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参与“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参与“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参与“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信联办〔2020〕5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科经局:
为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诚信榜样示范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0〕163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0〕4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参与“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通过参与全省“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系列评选活动,宣传、打造和推广一批市场优质产品、道德先进模范、基层优秀治理组织等系列内江诚信品牌,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树立内江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诚信形象。
二、报名时间、渠道等事宜
(一)报名参评“诚信产品”须于9月21日前,通过四川诚信网(www.sccxa.cn)的四川省诚信产品申报系统报名。产品所在地企业自行报名或由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推荐报名均可。“诚信产品”将得到纳入信用中国(四川)、信用中国(重庆)红名单等多项联合激励政策(详见附件1)(二)报名参评“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须于10月10日前,通过四川新闻网(www.newssc.org)的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专题页面报名。个人、社区自行报名或由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各县(市、区)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推荐报名均可。“诚信之星”“诚信社区”将得到列入四川省“诚信之星”、四川省“诚信社区”名录等多项联合激励政策(详见附件2)
三、工作任务分工安排
(一)市级相关部门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评选工作,负责与省级相关单位对接联系,及时反馈通报工作推进相关情况,利用信用中国(四川内江)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人行内江中心支行:统筹、协调市域范围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做好LED显示屏、自助终端机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报道工作。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全市各类宣传媒体进行报道宣传,负责推荐个人参评“诚信之星”工作。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司法系统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社区参评“诚信社区”工作,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社区均报名参评。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市场主体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市场主体参评“诚信产品”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业企业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农业企业参评“诚信产品”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协调工业企业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工业企业参评“诚信产品”工作。市商务局:统筹、协调服务业企业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服务业企业参评“诚信产品”工作。其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在分管行业领域做好评选活动相关工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通知、指导主管行业协会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二)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分工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内评选工作,并协调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系列评选活动工作,组织做好本行业、本辖区、本领域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我市更多的产品、更多的个人、更多的社区进入全省的“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名录(红名单)。
(二)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要及时将“诚信产品”“诚信之星”“诚信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详见附件3.4.5)。“诚信产品”资料报送时间为9月22日前,“诚信之星”“诚信社区”资料报送时间为10月11日前。无相关资料提供,视为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系列活动结束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通报各级各部
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结果最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联系人:罗蕾联系电话(含传真):*******
电子邮箱:********0@qq.com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3.XX部门/XX县(区)组织企业参与四川省“诚信产品”评选活动情况表
4.XX部门/XX县(区)组织个人参与四川省“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情况表
5.XX部门/XX县(区)组织社区参与四川省“诚信社区”评选活动情况表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内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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