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全本公示本
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全本公示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本公示本)
项目名称: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
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 | ||
项目代码 | 2106-321071-89-01-714875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自治区)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乡(街道) 六圩作业区内港池(具体地址) | ||
地理坐标 | (119度26分29.617秒,32度16分22.375秒)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岸线长度0.526km;码头面积13232m2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扬开管审备[2021]156号 |
总投资(万元) | 19472.15 | 环保投资(万元) | 568 |
环保投资占比(%) | 2.92 | 施工工期 | 一年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本项目为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04年4月1日),本项目位于长江南京大桥以下,属于沿海港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139条:单个泊位1万吨级以下的沿海港口(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本项目为“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且涉及 粉尘排放,需编制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 | ||
规划情况 | 规划文件名称:《扬州港总体规划》 批复名称:《省政府关于扬州港总体规划的批复》 审批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苏政复[2018]40号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扬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批复名称:《关于上报扬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纪 |
要的报告》 审批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批复文号:苏环管[2007]84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 1、与《扬州港总体规划》(2017-2030)及批复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扬州港总体规划》岸线利用规划情况,扬州港扬州港区“马港河口~京杭运河口段岸线长5.55km,位于六圩弯道的中、上段,深水近岸,岸线经人工守护后已基本稳定,陆域宽广,集疏运条件优良,后方紧邻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新技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轻工机械、出口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为主,依托条件好,规划为港口岸线。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扬州港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40号)中“扬州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表”:本项目位于扬州港区六圩上游段中“马港河口~京杭运河口”段现有港口岸线,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省政府关于扬州港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40号),扬州港区功能定位为:以集装箱、件杂货和大宗散货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区,主要为扬州市及苏中地区经济发展、江海物资中转和临港工业开发服务,兼顾城市旅游客运功能。本项目主要货种为散货(砂石料),符合批复中扬州港功能定位要求。 《扬州港总体规划》(2017-2030)中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章节中要求:矿石、煤炭和建材(砂石)粉尘采用湿式防尘为主、干式除尘为辅的方法。码头周围设置防风网或者挡风墙等。港区码头前沿和后方辅助区厕所、食堂等处产生的生活污水均经敷设的污水管网流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站,也可在港区内建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高噪声机械按规范规定的距 离布置,各港区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或者采用隔声、消声措施。陆域 |
垃圾及时运出,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船舶垃圾采用垃圾袋或桶收集贮存,由港口接收设施接收,送到垃圾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码头面设置了防风抑尘网,作业过程中采用洒水抑尘等方式减小废气影响;废水、固废均妥善处置不外排;高噪声设备合理布 局。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扬州港总体规划》(2017-2030)中管理要求。 图1-1本项目与扬州港位置关系图 2、与《扬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 《扬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仪征取水口、扬州取水口均从严按照区域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标准,在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1500米范围内设立水源保护区。加快区域污水处理厂 的建设以及污水处理厂管线的建设,做到雨污分流,使得港区产生的各种污水加快接管至区域污水处理厂,减少污水排放对长江水体的污 染。 表1-2本项目与扬州港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 | ||||
序号 |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 本项目拟采取措施 | 相符性分析 |
1 | 扬州取水口应按照区域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标准,在取水口上游3000m,下游1500m范围内设立水源保护区。 | 本项目上游距离扬州市瓜州饮用水源保护区约8.2km,下游距离长江三江营饮用水源保护区约31km,不在扬州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向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及废弃物,对水源保护区影响较小。 | 相符 | ||
2 | 加快区域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线的建设。 |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属于六圩污水处理厂污水收纳范围,开发区配套的污水管线正在敷设,本项目建成后具备接管条件。 | 相符 | ||
因此,本项目贯彻了《扬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 查意见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扬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其审查意见的环保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1)生态红线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约1120m,项目所在地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项目所在地不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与最近的京杭大运河(邗江区)洪水调蓄区距离为2220m。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直接排入长江,不会对长江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固废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处置,不外排。本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导致周围生态红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管理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0年扬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为293天,PM2.5年均浓度为36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水环境方面,9个国考断面 水质达标率为88.9%,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8%。长江扬州段 |
总体水质为优,各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本项目实施后,TSP无组织排放量为5.041t/a,正常运行情况下,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SO2、NOX)排放量较小,在采取扬尘防治 措施的情况下,根据预测结果,周边敏感区大气环境中TSP不会超标; 本项目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服务公 司接收转运,实现船舶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机械设备冲洗水循 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码头平台初期雨水和冲洗水经收集后接管 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京杭运河。根据该污水处理 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不会降低水体在评价区域的 水环境功能,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本项目采取隔声措施以及合理安 排作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各测点声环境质量预测结果均达到 相应标准。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 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 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扬州港六圩港区内港池改建工程,不新增用地。大气污染物为TSP,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后,根据预测,区域大气资源环境能够承受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用水来自市政管网,产生的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港区生活污水接管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待泊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服务公司接收转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运营不突破资源 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码头改建项目,作业货种为散货(黄沙、石子),对照《关 于推行项目环保负面清单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扬环[2015]84号,不存在 通知中禁止的项目,如下表所示: |
表1-4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 ||||||
序号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 是否属于 | ||||
1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发改委2019第29号令)、《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 不属于 | ||||
2 |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修订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项目。 | 不属于 | ||||
3 |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 | 不属于 | ||||
4 |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位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任意改变用途的项目,位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内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属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规定的位于国家生态红线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 类开发活动,任意改变用途的项目 | 不属于 | ||||
5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中的禁止类项目 | 不属于 | ||||
6 | 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 | 不属于 | ||||
7 | 国家、江苏省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 不属于 | ||||
综合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 [2021]2号) 对照《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2021]2号),本项目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港六圩作业区内港池,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5。 表1-5本项目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 ||||||
管控单元名称 |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相符性分析 |
扬州 经济 技术 开发 区 | 空间 布局 约束 | (1)优先发展绿色光电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端轻工产业、军民融合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现代农业 等主导产业。(2)太阳能光伏产业:限制发展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80千瓦 | 相符。本项目为扬州港内港池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不属于禁止发展的煤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钢铁产业、化工合产业、电解铝产业、水泥 产业。 | |||
… | 时/千克, | |||||
(11)家电制造:禁止引进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12)禁止发展煤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钢铁产业、化工合产业、电 解铝产业、水泥产业。 | ||||||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 (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 复的总量。(2)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7927.35吨/年,氮氧化物8697.68吨/年,烟粉尘2108.2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077.63吨/年。(3)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959.26吨/年,氨氮247.95吨/年, 总磷46.57吨/年。总量指标纳入六圩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 | 相符。本项目贯彻 绿色港口理念,改 建完成后TSP无组 织排放量为 5.041t/a,通过洒水 抑尘、封闭运输等 方式严格控制无组 织废气排放;废水 排放量21985.9t/a,污染物总量在六圩 污水处理厂总量内平衡。 | ||||
环境 风险 防控 | (1)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编制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 演练。 (2)园区内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100米的安全防护距离。 | 相符。本项目将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企业环境风险与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改建项目周围100 米范围内无居民区。 | ||||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 (1)用水总量上限36.39亿立方米。 (2)土地资源总量上限108.24平方公里。 (3)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生产岸线利用上限8.99公里。 | 相符。本项目用水量106357.4t/a,流 动机械冲洗水循环 利用;不新增用地,岸线为内港池现有 岸线,长度为526米。 | ||||
综合所述,本项目符合《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方案》管控要求。 |
2、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位置关系 见表1-6。 表1-6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位置关系表 | ||||||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主导生态功能 | 位置关系 | ||
1 | 国家 级生 态保 护红 线 | 扬州润扬省级湿地公园 | 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 SW,5020m | ||
2 | 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 | S,1120m | |||
3 | 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SW,5612m | |||
4 | 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 NE,4500m | |||
5 | 生态空间管控区 | 京杭大运河(邗江区)洪水调蓄区 | 洪水调蓄 | E,2220m | ||
6 | 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 | 水源水质保护 | SW,4533m | |||
7 | 三山风景名胜区 |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 S,3125m | |||
8 | 长江(镇江市区)重要湿地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SW,2860m | |||
9 | 长江(广陵区)重要湿地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EW,5352m | |||
10 | 瓜洲古渡风景区 |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 W,5370m | |||
11 | 高旻寺风景区 |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 W,5630m | |||
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120m;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京杭大运河(邗江区)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约2220m。码头施工期和运营期间均不占用生态红线区 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在生态红线区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内直接排 放各类污水、固废,并采取符合要求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事故应 |
急等环保措施。采取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管 控要求。 3、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本项目与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6150m,与二级保护区最近直线距 离约5612m,与准保护区的最近直线距离为4533m。 表17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关系表 | ||||||||||
序号 | 水源 地名 称 | 水源 地类 型 | 保护区范围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管控区 | 准保护区 |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
1 | 金西水厂(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 | 河流 | 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其中,取水口至西大堤的引河一并纳入一级保护区范围)。 | 陆域为上游至距取水口850米七里甸街道沙库东围墙,下游至距取水口400米的堤坝,向本岸南至镇江港老引航道南堤之间的陆域范围。 |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 | ||||
码头施工和运营期间均不占用饮用水源地,不在饮用水源地内直接排放各类污水、固废,并采取符合要求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事故应急等环保措施。采取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要求。 4、与《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省级重要湿地名录》(2019.12),长江属于江苏省省级重要湿地。根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除法律、 法规有特别规定外,禁止在重要湿地内从事下列行为:(一)开(围) |
垦、填埋湿地;(二)挖砂、取土、开矿、挖塘、烧荒;(三)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四)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鱼类洄游通道;(五)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集野生植物,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或者其他水生生物;(六)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七)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八)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第三十条:在全面保护、面积不减、不损害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湿地资源可以进行 合理利用。 本项目为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主要运输货种为散货(砂、石),不涉及条例中禁止的行为,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减少湿地面积,不损害湿地生态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相符。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十三)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要求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铁”“转公为水”。“(十四)加快车船结构升级”要求 2019年7月1日起,港口、机场、铁路货场及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等清洁能源。“(十六)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要求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全省港口、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 岸电设施。 本项目码头主要运输货种为散货(砂、石),是推进矿石运输“转 公为水”的具体实施,同时,项目码头泊位建设时同步建设岸电设施, |
