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强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强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汉中市汉台区新桥十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2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GJ-HZ2021Z041

2、项目名称:宁强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宁强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 1,300,000.00元,项目概况: 按照《陕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陕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1]22号)和《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汉中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汉市自然资发[2021]84号)的相关要求,对宁强县全县范围内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并基于现有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技术指南要求,构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的价格体系,核算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形成清查数据库、图件、表格、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等。根据现有理论研究、实践成果,结合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社会价值、生态价值核算的理论研究和技术框架、实现路径、成果表现形式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形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社会价值、生态价值核算研究报告。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宁强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质量清查,宁强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构建,价值量核算。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5 00:00:00至 2022-06-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需取得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估价备案函,且取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①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②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提供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以上三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均可,但开标现场需要提供第②项或第③项的原件备查);(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27 18:00:00止

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汉中市汉台区新桥十字)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02 14:30:00

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新桥十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强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强县羌州北路

联系人:李军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新桥十字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0日

标签: 技术服务 资产清查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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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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