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废钢检验配套设备项目(生产行车)(KLGYG211002)招标公告
采购废钢检验配套设备项目(生产行车)(KLGYG211002)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废钢检验配套设备项目(生产行车)(项目招标编号:KLGYG211002),招标人为柳州市钢裕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废钢检验配套设备项目(生产行车)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采购双梁电磁桥式起重机(QC型10T*22.5M-12 A6)2台及相关配套设备,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 交货期:9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2.3 交货地点:柳州市钢裕科技公司2#\3#料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桥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以及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2台(含2台)起重量不低于10吨桥式起重机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交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加盖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公章。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在线方式提交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KL0772@126.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1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开标室,2021年9月10日10时0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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