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噪声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噪声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噪声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P-********15841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噪声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选型、配套、结构、设备采购、运输、施工安装、检测、验收、质保服务及全过程服务中的评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噪声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建项目位于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 .2项目概况: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狮热电厂”)厂内现运行3台锅炉(3、4、5号炉),正在原有1号、2号锅炉(已拆除)的场地位置上新建1台锅炉(新1号炉),拆除现有1号机组并在该场地上新建1台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新1号机),现有3、4号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转为备用锅炉。新建1#炉启用后,全厂使用110kV变压器,现有35kV变压器做备用。厂内设备在生产运行当中产生较大的噪声,由于没有足够的距离衰减,导致厂界噪声超标,对西南侧及南侧厂界外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需对厂内噪声源进行综合整治。

    2.3本项目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噪声治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房区域、5#炉一次二次风机区域、主厂房南侧蒸汽管线、南侧两处蒸汽分配箱噪声治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第四章节噪声治理目标的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主厂房区域的汽机房和除氧煤仓间区域:南侧外墙面门更换为隔声门,在现有窗内侧增加一道平开隔声窗;主厂房一层部分窗户改为进风消声器;将现有汽机房屋面自然排风口的彩钢板拆除,更换为消声器,顶部及两侧设置复合隔吸声板;除氧间屋面排气口处设消声器。

    锅炉区域:5#锅炉一次风机、二次风机设置隔声间(设置通风系统及消声器、隔声门窗、照明系统);5#锅炉一、二次风机进风口设置消声器;5#锅炉一次、二次风机管道设置隔声管廊。

    供热管网:汽机房南侧蒸汽管线设隔声包扎;汽机房南侧两组蒸汽分配箱设隔声罩。

      ④为达到治理目标,投标人认为还要增加的噪声治理区域及其治理措施。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专项的方案设计、工程设计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提供所需隔声罩、隔声管廊、隔声门、隔声窗、进排气消声器、强制通风系统、照明系统等所有设备和材料;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环保数据检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00天。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到发包方签订正式总包合同,总包合同生效后5天内完成开工报告手续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办理完成之日即为本项目实际开工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95个日历日内完成主厂房区域的汽机房和除氧煤仓间区域、供热管网区域,以及5#锅炉一/二次风机区域及进风口、风机管道隔声管廊及其它达标措施的噪声治理设计、实施,其中5#锅炉一/二次风机进风口降噪实施按10个日历日(属项目总工期100天范畴),需根据发包方生产实际安排实施;在新1号炉和5号炉正常生产工况下,5个日历日内完成噪声检测。

    合同总工期提前按0.5万元/天(含税)给予奖励,奖励总金额不超10万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总工期延误,第一个月内按1万元/天支付违约金,第2个月内按2万元/天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工期延误2个月及以上,合同自行解除并不予付剩余工程款。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格(资格范围需含噪声振动治理与控制类专项设计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2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人员。(以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未体现所署单位的,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3.2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合格有效高级职称及岗位证明材料。

    3.3.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至少一名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岗位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20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招标编号)购买标书】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91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网站和《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8. 现场踏勘

    投标人在2021年8月27日前自行安排到招标人工厂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和技术交流,联系人:梁英杰 139*****936。若属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因素,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建议到现场技术交流。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电 话:****-************-********

    联系人: 郭女士、林先生、范先生

    E-MAIL:tender505@qq.com

    招 标 人: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新村西8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51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噪声治理 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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