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2021年-2022年度道路监控光纤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2021年-2022年度道路监控光纤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2021年-2022年度道路监控光纤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 | ||
行政区域 | 红寺堡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12: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01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 ||
预算金额 | ¥44.35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保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27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乙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保云 186*****1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可****-*******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2021年-2022年度道路监控光纤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WF(招)-2021-44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2021年-2022年度道路监控光纤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太乙街1号
联系方式:马保云 186*****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联系方式:张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保云
电 话: 18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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