进港船舶拟利用岸电作为能源,以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装卸设备门座式起重机采用电力设备驱动,符合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相符。 6、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2017年3月24日,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了《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其中,“2、装卸设备粉尘控制措施”规定,装卸机械采取适用的抑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装卸船机、带斗门机、堆场堆取料设备、翻车机、装车机等宜采用湿法除尘抑尘方式。带式输送机除需要与装卸设备配套的部分外应采用皮带罩或廊道予以封闭,同时考虑安全要求,避免火灾和烟囱效应。“3、汽车转运粉尘控制措施”规定港口散货运输车辆优先采用封闭车型,敞篷车型必须对车厢进行覆盖封闭,防止抛洒滴漏。有车辆进出的码头堆场应在港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冲洗范围应包括车轮和车架。鼓励有条件的港口企业设置车辆自动冲洗场地,并在汽车装卸车作业点配备移动式远程喷雾器进行喷雾抑尘。“4、道路扬尘控制措施”规定港区主干道及辅助道路进行铺装、硬化处理,并对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三、加强粉尘监测监控”要求加快推进覆盖全省主要港口的粉尘监测网建设,在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区域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接入市级环保监控平台。 本项目码头作业面设置了防风抑尘网,高度12m,开孔率为30%,并设置两个喷雾炮;装卸设备按要求采用湿法除尘抑尘方式,运输车辆采取全封闭式,码头前沿、场地内道路拟进行铺装、硬化处理;港口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在防风抑尘网外侧、运输道路 出口附近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此外,提出了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 |
作业的要求,本项目与《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相关要求相符。 7、与《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扬州港共规划砂石码头2处(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处),扬州港区、江都港区各1处,共可形成 通过能力3500万吨。 其中,扬州港扬州港区砂石装卸点位于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杂货泊位区内,卞港河口上游350米至下游700米,规划利用已建码头及堆场,布局砂石装卸点,主要承担镇江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 后部分砂石的运输功能,可形成通过能力1500万吨。 目前,内港池码头泊位等级较低,设计年通过能力仅50万吨,无法满足620万吨的通过能力缺口,且不能适应新环境新要求进行砂石料装卸作业,必须要进行相关改建。本次改建利用内港池现有岸线,改建后港池边界不变。通过本次工程改建,扬州港1#、2#、3#泊位及内港池泊位将满足《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中提出的承担镇江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取缔后可形成通过能力1500万吨部分砂石的运输能力。内港池作为扬州港区砂石装卸点,是实现江海河联运的重要纽 带,其建设符合《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 图1-3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 |
8、与关于印发《扬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115号)的相符性 文件要求: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比例,积极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比例。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2018年底前,开展货物运输摸底情况调查,制定实 施运输结构调整方案。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 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水” ,2018年底前,沿江企业煤炭、建材、矿石等大宗散货全部改由水路运输。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2019年底前,具备铁路、水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一律禁止公路运输煤炭。 本项目为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主要货种为散货(砂、石),项目的建设与关于印发《扬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115号)文相符。 9、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长江码头,建设和运营过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 江保护法》管理要求。 表1-5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 | |||
序号 | 管理要求 | 相符性分析 | |
1 | 第二十六条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 和化工项目。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 相符。本项目为扬州港六圩港区内港池改建项目,利用内港池现有岸线进行改建。本项目不属于化工 项目及尾矿库。 |
2 | 第三十四条国家加强长江流域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长江流域饮用水水 源地名录。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 定本行政区域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 相符。本项目所在地不涉 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 最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一级保护区最近直线 距离约6150m,与二级保 护区最近直线距离约 5612m,与准保护区的最近 直线距离为4533m。 | |
3 | 第四十七条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长江流域城乡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相符。本项目配套建设陆 域雨污水管网,废水接入 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六圩污水处理厂。 | |
4 | 第四十九条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 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 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 联防联控。 | 相符。本项目船舶垃圾及 码头面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 |
综上,本项目建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管理要求。 10、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已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备案证号:扬开管 审备[2021]156号,项目审批代码:2106-321071-89-01-714875。 对照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 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 项目建设符合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 |
二、建设内容
地理 位置 | 本项目位于长江下游扬州经济开发区长江岸线,六圩弯道中段北岸,其上游侧紧邻扬州港1#泊位,下游与扬州港万吨级浮码头相距200m,顺长江而下距吴淞口约268km。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 | ||||||||||||||||||||||||||||||||||||||||||||||||||||||||
项目 组成 及规 模 |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1.1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对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内港池西侧新建1个5000吨散货泊位,北侧新建1个2000吨散货泊位,东侧现有泊位升级改造为2个3000吨散货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主要货种为砂 石料,预计年吞吐量为450万吨。 本次环评只涉及水域部分,不包括后方堆场。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情况表见表2.1-1。 表2.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情况表
2.1.2经营货种及吞吐量 本项目吞吐货种为散货,主要为石子、黄砂,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吞吐量预测,项目设计年吞吐量为450万吨,详见表2.1-2。 |
表2.1-2本项目分货种吞吐量预测表单位:万吨/年 | |||||||||||
货种 | 近期 | ||||||||||
进口 | 出口 | 小计 | |||||||||
散货 | 黄砂 | 80 | / | 80 | |||||||
石子 | 370 | / | 370 | ||||||||
合计 | 450 | / | 450 | ||||||||
2.1.3设计船型表 本项目设计代表船型情况见表2.1-3。 表2.1-3设计代表船型表 | |||||||||||
船型 | 船舶吨级DWT (t) | 船长 | 船宽 | 满载吃水 | 备注 | ||||||
(m) | (m) | (m) | |||||||||
内河港口散货船 | 500 | 4245 | 8.8 | 2.2-2.5 | 兼顾船型 | ||||||
1000 | 4758 | 11.0 | 2.7-3.1 | ||||||||
2000 | 6368 | 13.8 | 3.0-3.3 | ||||||||
5000 | 110130 | 16.3-19.2 | 4.0-4.3 | ||||||||
江海直达货船 | 1000 | 60 | 11.3 | 3.4 | 兼顾船型 | ||||||
2000 | 79 | 14.1 | 4.0 | 设计代表船型 | |||||||
3000 | 84 | 15.7 | 4.2 | ||||||||
5000 | 100 | 18.0 | 5.2 | ||||||||
2.1.4作业制度 本项目共有工作人员89人,每年码头有效工作日330天,生产制度实行三班制运转工作制。 2.2主体工程 2.2.1泊位平面布置 (1)水域布置 内港池口门宽度170m,西侧新建1个5000吨级散货卸船泊位,泊位长度为160m,码头平面尺度为160m×18m,前沿布置1台门座式起重机,码头平台通过1#引桥与后方连接;东侧新建2个3000吨级散货卸船泊位,泊位长度为196m,码头平面尺度为196m×16m,布置2台门座式起重机,码头平台跟后方顺接;北侧新建1个2000吨级散货卸船泊位,泊位长度为170m,码头平面尺度为170m×20m,前沿布置一台固定吊,码头平台通过2#、3#引桥与后方连接。 |
码头面高程均为▽7.2,设计河底高程为▽-6.0。码头停泊水域布置在泊位前方,西侧泊位停泊水域宽度为36m,东侧泊位为31.4m,北侧泊位为28.2m。船舶回旋水域设置在港池内,不占用航道,回旋水域直径为120m。 (2)陆域布置 后方堆场不在本次设计范围之内。 2.2.2装卸工艺及流程 (1)装卸工艺 港池西侧拟建1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用于散货卸船作业,码头卸船设备选用1台16t门座式起重机配抓斗作业,门机轨距10.5m。卸船物料通过码头装车料斗装入自卸汽车,然后由自卸汽车运输到工地或堆场堆存。 港池北侧拟建1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用于散货卸船作业,码头前沿拟选用1台40t固定式起重机配抓斗作业,卸船物料通过装车料斗装入自卸汽车,然后由自卸汽车运输到工地或堆场堆存。 港池东侧拟建2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用于散货卸船作业,卸船设备选用1台16t门机和1台25t门机,轨距10.5m。卸船物料通过装车料斗装入自卸汽车,然后由自卸汽车运输到工地或堆场堆存。 本工程设计工艺方案满足近期港池建设及运营需求,由于长江1#、2#码头以及后方堆场后期将进行改造,待改造完成后,为配合1#、2#码头改造内容、 完善扬州港总体功能,将对内港池的布局和设备进行调整。 (2)主要设备 本项目装卸设备情况见表2.2-1。 表2.2-1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门座式起重机 | Q=16t,Lk=10.5m | 台 | 2 | 西侧、东侧泊位 | ||
2 | 门座式起重机 | Q=25t,Lk=10.5m | 台 | 1 | 东侧泊位 | ||
3 | 固定式起重机 | 40t-18m | 台 | 1 | 北侧泊位 | ||
6 | 装车料斗 | 6m×6m | 个 | 4 | / | ||
9 | 装载机 | ZL50 | 台 | 4 | / |
2 2 | 10 | 自卸汽车 | 30t | 辆 | 15 | / | |||
11 | 工属具 | / | 套 | 1 | / | ||||
(3)装卸工艺流程 (1)港池西侧5000吨级泊位(卸船) 船→门座式起重机(抓斗)→料斗→自卸汽车→货主指定地点(2)港池北侧2000吨级泊位(卸船) 船→固定式起重机(抓斗)→料斗→自卸汽车→货主指定地点(3)港池东侧3000吨级泊位(卸船) 船→门座式起重机(抓斗)→料斗→自卸汽车→货主指定地点 .2.3设计主尺度及设计高程 (1)设计主尺度 本工程布置4个内港池泊位,其中西侧布置1个5000吨级江海直达货船泊位,泊位长度为160m;东侧布置2个3000吨级江海直达货船泊位,泊位总长度为196m;北侧布置1个2000吨级江海直达货船泊位,根据内港池的实际布置宽度,取泊位长度为170m。 考虑到装卸设备轨距布置、作业及行车的的安全以及码头结构受力需要, 综合确定内港池西侧码头宽度为18m,东侧码头宽度为16m,北侧码头宽度为 0m。 (2)设计高程 表2.2-2平面设计主尺度汇总表 | |||||||||
序号 | 名称 | 尺度(m) 西侧泊位+东侧泊位+北侧泊位(近期) | |||||||
1 | 泊位岸线长度 | 160+196+170 | |||||||
2 | 码头面宽度 | 18+16+20 | |||||||
3 | 码头面高程 | 7.2 | |||||||
4 | 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 | -6.0 | |||||||
5 | 码头前停泊水域宽度 | 26+31.4+28.2 | |||||||
6 | 回旋尺度 | 港池内105、港池口门处150 | |||||||
7 | 回旋水域设计底标高 | -6.0 | |||||||
根据工程水域最新地形测图,本工程码头前沿水域泥面高程不满足设计要 |
求,需局部疏浚满足水深要求。 2.2.4航道、锚地 (1)航道 工程河段主航道位于焦山水道。根据《2021年度长江干线航道养护尺度计划表》,南京新生圩~江阴长江大桥段最小航道维护尺度12.5m×500m×150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航道维护水深年保证率不小于95%。 (2)锚地 本工程不考虑单独设置锚地,本工程到港船舶可利用附近镇江海轮锚地和定易洲锚地,或由当地海事航道等有关部门统一安排。 2.2.5标志标牌 拟采取在码头上、下游各设一个指示牌,来指示本码头的位置,以及提醒 通行船舶注意安全和避让。 | ||
2.2.6水工建筑物 (1)设计水位及设计高程 水工建筑物等级为Ⅱ级。 | ||
设计高水位: 设计低水位: 码头面高程: 码头前沿河底高程: | ▽6.5m ▽-0.21m ▽7.2m ▽-6.0m | |
(2)码头泊位结构断面 内港池西侧泊位的码头平台平面尺度为160×18m(含转运站墩台);东侧泊位码头平台平面尺度为196×16m;北侧泊位码头平面尺度均为170×20m(含固定吊墩台)。 码头与墩台均采用高桩结构,码头平台排架间距为8m,西侧、东侧及北 侧的码头每榀排架均布置5根φ1000钢管桩,其中3根直桩,2根斜桩,斜度为5:1,桩长分别为50m、54m和46m。码头前平台上部结构采用现浇横梁、预制纵向梁系和迭合面板的结构型式。转运站墩台与固定吊墩台均采用高桩墩 |
台结构,墩身厚度为2m,与码头之间设结构缝。 码头与墩台均设置650kN系船柱和SA500H-2000L标准反力型护舷。由于 水位差较大,码头设置二层系缆,二层系船柱选用350kN系船柱。 码头前沿需进行抛石护底维护,结构拟采用抛块石压顶方案,待桩基施工 结束后进行抛石护底压顶,抛石厚度1.0m。 (3)引桥 引桥共3座,结构均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 1#引桥宽度约19m,长度约4.5m,采用现浇搭板接至陆域。 2#引桥宽度18m,长度为24.3m。引桥上部结构由现浇横梁、预制空心板及现浇面层构成,每榀横梁下布置4根φ1000钢管桩。引桥采用现浇搭板搭接至北侧护岸。 3#引桥宽度12m,长度为13.3m。引桥上部结构由现浇横梁、现浇实心板构成,每榀横梁下布置3根φ1000钢管桩。引桥采用现浇搭板搭接至北侧护岸。 2.2.7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 本次评价不涉及陆域道路及堆场。 2.3公辅工程 2.3.1港区道路建设方案 扬州港现有扬圩公路、S224通港公路(扬子江南路)以及扬瓜公路等市域干线公路通达港区,沿江一级公路基本平行于长江岸线,横穿扬州经济开发区港口工业园区。 本项目运输方式主要为船舶运载矿建材料至作业区,封闭式汽车装载货物 离开作业区后,通过滨江路进入区域路网。 2.3.2供电及照明 (1)供电 本工程进线电源电压等级为10kV,双回路进线,一用一备,引自现有变电站。在本工程范围内以电缆方式经电缆排管引入变电所。配电电压等级为10kV、660V及380/220V。高压动力设备供电电压为10kV,低压动力设备供电电压为660V(ERTG)、380V,低压照明供电电压为380/220V,供电频率为50Hz。配 |
电方式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方式。 本工程新建一座10kV变电所。变电所两路10kV外线引入,内设10kV开关室、690V低压变配电室、400V低压变配电室、中控室。10kV主接线采用单 母线形式,当常用电源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手动投入。 港区内动力电缆(室外动力用电设备、建筑用电等)采用镀锌钢管预埋方 式敷设,埋地深度≥70cm。 (2)照明 码头照明利用码头后沿设置的13m独杆升降式中杆灯照明,平均照度151x,采用节能LED灯。考虑到美化环境的需要,照明灯具选型及灯杆、灯具和港区建筑间色调要调和。 (3)防雷及防静电措施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采用TN-S,变电所设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4Ω;前沿装卸机械的轨道设接地网,接电箱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均小于4Ω;中杆灯作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和电缆金属外皮、电缆头等均需采用保护接地。码头内所有金属部分就近与接地网相连,接地体与附近建筑物接地网尽可能连成一体,以降低接地电阻和节省投资;港区各独立接地网连接在一起组成联合接地网,接地电阻值小于1Ω。 门座起重机、灯杆以及部分建筑物设防直击雷设施。变电所高低压侧均配置避雷器和过电压保护装置。各级配电装置均配置浪涌保护器(SPD),以防止雷电波入侵和雷击电磁脉冲干扰。 接地系统采用TN-C-S系统,变电所接地网的接地电阻≤1Ω。接地系统需为电力监控控制柜预留2根独立的接地引线(40×4的镀锌扁钢)。 码头部分均利用水工结构主钢筋做自然接地体。 2.3.3给排水 (1)给水 ①供水水源 港区给水水源区域市政给水管网提供,在作业区附近的自来水管接入,接管处管径为DN150,管网压力约0.35MPa。 |
本港区设置船舶+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给水网管采用环状网与枝状网相结合的布置形式。 ②用水量 港区用水主要包括船舶用水、陆域生活用水、装卸作业洒水、地面冲洗用 水、流动机械冲洗用水以及喷洒用水等部分,总用水量106357.4m3/a。。 船舶用水: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船舶5000吨级的用水量标准为50m3/艘次计算,本项目设计船型为5000吨级、3000吨级、2000吨级,根据吞吐量、船舶实载率、年到港船舶艘次等参数,按照最大船型 等级估算,则船舶用水量为57000m3/a。该部分用水均为自来水。 陆域生活用水:港区人数按89人考虑,三班制,年工作日为330天,用水 量标准为150L/d·人,则港区人员生活用水量为4406m3/a。 码头作业带冲洗水:码头作业带面积16186m2,冲洗用水量按5L/m2·d计,每年冲洗天数按照180天计,则该部分用水14567.4m3/a。 流动机械冲洗用水: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流动机械冲洗水量可按600~800L/台?次计算,本次取800L/台。每天冲洗约60台,年工作日330天,该部分水经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补充水量为 4.8m3/d,用水量为1584m3/a。 码头装卸喷洒用水:本项目4个散货专业化泊位,每个泊位各设置3个喷头,按照单个流量10L/min计算。单个泊位卸船作业按每年4000h计算,则装卸作业洒水量为28800m3/a。 (2)排水 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流动机械冲洗水、船舶废水、船舱油污水等。 ①港区生活污水 本项目定员89人,年工作330天,用水量标准为150L/d·人,码头生活用水量为4406m3/a,排污系数按0.8计,码头生活污水量为3524.4m3/a。类比省内同类码头项目,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400mg/L、SS250mg/L、NH3-N35mg/L、TP3mg/L,对应污染物产生量COD1.41t/a、SS0.88t/a、NH3-N0.123t/a、TP |
0.011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码头作业带冲洗水 本项目码头面面积16186m2(含内部道路),主要装卸货种为砂石,通过采取及时的清扫和收集处理后,码头面基本可保持在较清洁的水平。冲洗用水量按5L/m2·d计,每年冲洗天数按照180天计,则码头作业带冲洗用水量为14567.4m3/a,污水发生量为用水量的90%,则冲洗废水量为13110.7m3/a。冲洗废水主要水污染物为SS,浓度为1000mg/L,废水中SS发生量为13.11t/a。该部分废水部分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浇洒,用量为30m3/d,天数按200天计,则回用量为6000m3/a。剩余部分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接管,接管浓度为200mg/L,SS接管量为1.422 t/a,废水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收集。 ③流动机械冲洗水 本项目厂区内流动机械需要进行冲洗。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流动机械冲洗水量可按600~800L/台?次计算,本次取800L/台。每天冲洗车辆约60辆,年工作日330天。本项目流动机械冲洗水经预处理 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新鲜水补充量为4.8m3/d,用水量为1584m3/a。 ④码头装卸喷洒用水 本项目4个专业化泊位用于散货卸船,每个泊位各设置3个喷头,按照单个流量10L/min计算。卸船作业按每年4000h计算,则装卸作业洒水量为28800m3/a。抑尘喷洒水部分由黄砂吸收,部分蒸发进入大气。 ⑤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量计算公式和各参数取值,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QqF 式中:Q—初期雨水量,L/s; —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m2;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暴雨强度q采用扬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
q=9.1000×(1+0.619lgT)/(t+5.648)0.644 式中:q—暴雨强度(mm/min); T—设计重现期,取2年; t—降雨历时,取10min。 根据扬州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暴雨强度为306.1L/s?hm2,初期雨水计 算参数选取及计算结果见表2.3-1。 表2.3-1初期雨水计算参数选取及计算结果表
年暴雨频次按 20次/a计,初期雨水收集量为 5350.8m3/a,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为1000mg/L,产生量为5.35t/a。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SS接管浓度为200mg/L,接管量为1.07t/a。 ⑥船舶废水 船舶废水包括舱底油污水和船舶人员生活污水。 A、船舶生活污水 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每个船员用水量约190L/d,排水量约为152L/d。根据设计代表船型,平均每艘船的船员按15人计,年到港船舶1900艘次,估算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量约为4332t/a。根据《关于用更加严格举措切实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70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到港船舶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由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清运处理。 B、舱底油污水 来港船舶机舱底由于机械运转等产生一定量的油污水。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按最大吨级5000吨级核算,船舶舱底油污水产 生量为1.39t/d·艘,到港船舶1900艘/次,本项目全年舱底油污水发生量为2641/a, |
其含油浓度按5000mg/L计,则石油类产生量为13.205t/a。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含油废水不得在码头水域随意排放。根据《关于用更加严格举措切实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70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待泊船舶舱底油污水先经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表2油污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5mg/L),再由码头油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由专业公司清运处理。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3-1。 图2.3-1建设项目水平衡图(t/a) 码头作业带后期雨水接入厂区雨水管网,与厂区雨水一并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初期雨水和后期雨水通过雨水闸门控制。 2.3.4消防 本工程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由后方陆域厂区提供。引入管管径DN200,在交接点处所需压力P≥0.75MPa。消防给水系统提供码头、廊道及转运站消防用水,从交接点引出2根DN200的消防供水管沿转运站、栈桥和码头 |
