安装检验(1)现场安装检验包括开箱检验、安装验收检验。(2)开箱检验在招标方的仓库或工地进行,由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安装投标方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设备的内外包装、设备外观和数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短缺和外观破损,投标方应及时处理。(3)系统安装完成95%后,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设计单位四方代表按投标方提供的招标方确认的安装验收标准和招标方的安装验收计划进行安装验收。(4)对未通过验收的安装项目,监理工程师要发出修改、替换通知,属安装质量问题,限期安装投标方修改替换;属设备质量问题,限期投标方修补、替换。(5)安装验收后四方签署安装验收证书。11.6现场测试、调试(1)现场测试、调试包括单机测试、系统测试。(2)单机测试在安装后进行。目的是保证设备经远距离运输和安装后不发生损坏。对出现相同性故障的单机设备,修复的机会只有两次。达不到测试要求的单机设备,投标方负责修理和更换,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3)系统测试包括子系统调试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要进行功能试验,要求所有的被测指标、功能均能符合确认的测试检验规范书和合同的要求。若不符,投标方应负责改正,直至试验按要求通过。11.7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包括系统系统联调和144小时系统连续检验。(1)系统联调是指通信所有子系统的联合调试,测试各子系统间的接口。接口正确,性能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2)144小时系统连续检验1)144小时系统连续试验是经子系统调试及通信系统联调合格后的所有设备连接起来进行不间断联合功能试验。2)144小时连续试验应在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和投标方认为系统检验、测试成功结束后开始。在这个试验其间,系统的可用性都不得低于99.9%,系统MTBF、设备的MTBF 必须满足合同的有关要求。11.8试运行(1)在竣工检验成功后,将开始3个月的试运行。在试运行开始前,整个通信系统应完全调试开通,并保持最佳状态,以接受3个月的考核。(2)试运行旨在把所有合同设备、(子)系统及材料放在实际负荷环境中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进行检测,以查明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是否达到。(3)试运行由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和投标方三方共同参加。(4)在试运行期间,所有设备、材料和(子)系统均须按实际操作模式无故障连续运行。若系统有故障发生,而试运行中断,投标方须负责排除故障并重新开始试运行。(5)试运行报告须由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三方共同编写并签署。(6)试运行阶段对系统的要求与144小时试验相同。(7)试运行和正常商业运行环境相似,由招标方组织管理实施,投标方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转。(8)试运行期间,投标方派员自始至终参加,与招标方/监理工程师人员一起记录试运行期间设备和系统出现的各种情况。这种记录将按日按月的时间顺序和按子系统、单机设备分别登记,作为考核试验的原始资料,并作为初步验收的依据。(9)试运行期间,系统不允许出现系统性、可靠性故障。系统性和可靠性故障按以下情况认定:1)一般性故障3月内报警小于3次。这里一般性是发生在电源电压波动、闪电和其他短期灾害情况下。不含人为不按规章操作设备的故障。2)网络不允许发生自重组的情况(这里的自重组为倒向或返向),除非是由于通信系统以外的原因,如电源故障、电缆中断。上述的网络自重组反常故障和3种以上一般性故障为系统性可靠性故障。(10)系统每月将进行一次模拟故障试验。系统一旦发生上述定义的系统性和可靠性故障,(不允许作大的修改调整)再重新开始1个月的试运行。这种修改和调整的机会只有2次。若第三次试验仍通不过,则视该子系统为不符合要求的系统。11.9初步验收通信系统的1个月的试运行若按规定顺利通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11.10最终验收(1)初步验收后,进入质量保证期。(2)在质保期内,投标方继续对所有安装和提供的系统和设备负责,并保证系统所有功能、标准、接口等满足设计的要求。(3)在质保期内,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将抽测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4)在质保期内,投标方免费并组织分包商协助招标方对系统维护和管理,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其人员的差旅费自负。(5)在质保期内,如果由于投标方责任,故障的设备或材料需要更换或修理,在修理期间可使用招标方的备件,然后由投标方安排并自付费用将修理好的货物或替换件运往招标方,补充招标方的备件。(6)系统质保期通过后,在45天内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合同双方将正式办理验交手续,但投标方在系统寿命期内仍有责任对系统发生的问题给予合作。12.发运、包装、装卸与储存12.1发运投标方计划完确定发运时间后,投标方应提前向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3份发货计划,该计划应描述投标方主要发货批次情况。当发货批次有变化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报告。投标方应在装运前1个月前向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发货通知单,供招标方、监理工程师确认。投标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和货物装车(船)完成后24小时内都要将装运情况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工点名称;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货物总毛重;货物总体积;总包装件数;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12.2包装所有设备和材料应具备适应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有减振、防冲击和防野蛮装卸的措施。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包装应按照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正货物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地。投标方要充分认识到安装现场潮湿的条件,采用真空包装。投标方在包装货物时,按货物类别进行装箱。对于大件设备应有固定的底座,外包装上应有吊装挂钩。12.3装运标志投标方应在每一包装箱或货物的适当位置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及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名称、代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或用kg表示);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安装站点。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和标志。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名上述有关内容。凡因由于投标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或标记不当导致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时,或因此引起事故时,其责任由投标方承担。12.4随箱文件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装箱单,应密封在防水包装中,并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外。每个包装箱内部同样应附有一套装箱单。设备的其他资料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不随箱装运,另外成册装订提交招标方。12.5存储发运前后,投标方应提供安全可靠的存储场地仓库以防止产品的损坏或防止待发运的产品变质。12.6现场运输设备运至站点工地现场,由投标方进行运输,确保设备安全运至施工现场。13.交货地点、日期13.1交货地点投标人交货地点为本线各站点。13.2交货时间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完成前期测试,合同签订后10天内设备到货,50天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开始试运行。为了不影响快轨的正常运营,凡影响车辆运行的部分,投标人应考虑只能夜间施工。14.附图附图一:电视监视系统图(另附)附图二:无线通信系统图(另附)15.特别提示1、本技术要求不仅限于下述技术参数,投标人投标时须对设备技术性能等进行详细描述,任何保留性描述可能影响其综合得分。2、投标货物必须来自中国境内生产,否则任何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均被视为进口货物而被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用户需求书中★所标示的性能指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7.投标保证金:(任选以下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2)支票,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3)电汇,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5)由(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邮编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注:1、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并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2、投标报价含义同“附件三”中“投标总价”。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其它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4、交货期、质保期和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属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属无效投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万元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安装费合计123…投 标 报 价:注:1.合计=数量×单价 运输保险费 安装调试费 其它费用。2.