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服务大楼屋面修缮工程
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服务大楼屋面修缮工程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服务大楼屋面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西芹镇前溪路2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24571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服务大楼屋面修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最终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5712元,(含暂列金额:12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0日 08:30:00至2021年8月30日 17:00:00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无记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8 月30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玖佰元整(¥49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1年8 月31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最新版“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投标人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到后的 30 分钟 之内(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85*****788、180*****516、****-*******)。
7.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yebid.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西芹供销合作社;
地址:南平市西芹镇前溪路2号;
联系人:魏主任 电话:139*****4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邮编:354300;
联系人:小章电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www.hyebid.cn
联系电话:****-*******、****-*******、185*****788、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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