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LZGS-WZ202105D-)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招标人为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0日08时30分到2021年08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采购,主要应用于安徽省芜湖市、六安市、马鞍山市,江西省九江市、彭泽、万安,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湖南省岳阳市、株洲市等地长江大保护项目,预计本次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需求总量约为20393吨(项目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安徽省芜湖市、六安市、马鞍山市,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万安县,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湖南省岳阳市、株洲市等长江大保护项目所在地,根据各项目开工情况,长江流域其他长江大保护项目均所需污水厂生产药剂均在本次供货范围内)。
2.2 招标范围
长江大保护污水处理厂碳源乙酸钠等生产药剂,数量总计约20393吨。
本次集中采购内容为碳源乙酸钠、葡萄糖、碳酸钠生产药剂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技术指导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买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函件等形式延长合同交货期6个月或双方协商延长到大于6个月的更长期限);本项目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卖方在收到买方交货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
交货地点和方式:本项目交货地点为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安徽省芜湖市、六安市、马鞍山市,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万安县,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湖南省岳阳市、株洲市等地长江大保护项目,根据各项目开工情况,长江大保护范围内其他各项目均在本次供货范围内),交货地点可能有城市建成区或乡镇,卖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夜间卸货的情况。采购物资跨省域(如:江苏、浙江、重庆等地)调货,调货比例不超过合同暂定总额的10%或100万元(以先到为准),价格以临近区域中标单价结算,不执行价差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以下两点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其代理的生产制造商不得超过2家,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②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需具备乙酸钠(醋酸钠)年产能不低于2万吨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的相关产能证明文件(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竣工验收文件等其他政府部门文件)。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在污水处理厂使用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碳源乙酸钠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清单及至少一批次药剂供货证明材料及用户使用证明),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可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制造商业绩;若业绩为单价合同,须提供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按标段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首页快捷页面选择项目报名时,填写好接收发票的邮箱,收到电子发票后自行下载。
4.6 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 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招标文件发售阶段不需使用 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 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已办理电子钥匙的请核对有效期,必要时及时办理延期,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或进行延期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方式详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tgtiis.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鸩江区皖江财富广场B2座中电科钻石飞机一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77 0963 3636
电子邮件:huang_dingfeng@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保护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yang_xiao4@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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