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公园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及停车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叶城县人民公园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及停车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 布 站:喀什地区
联 系 人:李玉琪 联系电话:138*****108
工程地址:叶城县人民公园大门两边
建设单位: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范围:详见内容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400
类型: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3-10-30 报名截止日期:2013-11-03 20: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或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人民公园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及停车场硬化工程已经叶发改【2013】4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是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叶城县人民公园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及停车场硬化工程
2.2 建设地址:叶城县人民公园大门两边。
2.3 建设内容:房屋立面改造1300平方米,停车场硬化(铺装)4300平方米,地标底座护栏更换270米等。
2.4 工程投资额:约400万元;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 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如下: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证明。(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监理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地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证明、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施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月 30日至2013年 11 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0:30 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发放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岳熊彬
联系电话:137*****600
地 址:叶城县团结东路15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联 系 人: 李玉琪
电 话:138*****108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125号2号楼2单元212室
招标办监督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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