敷设,分别接至各消防用水点。 2.3.5通信 港区通信分为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 有线通信:依托现有通信。 无线通信:作业区内生产调度管理人员之间与移动机械操作人员之间的通信联系采用VHF无线对讲机。 船、岸通信依托当地通信导航单位的船、岸通信设施及港区的VHF无线对讲机进行。 2.3.6控制及计算机管理 本工程自动化控制包括控制、视频监控、计算机管理等系统。 2.3.7生产辅助建筑物 本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拟利用后方陆域已建建筑,包括门卫室及卫生间各一座。 2.3.8港作车船 本作业区管理车辆依托公司现有。 2.3.9通风 配电所和变电所内的主变压器室、高压电容器间采用机械通风、设置轴流 通风机,外墙上安装。 2.3.10机修 机修车间依托港区现有,本项目码头区域不新建机修车间。 2.3.11供油 不设港区加油站,可由外部流动加油车提供定点服务。 2.4环保工程 本项目拟建主要环保设施情况见表2.4-1。 表2.4-1拟建环保设施一览表 | |||||
设施 类型 | 名称 | 单个规模 | 数量 | 备注 | |
环保 设施 | 沉淀池 | 150m3 | 1 | 新建 | |
化粪池 | 12m3 | 1 | 依托现有 | ||
隔油沉淀池 | 6m3 | 1 | 依托现有 |
船舶生活废水、油污水收集装置 | / | 2 | 新建 | ||||||||||||
垃圾收集桶 | / | 2 | 布置在码头面 | ||||||||||||
2.5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 (1)永久占地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改建工程,评价范围不包含陆域及后方堆场,本项目不新增陆域用地。 (2)临时占地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占地主要是材料堆场和淤泥干化场,材料堆场布置在内港池现有码头面,占地面积约100m2,临时占地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恢复。由于场地限制,淤泥干化场布置在港池北侧现有空地。 (3)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总挖方量为15.4万m3,均为水下疏浚开挖。疏浚淤泥通过专用船只,由施工单位按照海事部门管理规定,运送至指定弃土场填埋。 表2.5-1土石方平衡单位:万m3 | |||||||||||||||
挖方 | 填方 | 利用方 | 借方 | 弃方 | |||||||||||
陆域开挖 | 水下方 | 陆域回填 | 绿化 | ||||||||||||
0 | 15.4 | 0 | 0 | 0 | 0 | 15.4 | |||||||||
| |||||||||||||||
图2.5-1土石方平衡图 | |||||||||||||||
总平 面及 现场 布置 | 2.6平面及现场布置 2.6.1泊位布置 内港池共设4个泊位:西侧布置1个500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为160米;东侧布置2个3000吨级泊位,泊位总长度为196米;北侧布置1个2000 吨级泊位,泊位长度为170米。 2.6.2码头前沿停泊水域 停泊水域宽度按两倍设计船宽设计,西侧泊位停泊水域宽度取36m, |
东侧泊位取31.4m,北侧泊位取28.2m。 2.6.3船舶回旋水域 本工程3000吨级及以下船舶在内港池回旋,根据《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船舶回旋水域圆直径一般取1.2~1.5倍设计船型长度,即 1.2×84=100.8m,取为105m。 5000吨级船舶在港池口门外回旋,回旋圆直径为1.2×100=120m。 2.6.4码头宽度 考虑到装卸设备轨距布置、作业及行车的的安全以及码头结构受力需要,综合确定内港池西侧码头宽度为22m,东侧码头宽度为16m,北侧码头宽度为20m。 本项目总平图布置图见附图二。 2.6.5施工现场布置 本项目临时占地主要是材料堆场和淤泥干化场,材料堆场布置在内港池现 有码头面,淤泥干化场布置在港池北侧现有空地。 项目不需设置取土场,亦不设置永久堆土场。疏浚淤泥上岸后,通过全封闭式运输车运至本项目北侧淤泥干化场,干化后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堆放点堆放。 | ||||||||||||||
施工 方案 | 2.7施工方案 2.7.1建设周期 本码头项目工程施工期拟定为12个月,大致安排如表2.7-1。 表2.7-1施工进度安排表 | |||||||||||||
序号 | 时间 项目 | 月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施工准备 | |||||||||||||
2 | 水工建筑物施工 | |||||||||||||
3 | 水工附属设施安装 | |||||||||||||
4 | 配套工程 | |||||||||||||
5 | 设备安装、调试 | |||||||||||||
6 | 交工验收 | |||||||||||||
2.7.2施工工艺 (1)引桥施工 引桥施工首先进行引桥桩基施打、再浇注引桥横梁、安装预制构件、浇注面层、安装水、电控制等管线设施。主要施工方案为: 预制管桩→驳船拖轮驳运→打桩船施打管桩→现浇下横梁→现浇部分上横梁→预制、驳运、安放面板→现浇叠合梁→现浇叠合板、引桥面层→ 引桥设施安装 (2)码头 码头施工首先进行进行桩基施工、码头上部结构施工、设备基础施工、给排水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电气工程施工、设备调试、水下工程验收、 工程整体验收等。主要施工方案为: 预制管桩→驳船拖轮驳运→打桩船施打→现浇下横梁、安装靠船构件和水平撑→预制、驳运、安放纵向梁→现浇部分上横梁→预制、驳运、安 放面板→现浇叠合梁→现浇叠合板、码头面层→码头设施安装 (3)港池开挖 根据疏浚区河床地质条件,同时考虑到水下条件以及水域条件的限制,选用抓斗式挖泥船进行施工,开挖土层主要为淤泥、淤泥质粉质粘土及表 面3米左右厚的抛石。 疏浚过程安装防污帘,使港池疏浚在防污帘包围的区域完成。疏浚时间选在枯水期,工期为1个月。 (4)配套工程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同步施工电缆管、给排水管道,避免重复开挖、增加费用,管道基础土方用机械开挖时,不得超挖,沟底保留20cm厚土层,用人工清槽。给排水管和直埋电缆管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7m。 | ||||||||||||||
其他 | 无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 3.1环境质量现状 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2020年扬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为293天,优良率为80.1%,PM2.5年均浓度为36μg/m3,同比下降8.6%,PM10年均浓度为63μg/m3,同比下降11.3%;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76μg/m3,同比下降1.1%;NO2年均浓度为32μg/m3,同比下降8.6%;SO2年均浓度为8μg/m3,同比下降20%;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0mg/m3。 (2)大气环境质量补充监测 本项目委托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7日~6月13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根据本地区风频特征(东风为主)及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特征,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共设置2个监测点位。监测 因子为:PM10、TSP日均值,监测方案见表3.1-1。 表3.1-1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方案 | |||||||||||
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
AJ1 | 项目所在地 | PM10、TSP日均值;同步记录监测小时值时的温度、风向、风速 | 连续监测7天,取样时间按GB3095-2012要求执行 | |||||||||
AJ2 | 下风向区域 | |||||||||||
监测结果经统计整理汇总见表3.1-2。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AJ1 和AJ2各监测因子均达标。 表3.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表 | ||||||||||||
点位 | 监测项目 | 取值类型 | 统计个数 | 浓度范围(mg/m3) | 最大浓度占标(%) | 超标 倍数 | 超标 率 (%) | 达标 情况 | ||||
AJ1 | PM10 | 日平均 | 7 | 0.032~0.036 | 24 | / | 0 | 达标 | ||||
TSP | 日平均 | 7 | 0.102~0.108 | 36 | / | 0 | 达标 | |||||
AJ2 | PM10 | 日平均 | 7 | 0.034~0.037 | 24.6 | / | 0 | 达标 | ||||
TSP | 日平均 | 7 | 0.104~0.113 | 37.7 | / | 0 | 达标 | |||||
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
(1)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0年扬州市环境状况公报》,9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8.9%,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8%。长江扬州段总体水质为优,各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全市9个国家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断面比例为77.8%、Ⅳ类断面比例为22.2%,无劣Ⅴ类断面。全市32个省以上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断面比例为84.4%、Ⅳ类断面比例为15.6%,无劣Ⅴ类断面。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本项目委托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6月12日对长江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本项目共设置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具体分布见 附图三。监测方案见表3.1-3。 表3.1-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 ||||||||||
序号 | 水体名称 | 断面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
WJ1 | 长江 | 拟建码头上游1000m | 水温、pH、高锰酸盐指数、COD、DO、NH3-N、TP、SS、石油类,共计9项 | 连续3天,每天1次 | ||||||
WJ2 | 长江 | 拟建码头处 | ||||||||
WJ3 | 长江 | 拟建码头下游1000m | ||||||||
表3.14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单位:mg/L(pH无量纲) | ||||||||||
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标准值 | |||||||
2021.6.10 | 2021.6.11 | 2021.6.12 | ||||||||
WJ1 | pH | 7.02 | 7.08 | 7.10 | 6-9 | |||||
DO | 7.11 | 6.94 | 6.81 | ≥6 | ||||||
COD | 11 | 11 | 11 | ≤15 | ||||||
高锰酸盐指数 | 2.1 | 2.1 | 2.1 | ≤4 | ||||||
SS | 20 | 19 | 21 | ≤25 | ||||||
NH3-N | 0.120 | 0.143 | 0.156 | ≤0.5 | ||||||
TP | 0.05 | 0.06 | 0.04 | ≤0.1 | ||||||
石油类 | ND | ND | ND | ≤0.05 | ||||||
WJ2 | pH | 7.05 | 7.06 | 7.05 | 6-9 | |||||
DO | 7.06 | 6.82 | 6.94 | ≥6 | ||||||
COD | 10 | 11 | 10 | ≤15 | ||||||
高锰酸盐指数 | 2.4 | 2.3 | 2.4 | ≤4 | ||||||
SS | 22 | 20 | 22 | ≤25 | ||||||
NH3-N | 0.113 | 0.146 | 0.148 | ≤0.5 | ||||||
TP | 0.05 | 0.06 | 0.04 | ≤0.1 |
石油类 | ND | ND | ND | ≤0.05 | ||||
WJ3 | pH | 7.10 | 7.09 | 7.08 | 6-9 | |||
DO | 6.94 | 6.90 | 6.88 | ≥6 | ||||
COD | 12 | 11 | 10 | ≤15 | ||||
高锰酸盐指数 | 2.1 | 2.2 | 2.1 | ≤4 | ||||
SS | 21 | 22 | 21 | ≤25 | ||||
NH3-N | 0.128 | 0.151 | 0.145 | ≤0.5 | ||||
TP | 0.06 | 0.06 | 0.04 | ≤0.1 | ||||
石油类 | ND | ND | ND | ≤0.05 | ||||
现状监测结果按标准指数法进行单项水质参数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si 式中:Si,j——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无量纲,Si,j≥1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 Ci,j——水质参数i在j点的监测值,mg/L; Csi——水质参数i的标准值,mg/L。 其中,pH的标准指数为: 7.0pHj pH,j7.0pHsdpH,j 式中:SpH,j——水质参数pH在j点的标准指数;pHj——j点的pH值;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DO的标准指数为: DOf468/(31.6T) 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DOj——溶解氧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Tj——水温,℃。 表3.1-5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因子标准指数一览表 | ||||||||
监测 | 监测时间 | 监测项目 |
点 | pH | COD | 高锰酸 盐指数 | TP | SS | NH3-N | 石油 类 | DO | ||||||
WJ1 | 0.01 | 0.73 | 0.525 | 0.5 | 0.8 | 0.24 | / | 0.84 | ||||||
2021.6.11 | 0.04 | 0.73 | 0.525 | 0.6 | 0.76 | 0.286 | / | 0.86 | ||||||
2021.6.12 | 0.05 | 0.73 | 0.525 | 0.4 | 0.84 | 0.312 | / | 0.88 | ||||||
WJ2 | 2021.6.10 | 0.025 | 0.67 | 0.6 | 0.5 | 0.88 | 0.226 | / | 0.85 | |||||
2021.6.11 | 0.03 | 0.73 | 0.575 | 0.6 | 0.8 | 0.292 | / | 0.88 | ||||||
2021.6.12 | 0.025 | 0.67 | 0.6 | 0.4 | 0.88 | 0.296 | / | 0.86 | ||||||
WJ3 | 2021.6.10 | 0.05 | 0.8 | 0.525 | 0.6 | 0.84 | 0.256 | / | 0.86 | |||||
2021.6.11 | 0.045 | 0.73 | 0.55 | 0.6 | 0.88 | 0.302 | / | 0.87 | ||||||
2021.6.12 | 0.04 | 0.67 | 0.525 | 0.4 | 0.84 | 0.29 | / | 0.87 | ||||||
由表可以看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长江pH值、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溶解氧等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悬浮物指标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 (1)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0年扬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9dB(A),扬州市区各类功能区的昼、夜间噪声达标率分别为97.5%、75.0%。 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0dB(A)、为一级(好);各县(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2.1~64.5dB(A)、均为一级(好)。 (2)声环境监测现状 本项目委托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7日-6月8日对项目地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在拟建项目厂界周围共设置3个噪声监测点,监 测点位分布见附图三。具体监测方案见表3.1-6。 表3.1-6声环境现状监测方案 | ||||||||||||||
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与项目厂界距离(m)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
N1 | 北厂界 | 1 | 20minLAeq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
N2 | 东厂界 | 1 | ||||||||||||
N3 | 西厂界 | 1 | ||||||||||||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3.1-7,拟建项目厂界(N1、N2、N3)现状昼 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 |
表3.1-7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单位:dB(A) | ||||||||||||||
序号 | 时段 | 监测结果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
6月7日 | 6月8日 | |||||||||||||
N1 | 昼间 | 58.7 | 59.3 | 70 | 达标 | |||||||||
夜间 | 49.0 | 48.7 | 55 | 达标 | ||||||||||
N2 | 昼间 | 58.1 | 58.5 | 70 | 达标 | |||||||||
夜间 | 49.4 | 48.7 | 55 | 达标 | ||||||||||
N3 | 昼间 | 57.9 | 58.4 | 70 | 达标 | |||||||||
夜间 | 49.2 | 49.2 | 55 | 达标 | ||||||||||
3.1.4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委托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对本项目港池底泥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见表3.1-8,监测点位见附图三。河流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点位选择在本项目港池,监测方法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执行。 表3.1-8河流底泥环境现状监测方案 | ||||||||||||||
序号 | 类别 | 采样点位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
DJ1 | 底泥 | 本项目港池 | pH、《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中表1所列 45项基本项目 | 采样监测1次 | ||||||||||
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1-9。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港池底泥 中的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45个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指标。 表3.1-9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表 | ||||||||||||||
监测点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含量(mg/kg) | 评价标准(mg/kg) | 达标情况 | |||||||||
DJ1 | 1 | 六价铬 | ND | 5.7 | 达标 | |||||||||
2 | 镉 | 0.25 | 65 | 达标 | ||||||||||
3 | 铅 | 10.1 | 800 | 达标 | ||||||||||
4 | 镍 | 32 | 900 | 达标 | ||||||||||
5 | 砷 | 4.42 | 60 | 达标 | ||||||||||
6 | 汞 | 0.235 | 38 | 达标 | ||||||||||
7 | 铜 | 425 | 18000 | 达标 | ||||||||||
8 | pH | 8.20 | / | / | ||||||||||
9 | 四氯化碳 | ND | 2.8 | 达标 | ||||||||||
10 | 氯仿 | ND | 0.9 | 达标 | ||||||||||
11 | 氯甲烷 | ND | 37 | 达标 |
12 | 1,1-二氯乙烷 | ND | 9 | 达标 | ||
13 | 1,2-二氯乙烷 | ND | 5 | 达标 | ||
14 | 1,1-二氯乙烯 | ND | 66 | 达标 | ||
15 | 顺式-1,2二氯乙烯 | ND | 596 | 达标 | ||
16 | 反式-1,2-二氯乙烯 | ND | 54 | 达标 | ||
17 | 二氯甲烷 | ND | 616 | 达标 | ||
18 | 1,2-二氯丙烷 | ND | 5 | 达标 | ||
19 | 1,1,1,2-四氯乙烷 | ND | 10 | 达标 | ||
20 | 1,1,2,2-四氯乙烷 | ND | 6.8 | 达标 | ||
21 | 四氯乙烯 | ND | 53 | 达标 | ||
22 | 1,1,1-三氯乙烷 | ND | 840 | 达标 | ||
23 | 1,1,2-三氯乙烷 | ND | 2.8 | 达标 | ||
24 | 三氯乙烯 | ND | 2.8 | 达标 | ||
25 | 1,2,3-三氯丙烷 | ND | 0.5 | 达标 | ||
26 | 氯乙烯 | ND | 0.43 | 达标 | ||
27 | 苯 | ND | 4 | 达标 | ||
28 | 氯苯 | ND | 270 | 达标 | ||
29 | 1,2-二氯苯 | ND | 560 | 达标 | ||
30 | 1,4-二氯苯 | ND | 20 | 达标 | ||
31 | 乙苯 | ND | 28 | 达标 | ||
32 | 苯乙烯 | ND | 1290 | 达标 | ||
33 | 甲苯 | ND | 1200 | 达标 | ||
34 | 间,对-二甲苯 | ND | 570 | 达标 | ||
35 | 邻二甲苯 | ND | 640 | 达标 | ||
36 | 2-氯酚 | 0.07 | 2256 | 达标 | ||
37 | 硝基苯 | 0.11 | 76 | 达标 | ||
38 | 萘 | ND | 70 | 达标 | ||
39 | 苯丙[a]蒽 | 0.1 | 15 | 达标 | ||
40 | ? | ND | 1293 | 达标 | ||
41 | 苯并(b)荧蒽 | ND | 15 | 达标 | ||
42 | 苯并(k)荧蒽 | ND | 151 | 达标 | ||
43 | 苯并(a)芘 | 0.1 | 1.5 | 达标 | ||
44 | 茚并(1,2,3-cd)芘 | ND | 15 | 达标 | ||
45 | 二苯并(a,h)蒽 | ND | 1.5 | 达标 | ||
46 | 苯胺 | ND | 260 | 达标 | ||
注:pH单位无量纲 3.1.5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本项目码头水域为长江,目前,底栖动物共监测到21种,主要优势种为 秀丽白虾和螺狮;着生藻类共监测到86种,优势类群为阿氏浮丝藻和颤藻;浮游植物共监测到109种,优势类群为拟胶丝藻和细小平裂藻;浮游动物共 监测到21种,优势类群为晶囊轮虫和剑水蚤。 |
区段内浮游植物优势种以中小型浮游植物为主,其中蓝藻门和硅藻门的优势种种类所占比例较高。在浮游植物细胞密度中,蓝藻和绿藻占优势,所占比例分别为39.9%和41.1%;硅藻、黄藻、裸藻、甲藻所占比例分别为6.8%、11.0%、0.7%、0.4%。生物量中,硅藻和绿藻占优势,所占比例分别为26.8%和37.5%;蓝藻、黄藻、裸藻、甲藻所占比例分别为14.6%、8.2%、2.7%、10.2%。 本项目所在江段水域调查到的鱼类共59种,分别隶属于9目13科45属。其中鲤形目(Cypriniformes)最多,含2科7亚科28属36种,占种类数的61%;其次为鮎形目(Siluriformes),含2科5属9种,占种类数的15.3%;再次为鲈形目(Perciformes),含5科6属7种,占种类数的11.9%;其余6目共有6科6属7种,占种类数的11.9%。10种优势种分别为鲫、刀鲚、鲤、 陆域动物主要是常见的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等;河道自然鱼类、鱼塘养殖的均为当地常见的水产品种,如:青、草、鳊、鲫、鲤等常见鱼种。 植被主要为蔬菜等农作物、树木,农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棉花、豆类、薯类以及油料和蔬菜等品种,树木主要有女贞、水杉、构树、楝等。此外,农田隙地和抛荒地以白茅、海浮草、西伯利亚蓼等为主,其次是画眉草、狗尾草、苜蓿、蒲公英等。水域环境中的水生植被有芦苇、菖蒲等挺水植物,黑藻、狐尾藻等沉水水生植被和凤尾莲、浮萍等漂浮植物。 | |
与项目 有关的 原有环 境污染 和生态 破坏问 题 | 3.2现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3.2.1现有项目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现状有1个在用泊位,主要货种为砂石料。该泊位于1988年建设并投入使用,由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泊位等级较低,设计年通过能力50万吨。目前该泊位货种年吞吐量为50万吨,其中 黄沙15万吨,建材35万吨。 现有泊位情况见表3.2-1: |
表3.21码头现有泊位情况表 | |||||||
序号 | 泊位名称 | 码头长度(m) | 码头结构 | 货种 | 停泊能力 | 备注 | |
1 | 千吨级码头 | 190 | 高桩梁板 | 散货 | 1000T | / | |
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现有泊位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3.2.2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港池作业区现状主要废气污染物为TSP和汽车尾气,主要通过封闭式 运输、洒水抑尘等方式减少TSP排放。 废水包括流动机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废水以及船舶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通过槽罐车定期清运;流动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码头面地面冲洗废水、码头面初期雨水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水体;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由海事部 门认可的船舶服务公司接收转运。 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机械噪声、港区内车辆和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 等。 固废主要是隔油池废油、职工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内港池现有环保设施包括:码头面防风抑尘网(12米高)、汽车冲洗平台 一个,雾炮车1个,喷淋料斗2个,洒水车1辆。 图3.2-2码头面防风抑尘网 | |||||||
