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所需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所需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市龙安区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所需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询价采购-2021-1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所需有机肥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询价 | |||||||||||
4、预算金额:495,000.00元 | |||||||||||
最高限价:49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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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数量:300吨 5.2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5.3供货期: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是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第三方机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 (一)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原件;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肥料产品生产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要求以肥料登记证为准,本项目不接受委托生产)。 (二)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由经省级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物有机肥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 | |||||||||||
3.方式:现场获取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8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8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获取询价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资格要求资料;以上资料须交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安阳市梅东路南段 | |||||||||||
联系人:毕巍巍 | |||||||||||
联系方式:137*****64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27号 | |||||||||||
联系人:张梦雨 | |||||||||||
联系方式:155*****56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梦雨 | |||||||||||
联系方式:155*****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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