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编号QZSYY2021-8-20) 二、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 (一)预算价:1000元/个。 (二)数量:1年实际使用量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四)采购要求: 1.耗材清单 序号 | 耗材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注册证号 | 单位 | 预算价(元) | 1 | 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 | 国产 | 吸附剂装量70-100ml,血室容量<100ml | | 个 | 1000 |
2.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功能要求:尿毒症中大分子毒素吸附专用灌流器,用于维持期血液透析患者以β2微球蛋白(β2-MG)为代表的尿毒症中大分子毒素的清除;要求对PTH、β2-MG清除率达80%以上;中性注射用水填充液;吸附剂为二次交联树脂。 4、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标书报价作为参考,以现场报价为准(一次报价)。 5、投标时提供样品评标,试用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 三、评分标准 1.报价分:(满分:60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本投标人投标价×60 2.商务分:(满分:40分) 1 | 技术分(30分) | 规格型号5分;质量5分;功能要求20分。所投产品在贵州医保三目录中查询不能单独收费的此项0分。 | 2 | 售后服务(8分) | 提供较好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1-8分 | 3 | 标书质量(2分) | 投标文件资料完整、条理清晰,响应性较好1-2分 |
四、合同要求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1年,在合同期内耗材纳入清镇市政府统一采购的,合同自然终止。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审查 1、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还未办理好税务或社保手续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好税务和社保手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特殊资格审查 生产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六、报名 1、时间: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装备科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质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具体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报名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er/list)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 4、联系电话:****-******** 5、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开标时请提供标书一份:标书内容包含报名时所提交相关资料,其余资料根据招标公告自理。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