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ng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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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条件 受长春市南关区中医院的委托,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项目编号:ng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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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关区中医院康复科采购医疗设备
2.2项目编号:ngcg
********2.3采购内容:医疗设备
2.4采购预算:770,000.00 元
2.7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成
2.8供货地点:长春大街2170号
2.9质保期: 2年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3.6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
********3@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话
****-********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法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
********3@qq.com)。
4.2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中医院 地 址:长春大街2170号; 联系人:任瑞新 电 话:
181*****13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331房间 联系人:冯黎明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电 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中医院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181*****133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大街2170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331房间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关区中医院康复科采购医疗设备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77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南关区中医院康复科采购医疗设备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6.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1-08-23 09:0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331房间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电子邮件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1-09-03 14: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1-09-03 14:30 |
地点 | 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331房间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任瑞新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181*****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