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义龙新区水稻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2021年贵州省义龙新区水稻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2021年贵州省义龙新区水稻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需求公示详细内容附件
1、项目名称:2021年贵州省义龙新区水稻单产提升行动项目2、项目编号:GZZYZB(2021)兴Y—009号3、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2021-08-21—2021-08-234、采购预算: 440000.00元5、最高限价: 440000.00元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采购人根据市场询价7、采购单位名称:义龙新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8、项目联系人:韦贞海9、联系电话:138*****856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众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一、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化肥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并附网页截图;
(3)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
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肥料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环保认证”、[《肥料登记证》(尿素除外)];
(2)药剂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3)开标时,各投标人需提供一个生产批次的竞标化肥样品,样品(钾肥、尿素)分别不少于100g,并附标明各单质元素含量及总分含量的标识,中标单位的样品将被保存,以备查用。
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钾肥 | K2O的含量为55~60%,H2O的含量≤2% | 吨 | 50 | |||
2 | 尿素 | N的含量≥46% | 吨 | 24 | |||
3 | 5.7%氟氯氰菊酯 | 符合行业标准;符合产品的出厂标准,具备该产品检验合格证。 | 瓶 | 100000 | |||
4 | 40%氟环唑 | 袋 | 5000 | ||||
5 | 合计(万元) |
2、质量要求
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中期或以上期产品。
(一)肥料类:
(1)钾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7918-2019《肥料级氯化钾》标准执行。
(2)尿素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440-2017《尿素》标准执行。
(3)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为合格品,由检验员签章后方可出厂;对不合格品拒收,做返工、报废等处理。出厂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GB/T 8569-1997《固体化学肥料包装》及GB 18382-2001《化肥标识、内容和要求》标准要求。
(二)药剂类:
(1)5.7%氟氯氰菊酯应按照行业标准HG/T 4928-2016《高效氟氯氰菊酯原药》标准执行。
(2)40%氟环唑应按照行业标准HG/T 5430-2018《氟环唑悬浮剂》标准执行。
(三)农药验收:
a、检查外包装、内包装、标签内容、生产日期、批号等是否齐全。农药保质期一般为2年。
b、外观形态上,合格农药的特征:①悬浮剂:黏稠状、可以流动的液体,经存放允许分层,但经手摇动仍能恢复原状,不允许聚结成块;②微乳剂:外观为透明或接近透明。其乳化剂的用量一般为活性物质的两倍以上,并且需要一定量的*******.html%5C%22" target="\" _blank>有机溶剂和*******.html%5C%22" target="\" _blank>增溶剂。能加工成水乳剂的活性物质理论上都能加工成微乳剂,但加工浓度一般不超过20%。乳化剂和溶剂的选择非常关键,否则极易发生结晶和转相。
3、付款方式:
成交供货商凭厂方质量检验合格证、采购方验收合格报告、货物发票(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税务发票)和供货合同作为结算凭证和采购人结款。
三、评审条款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响应性文件的初步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
三、投标报价的评审
投标价格采用最低价优先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本项目报价分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或者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无效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拦标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性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供应商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或重大违法的;
5.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7.响应性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响应性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性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该条款只适用于纸质文件);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商务条款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 义龙新区区域内,由采购人指定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 20日历天 |
投标有效期 | 有效期为 60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为无效投标。 |
付款方式 | 成交供货商凭厂方质量检验合格证、采购方验收合格报告、货物发票(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税务发票)和供货合同作为结算凭证和采购人结款。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缴纳(银行转账)采购总额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供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单据,待合同签订完成,中标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始服务后,履约保证金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待服务时间期限结束后,投标供应商提供保证金退回申请后,采购方将服务质量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无息足额退回给中标供应商。 |
验收标准 |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满足“第四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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