3.2.3现有环境问题 (1)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现有泊位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
(2)现有项目码头平台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3)现有项目码头面无污水管网布置。 图3.2-3码头面现状图 3.2.4整改措施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纳入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本次改建工程同步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通过“以新带老”环保措施予以解决。主要措施 包括: (1)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2)完善码头面雨水管网敷设; (3)码头后方建设一座150m3沉淀池,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流入沉淀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
生态环 境保护 目标 | 3.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3.1环境空气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本项目Pmax大于10%,D10%小于2.5km,则评价范围为边长5km的矩形区域。本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住宅。以码头前沿西南角为坐标原点,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见表3.3-1。 3.3.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含材料堆场、淤泥干化场)200m范围内无居民 |
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西、北厂界和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经调查,本项目厂界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3.3.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体,主要为长江,以及污水处理厂尾水受纳水体京杭大运河,其中京杭大运河、长江列入《江苏省地 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具体见表3.3-2。 3.3.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2。 3.3.5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根据长江的运行调度和水流流向,结合地表水环境风险影响范围,将影响范围内的长江(广陵区)重要湿地、长江征润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 护区)等列入项目主要地表水环境风险敏感目标,具体见表3.3-2。 表3.3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
序号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 界距离 /m | ||
X/m | Y/m | ||||||||
1 | 何庄 | 1689 | 1421 | 居民 | 约150 户,600 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 | NW | 1973 | |
2 | 马桥 村 | 1469 | 1783 | 居民 | 约20户,80人 | NW | 2066 | ||
3 | 卞巷 | 1632 | 1762 | 居民 | 约45户,180人 | NW | 2124 | ||
4 | 王庄 | 1902 | 1698 | 居民 | 约80户,320人 | NW | 2240 | ||
5 | 戌巷 | 2215 | 1634 | 居民 | 约100 户,400 人 | NW | 2374 | ||
6 | 六圩 | 2194 | 1933 | 居民 | 约40户,160人 | NW | 2524 | ||
7 | 滨江 西苑 如意 苑 | 1647 | 2423 | 居民 | 约1200 户,4800 人 | NW | 1925 |
8 | 中和 | 2307 | 676 | 居民 | 约10户,40人 | NNW | 2201 | |||||||
9 | 老四 圩 | 2621 | 417 | 居民 | 约80户,320人 | NNW | 2346 | |||||||
10 | 大七 圩 | 2627 | 1236 | 居民 | 约10户,40人 | NNW | 2599 | |||||||
11 | 大八 圩 | 2658 | 2191 | 居民 | 约20户,80人 | NW | 3198 | |||||||
表3.3-2地表水、生态、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一览表 | ||||||||||||||
环境 要素 | 名称 | 相对 方位 | 距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 | 规模 | 环境功能 | |||||||||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 长江 | W | / | 大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 类水体 | |||||||||
京杭大运河 | E | 2220m | 大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体 | ||||||||||
生态环 境保护 目标 | 国家级 生态红 线 | 镇江长江豚类 省级自然保护 区 | S | 1120m | 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缓冲区和实 验区,面积 2.31km2 | 自然保护区 | ||||||||
生态空 间管控 区 | 京杭大运河 (邗江区)洪水调蓄区 | E | 2220m | 管控区面积1.82km2 | 洪水调蓄 | |||||||||
码头周边水生动植物 | ||||||||||||||
环境风 险敏感 目标 | 长江 | / | 本项目 | / | ||||||||||
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 然保护区(镇江市区部分) | S | 本项目南侧(对岸),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1120m |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 | |||||||||||
长江(镇江市区)重要湿地 | W | 位于长江上,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2860m | 生态空间管控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
长江征润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 | W | 位于长江上,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4504m | 生态空间管控区,水源水质保护 | |||||||||||
长江征润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W | 位于长江上,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5612m | 生态空间管控区,水源水质保护 |
京杭大运河(邗江区)洪水调蓄区 | E | 与长江相通,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2220m | 生态空间管控区,洪水调蓄区 | ||||||||
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 | NE | 位于长江上,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4540m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 ||||||||
长江(广陵区)重要湿地 | E | 位于长江上,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5670m | 生态空间管控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态空间管控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
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丹徒区) | E | 位于长江上,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9830m | |||||||||
长江(丹徒区)重要湿地 | E | 位于长江上,与本项目水域距离为11093m | |||||||||
评价 标准 | 3.4环境质量标准 3.4.1大气环境 根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功能区划,评价区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3.4-1。 表3.4-1环境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单位:mg/m3 | ||||||||||
污染物 | 取值时间 | 标准限值 | 标准来源 | ||||||||
SO2 | 年平均 | 0.06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1中二级 标准 | ||||||||
24小时平均 | 0.15 | ||||||||||
1小时平均 | 0.50 | ||||||||||
NO2 | 年平均 | 0.08 | |||||||||
24小时平均 | 0.12 | ||||||||||
1小时平均 | 0.24 | ||||||||||
CO | 24小时平均 | 4 | |||||||||
1小时平均 | 10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0.16 | |||||||||
1小时平均 | 0.2 | ||||||||||
PM10 | 年平均 | 0.07 | |||||||||
24小时平均 | 0.15 | ||||||||||
PM2.5 | 年平均 | 0.035 | |||||||||
24小时平均 | 0.075 | ||||||||||
TSP | 24小时平均 | 0.3 | |||||||||
年平均 | 0.2 |
3.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新增功能区划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16〕106号),评价范围内的京杭大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其中SS参考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长江扬州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SS参考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SL63-94)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4-2。 表3.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3.4.3声环境质量标准 对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扬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09〕111号):“凡客运车站、船运码头其单位边界外延100米,区域按交通干线两侧处理。”本项目为内港池船运码头,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4a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4-3。 表3.4-3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 | |||||||||||||||||||||||||||||||||
声环境功能区 | 等效声级Leq(dB(A)) | 标准依据 | |||||||||||||||||||||||||||||||
昼间 | 夜间 | ||||||||||||||||||||||||||||||||
4a类 | 70 | 55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
3.4.4土壤、底泥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陆域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底泥参照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表1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具体见表3.4-4。 表3.4-4土壤、底泥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 | ||||||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筛选值 | ||||
第一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
重金属和无机物 | ||||||
砷 | ||||||
镉 | ||||||
铬(六价) | ||||||
铜 | ||||||
铅 | ||||||
汞 | ||||||
镍 | ||||||
挥发性有机物 | ||||||
四氯化碳 | ||||||
氯仿 | ||||||
氯甲烷 | ||||||
,二氯乙烷 | ||||||
,二氯乙烷 | ||||||
,二氯乙烯 | ||||||
顺,二氯乙烯 | ||||||
反,二氯乙烯 | ||||||
二氯甲烷 | ||||||
,二氯丙烷 | ||||||
,,,四氯乙烷 | ||||||
,,,四氯乙烷 | ||||||
四氯乙烯 | ||||||
,,三氯乙烷 | ||||||
,,三氯乙烷 | ||||||
三氯乙烯 | ||||||
,,三氯丙烷 | ||||||
氯乙烯 | ||||||
苯 |
氯苯 | ||||||||
,二氯苯 | ||||||||
,二氯苯 | ||||||||
乙苯 | ||||||||
苯乙烯 | ||||||||
甲苯 |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
邻二甲苯 |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
硝基苯 | ||||||||
苯胺 | ||||||||
氯酚 | ||||||||
苯并蒽 | ||||||||
苯并芘 | ||||||||
苯并荧蒽 | ||||||||
苯并荧蒽 | ||||||||
? | ||||||||
二苯并蒽 | ||||||||
茚并,,芘 | ||||||||
萘 | ||||||||
注:①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 ||||||||
3.5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5.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标准,具体见表3.5-1。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 (GB15097-2016),见表3.5-2。 表3.5-1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
污染物名称 | 适用时段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 标准依据 | |||||
颗粒物 | 施工期、运营期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 控浓度限值 |
表3.5-2船舶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 ||||||||||||||||
额定净功率(P)(kW) | CO(g/kWh) | HC+NOx(g/kWh) | CH4(g/kWh) | PM(g/kWh) | ||||||||||||
P<3300 | 5.0 | 8.7 | 1.6 | 0.50 | ||||||||||||
3.5.2水污染物 运营期产生的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部分码头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水质标准后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期雨水、部分码头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首先依据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缺少的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京杭大运河。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由专门单位收集处理。 施工期淤泥干化场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附近沟渠。 表3.5-3流动机械冲洗水回用标准 | ||||||||||||||||
废水类别 | 污染物 | pH | 溶解性总固体 | 色度 | BOD5 | 氨氮 | 溶解 氧 | |||||||||
流动机械冲洗水 | 浓度限值 | 6.0-9.0 | ≤1000 | ≤30 | ≤10 | ≤10 | ≥1.0 | |||||||||
依据标准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 | |||||||||||||||
表3.5-4运营期废污水接管和尾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 | ||||||||||||||||
污染物名称 | pH | COD | SS | 氨氮 | 总磷 | 石油类 | ||||||||||
接管标准值 | 6~9 | 500 | 400 | 30 | 3 | 15 | ||||||||||
尾水排放标准值 | 6~9 | 50 | 10 | 5(8) | 0.5 | 1 | ||||||||||
表3.55施工期淤泥干化场排水执行标准 | ||||||||||||||||
废水类别 | 污染物 | pH | COD | 氨氮 | 磷酸盐 | 石油类 | SS | |||||||||
施工期淤泥干化场 | 浓度限值 | 6-9 | 100 | 15 | 0.5 | 5 | 70 | |||||||||
依据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 |||||||||||||||
3.5.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场地噪声排放标准见表3.5-6。 |
表3.5-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作业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标准见表3.5-7。 表3.5-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5.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中的相应标准。 船舶垃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详见表3.5-8。 表3.5-8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其他 | 3.6拟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1、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总量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平衡。 2、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码头冲洗废水部分回用,部分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水质标准后循环利用;待泊船舶生活污水、船舶 舱底油污水由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 |
清运处理。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在六圩污水处理厂已批复总量中平衡。 3、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不需申 请总量指标。 表3.6-1建设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总量表单位:t/a | |||||||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接管量 | |||
废水(接入 污水处理厂) | 废水量 | 21985.9 | 6000 | 15985.9 | |||
COD | 1.41 | 0 | 1.41 | ||||
SS | 13.34 | 9.968 | 3.372 | ||||
氨氮 | 0.123 | 0 | 0.123 | ||||
总磷 | 0.011 | 0 | 0.011 | ||||
废水(委托接收) | 船舶舱底油污水 | 石油类 | 7.695 | 7.695 | 0 | ||
废气 | 无组织 | TSP | 6.216 | 1.175 | 5.041 | ||
CO | 0.032 | 0 | 0.032 | ||||
SO2 | 0.004 | 0 | 0.004 | ||||
NOx | 0.053 | 0 | 0.053 | ||||
烃类 | 0.005 | 0 | 0.005 | ||||
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 | 44.06 | 44.06 | 0 | |||
沉淀池污泥 | 176.19 | 176.19 | 0 | ||||
危险废物 | 含油污泥 | 0.499 | 0.499 | 0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 生态环 境影响 分析 | 4.1施工期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1.1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域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码头施工水下施工,会造成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增加,其影响范围呈半椭圆形,本码头前沿处水流流速较小,据调查,打桩施工造成悬浮物浓度增加值超过10mg/L的范围沿水流方向长约100-250m,垂直岸边宽约50m,该范围面积为0.005-0.0115km2,桩基施工对施工地点对岸1120m处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影响很小。 本项目码头开挖、疏浚施工对部分底泥起了搅动作用,使表层底泥发生再悬浮;施工运输过程也会有少量泥砂落入水中,形成泥砂悬浮。在水流扩散的 影响下,会造成近岸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增加水体的浑浊度。 由于打桩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成分比较单一,以泥沙为主,还可能含有少量底栖生物,不含高浓度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重的成分,同时,通过加强对施工物料和固废的管理,防止物料泄漏入河以及禁止向河中倾倒废物,预计对长 江水质及水生生物总体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水质可恢复到目前水平。 施工生活污水对长江水质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氨氮、总磷等,如果施工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在其它条件如温度、微 量元素浓度合适时,可能引起水域污染,破坏局部水域内的生态平衡。 本项目施工营地拟自建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并自建污水管网接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 处理。 施工含油废水对长江水质的影响 施工机械冲洗的含油废水若随意排入水体,会引起受纳水体局部区域油浓 度上升,对长江生态产生严重危害——损害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群落结构,鱼 |
卵的孵化会受到危害等,并影响到水产生物的使用价值。试验表明,当20号燃料油的浓度为0.004mg/L,5天能使对虾产生油味,失去经济价值。如事故发生在鱼类繁殖的春、夏季,将对邻近区域的渔业资源产生严重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向外环境排放。同时,施工现场配备吸油毡、吸油毯等设施,减小含油废水进入长江对长江水质影响风险。 施工船舶废水对长江水质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船舶废水为舱底油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石油类、SS、NH3-N、TP。如果施工船舶任意排放污水,会造成水域污染,影响局部水域内的生态平衡。 泥浆水对长江水质的影响 施工泥浆污水主要含悬浮固体,废水大部分将在施工现场被蒸发,其余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除尘。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船舶污水不排入长江,对长江的水质影响较小。 2、施工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本项目陆域为硬化路面,本次施工不涉及陆域开挖,施工期对陆域生态环境不产生影响。 3、施工场地设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在现有内港池现有码头区域内设置临时材料堆场1处,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在现有内港池码头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包括材料堆场、淤泥干化场,材料堆场设置在内港池现有码头区域内,不新增占地。由于场地限制,淤 泥干化场设在厂区北侧现状空地,淤泥干化废水可排入附近沟渠。 |
