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天府熊猫花乐园熊猫餐厅、竹面馆及小吃明档软装工程招标公告
锦绣天府熊猫花乐园熊猫餐厅、竹面馆及小吃明档软装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成都洛带华侨城锦绣天府项目的需要,现对题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现就标书的领取、答疑、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进行特别说明,请仔细阅读。
一、招标文件编号:工程施工-2021-招标-030
二、项目名称:锦绣天府熊猫花乐园熊猫餐厅、竹面馆及小吃明档软装工程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锦绣天府项目
2.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
4.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四、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至少具有相关软装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期间,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2.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三至五项类似规模、性质及复杂程度的工程,具有丰富的施工承包经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丰富的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和技术力量,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管理,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生产流动资金,能为本工程的顺利竣工提供资金保证。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管理成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及正式施工时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有权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本工程施工合同。
5.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日倒推)与华侨城集团内所有项目公司无诉讼纠纷。
6.投标人近两年(投标截止日倒推)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招标人不接受关联企业或联合体的投标。
五、标书发放及领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纸质文件报送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四段华侨城锦绣天府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2.请于2021年8月21日23时00分前,通过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标书。
3.招标项目按标段收取技术服务按招采平台要求缴纳技术服务费元(发票为电子发票),线上缴款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首次参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投标或CA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需申请并绑定CA证书,否则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六、踏勘现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答疑澄清:请于2021年8月22日18时00分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通过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提交,招标人将在招采平台上统一回复。
八、投标形式(标书装订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标书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4日15时00分。
2.逾期未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除上传投标文件外,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15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请于2021年8月24日15时00分前(以投标人签到时间为准)到达成都市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四段华侨城锦绣天府项目部二楼会议室。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需携带相关文件前往纸质文件报送地点现场参加。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备查,如由受托人来参加开标,则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备查。(上述资料手持,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2.请各投标人控制参加开标会议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参与人员均需有授权委托),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参加开标会议的权利,并不影响开标工作的继续进行,未派代表到场的投标人对此次开标结果不得有异议。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四段华侨城锦绣天府项目部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合同签订说明:
1.本项目前期委托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签订合同、施工管理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如后期本项目另行设立项目公司主体,届时需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主体等涉及本项目调整的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主体变更、发票开具等)。
特别说明:
1.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2.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招标,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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