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仪器设备购置专项(二)招标公告

大连海关仪器设备购置专项(二)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大连海关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采购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1-0817

项目名称:大连海关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采购项目(二)

预算金额:1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串联四极杆线性离子阱质谱仪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串联四极杆线性离子阱质谱仪投标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注:1.截至2021年09月10日,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邮件内容(XX项目XX单位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现金;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文件费电汇收款账号:“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688”,注明**项目文件费),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陈禹晗孙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孙波

电 话:  ****-********

标签: 专项 设备购置 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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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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