图4.1-1淤泥干化场布置图 4.1.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 陆上施工过程中沙石料堆存、卡车卸料、场地扬尘等起尘环节多属无组织排放,在时间及空间上均较为零散,本次评价采用类比调查的方法进行分析。类比在同类码头施工现场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距污染源110m处,总悬浮微粒值在0.12~0.79mg/m3之间;浓度影响值随风速的变化而变化,总的趋势是小风、静风天气作业时,影响范围小,大风天作业时污染较大;对500m以外的环境空气影响微小。本次评价施工期最近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距施工现场距离大于1000米,在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活动预计对周边环境以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运输路线粉尘 本次评价过程中,汽车运输沙石料对运输路线的粉尘污染以武汉港沙石料汽车运输线路两侧的监测结果作类比分析。 武汉港沙石料汽车运输线路两侧20~25m、车流量400辆/d的TSP监测结 |
果,TSP增加量为0.072~0.158mg/m3之间,平均增加量为0.115mg/m3。根据现状监测资料表明,工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颗粒物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限值。但是在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因沙石料运输所带来的TSP增量与该地区空气中TSP本底值叠加后接近或超过二级标准限值,因此施工期运输沙石料的车辆所造成的路面二次扬尘,运输路线两侧20~30m内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3、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驱动设备的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是NO2、CO,由于运输车辆为流动性的,施工机械较为分散,数量较少,废气产生量有限,对施工区域局部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工程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种影响也随之结束。本项目基本为水域施工,采用预制与现浇相结合的施工方法,总体扬尘量较少。在采取保持路面清洁、地面洒水、加强车船保养等措施后,可以将污染物的排放量控 制在一定范围内,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的影响。 4、施工船舶废气 施工船舶产生SO2、NO2,根据类比资料,一般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不会超出码头范围,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种影响也随之结束。 4.1.3地表水环境影响 1、桩基施工 本次码头建设需要在进行桩基施工,一定程度上会会对水体产生扰动,根据施工期安排,桩基施工安排在非汛期,码头涉水工程在汛期来临前全部结束,并拆除河道中其他搭建。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将减少。 2、港池疏浚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本工程码头停泊区需要浚深,疏浚量154000m3。挖泥船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作业面的水流流向以及流速产生一定影响,类比苏南航道网整治工程等同类工程的施工,影响作业面基本为半径为20m的范围,浓 |
度大于10mg/L的悬浮物最大影响距离约为800m,浓度大于100mg/L的悬浮物最大影响距离约为200m,浓度大于150mg/L的悬浮物最大影响距离约为120m,由于径流影响,落潮期各级浓度影响距离略大一些,但涨落潮相差不明显。并且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将减少。 本项目在港池疏浚前安装防污帘,使疏浚在防污帘包围的区域内完成。防污帘是通过帘布阻碍疏浚悬浮物的扩散,降低疏浚底泥悬浮物的扩散距离,促使悬浮物沉降,以达到防污效果。港池疏浚在防污帘内进行,减小对长江水域 的干扰。 图4.1-1防污帘设置情况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桩基施工、疏浚等过程会对河底底泥产生扰动,使局部水域的悬浮物浓度升高,短时间内对河水有一定的影响,影响范围一般为施工点50~100m内,但随着河水的流动、泥沙沉降,防污帘搭设等措施将进一步减缓对河水水质的影响。因此,本项目桩基施工、港池疏浚等过程中对地表水体水质影响较小,且随着水域施工的结束,施工引起的悬浮物增加对河流水质的影响也将结束。 3、施工废水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陆域生产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
施工期营地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5、水下方堆放尾水 本项目施工期疏浚产生的水下方堆放风干过程将产生尾水。如果尾水处置不当,将会产生入河的污染,影响长江水质。本项目水下方在淤泥干化场干化处理后暂时堆放,淤泥干化场设置倒流沟,将尾水倒流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干化场周边 沟渠。 4.1.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场地布置在用地红线内,施工场地边界外200m内无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主要声源有打桩机、推土机、砼振捣器、装载机、载重车、挖掘机、施工船舶等。 施工机械的噪声可近似视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估算距离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如下: L2L120lg2(r2>r1) 式中:L1、L2—分别为距声源r1、r2处的等效A声级(dB(A)); r1、r2—分别为接受点距声源的距离(m)。 各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声级LP采用以下计算模式: 1 PTii 式中: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不同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1-2。 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60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但在施工现场,往往是多种施工机械共同作业,因此施工现场噪声是各种不同施工机械辐射噪声以及进出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辐射噪声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噪声达标距离要远远超过昼间40m、夜间300m的范围。 |
表4.1-2主要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级单位:dB(A)
本工程应按照要求做好施工围挡,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使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应的防护 措施。 除上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的运行,还将会引起项目周边区域噪声级的增加,因此,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合理 的运输路线,尽量压缩区域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也将消失。因此,本工程施工在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和合理安排夜间施工时段、合理 设置运输路线等措施的前提下,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1.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在施工期间也将有一定数量废弃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物料较多,应根据情况尽量回收利用,以降低成本并减少其发生量。经干化后的淤泥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在项目所在区域排放,不进入农用地。堆场周围应设围挡,并采取苫盖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临时堆放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排放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而不再增加,通过积极 有效的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1.6施工期对镇江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长江江豚在水下最主要的感觉系统是声纳系统,水下声环境对其生存和繁 |
衍有着重要的影响。较强的水下噪声会对豚类声纳系统造成干扰,影响其在水中探测和识别物体的能力,受到水下噪声惊吓后急速游动,容易撞上船只螺旋桨而受到伤害,此外较大强度的噪声将对豚类的听力产生破坏。 该工程施工期的主要水下噪声源有施工船舶噪声(螺旋桨旋转、发动机振动等)等施工噪声、施工机械等地面噪声(通过土壤传播至水下)等,相对而言,机械作业噪声影响最大。根据类比调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强约59~90dB。 相对来讲,长江江豚对低频噪声(水流和波浪噪声,10kHz以下)相对不敏感,而对高频噪声(10-100Hz)相对更敏感,江豚对10kHz以下的声音,其听阈值为80-100dBre1μPa。由于声传播特性,频率低于10kHz的声音较超声来说能够在衰减之前传播更远的距离,这些频率较低的声音将可能对豚类的听力产生严重的破坏。 类比王丁等的研究结果,船只运行的噪音对江豚影响较大。不同类型、不同速度的船舶所产生的水下噪声能量有较大区别,对长江江豚的影响也不同,产生噪声(10kHz)能量最大的船舶是大型载重船;其次是高速快艇,而非载重的大型船舶噪声能量相对最小。当运输船经过时,10kHz以上的噪声达到70dB(载重货船,相距205m),超过了阈值(50-60dB)10dB。快艇(相距200m)和空载货船(相距40m)经过时,10kHz以上的噪声均为60dB,达到了听力阈值上限(60dB)10dB。载重大型货船或快艇相距200m、空载大型货船相距40m均会对豚类产生影响,如果航行船舶与豚之间的距离更近,船舶噪声对江豚的影响会更明显。 本项目距离对岸江苏镇江长江江豚类自然保护区1120m,工程施工及施工船舶产生的水下噪声对保护区江豚影响不大。且有研究表明,船舶出现与江豚出现存在弱相关关系;再加上工程施工区域鱼类数量的暂时性减少,江豚会少来施工区活动。本项目在长江北侧内港池,施工面有限,施工期较短,并且施工区域在长江北岸,江豚受干扰后,可以回避北侧影响区域,游至长江南侧。因此,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工程造成的噪声对江豚的影响有限,不导致个体死亡,对其资源量不会产生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水下噪声会消失,对江豚的影响也随之结束。 此外,码头前沿水下施工疏浚产生的SS高浓度区主要集中在码头前沿下 |
游300m范围内,施工期悬浮物不会对江苏省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浮游动植物、鱼类等水生生物产生影响。 | |
运营期 生态环 境影响 分析 | 4.2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2.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含油污水的环境影响 含油污水主要为包括船舶舱底含油污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如果这部分污水不加处理直接排入长江,将会对该水域一定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 (1)如果油膜较厚且连成片,将使排放点附近水域水体的阳光透射率下降,降低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从而影响水域的初级生产力,同时干扰浮游动 物的昼夜垂直迁移。 (2)油污染还可能伤害水生生物的化学感应器,干扰、破坏生物的趋化性,使其感应系统发生紊乱。 (3)动物的卵和幼体对油污染非常敏感,而且由于卵和幼体大多漂浮在水体表层,若表层油污染浓度较高,那对生物种类的破坏性较大。 (4)溶解和分散在水体中的油类,较易侵入水生生物的上皮细胞,破坏动植物的细胞质膜和线粒体膜,损害生物的酶系统和蛋白质结构,导致基础代 谢活动出现障碍,引起生物种类异常。 本码头建成投产后,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利用;船舶舱底油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码头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 接收转运,禁止船舶舱底油污水在码头附近水域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工程所在水域水质及水生生物产生较大影响。 2、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的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SS等。如果这部 |
分污水不加处理直接排入长江,将会对该水域一定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进入水体,将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降低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影响水生生物代谢和呼吸,使好氧生物生长受到抑制、厌氧和兼氧生物种类快速繁殖,从而改变原有的种类结构,引起生态平衡失调。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码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污水、码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流动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待泊船舶生活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 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接收转运。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污水都得到有效处理,不向周边水体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及水生生态系统造成明显影响。 4.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港区给排水管网。港区雨水管网主要收集陆域雨水,并设置初期雨水切换阀门;码头平台设置污水收集管网,主要收集码头平台初期雨水和冲洗水,定期由泵抽送至后方沉淀池,经沉淀处 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浇洒,剩余部分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码头作业带冲洗废水部分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浇洒、部分经沉淀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利用;靠港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码头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接收转运,运营期均不 向周边水体直接排放污水。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见表4.2-2。 表4.2-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 |||||||||
废水来源 | 排放量(m3/a)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情况 | 污染 物名 称 | 接管 | 排放方式 与去向 | |||
浓度(mg/L) | 产生量(t/a) | 接管 浓度 (mg/L) | 接管量 (t/a) | ||||||
港区生活污水 | 3524.4 | COD | 400 | 1.41 | COD | 400 | 1.41 | 经化粪池 处理后接 | |
SS | 250 | 0.88 | SS | 250 | 0.88 |
NH3-N | 35 | 0.123 | NH3N | 35 | 0.123 | 入市政污水管网 | ||||||||
TP | 3 | 0.011 | TP | 3 | 0.011 | |||||||||
流动机 械冲洗 水 | / | / | / | / | / | / | / | 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 ||||||
码头作 业带冲 洗水 | 7110.7 | SS | 1000 | 7.11 | SS | 200 | 1.422 | 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
初期雨 水 | 5350.8 | SS | 1000 | 5.35 | SS | 200 | 1.07 | |||||||
船舶生 活污水 | 4332 | COD | 400 | 1.733 | COD | / | / | 通过本项 目设置的 码头生活 污水接收 装置接收 上岸,再 由专业公 司接收转 运 | ||||||
SS | 250 | 1.083 | SS | / | / | |||||||||
NH3-N | 35 | 0.152 | NH3N | / | / | |||||||||
TP | 3 | 0.013 | TP | / | / | |||||||||
舱底油 污水 | 2641 | 石油类 | 5000 | 13.205 | 石油 类 | / | / | |||||||
表4.2-3水污染物接管总量统计表单位:t/a | ||||||||||||||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接管量 | ||||||||||
废水(接 管) | 废水量 | 21985.9 | 6000 | 15985.9 | ||||||||||
COD | 1.41 | 0 | 1.41 | |||||||||||
SS | 13.34 | 9.968 | 3.372 | |||||||||||
氨氮 | 0.123 | 0 | 0.123 | |||||||||||
总磷 | 0.011 | 0 | 0.011 | |||||||||||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码头生活污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码头面冲洗 废水、初期雨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 码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码头面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接管处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京杭大运河。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待泊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污水 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接收转运。 |
六圩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京杭运河。本报告直接引用《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关于六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COD、氨氮、总磷对纳污水体影响的评价结论,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①对京杭大运河的影响 在尾水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京杭大运河入江断面的各项因子的预测浓度有所增加,无中水回用全厂尾水排放COD在入江断面处的平均浓度为20.95mg/L,已接近Ⅲ类水质标准,因而仅在入江断面处形成较小的超标污染带,氨氮在入江断面处的平均浓度为0.38mg/L,已低于Ⅲ类水水质标准,不会形成超标污染带;有中水回用时COD、氨氮在入江断面处的浓度为19.35mg/L、0.22mg/L,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因而不会形成超标污染带。 ②对扬州市主要取水口的影响 扬州第四水厂取水口距离六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约10km,其二级保护范围边界距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约8km,尾水经京杭运河进入长江后不会影响到该水源保护区。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对豚类保护区产生影响。 在计算区域长江上下游边界处浓度增量均为0mg/L,表明影响局限在计算区域范围内。南水北调三江营东线工程水源保护区、扬州五水厂取水口、廖家沟取水口位于计算区域外,距离排放口较远,尾水正常排放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由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尾水受纳水域位于该河段北槽,水深较大,为水流的主槽,涨、落潮时主流主要分布于长江北槽,对污染物的稀释能力较 强,在排放口附近形成的污染带范围小。 ③对长江生态环境的影响 对于长江六圩段可能出现的珍稀水生动物来说,白暨豚喜生活于长江中下游附近多沙洲、边滩并有大、小支流与干流相连的地段。中华鲟和白鲟在每年的繁殖期洄游长江上游是会从长江六圩段路过;鲟鱼是底层鱼类,喜深水,一般不会靠近岸边活动。江豚是可能经常出现在长江六圩段的保护动物,但江豚 喜欢顶浪或乘浪起伏,一般也多在江中心活动、觅食。因此,六圩污水处理厂 |
尾水排放对长江的水生珍稀动物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COD、SS、氨氮和总磷等,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经京杭大运河后入江。在岸边会形成污染带,有可能对排放口附近出现的鱼类产生影响。但是鱼类的避让能力较强,岸边污染带对鱼类的影响是间接的也是很小的。 因此,本项目废水接管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其尾水排放对京杭运河、 长江等的水质、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接管六圩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①六圩污水处理厂概况 六圩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万m3/d,目前5万m3/d的一期工程、10万m3/d的二期工程及5万m3/d的三期工程均投入运行,其污水截流范围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港口工业园区和新城西区等。 ②管网铺设情况 目前,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至滨江路,市政污水管网接口与本项目距离约200米。本项目具备接管条件,本项目同步敷设雨污水管网,接入厂区雨污水 排口,建成后废水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图4.2-1市政污水管网位置图 |
③接管水量可行性分析 六圩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20万t/d,目前日处理废水约17万t/d,本项目废水量为90t/d,占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置能力余量的0.003%,所排废水的水量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内。 ④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水质能达到六圩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而且废水中污染因子主要为COD、SS、氨氮、TP,不含其它对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可能 造成冲击的特征污染物。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本项目位于六圩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且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废水排放量在六圩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的能力范围内。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接入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 处理是可行的。 4.2.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机械噪声、港区内车辆和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设备噪声级具体见表4.2-4。 表4.2-4项目噪声源及源强一览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源强dB(A) | 所在位置 | |
1 | 16t门座式起重机 | 1 | 80 | 码头前沿 | |
2 | 25t门座式起重机 | 1 | 80 | 码头前沿 | |
3 | 装车料斗 | 2 | 75 | 码头前沿 | |
4 | 装载机 | 2 | 85 | 码头前沿 | |
5 | 自卸汽车 | 6 | 85 | 水平运输 | |
6 | 装卸偶发噪声 | — | 100 | 码头前沿 | |
7 | 船舶鸣笛 | — | 95 | 码头前沿 | |
2、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港,属于4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预测结果,建成后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量在3dB(A)以下,受影响人口变化 |
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声环境按三级评价。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为陆域设备噪声、码头船舶鸣笛和船舶发动机噪声,声级在75~95dB(A),同时也会受到装卸偶发噪声影响,装卸噪声约100dB(A)。一般情况下,船舶停靠后不鸣笛,并且船舶靠岸后辅机噪声受码头屏蔽,所以船舶噪声的影响较小。 根据声源的特性和环境特征,应用相应的计算模式计算各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声级值,并且与现状相叠加,考虑最不利条件下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1)预测模式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的规定,选用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 1)某个点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Loct(r0)20lgrr0Loct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空气吸收和地面效应引 起的衰减,其计算方式分别为: 111 Aoctbar=10lg 320N1320N2320N3 Aoctatm=α(r-r0)/100; Aexc=5lg(r-r0); 2)如果已知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Lwco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 Lcot=Lwcot-20lgr0-83)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A声级LA: LA10lgn100.1LpiLi |
