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岳普湖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SGCJY202108FJ*******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岳普湖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招标项目编号:KSGCJY202108FJ*******),已由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2020﹞38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招标人为 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棚改户改造安置住房1759套,回迁安置房702套(含自拆自建)建筑面积80115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用房5000平方米,配套供排水、电力、集中供暖、绿化、硬化、亮化等基础建设和配套值班室、大门安防等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岳普湖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专业工程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岳普湖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
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工程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疆外企业需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8-24 10:00至2021-09-13 19: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14 10: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9-14 10:00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备注:1、本项目最终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3、保证金和场地费必须要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建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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