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3.投标人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投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书各子系统清单及有关要求列项报价。5.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产品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7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五、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格式(联合体投标时填报)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设计费总计小型和微型企业占联合体报价百分比(%)联合体投标报价说明:1、本表仅为有小微企业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联合体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联合体总金额一定比例时所给予的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7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六、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保证期交货地点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对于影响设备性能品质的关键零部件、主要材料,投标人应列表说明(格式自拟),说明内容包括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性能说明等。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签字: “技术规格偏离表”填表说明:1.“投标规格”一栏由投标人填写。2.“偏离说明”一栏根据“投标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程度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九、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一)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开具日期: 致: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3.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注:1、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2、本保函仅需一份原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二)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 编号: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该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中小企业声明书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注:投标人除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 十二、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参见投标人须知2.5条,格式自拟)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13-1投标人资格声明13-2投标人资料13-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不仅限于这些内容)。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13-1 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你方 年 月日的(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副本。(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投标人(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名称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地址邮编签字电话传真 13-2 投标人资料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2)总部地址:(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3.近3年类似本项目的主要销售业绩:序号客户名称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合同金额备注4.货物制造商情况(投标人不是货物制造商时提供): 5.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3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参见投标邀请“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用户需求书有关内容) 十四、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该项如果有的话,请参见投标人须知第14.2 8)和十七(评分标准)相关说明和要求。 十五、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一)履约保证金保函(银行)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 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二)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担保公司) 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十六、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地 址:邮 编: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电话:传真:?第九章评分标准 (一)基本评分标准评分项目满分分值权重说明价格部分1003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注:1、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技术部分产品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0024%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提供设备的技术指标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1、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且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用户证明者(得100-90分);2、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89-60分);3、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59-50分)。项目总体方案10018%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方案是否科学合理。1、突出标准:所投项目的总体方案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能够充分利用原有通信设施、通信概率高、便于维修维护和技术升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总体技术需求(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所投项目的总体方案科学合理、可行、便于实施、能够充分利用原有通信设施、通信概率高、便于维修维护和技术升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足采购人的总体技术需求(得89-60分);3、一般标准:所投项目的总体方案合理、可行、便于实施、能够充分利用原有通信设施、通信概率高、便于维修维护和技术升级,能够部分满足采购人的总体技术需求(得59-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情况下所投产品其他性能和品质10018%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在满足技术指标的情况下所投产品其他性能和品质。1、突出标准:所投产品管理维护简单方便,在故障弱化、空中编程、软件升级、系统可靠性、调度管理、系统方便扩展等方面的性能和品质十分优越(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所投产品管理维护简单方便,在故障弱化、空中编程、软件升级、系统可靠性、调度管理、系统方便扩展等方面的性能和品质比较优越(得89-60分);3、一般标准:所投产品管理维护简单方便,在故障弱化、空中编程、软件升级、系统可靠性、调度管理、系统方便扩展等方面的性能和品质一般(得59-50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措施10010%按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可行、完善等程度进行评分。1、突出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89-6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能够部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59-50分);合计100%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产品参数有疑议时,将以厂商面向公众的Internet网站资料为准。(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42分)×K2(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2。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42分)×K3(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3。(三)评分说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评委评分 =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相应加分项得分。3、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4、获得最高综合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商务评估得分高的。6、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