式中ΔLi为A计权网络修正值。 4)各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的合成 1n0.1L (2)预测条件 声源数量:白天按全部露天机械同时运转的最不利条件计,晚上按一半露天机械同时运转计。船舶停靠后不鸣笛,并且船舶靠岸后辅机噪声受码头屏蔽,所以船舶噪声的影响较小。预测主要考虑陆域噪声设备。 噪声源强:噪声源声级取调查统计结果的平均值计算。 声源位置:根据作业区装卸工艺平面布置确定,假设所有声源位置不变。声源类别:所有噪声源均按点声源考虑。 地形因素:本项目地形平缓,对于噪声传播没有干扰。 噪声影响预测条件见表4.2-4。 (3)预测结果 以拟建作业区陆域厂界西南角为坐标原点,以正东方向为X轴正方向,建立平面直角坐标系XOY。在陆域厂界的东、西、北共选择3个点作为厂界噪声预测点。昼间预测条件为所有设备进行装卸作业,夜间预测条件为50%设备进行装卸作业。考虑距离衰减时噪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见表4.2-5。 表4.2-5各预测点的噪声影响值表单位:dB(A)
根据预测结果,南厂界昼间和夜间预测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预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2.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源强分析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码头卸船作业、堆场(仓库)堆存及堆取料、输运系统 |
产生的扬尘污染,此外,外运出港的自卸汽车行驶会带来少量尾气污染和道路扬尘污染。本项目只涉及码头面,不包含后方堆场,本次计算只考虑卸船及装 车过程中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至设计年吞吐量450万吨,预计黄砂80万吨,碎石370万吨。级配碎石由于粒径较大,一般不会产生扬尘,因此本次计算主要考虑黄砂货种的起尘量。通用散货码头在泊位卸船、堆场堆存和散货装车过程中,不同的作业方式与粉尘污染控制措施,其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污系数不同。本报告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码头》(HJ1107-2020)表E.2,结合本项目粉尘污染控制措施,选取泊位卸船过程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污系数。同时,参考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王献孚等人通过风洞试验对煤起尘的研究,由于矿石类粒径、密度均较煤炭大,TSP排放量占总起尘量的9%,则本项目黄砂的TSP排放量按 颗粒物排放量的9%计。 源强计算过程详见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 正常工况下货物卸船装车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4.2-6。 表4.2-6正常工况大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表单位:t/a | ||||||||||||
主要生产单元 | 货种 | 主要 工艺 | 吞吐量(万t/a) | 起尘调节系数 | 颗粒物排 放系数 (kg/t) | 颗粒物 排放量 (t/a) | TSP排放量(t/a) | |||||
卸船 | 砂 | 码头 卸船 | 80 | 0.6 | 0.07036 | 33.773 | 3.04 | |||||
装车 | 砂 | 码头 装车 | 80 | 0.6 | 0.03992 | 19.162 | 1.725 | |||||
合计 | / | / | / | / | 52.935 | 4.765 | ||||||
根据码头平面布置、主要设备和吞吐量,估算得到道路采取洒水前后全路 段扬尘量4.397kg/d和0.838kg/d,则洒水前后全年TSP发生量分别为1.451t/a和0.276t/a。 运输汽车等的汽柴油发动机排放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SO2、CO、NOx和烃 类,运输车辆在港区内汽车尾气排放量见表4.2-7。 表4.2-7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表 | ||||||||||||
污染物 | CO | SO2 | NOX | 烃类 | ||||||||
排放量 | kg/d | 0.098 | 0.012 | 0.161 | 0.016 | |||||||
t/a | 0.032 | 0.004 | 0.053 | 0.005 |
2、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的污染源主要为码头卸船、装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因子为TSP。根据AEMORD预测结果,在采取码头湿式除尘、汽车封闭运输、厂区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处TSP保证率日均、年均地面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在非正常工况下排放,项目对外环境影响贡献值较正常工况明显增加,区域最大落地浓度超标9.02倍。由于敏感点离本项目较远,敏感点处TSP最大落地浓度达标。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避免事故发生,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易损部件,确保喷淋等废气治理措施的正常运转。一旦在生产运行阶段发生设备故障,企业需立即检修,尽快恢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尽量缩短环保设备故障时间。大风天气下,建设单位应停止码头装卸作业和黄砂运输,尽量减少大风天气下的颗粒物起尘量。此外,建设单位还 应控制码头同时装卸的泊位数,尽量减少码头装卸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此外,码头进出车辆排放的少量汽车尾气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污染。根据类比资料,一般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不会超出项目范围,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码头周围1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道路采取洒水前后全路段TSP量分别为1.451t/a和0.276t/a,采取洒水措施后,道路扬尘的影响范围较小,对区域大气环境及其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4.2.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陆域固废和船舶固废两类。 (1)产生及处置情况分析 ①陆域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89人,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5kg计算,码头按33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44.06t/a。 ②沉淀池污泥 |
本项目的污泥主要由沉淀池产生,按含水率90%计算,则污泥产生量 176.19t/a,污泥主要为沉淀的砂石,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③含油污泥 主要为流动机械冲洗产生,产生量为0.499t/a。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④船舶垃圾 船舶固废主要为船员生活垃圾及维修废弃物。根据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船舶生活垃圾发生系数平均按1.5kg/(人·日)计,根据设计代表船型,平均每艘船的船员按10人计,年到港船舶1900艘次,停留时间约为6h,则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125t/a。维修废弃物主要是甲板垃圾、废弃纱布、脱落的漆渣及废弃工具零件等,发生量按在港船数计,每艘次平均产生按5kg计,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9.5t/a。船舶废物由船舶公司统一收集后处置,放置于码头面垃圾收集筒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等进行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中相关编制要求,工程营运后固体废物分析结果见表4.2-8,危险废物汇总见表4.2-9。 表4.2-8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种类及来源 | |||||||||
垃圾类别 | 固体废物种类 | 来源 | 属性(危险 废物、一般 工业固体废 物或待鉴 别) | 废物代码 | 危险 特性 | 产生量t/a | 利用处置方式 | 利用处置 单位 | |
船舶垃圾 | 生活垃圾 | 船员生活 | / | / | / | 7.125 | 处置 | 环卫部门 | |
维修废弃物 | 船舶维修 | / | / | / | 9.5 | 处置 | |||
陆域垃圾 | 生活垃圾 | 码头、办公区 | / | / | / | 44.06 | 处置 | 环卫部门 | |
沉淀池污泥 | 沉淀池 | 一般工业固废 | / | / | 176.19 | 处置 | 环卫部门 | ||
含油污泥 | 隔油池 | 危险废物 | HW08(900-210-08) | T,I | 0.499 | 处置 | 有资质单 位收集处 理 |
表4.2-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 |||||||||||
危险 废物 名称 | 危险 废物 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工 序及装 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 治措施 | ||
含油 污泥 | HW08 | 900-210-08 | 隔油池 | 固体 | 石油类 | 石油类 | 间歇 | T,I | 有资质 单位 | ||
船员生活垃圾为来源于船上生活处所的废弃物,主要有各种食品废弃物、食物残渣、金属玻璃瓶、罐、废弃塑料纸张等。 陆域生活垃圾主要为码头工作人员在码头装卸区等处产生的食品废弃物、食物残渣、一次性杯盒、金属玻璃瓶罐、废弃塑料纸张等废弃物。港区沉淀池处会产生沉淀污泥,另外,本项目隔油池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一般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营运后的固体废物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将会对水域和陆域环境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进入水域的垃圾聚集于港口时,不仅严重影响环境美观,破坏岸边卫生,同时还会损害船壳、螺旋浆等造成船舶事故隐患,影响生产。固体废物沉入河底,也会造成底质污染。垃圾在水中浸泡,会产生有害物质,使 流域生态遭到破坏。 陆域垃圾如不及时清理,则会腐烂变质,成为菌类和鼠蝇的滋生地,并散发出恶劣气味等,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群健康,同时还会影响港口景观。 船舶废弃物若倒弃于河中,不仅影响自然景观,而且会损伤船壳及螺旋浆, 沉积于河底的污染物,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底质污染,对水体生物也会造成影响。 目前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为:船舶垃圾由船舶公司收集后,放置码头面垃圾收集筒内,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陆域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场。本项目通过采取以上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 (3)危险废物 本项目码头流动机械冲洗产生少量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含油污泥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移、运输及处置。流动机械冲洗废水中 |
含有废油,通过收集系统收集至隔油池,隔油后采用专用的油桶收集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依托港区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现有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营。建设单位承诺在本工程投产前,落实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经过合理的处置后,对本项目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果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对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危害。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措施处置,能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但必须指出的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前在港区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 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2.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130、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为单个泊位小于10000吨级的沿海港口,为Ⅳ类建设项目。根据导则,Ⅳ类建设项目不 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2.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中的“其他”,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根据导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4.3环境风险分析 4.3.1风险调查 本码头工程进出港货种为散货,主要为黄砂、石子,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根据本项目的运营性质,经分析筛选,码头生产事故污染的环境主要为:到(离) 船舶发生碰撞造成燃料油箱破裂,导致燃料油泄漏。 根据以往事故发生的规律,船舶事故主要发生在港区码头和航道。根据多项事故类型和事故诱因的统计分析,船舶航行事故占各类事故的70%,且90%的船舶航行事故发生于港区或沿岸地区。 |
经识别,本工程码头的事故风险主要来源为突发性事故溢油泄漏。 4.3.2风险潜势初判 (1)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应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确定。 (2)Q值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Q按下 式进行计算: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均为重大危险源。经过危险物质识别和生产过程分析,码头重大危险源辨识相关物质主要为船舶进出港事 故过程中溢出的燃料油(轻柴油)。 根据《水上溢油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T1143-2017),新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能最大水上溢油事故溢油量,按照设计代表船型的1个货油燃料油边舱的容积确定。根据《水上溢油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JT/T1143-2017)中附录C.6,散货船吨位<5000吨时,燃油舱单舱燃油量为<61m3;散货船吨位为5000~10000吨时,燃油舱单舱燃油量为27~109m3。本项目设计船型为最大为5000吨,本次取最大单舱燃油量61m3 ,即本项目营运期停靠船舶在进港或离港期间发生碰撞造成的船舶燃料油泄漏量取61m3/次,即51.85t/次。 表4.3-1本工程危险品储存量、临界量及比值 |
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CAS号 | 最大存在总量qn/t | 临界量Qn/t | 该种危险物质Q值 | |||||||||||||||||||||
1 | 燃料油 | / | 207.4(51.85*4) | 2500 | 0.083 | |||||||||||||||||||||
项目Q值∑ | 0.083 | |||||||||||||||||||||||||
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3)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给出的评价工作等 级确定原则,判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表4.3-2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考虑到项目码头为长江扬州段内港池,为Ⅱ类水质要求,因此参照三级评价要求分析说明地表水环境影响后果。 (4)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对岸有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镇江市区部分),上游有长江(镇江市区)重要湿地、长江征润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长江征润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下游分布有长江(广陵区)重要湿地等敏感目 标,因此将长江及上述敏感区作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敏感目标。 4.3.3环境风险识别 (1)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情况 本码头工程进出港货种为砂石、建材、机械设备等。工程装卸和运输货种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结合风险调查,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船舶 燃料油。船舶所用燃料油特性详见表4.3-3。 表4.3-3燃料油理化性质及危险、危害特性一览表 | ||||||||||||||||||||||||||
理化性质 | 外观 | 稍有粘性的黑色油状物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易 荣誉苯、二硫 化碳、醇等 | ||||||||||||||||||||||
闪点 | 120℃ | 沸点 | 282~338℃ | |||||||||||||||||||||||
相对密度 | 对水0.85~0.9,对空气大于1 | 熔点 | –18℃ |
5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 | 易燃 | 稳定性 | 稳定 | ||||||||
引燃温度 | 227~257℃ | 爆炸极限(vol%) | 1.4~4.5 | ||||||||||
爆炸危险组别、类别 | 高闪电易燃液体 |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灭火方法 |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
毒性 | 毒性类似于煤油,可能比煤油略大。 职业接触限制:中国MAC未制定标准;前苏联未制定标准。 | ||||||||||||
人体 危害 |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 ||||||||||||
泄漏应 急处置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抗收容。 | ||||||||||||
(2)国内内河流域发生的风险事故统计 国内外发生较大事故的统计数据表明,突发性事故溢油有一定的风险概率。据统计,中国沿海、长江平均每年发生500多起溢油事故,发生溢油量在0t以上的重大船舶污染事故71起(平均每年发生2起),其中,长江平均每 年发生船舶污染事故17起。全国各内河省份(直辖市)船舶进出港艘次和各 类船舶事故数统计资料见表4.3-4,从中可以看出,各地区发生船舶事故的次数 与进出港船舶数量呈比较显著的正比关系。 表4.3-4全国各内河省份(直辖市)船舶进出港艘次、事故数统计表 | |||||||||||||
序号 | 地区 | 内河船舶 进 出港艘次 | 统计事故数 | 经济 损失 (万 元) | |||||||||
事故 总数 | 重大 事故 | 大事 故 | 一般事故 | 沉船 | 死亡人数 | ||||||||
1 | 广东 | 65 | 24 | 26 | 15 | 36 | 105 | 7455.8 8 | |||||
2 | 长江(湖北、 重庆) | 200043 | 72 | 8 | 41 | 23 | 49 | 69 | 2534 | ||||
3 | 浙江 | 136 |
4 | 江苏 | 551601 | 58 | 6 | 40 | 12 | 49 | 51 | 4785.35 | |||
5 | 上海 | 503733 | 67 | 14 | 32 | 21 | 66 | 64 | 10586.9 | |||
6 | 广西 | 327075 | 96 | |||||||||
7 | 辽宁 | 104030 | 43 | |||||||||
8 | 黑龙江 | 84908 | 89 | |||||||||
9 | 深圳 | 77771 | 88 | |||||||||
合计 | 262 | 52 | 139 | 71 | 200 | 741 | 25362 | |||||
4.3.4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1)风险事故情形设定 拟建项目不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本身无物质危险性和功能性危险源,风险事故的发生由间接行为导致。因此项目风险事故设定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燃料油(柴油)泄漏对地表水产生影响,本项目位于扬州港内港池,本次预测取 最不利情况:假设溢油事故点发生在本项目码头的船舶进港区时。 (2)源项分析 船舶泄漏的燃油量与船舶吨位、载油量、事故破坏程度以及事故时采取的应急补救措施有关,溢油量具有较大的随机性。本项目选取5000吨级货船单仓燃油全部泄露进行预测,营运期停靠船舶在进港或离港期间发生碰撞造成的 船舶燃料油最大泄漏量取61m3/次。 4.3.5风险影响预测与评价 (1)预测模式 对于难溶于水的石油,由于泄漏入河后其比重均小于水,泄漏物质将呈油膜状漂浮在水面上,均可按费伊(Fay)公式(张永良,等.溢油污染数学模型及其应用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1991,4(3):7-17)计算其扩展过程: ①惯性扩展阶段 惯性扩展阶段,油膜直径变化关系为: DK1(gV)1/4t1/2 ②粘性扩展阶段 粘性扩展阶段,油膜直径变化关系为: |
W
③表面张力扩展阶段 表面张力扩展阶段,油膜直径变化关系为: 1/2 WW ④扩散结束后阶段 2V3 2 扩散结束后阶段,油膜直径基本保持不变,为: 扩散结束时的面积,Af=105V3/4 由Af可得最终扩展直径Df为:Df=2(Ae/π)1/2=1.78×102V3/8最终扩展时间为:tf=0.537×103(ρw2νwσ-2)1/3V1/2 式中:D—油膜直径(m); g—重力加速度(m/s2),取g=9.8; V—溢液总体积(m3); t—从溢液开始计算所经历的时间(s); γw—水的运动粘滞系数(m2/s),γ=1.01×10-6; β=1-ρ0/ρw,ρ0、ρw分别为油和水的密度(kg/m3),取ρ0=850,ρw=1000; δ=δaw-δ0a-δ0w,δaw、δ0a、δ0w分别为空气与水之间、油(液)与空气之间、液与水之间的表面张力系数(N/m),取δaw=0.073,δ0a=0.025,δ0w=0.018; K1、K2、K3–分别为各扩展阶段的经验系数,一般可取K1=2.28、K2=2.90、 K3=3.2。 上述各阶段的分界时间可用两相邻阶段扩展直径相等的条件来确定。 对于河流,当油膜直径扩散至河段宽度时,油膜将仅沿河流方向进行一维 扩散。此时油膜长度按下式计算(忻韦方.关于海面溢油扩散的计算方法[J]. 1984(1):6-12): WW 式中:L——油膜一维扩散长度,m; K3’——一维扩散表面张力扩展阶段经验系数,K3’=2.66; |
δ、ρw、γw、t参数取值及意义同上。 油品入水后很快扩展成膜,然后在水流、风生流作用下产生漂移,同时溢油本身扩散的等效圆膜还在不断地扩散增大。因此,溢油污染范围就是这个不 断扩大而在漂移的等效圆膜。如果膜中心初始位置为S0,经过Δt时间后,其 位置S由下公式计算: SS0t0V0dt | ||||||
式中膜中心漂移速度V0,由下式求得: V0V风V流 VUK 上式中:U10——10m高处的风速。 K——风因子系数,K=3.5%。 如果发生泄漏事故,风向因素对不溶于水的在水面漂浮的污染物的移动影响较大,如果风向为朝岸风,则对岸边的生物有影响,如果为离岸风,则影响 对岸边敏感目标。 理论上,膜扩展使油膜面积增大,厚度减小。当膜厚度大于其临界厚度时(即扩展结束之后,膜直径保持不变时的厚度),膜保持整体性,膜厚度等于 或小于临界厚度时,膜开始分裂为碎片,并继续扩散。 (2)预测结果及分析 本项目考虑具体事故发生点选择在到(离)船舶进出港池处,考虑枯水期最不利情况下的双向流,预测涨落潮时,溢油事故油膜扩散的最远距离。 1、涨潮 溢油形式按突发性瞬间点源。在多年平均风速NE2.8m/s下,取最不利水文条件涨潮时段近岸0.28m/s的表面流速进行计算,在溢油事故发生不采取任何措施情况下,发生溢油事故风险的漂移扩散预测结果见表 表4.35涨潮情况下溢油事故油膜扩延预测结果 | ||||||
时间(min) | 直径(m) | 面积(m2) | 厚度(mm) | 漂移距离(m) | 备注 | |
1 | D=54.3 | 2320 | 26.296 | 25 | ||
10 | D=171.9 | 23197 | 2.630 | 227 |
15.10 | D=211.2 | 35028 | 1.741 | 342 | 惯性扩散结束 | ||
30 | D=250.7 | 49376 | 1.235 | 680 | |||
49.4 | D=284 | 63360 | 0.963 | 1120 | 油膜扩散至对岸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镇江市区部分) | ||
80.39 | D=320.8 | 80828 | 0.755 | 1823 | 粘性扩散结束 | ||
100 | D=377.9 | 112134 | 0.544 | 2268 | |||
126.1 | D=449.6 | 158785 | 0.384 | 2860 | 油膜扩散至上游的长 江(镇江市区)重要 湿地 | ||
300 | D=861.3 | 582666 | 0.105 | 6804 | |||
500 | D=1263.4 | 0.049 | 11340 | ||||
