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独山子区西九公里智能物流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独山子区西九公里智能物流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独山子区西九公里智能物流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公告
独山子区西九公里智能物流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经由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独发基【2021】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诺克元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独山子区西九公里智能物流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34205.84 ㎡,总建筑面积68869.54 ㎡。信息中心,建筑面积7360 ㎡,层数4层;三产及汽配,4栋,总建筑面积11520㎡,层数3层局部2层;司机之家,2栋,建筑面积9216 ㎡,层数4层;汽修,3栋,总建筑面积5568 ㎡,层数1层;货运班车总站,2栋,总建筑面积13104 ㎡,层数1层;城市配送,2栋,总建筑面积13104 ㎡,层数1层;汽车检测,3栋,建筑面积2304 ㎡,层数1层;烈民铝业厂房,建筑面积5761.54 ㎡,层数1层;展厅一栋,一层建筑面积432㎡。园区大门占地500㎡;园区内信息化工程系统;园区延伸道路约1.5公里;1个过铁路涵洞及挡墙;总图部分的水处理设备、变配电设施、地磅等设备;道路及停车场硬化工程142570.6㎡;绿化工程27159.7 ㎡;围墙约2560米;地下管网及土石方工程等。
1.3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1、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道路、景观、园林绿化、停车场、消防、人防、燃气、外配套设施、智能化物流系统、室外总图管网满足甲方要求。2、附属工程设计。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甲方报批报建、资料收集、配合相关审查单位的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设计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施工范围:独山子区西九公里智能物流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项目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建设内容主要为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配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土建安装工程、地上部分施工、地下部分施工、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园林绿化、停车场、人防、燃气、外配套设施、智能化物流系统、空调新风系统、智能化园区、电梯等工程配套设备购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园区、标识系统、楼体亮化、室外道路及停车场、铺装及附属构筑物工程、室外附属设施、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明确的合同内容为准)。
1.4项目总投资:49534.4万元,其中包含工程费用:40672.6万元;其他费用:4283.8万元;预备费:2247.8万元;建设期利息2330.1万元。本次招标内容投资额为:43901.5万元;其中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40672.6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1139.3万元(勘察费:68.9万元;设计费:1070.4万元;);暂列金:2090.5万元。
1.5建设地址:独山子区西九公里
1.6工期:计划2021年 9 月17日开工,2023年 12月30日竣工。
总工期:835天(日历日)
1.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方式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3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4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或 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
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设计专业)。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
2.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2.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在信合联服网站完成诚信注册备案,提供其完整并在有效期内的信合联服信用报告,并且综合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企业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年度审核。网址:http://xhlfzx.com.cn/,地址:独山子区城投大厦13楼1311室。联系电话:****-*******。
2.8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主投方为施工单位。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设招标控制价)。
四、获取文件时间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 月21日10:00时至2021年8月30日20:00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领取。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超过缴纳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的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电汇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基本账户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授权或委托他人或分支机构代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应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证明,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列入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的投标保证金中:采用基本账户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银行保函复印件列入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的投标保证金中。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保证金专用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否则影响投标保证金退还后果自负),以便核对查实。
账户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
账号:****************0026
开户银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南京路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0123
项目编号:650202-2021-02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诺克元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魁 联系电话:155*****3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5号
联系人:邓娇云陆遵涵
联系电话:****-*******、180*****448、181*****153
八、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目前正在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联系人:董飞(独山子区住建局建管办)监督举报电话:****-*******
2.联系人:杨阳(独山子区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3.联系人:邓菲、王勇超(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监督举报电话:****-*******
4.联系人:辛文(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
2021年8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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