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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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006001 | 标段名称 |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0)533号。招标人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曲塘中心卫生院内,海安市曲塘镇曲水路66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536792.46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且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调试和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包含: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送电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工程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按时送电,办理过程所需的全部内容及费用。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所需的整个变电设备、材料及所有附件等的供应和运输、施工安装、检测、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工程档案和设备档案及相关服务,并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的验收直至业主使用。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提出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验收; ②设备辅材等的供应、安装及维修; ③提供两年以上的免费售后服务; ④施工中要服从总承包方的协调指挥,确保实现工程整体建设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1年05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7)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至 2021 年08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8月31日11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联 系 人:田国发 联 系 人:许芳 电 话:139*****299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达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 系 人:肖建华,沈露 电 话:187*****606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0)533号。招标人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曲塘中心卫生院内,海安市曲塘镇曲水路66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536792.46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且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调试和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包含: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送电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工程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按时送电,办理过程所需的全部内容及费用。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所需的整个变电设备、材料及所有附件等的供应和运输、施工安装、检测、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工程档案和设备档案及相关服务,并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的验收直至业主使用。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提出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验收; ②设备辅材等的供应、安装及维修; ③提供两年以上的免费售后服务; ④施工中要服从总承包方的协调指挥,确保实现工程整体建设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1年05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7)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至 2021 年08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8月31日11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联 系 人:田国发 联 系 人:许芳 电 话:139*****299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达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 系 人:肖建华,沈露 电 话:187*****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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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006001 | 标段名称 |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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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0)533号。招标人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曲塘中心卫生院内,海安市曲塘镇曲水路66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536792.46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且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调试和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包含: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送电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工程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按时送电,办理过程所需的全部内容及费用。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所需的整个变电设备、材料及所有附件等的供应和运输、施工安装、检测、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工程档案和设备档案及相关服务,并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的验收直至业主使用。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提出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验收; ②设备辅材等的供应、安装及维修; ③提供两年以上的免费售后服务; ④施工中要服从总承包方的协调指挥,确保实现工程整体建设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1年05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7)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至 2021 年08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8月31日11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联 系 人:田国发 联 系 人:许芳 电 话:139*****299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达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 系 人:肖建华,沈露 电 话:187*****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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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0)533号。招标人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曲塘中心卫生院内,海安市曲塘镇曲水路66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536792.46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且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调试和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包含:新建500KVA变压器1台、电缆井、电缆、高低压配电柜、顶管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送电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工程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按时送电,办理过程所需的全部内容及费用。 曲塘卫生应急综合楼供配电工程所需的整个变电设备、材料及所有附件等的供应和运输、施工安装、检测、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工程档案和设备档案及相关服务,并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的验收直至业主使用。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提出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验收; ②设备辅材等的供应、安装及维修; ③提供两年以上的免费售后服务; ④施工中要服从总承包方的协调指挥,确保实现工程整体建设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自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0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1年05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7)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至 2021 年08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8月31日11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联 系 人:田国发 联 系 人:许芳 电 话:139*****299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达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 系 人:肖建华,沈露 电 话:187*****606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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