720 | D=1660.8 | 0.028 | 16330 | 油膜达到临界厚度破裂,扩散结束 | |||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最大溢油事故发生在涨潮期且在溢油事故发生完全不采取任何措施情况下,在约49.4min左右,油膜扩散至对岸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镇江市区部分),12小时后,连续的膜状不复存在,油膜已向事故点下游漂移了约16.33公里,会对下游水源地取水安全、重要湿地水生生态和长江水质产生影响。此外,本项目为内港池,三面均为大堤,仅南侧与长江相连。溢油点靠近堤岸,在风险状态下,本项目可以通过安装防污帘等措施,减少油膜外溢,降低溢油情况下对长江生态环境的破坏。 2、落潮 溢油形式按突发性瞬间点源。在多年平均风速NE2.8m/s下,取最不利水文条件落潮时段近岸0.44m/s的表面流速进行计算,在溢油事故发生不采取任何措施情况下,发生溢油事故风险的漂移扩散预测结果见表 表4.3-6船舶碰撞溢油事故油膜扩延预测结果(落潮) | |||||||
时间(min) | 直径(m) | 面积(m2) | 厚度(mm) | 漂移距离(m) | 备注 | ||
1 | D=54.3 | 2320 | 26.296 | 32 | |||
10 | D=171.9 | 23197 | 2.630 | 323 | |||
15.10 | D=211.2 | 35028 | 1.741 | 487 | 惯性扩散结束 | ||
30 | D=250.7 | 49376 | 1.235 | 968 | |||
34.7 | D=260 | 53103 | 1.149 | 1120 | 油膜扩散至对岸 镇江长江豚类省 级自然保护区(镇 江市区部分) |
50 | D=284.9 | 63744 | 0.957 | 1614 | |||
80.39 | D=320.8 | 80828 | 0.755 | 2595 | 粘性扩散结束 | ||
88.6 | D=345.1 | 93517 | 0.652 | 2860 | 油膜扩散至上游 的长江(镇江市 区)重要湿地 | ||
200 | D=635.5 | 317163 | 0.192 | 6456 | |||
300 | D=861.3 | 582666 | 0.105 | 9684 | |||
450 | D=1167.4 | 0.057 | 14526 | ||||
600 | D=1448.6 | 0.037 | 19368 | ||||
720 | D=1660.8 | 0.028 | 23242 | 油膜达到临界厚度破裂,扩散结束 | |||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最大溢油事故发生在落潮期且在溢油事故发生完全不采取任何措施情况下,在约34.7min左右,油膜扩散至对岸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镇江市区部分),12小时后,连续的膜状不复存在,油膜已向事故点下游漂移了约23.242公里,会对下游水源地取水安全、重要湿地水生生态和长江水质产生影响。此外,本项目为内港池,溢油点靠近堤岸,在风险状态下,本项目可以通过安装防污帘等措施,减少油膜外溢,降低溢油情况下对长江生态环境的破坏。 综上所述,由于溢油事故中无论是溢油量还是溢油时间均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溢油,应及时启动码头溢油应急预案和通知上下游取水口,最大限度的控制油膜向下游的漂移,最大程度的减少溢油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长江水质的污染影响。 为保护长江水质,必须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对溢油事故严加防范杜绝发生。并通过建立有关制度、完善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和制定溢油应急计划,采取适当的控制溢油事故措施,以控制溢油事故的污染。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 立即启动溢油事故应急计划,采取事故应急措施,降低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4.3.6溢油事故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旦发生溢油泄漏,油膜会随着水流向下游漂移扩散。由于溢油油种多为燃料油,密度较小,溢油中的较轻组分含量高,且较轻组分油易挥发,因此对事发处的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另外油膜对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也较大。油品不同组分中,低沸点的芳香族烃对一切生物均有毒性,而高沸点 |
的芳香烃则是长效毒性,均会对水生生物构成威胁和危害,直至死亡。 (一)水生生物急性中毒效应 一旦发生溢油污染事故,将对一定范围内水域形成污染,还可能污染沿线生活用水取水口,对航道内的生物、鱼类影响较大。以石油污染为例,其危害是由石油的化学组成、特性及其在航道内的存在形式决定。在石油不同组分中,低沸点的芳香烃对一切生物均有毒性,而高沸点的芳香烃则是长效毒性,会对 水生生物生命构成威胁和危害直至死亡。 (二)对鱼类的影响 (1)对鱼类的急性毒性测试 根据近年来对几种不同的鱼类仔鱼的毒性试验结果表明,石油类对鲤鱼仔鱼96hLC50值为0.5~3.0mg/L,因此污染带瞬时高浓度排放(即事故性排放)可导致急性中毒死鱼事故,故必须对航道内石油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控。 (2)石油类在鱼体内的蓄积残留分析 石油类在鱼体中积累和残留可引起鱼类慢性中毒而带来长效应的污染影响,这种影响不仅可引起鱼类资源的变动,甚至会引起鱼类种质变异。鱼类一旦与油分子接触就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油臭,从而影响其食用价值。以20号燃料油为例,石油类浓度0.01mg/L时,7天之内就能对大部分的鱼、虾产生油味,30天内会使绝大多数鱼类产生异味。 (3)对浮游植物的影响 石油会破坏浮游植物细胞,损坏叶绿素及干扰气体交换,从而妨碍它们的光合作用。这种破坏作用程度取决于石油的类型、浓度及浮游植物的种类。根据国内外许多毒性实验结果表明,作为鱼、虾类饵料基础的浮游植物,对各类油类的耐受能力都很低。一般浮游植物石油急性中毒致死浓度为0.1~10.0mg/L,一般为1.0~3.6mg/L,对于更敏感的种类,油浓度低于0.1mg/L时,也会妨碍细胞的分裂和生长的速率。 (4)对浮游动物的影响 浮游动物石油急性中毒致死浓度范围一般为0.1~15mg/L,而且通过不同浓度的石油类环境对桡足类幼体的影响实验表明,永久性(终生性)浮游动物幼 |
体的敏感性大于阶段性(临时性)的底栖生物幼体,而它们各自的幼体的敏感性又大于成体。 | |
选址选 线环境 合理性 分析 | 本项目为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扬州港总体规划》、《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16~2020)》,项目不占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 控区域,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周边敏感区大气环境中TSP不会超标。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港区生活污水接管处理,码头面冲洗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接管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待泊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均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不往水域直接排放污水。项目的所有固废亦可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线具有环境合理性。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 5.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占地保护措施与对策 (1)合理规划设计,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尽量少建施工便道。 (2)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 (3)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在施工带内施工。严禁超挖深挖。 2、水域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做好对水上施工作业人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 作业之便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 (2)优化施工管理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水域施工的工期和施工范围。施工时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沙的发生量。 (3)严格管理施工船舶,施工船舶垃圾、废水严禁随意排放。 (4)施工期各种固体废物不得向水域排放或堆放在水域附近,应进行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和施工单位处理。 (5)施工用砂、石、土等散物料应远离水域集中堆存并设置围挡、遮盖等 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入河,影响水生生物生存环境。 (6)本项目疏浚污泥经专用船只运至海事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5.1.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涉水施工应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尽量缩短水域施工时间。 (2)港池疏浚应采用防污帘,阻碍疏浚悬浮物的扩散。 (3)根据前期勘测,内港池淤泥以砂石为主,工程疏浚采用抓斗式挖泥作 业。挖泥过程中,尽可能缩减扰动次数,采用有效防止泄漏与扩散的对策,避 |
免污染物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提升定位和开挖精准性。通常情况,水域中会存在10~15cm之间的沉淀污染物厚度,且厚度不会大于1m。应严格结合污泥情况决定开挖范围,还应充分注意污泥分布情况是否符合开挖要求。并在疏浚工作中尽量清除污泥,且避免出现超挖。 (5)本项目施工期港池疏浚产生的水下方堆放风干过程将产生尾水。干化场底部土层应平整夯实,底部铺设一层复合土工膜,土工膜采用焊接法搭接,搭接宽度5-10cm。干化场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由钢板桩和编织土袋组成。底部防渗膜应延伸至围堰顶部。 由于场地限制,本项目淤泥干化场布置在码头北侧现有空地,运输过程中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避免运输过程中泥沙、污泥及废水散溢。干化场采用狭长形状,以增加水流的流程和沉淀时间。干化场一端围堰开排水口,排水口下游设置沉淀池。沉淀池采用平流沉淀池,内设隔板形成廊道以增加水力停留时间。参照吴英海等关于“围滩吹填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的研究成果,泥沙的沉降速度较大,泥浆水经过静沉后,悬浮物含量可降低至接近原水的背景值,尾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后排入附近沟渠。 图5.1-1水下方干化场典型平面图 (6)施工现场道路保持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使施工现场不积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7)施工现场设置泥沙沉淀池,用来处理施工泥浆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 |
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8)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 施工废水处理工艺见图5.1-3。车辆冲洗含油废水先进入隔油池,隔油池处 理和其它施工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达标后回用。 图5.1-2施工废水处理流程图 (9)加强施工期环保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污废水不向长江排放。 5.1.3声环境保护措施 (1)控制施工机械噪声,首先要从设备选型着手,选择新型低噪设备,并 通过加装消音装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 (2)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小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3)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对高噪音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5)结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作业区厂界尽量种植密实型多行复合植被,尽量增加项目噪声的衰减量。 5.1.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扬尘控制措施 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 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具体措施如下: |
(1)材料堆场扬尘 本项目施工场地只涉及水域范围,陆域材料堆场内石灰、黄沙、水泥等散货物料的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控制堆垛的堆存高度小于5m;土方、黄沙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保证堆垛的湿润,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等不宜洒水的物料应贮存在三面封闭的堆场内,上部设置防雨顶棚;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合理调配施工物料,物料根据施工实际进度由产地调运进场,尽量减少 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 (2)道路运输防尘 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证道路表面密实、湿润,防止因土质松散、干燥而产生扬尘,同时设置限速标志牌,控制场内车辆行驶速度小于20km/h;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处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土方和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车辆的车厢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居住区。 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设置限速标志牌,控制场内车辆行驶速 度小于20km/h;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处对进出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 清运渣土时,施工企业选用具有渣土运输专业资格的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进出工地的渣土、垃圾、材料等运输车辆进行密闭,防止物料抛撒滴漏。加强工程材料运输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全面落实车辆营运证、准运证及通行 证核发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 (3)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4)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 (5)运输车辆在离开装、卸场地前必须先用水冲洗干净,避免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撒落地面。 (6)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2、重污染天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要求 本项目作为码头改建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营期主要为砂石料装卸扬尘,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对重污染天气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
本项目施工期若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暂停施工;运营期若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运营单位应与有关部门沟通,必要时采用停止装卸和对靠港船舶实施限流等应 急控制措施。 5.1.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均实行袋装化,确保垃圾渗滤液不外溢,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 (2)砂石料等零散材料堆场应选择硬化地面。在施工区内设置杂物停滞区、垃圾箱和卫生责任区,经常清理各类施工垃圾垃圾,并确定责任人和定期清除的周期。 (3)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附近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周围应设围挡,并对施工期场地建材等固体废物采取掩盖措施, 避免施工过程中临时堆放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等处理干净, 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 (5)施工期间的机修废油需妥善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运营期 生态环 境保护 措施 | 5.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2.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污水都得到有效处理,不向周边水体排放。 (2)加强陆域绿化,充分考虑植被的多样性,可采用“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多层次复合绿化系统,合理分配高大与低矮植物的布设。绿化树种以地方树种为主,同时增加吸收粉尘和降低噪声树种比例。通过绿化发挥滞尘作用,根据相关资料,绿化树木地带对飘尘的减尘率为37~60%。 5.2.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接收转运。 (2)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码头作业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 (3)加强运营期环保管理,确保项目污废水不向长江排放。 5.2.3声环境保护措施 (1)机械设备选型要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如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降低进港汽车的鸣笛,加强机械设备的 保养,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2)合理布置作业区功能区布局,噪声发生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根据总平面布置方案,主要噪声源的布置基本符合上述要求,该平面布置方案在声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量。 (3)码头设置岸电桩,到港船舶使用岸电,不使用船舶辅机,通过加强管理,可有效降低船舶噪声强度。 (4)结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作业区厂界尽量种植密实型多行复合植被,尽量增加项目噪声的衰减量。 (5)对门座式起重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隔振等措施。 在夜间,工作设备的数量尽量控制在50%左右进行装卸作业。 (6)保持码头道路通畅,合理疏导车辆,控制鸣笛次数,保持路面平整, 尽量减小噪声的产生频率和强度。 |
(7)建议在非停车功能区设立“禁止泊车”、“禁鸣喇叭”等指示牌,严禁乱鸣高音喇叭滋扰居民,严禁违章泊车。多设路牌警告不许鸣喇叭,严抓惩罚。加 强对货柜车司机对交通法规的学习,提高司机的道德素质,做到自我教育。 5.2.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码头防尘措施 (1)通过装车料斗卸货过程中,抓斗采取防泄漏措施,同时,利用喷雾器 等设施实施喷雾或洒水抑尘。 (2)配置洒水车1辆,对码头作业面、道路进行冲洗和洒水。码头作业面、道路两侧设置喷淋系统,运输作业时洒水抑尘,码头面喷淋装置按每30m设置1组考虑。 (3)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码头作业面进行清扫,港区进出口设置车辆自动清洗机,对进出港车辆的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4)在大风情况下,通过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时间适当提高散货含湿量,以避免大风情况港区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港口运营后应密切关注气象条件, 特别是要做好特殊气象条件(六级以上大风)来临前防尘防备工作。 (5)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建议停止装卸作业。 (6)码头面设置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拟采用钢板材质,开孔率约30%, 设计高度为12m、总长度约为290m。 防风抑尘网分柔性和钢性两种,柔性防风抑尘网的双层网抑尘率高(可达90%以上),但生产技术要求较高,工艺繁琐,建设安装成本较高,因此目前码头多选用钢板材质的钢性防风抑尘网,其材质坚固,阻燃效果好;静电粉末喷涂后,涂膜光滑、耐水、抗油、绝缘性较好;安装方便,外观美观漂亮,综合 抑尘率可达80%以上。 (7)在防风抑尘网外侧、运输道路出口附近安装粉尘在线监控设施,监测 指标为TSP。 2、港作机械、靠港船舶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码头泊位建设时必须同步建设岸电设施,进港船舶应利用岸电作为能源,以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 |
(2)本项目装卸设备起重机和带式输送机采用电力设备驱动,在港区附近有合适气源的前提下,努力确保港区牵引车、叉车等水平运输车辆采用天然气 作为能源替代燃油。 (3)合理疏导进出码头车辆,避免堵塞,减少汽车怠速行驶。 (4)使用合格的燃油,在燃柴油机械的燃料中添加助燃剂,使燃料油燃烧充分,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燃油机械、车辆采用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达标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 (5)平时运行中加强对汽车和流动机械的维修保养,使流动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6)车辆进出的码头堆场应在港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冲洗 范围应包括车轮和车架。 (7)港区主干道及辅助道路进行铺装、硬化处理,并对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保持良好的路况,定期清扫和冲洗路面,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减少道路积 尘,防止和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5.2.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在码头和后方陆域设置垃圾桶,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港区和船舶生活垃圾经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沉淀池 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含油污泥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2)含油污泥暂存于港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处理危险固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采用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完全可行,关键是要落到实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2.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船舶交通事故和码头装卸事故的发生是导致溢油事故的主要原因,溢油事故的发生多与船舶航行和停泊的地理条件、气象、运输装载的货种、船舶密度、导助航条件以及船舶驾驶、港口装卸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关。因此, 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订和实施溢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1)降低水上泄漏事故发生的概率 |
①在码头附近区域配备必要的导助航等安全保障设施 为了保障规划港区运营后的航行安全,随时掌握进出港航道及该水域内的船舶动态、应建立健全船舶交通管制系统(VTS),辅助采用船舶报告制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连续实时地掌握船舶的船位和状态,实施对进出港船舶的全航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预先采取措施以减少事故隐患,为船舶的航行安全提供支持保障,有效防范船舶交通事故引起的溢油污染事故。 码头上下游设置防撞墩,防止船舶碰撞码头引发事故。 ②加强航道内船舶交通秩序的管理 为避免港区航道内船舶发生碰撞事故而造成污染,港区航道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航道内船舶交通秩序的管理,及时掌握进出航道船舶的动态。 ③船舶进出港时使用安全航速,保持安全距离,码头水域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航道标识以保证过往船只和码头靠离船只的通行协调性。 (2)溢油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①在船舶靠泊码头作业时,对开敞水域进行全包围式敷设法,由工作船布设围油栏,用锚及浮筒固定将码头及船舶包围起来,然后再进行装卸作业。 ②所有现场装卸船和装车等收发油作业一律由车船方和岗位操作人员严格实行双重现场全过程监护,严格管理,严格按规程操作; ③在现场设置视频监控摄像头,可在调度室监控现场情况; ④加强对船舶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机械故障或者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所造成的对海域的污染; ⑤合理安排两泊位船舶的装卸作业,使船舶间的间距尽可能大; ⑥加强对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和环保意识的培训,确保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树立良好的风险安全意识,减小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溢油事故的发生几率; ⑦一旦码头前沿发生泄漏,根据泄漏量的大小,扩散方向、气象及水流条件,迅速在港池外侧安装围油栏,根据溢油情况缩小围油栏的包围圈,利用收油机最大限度地回收流失的化学品,然后加消散剂对余油进行分散乳化处理,破坏油膜,减轻其对长江水环境的污染。水上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和程序下如图所示: |
图5.2-2水上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和程序图 ⑧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的同时,应迅速上报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启动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迅速通知上下游水厂、上 下游节制闸、船闸管理所,争取饮用水源保护的应急处置时间。 ⑨对于航道发生船舶碰撞等较大规模水上油品泄漏,已超出企业自身应急救援能力的情况,应启动海事部门污染应急计划,根据该应急计划,充分利用港区内应急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水上泄漏事故造成的污染影响和损害。 ⑩为保证溢油应急处置措施的正常有效,码头应配备如下基本设施和器材: 码头至少配备总长度500米的围油栏以及配套的施放设施,围油栏宜选用充气式重型围油栏。 码头应配备必要的吸油材料(如吸油拖栏、吸油毯)及配套的施放设施。 码头应配备报警系统及必要的通信器材,以便及时与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港监、环保部门等有关单位建立联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码头前沿应设有存放围油栏和其它回收、清除溢油的设备、器材的专用库 房。 2、应急预案要求 为建立、健全本项目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本项目突发性污染控制工作,提高应对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水源及水生生物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工程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并接受其指导。 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以及其他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 预案涉及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包括码头可能发生的船舶相撞溢油、操作 漏油事故等。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 |
领导、及时上报、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响应迅速的原则。 预案应适用于本工程码头前沿船舶溢油事故、操作漏油等排放污染物造成 本码头河段内污染应急工作。 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污染程度分类与预警 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给出的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等级确定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由于事故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的油膜污染飘浮对下游海域的威胁;码头上下游河面多大面积出现死鱼等情况。按照污染事故分类,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划分成不同的预警等级,进 行不同级别的预警。 二、应急组织系统及职责 工程建设单位应成立污染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污染应急工作;根据污染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如当地海事部门和环保部门等部门报告请求救援;决定污染事故进展情况的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人员、应急设施、物资以及污染应急处置的其他 重大工作。 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队(24小时值班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查码头与船舶作业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实施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负责实施各项企业自救应急处置工作;向海事、环保、鱼政、水利、公安、港口、自来水厂、医疗救护中心等部门通报事故发生情况,请求海事部门的救援援助和环保局应急监测系统的启动等。 三、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分级响应机制 应根据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坚持“企业自救、属地为 |
主”的原则,超出本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程序 ①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开展自救,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②对超出本公司自救能力时,应拨打水上搜救电话“12395”,及时开通与扬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应急指挥部、现场搜救组的通信联系,报告污染事件基本情 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③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拨打环保部门24小时应急监理电话“12369”,报告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请求环保部门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实施应急监测,现场分析污染情况与趋势。根据专家的建议,配备相应应急救援力量、物资随时待命,在当地海事部门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 (3)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企业应急处置队应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必须立即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汇报,在30分钟内向当地海事处、生态环境局、港务局、水利局、渔业局、公安局、医疗救护中心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 级上报。 (4)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环境事件报告应分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为从发现事件后起30分钟内;续报为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 理完毕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水域影响面积,水生生物受影响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 |
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5)指挥与协调 在当地海事处的统一指挥下,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派出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和其他应急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应急组织体系成员的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协调并协助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助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协助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协助政府有关部 门实施转移、封闭、疏散计划;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6)应急处置与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一旦出现溢油事故,应立即采用自备应急设施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以减缓影响,第一时间携带围油栏将内港池区域包围式敷设,进行现场清污,调派拖轮布设围油栏和吸油拖拦,并用锚及浮筒固定,由配置吸油机和轻便储油罐的工作船进行溢油回收,将收得的溢油回收使用或处理。投放吸油毡收集浓度较小的残油,吸油毡经脱水后重复使用,报废的吸油毡进行焚烧处理。同时请求当地海事部门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调派围油栏、清油队,携带围油栏吸油毡等吸油设备的车辆至下游布设吸油设施,通过实施以上环境风险减缓措施,及时控制或切断危险源,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全力控制事件态势。 (7)安全防护 本公司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水上搜救中心人员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协助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协助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协助医疗救护中心派 出人员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护。 (8)应急监测 应制定本公司的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和计划,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在事故发生点、下游敏感点开展应急监测,同时协助环保部门启动事故应急监测系统, 根据油膜的扩散速度,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环境事件应急决策 |
的依据。 (9)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终止应急预案: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油类等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⑤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10)应急终止程序 需由现场救援组确认终止时机,报当地海事部门指挥部批准;应急状态终止后,本公司应协助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11)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①分析、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②进行应急过程评价,分析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协助当地环保部门编制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 ③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四、应急保障 ①资金保障: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并执行。 ②装备保障:公司根据应急要求,配备以下主要应急设备:围油设备(充气式围油栏、浮筒、锚、锚绳等附属设备);消防设备(消油剂及喷洒装置);收油设备(吸油毡、吸油机);工作船:进行围油栏敷设,消油、收油作业,船上同时配消油剂喷洒装置及油污水泵等。 ③通信保障:公司应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预案启动时,联络畅通。 ④人力资源保障:依托厂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加入扬州水上搜救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 |
置工作。 ⑤宣传、培训与演练: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人员日常应急技术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五、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应根据国家和地方应急救援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在本码头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或者应急实践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加以修订完善。 5.3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的重点是声环境、大气环境。常规监测要求定点和不定点、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方法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时,需开展环境 影响后评价、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 声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监测计划分别见表5.3-1、表5.3-2、表5.3-3。 表5.3-1声环境监测计划 | |||||||||
阶段 | 监测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说明 |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东、西、北3个场界 | LAeq | 2次/年,每次监测1昼夜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运营期 | 东、西、北3个场界 | LAeq | 2次/年,每次连 续监测2天,每 次监测1昼夜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 |||||
表5.3-2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 |||||||||
阶段 | 监测地点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说明 | |||||
施工期 | 在施工场界下风向 布置1个大气监测 点 | TSP | 施工期间内每半 年监测1次,每次 连续监测3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 | |||||
运营期 | 码头下风向;上风向参考点 | TSP | 每年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2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5.3-3地表水环境监测计划 | |||||
阶段 | 监测水体名称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说明 | |
施工期 | 本项目上游500m、 码头前沿水域、下游1000m处水体 | COD、SS、石油类 | 施工期间内每季 度监测1次,每 次连续监测2 天,每天上下午 各1次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SS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 标准》(SL63-94)二级标准 | |
运营期 | 码头前沿水域及上 游500m、下游 1000m | COD、SS、石油类 | 监测频次为2次/年 | COD、SS执行《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 类标准,SS参照执行《地表水 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二 级标准 | |
其他 | / |
环保投资 | 5.4环保投资 | 表5.4-1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 ||||||||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 投资(万元) | 完成时间 | ||||
废气 | 施工期 | 材料运输、堆存,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施工船舶作业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 颗粒物、SO2、CO、烃类和NOx | 材料运输车辆加装密闭防尘厢蓬等防尘装置;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隔油沉淀池(依托现有);定期洒水、清扫;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等。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 | 50 | 与建 设项 目同 步实 施 | |||
运营期 | 装卸扬尘 | 粉尘 | 装车料斗采取防泄漏措施;码头前沿卸船作业实施喷雾或洒水抑尘;车辆进出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依托现有);安装粉尘在线在线监控设施。 | 150 | ||||||
道路扬尘 | 粉尘 | 洒水车1辆(依托现有) | / | |||||||
码头面 | 粉尘 | 防尘网(依托现有) | / | |||||||
船舶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装卸泊位配备岸电设施 | 40 | |||||||
废水 | 施工期 | 施工期水域施工 | 悬浮物 | 防污帘 | 满足环保要求 | 40 | ||||
施工期生活污水 | COD、SS、氨氮、TP | 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 15 | |||||||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 石油类 | 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 / | |||||||
施工船舶油污水 | 石油类 | 专业船舶服务公司接收转运 | 5 | |||||||
运营期 | 初期雨水、冲洗废水、港区生活污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 | COD、SS、 氨氮、TP、石油类 | 1、码头面布置排水明沟,后方陆域设置1 座沉淀池(150m3)。 2、依托现有化粪池、隔油沉淀池。 3、自建雨污水管网(管径D300)。 4、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满足环保要求 | 100 | ||||
船舶生活污水 | COD、SS、 氨氮、TP、石油类 | 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接收转运;码头面设 置生活污水接收筒 | 满足环保要求 | / | |||||
船舶油污水 | 石油类 | 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接收转运;码头面设 置油污水接收筒 | 满足环保要求 | / | |||||
噪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噪声、汽车喇叭和船舶汽笛 | 噪声 | 使用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15 | |||
运营期 | 设备噪声 | 噪声 | 低噪声设备、减振、绿化。 | 厂界达《工业企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10 | ||||
固废 | 施工期 | 生活垃圾 | 办公包装、食品包装等 | 垃圾桶、箱,环卫部门清运。 | 零排放 | 2 | |||
疏浚污泥 | 污泥 | 疏浚淤泥经干化后,运送至城管部门指点地点堆存 | 5 | ||||||
运营期 | 生活垃圾、船舶生 活垃圾、沉淀池污 泥等 | 生活垃圾 | 垃圾桶、箱,环卫部门清运。 | 6 | |||||
含油污泥 | 废油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5 | ||||||
生态 | 加强绿化 | / | / | 保持和恢复生态环境 | 30 |
事故应急措施 | 围油栏、吸油设备、应急处置机构与应急预案。 | 防范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体污染 | 45 | ||||
环境管理(机 构、监测能力等) | 施工期、运营期委托资质单位开展环境现状监测。试运行前委托资质单位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加强环保管理,建成后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职或兼保人员1~2名,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时,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 | 满足相关要求 | 50 | ||||
清污分流、排 污口规范化 设置(流量 计、在线监测 仪等) | 本项目不单独设置雨、污水排口,雨水、污水分别接入扬州港现有雨污管网;港区现有雨污水排口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号)和《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规范化要求设置 | 满足污水收集和环保管理要求 | 计入主体投资 | ||||
总量平衡具体方案 | 根据项目的特点,运营期产生无组织废气能达标排放,总量在区域总量范围内平衡。由于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其废水污染物总量在污水处理厂总量内进行平衡解决。固体废物全部处理,排放总量为零。 | / | |||||
合计 | 568 | ||||||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1、合理规划设计,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尽量少建施工便道;2、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在施工带内施工; | 尽量少占土地资源 | 强化厂区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 | 厂区周边生 态环境逐步 得到恢复和 改善 |
水生生态 | 1、优化施工管理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水域施工的工期和施工范围;2、码头疏浚选择枯水期; 3、严格管理施工船舶,施工船舶垃圾、废水严禁随意排放 | 对长江水生生态影响较小 | / | / |
地表水环境 | 1、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 2、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 3、施工船舶油污水由专业船舶服务公司接收转运; 4港池疏浚在防污帘内完成 | 机械冲洗废水、施工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妥善处置,不外排。 | 1、码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化粪池、沉淀池处理以后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码头作业带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接管处置;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回用;2、待泊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再由专业公司接收转运。 | 废水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夜间施工时段、合理设置运输路线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低噪声设备、减振、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 | 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运输车辆加装密闭防尘厢蓬等防尘装置;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沉淀池;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清扫;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等。 | 减少废气排放 | 1、码头面采用防风抑尘网; 2、装车料斗作业过程中洒水抑尘; 3、码头、道路洒水抑尘; 4、运输车辆车厢封闭; 5、加强绿化; 6、安装粉尘在线监控设施等。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固体废物 | 1、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疏浚污泥运至海事部门指点地点处置。 | 合理处置,不外排 | 1、船舶生活垃圾、港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2、含油污泥委托有处理危险固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 固废合理处置,不外排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施工船只溢油、含油污水排放 | 施工现场配备 吸油毡、吸油 毯等物资 | 围油栏、吸油设备、应急处置机构与应急预案 | 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
环境监测 | 监测计划见5.3节 | / | 监测计划见5.3节 | / |
其他 | / | / | / | / |
七、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能够被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满足污染物厂界排放达标、区域环境质量达标 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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